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备器材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1
1、设备运转前的准备与检查。
2、检查传动装置、电动机、减速器、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油量是否适当,有无漏油、渗油现象、易熔合金塞等是否正常良好。
3、开动电动机,细听各部声音是否正常,认真检查链条、螺栓、刮板有无损坏现象(变形、弯曲、扭动、断、缺、跳牙等),长度是否合适,连接环是否缺涨销或螺栓。
4、检查机头、机尾锚固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油管、电缆吊挂是否整齐,挡煤板、铲煤板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5、检查轴板、半滚筒、分链器是否紧固良好。
6、检查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与刮板转载机搭接长度与高度是否合适,搭接高度不小于300毫米,转载机与胶带机尾的搭接情况是否正常。
7、检查刮板转载机机头小车架在带式输送机机尾轨道山是否平稳可靠。
8、检查桥式转载机机身部分是否正常,挡煤板及底封板等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9、检查信号及联络系统是否灵活、清晰可靠。
10、检查转载点灭尘设施效果。
11、关于设备的运行应作到以下几点:
12、首先发出开车信号,待回信号后方可。点动试运转,然后投入正常运转,以保证安全。在转载机正常运转后,再启动刮板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的启动要求与转载机相同。
13、设备运转中,司机要随时注意各部运转情况,有无异常震动声音,温度是否正常。轴承温度不超过75摄氏度,电动机温度、液压连轴器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14、设备运转中,司机要注意观察大链松紧情况,机头链轮有无卡链、跳链现象,溜槽内有无过大的煤矸、过长的物料等,发现异常因立即停车处理。
15、转载机推移时,应首先清除机道上的浮煤、杂物以便减小阻力,并保护好电缆及其他设备。推移后要保证桥式转载机平、直、稳。
16、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保证平、直,不得过度弯曲,移溜前应把机头、机尾的浮煤清理干净,防止机头、机尾翘起,溜槽最大曲率半径不得超过厂家规定。
17、一般情况下,刮板输送机不得重负荷停车,必须将刮板输送机上的煤运空后方可停车。停车时应先停回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后停转载机。
18、在停车时间内,司机应认真检查刮板输送机各部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使刮板输送机动态保持完好。
19、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超负荷启动困难,不得反复打倒车。
20、发现下列情况应停车处理:
21、回采工作面片帮、冒顶,输送机中有过大煤矸,过长的物料。
22、水管、电缆出槽。
23、负荷过大,电动机发出异响。
24、刮板输送机飘链。
25、其他意外事故,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开车。
26、检查设备时应注意的事项:
27、检查传动部位时,要首先停电闭锁挂牌,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并设专人看管,以保证安全。
28、检查齿轮等部位时,必须先清净盖板周围的一切杂物及煤矸,防止煤矸及其他杂物进入箱体。
29、加油时首先清净油箱,用专用油桶添加同样标号的油脂,加油时必须过滤。
30、检查机械时,手不要放在齿轮和容易转动的部位。
31、检查后必须保证松动的螺栓紧固、齐全、可靠,并认真清理现场和工具,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运转,运转时先空载试运转,无异常情况时再重载试运转。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2
一、消防设备,器材是用于预防和扑灭火灾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和移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在消防设备,器材旁及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不准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非消防用途。
二、因公施工,作业需动用或移动消防设备,器材的部门,需书面向安全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用或移动,并在施工,作业完成后将设备,器材恢复原位。
三、安全保卫部消防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发现遗失,损坏或失灵的设备,器材,要立即报告,争取补救措施,并追查原因及做好记录。
四、当值人员和当值消防负责人要每日,周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例行检查,每周要对烟感,温感等报警装置进行测试,并向安全保卫部报告测试结果,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五、安全保卫部每月要对公司所有的烟感,温感等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淋,气体灭火,自动报警和紧急广播系统及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排烟阀等联动设备和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详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六、安全保卫部消防负责人每季度须对公司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的检查,并将灭火筒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3
一、一般物品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药品、物品、器械的领取、保管及使用,并建立帐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二)管理人员要掌握各类物品的领取、使用时间,做到定期清点、保养维修,提高使用率。
(三)凡因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丢失各类物品,应根据培训学校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四)借出物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物人要签名。
(五)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二、护理贵重设备、仪器保管使用制度
(一)设备仪器应执行“四定”制度,即额定数量、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必须每班交接班者,要认真交接班,并设本登记。
(二)设备仪器由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周负责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数量、定点位置、使用维修、清洁消毒等情况,并记录在册。
(三)各科应建立资料档案,内容包括:原始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原始操作方法的依据;操作程序;记录使用重要仪器情况;记录维修维护情况。
(四)重要仪器设备做到班班清点,保持清洁、干燥、性能良好,需要维修的仪器有标识并及时送修,且须交接班,准备替代品。
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防火器材设备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把保证防火器材和设施的良好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置在各部门的防火器材、防火设施,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保管,并明确责任人,如有情况的,要立即报相关负责人。
(三)消防器材实行专人专管制度,各部门在必要动用灭火器材时,必须先经相关负责批准,绝对不能擅自挪作他用。
(四)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4
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二、动力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置、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
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动力科、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四、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
《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
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5
1、矿山企业井下用设备严禁采购和使用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的产品。
2、矿用器材设备采购到货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填报验收报告,发现部件缺损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生产厂家反馈信息及索赔。
3、各单位应结合本制度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健全矿用器材设备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完善管理台帐、领用、发放及消耗记录,定期编制相关报表。
4、购置的矿用器材及设备到货并经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零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各矿必须加强对矿用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确保矿用产品的完好状态及使用性能。
6、大型设备及关键采掘设备的安装调试必须在生产厂家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随时作好各种原始记录及各种技术参数,并注明是否符合安装标准。需要进行质量认证的设备,必须及时收集并填报各类质量保证资料。
7、所有设备都必须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决贯彻使用维护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设备谁使用、谁维护。
8、凡本矿山企业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人、维修工学习熟悉后,才能交付使用。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其运行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9、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交接班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10、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1、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可靠运行。
12、矿用大型设备的大修,必须委托具有设备检修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的企业承担检修任务。
13、各矿要认真组织好矿用器材设备维修用备品、配件的生产和供应,并认真做好备品配件保管和质量控制,建立健全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制度,严禁使用质量低劣的配件进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6
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
二、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臵、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
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臵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机电科、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四、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
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
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
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
九、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具体执行下列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科为公司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要求,落实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使用、维护、大修、制定计划、调拨、报废,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
(3)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
(4)按时编报设备报表。
2、设备使用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
3、负责编制增臵设备计划。
4、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
5、严格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6、执行设备管理奖罚:
(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罚款。
(二)配件管理制度
1、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机电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臵计划,报机电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2、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3、配件由公司供应科统一购臵,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科出大修费用。
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检修单位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6、机电设备零配件的更换原则上交旧领新,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公司供应科,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科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统一进行处理。
7、编制配件计划要深入了解生产任务,了解设备检修和设备更新计划,了解设备的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切实掌握配件的库存数和配件的消耗规律。
8、配件分配要本着年计划、季平衡、月分配的原则。年计划结合生产需要,提出下月需要计划,并填报申请,写明主机名称、图号、规格、数量等。自制配件,提供图纸一式三份。
9、抓好配件的定额管理,特别是对用量多,价格高,易损坏丢失的配件,必须制定消耗定额。每年年初,按公司下达的定额指标,严格定额管理。
10、供应科要备有日常生产中需要的易损配件,做到三定一有(定指标、定品种、定数量;有专人保管)不占用储备资金。
11、配件储备资金,由配件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核定,下达资金落实到库。配件储备期,进口配件不超过两年,外委加工的配件不超过一年,自制配件不超过六个月,机修厂自制加工的必保件,根据全公司设备的使用、检修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必保件的库存储备量,摸清自制配件的消耗规律,不得低于库存储备的下限,保证生产需要。
12、对于加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较多,不易损耗的大型关键性配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保存特种配件。
13、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数量不够、交货期不符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4、做好回收复用配件的统计工作。修复的旧件重量,按原重量计算,价值按原值的50%计算。修复的旧件要单独建帐,不纳入库存和消耗资金。
15、对于因主机淘汰、粗制滥造、质量低劣、损坏变质确实失去使用价值的配件,每年按时申请报废。
16、企划科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考核实施方案逐月对各单位配件消耗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
(三)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认真填写材料入库登记薄,必须写清材料名称、规格、价格、发货单位、地点、购货人名。当地进货当天当面验收完毕,外地进货,应码放到待检区,三日内验收完毕。根据验收情况做好验收记录,写清质量情况,查清数量,存好材料。
2、验收后认真填好入库单,字迹必须清楚,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必须写清,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保管员、供应科负责人签章。否则,财务科不予报帐。
3、用料单位认真填写领料单,写清名称、规格、数量、时间、使用项目,经供应科负责人签章后方可生效。
4、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制度,领料单必须有收旧人员盖章,否则不予发放。
5、保管人员必须审查领料单,按审批的规格、数量发给,决不允许克扣。
6、每月按时做出消耗、收支、库存报表,领料单分类整理,送交统计员。
7、材料入库后,将材料码放整齐。露天码放的大型材料如钢材、胶带、电缆等要上有盖,下有垫放好,严防日晒雨淋。
8、各种材料必须有材料卡,帐、卡、物要相符。
9、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积水。仪表、测量器具、轴承等精密器材,必须有防潮、防锈措施。库房要有防火、防盗设施,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
(四)设备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2、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是指:设备日常的运转状况、响声和润滑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臵是否正常使用,对这些项目所进行的检查和有计划的预防性修理。
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各点:
(1)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运转。
(2)设备检修后启动时,需注意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
(3)定期清除设备内外部的灰尘、污垢及水杂质,防止锈蚀;
(4)对设备的修理禁止在运转中进行。
4、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1)当班负责必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为检修做好第一资料。
(2)班组长和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定期检查(结合小修)。对于电气、动力设备可按指示仪表(电流表、功率表、压力表、温度表等)的读数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机械设备则应注意紧固件是否松动,机件、机体是否震动,响声是否异常,查部件的温度以及关键部位有无裂缝等。 (3)每隔半年对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与修理队长、技术员、包机人员全部参加,检修内容是更换某些部件、润滑油脂,配电部分做细致的检查调整。
(4)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队长、技术员安检部门对隐蔽部位、基础等作详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为检修时提供参考。
5、维护保养人员的配备和要求:
(1)机房每天必须有两名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协同值班人员做好维护工作。
(2)维护人员必须要求业务技术精,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3)协同值班人员对备用设备每月做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4)要认真做好以上各种记录。
(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执行。
2、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两小时(配电每小时)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3、填写记录时要详细填写检查情况,有数据的应如实记录有关数据。
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
5、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组织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处理。
(六)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1、全公司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专人负责,负责人变更时必须经矿机电业务部门同意。
2、三班运转时实行圆班包机,做到小班分片,责任到人。集中控制的设备,应配专职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
3、包机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使用,正确操作。
4、包机人员应认真维护保养所负责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5、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各单位领用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该设备必须具备煤矿防爆专用标志,方可领用该设备,否则不能领用。
2、各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井前,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机电科三方人员进行防爆性能能检查验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后,由机电科出示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3、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按照安装规定、接线工艺、防爆性能规定要求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杜绝失爆,杜绝不完好设备出现。
4、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
5、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机电科、调度室、生产科、安监科和机电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到现场进行接线工艺、防爆性能、完好状况等检查验收,验收达到有关标准规定合格后,开具验收报告单,方可投入使用。
6、验收人员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验收时,必须坚持标准,认真把关,达到标准开具报告单,有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该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八)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新购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好《设备到货验收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设备验收人、检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填好竣工验收单。
2、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可投入使用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标识,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隔离存放。
3、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专项安全措施,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
4、检修后的设备有条件时,可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应达到出厂要求。
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机械部分和电器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油质、油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润滑状态良好等。
6、对检修后的设备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臵和必要的附件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有详细的修理技术文件。
7、外观检查,坚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外壳喷漆质量完好,无缺陷。
8、对于各种原因检修后仍难达到出厂标准的设备或经两次以上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的严重缺陷,经主管部门鉴定后,可适当放宽验收使用标准。
9、设备检修涉及的土建、受压容器,高压电器等检查验收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10、修理后的设备,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事故追查,查明原因后,属检修单位责任应由检修单位再修理,其发生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
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
(九)设备修理费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设备修理费的管理考核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并合理的使用设备检修费用,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降低煤矿生产成本,特制定《鑫鑫煤业公司设备修理费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1、机电科根据矿下达的年度大修费用指标,结合全矿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下达各区队设备检修计划指标。
2、各区队根据机电科下达的费用指标做设备检修材料计划,并且材料计划上报机电科、战略科、供应站及机电矿长等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方按照计划领用材料进行检修任务。
3、机电科每月必须按照下达的检修任务对相关区队进行检修项目的跟踪复查,严禁各区队将设备修理费挪作它用。
4、各区队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任务,没有完成检修任务或完成检修任务而检修质量不过关因此节省检修费用的区队,按照50%的罚款处理。完成检修任务而造成超支检修费用的,按照100%的罚款处理。
5、日常检修(小修)的费用均由设备使用单位自己承担,确属自身无能力承担的昂贵零配件,可按“设备配件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向机电科申办。
6、待修设备大、中、小修的定性必须严格按照检修项目划分中的原则,由机电科牵头,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现场鉴定,凡属于小修范围内的设备进场修理,其修理的人工费、管理费、配件、材料费均由使用单位承担,凡鉴定时发现设备缺零配件或有意替换损坏件时,检修所填加新件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且对拆卸设备零配件的行为按照配件金额的100%进行罚款。
7、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均由机电科根据设备动态和使用单位申报编制的检修计划,申报矿有关领导以作业计划下发有关单位执行。
8、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费用均由机电科管理,由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编制配件计划报机电科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供应科采购。机电科要严格检修计划的完成考核工作,按照计划,少完成一台(件),罚检修单位100—300元,(影响生产时按承包合同执行)。大修设备当月超计划完成一台(件)可奖励50元。凡因检修配件而影响计划的完成,检修单位可根据申报配件计划的时间和要求反馈供应科。
9、新购臵或大修后使用的设备或零部件,自安装使用起三天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或损坏的责任由机电队负责,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
10、所有损坏设备部件的罚款应由企管科和财务科每月按矿考评结果转入设备大、中修理费,以补设备的维修费。
11、设备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检修设备更换下来的配件材料,配件领用单位必须收回交供应科,供应科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收回的配件供应科要妥善保管,需要处理时,按相应制度执行。
12、各区队领取大(中)修配件或生产单位领取的配件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由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发放领料单和内部银行支票,然后才能到供应科领取相应的配件。
(十)机电设备配件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使配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使用配件资金,控制配件费用指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全年设备配件费用,通过全年经营计划测算下达,由矿机电科集中控制。
2、各配件使用单位,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3、各单位使用矿集中费时,需将使用的预备部位,规格型号,件数标注清楚,如因意外或计划外的急需配件,要有事故原因,矿按性质分配其配件费。
4、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5、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
6、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科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实行报废处理。
7、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科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8、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矿校定价格出库。
9、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矿机电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臵计划,报机电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0、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1、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科出大修理费;
12、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十一)设备备品、备件、配件出入库领用审批制度 为了使备品、备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有效、合理使用设备设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全年设备配件费用,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下达指标,并结合公司09年经营指标,按计划使用,由公司机电科集中控制。
2、备品备件数量及金额必须根据合同、技术协议及设备总金额的百分数进行清点验收,并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台帐(备品备件台帐必须有型号、单价、数量、到货时间及金额等),随机赠送的备品备件如果合同未标明价格的,按照验收日市场价格进行验收,并由机电科控制。
3、各基层单位使用配件,必须在每月1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进行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4、备品备件或配件到货验收,验收人员必须职责明确,严格把关,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且台帐清晰,存放地点必须做到卫生洁净,严禁露天存放。价值较大的备品备件或配件必须有专库、专柜存放,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沙、防雨、防腐、防火等措施。
5、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备品备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性能及存放地点,出入库必须手续齐全且有记录。还必须做到备品备件及配件入库多少,出库多少,还剩多少等情况,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遇到设备损坏等紧急情况时,保证第一时间将备品备件或配件送到使用现场。
6、各单位在领用备品备件或配件时,必须使用领料单,领料单必须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标明用途和使用地点,数量一律大写,不得涂改。备品备件领料单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无签字审核的一律无效,配件配件管理人员杜绝发放。发现有不正当涂改领料单或无签字发放备品配件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7、备品、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8、备品、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和备品备件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备品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公司上报集团废旧物资处臵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9、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科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全部归集到废品库。
10、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科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11、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公司校定价格出库。
12、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备件、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公司机电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备品、配件领用计划,报机电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3、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备品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备品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科出大修理费;
1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7
1上岗条件
1.1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2熟悉碳分子筛制氮装置的基本结构、原理及性能等。
1.3掌握碳分子筛制氮装置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
2安全规定
2.1制氮设备工作时,应检查压力表指示。压力表指示不足0.5Mpa时,仍然可以工作,但N2纯度达不到设定指标;当压力低于0.4Mpa时,设备仍运行,但N2纯度降低;禁止在压力小于0.3Mpa的情况下使用设备。
2.2经调试人员设定好回吹量后,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动。
2.3经调试人员设定好流量后,操作人员一般不用再调。
3操作准备
3.1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各处阀门是否在关闭状态。
3.2检查操作柜电源是否有电,压风机电源是否有电。
3.3检查排气管路连接是否有松动或断开处,及时处理。
3.4检查各处地脚螺栓和各连接处是否有松动现象,及时紧固。
4正常操作
4.1开机顺序
4.1.1打开送水阀。
4.1.2闭合空压机电源开关,启动空压机。
4.1.3打开设备管线上至送气阀的所有球阀。
4.1.4闭合控制柜电源开关,按启动按钮设备进入自动运行状态。
4.1.5调节送气阀使产量达到额定值。
4.2停机顺序
4.2.1按控制柜上停止按钮停止制氮机,并断开控制柜电源开关。
4.2.2关闭空压机,断开空压机电源开关。
4.2.3关闭送气阀及设备管线上的所有球阀。
4.2.4关闭送水阀。
5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5.1设备连续运行时,应经常检查各管道连接处的气密性,不得有漏气现象;
5.2经常检查电磁阀,气动阀的运行状态。在一定流量下,纯度有明显下降时,一般是电磁阀出现故障,应停机检查、更换电磁阀。
5.3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送气压力是否低于0.3Mpa,低于0.3Mpa应及时停机处理。
5.4运行过程中如发现透明亚大管中喷黑色粉尘时,应及时停机填充分子筛。
6收尾工作
6.1工具、配件、相关器件归到原位、摆放整齐。
6.2对工作环境进行卫生打扫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8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2、对新进的防爆防备,必须认真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对验收合格的防爆设备,应有记录,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验收情况、设备检修人、设备验收人,设备验收时间)。
4、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长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设备,防爆检查员应重新检验。
5、井下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防爆和完好标准进行,对没有合格证的设备一律不允许安装。
6、定期对开闭锁继电保护装置、计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整定,其检验周期为一年。
7、避雷器、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前测试一次。
8、各类电器检验保护装置的绝缘耐压试验,每四年进行一次。
9、新装、大修变压器后必须进行检测。
10、井下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1、各种保安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使用中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12、计量仪表每二年检验一次。
13、矿井主要设备(主扇、水泵、绞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测试。
14、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
15、井下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每季检验整定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16、井下接地网电阻每季测定一次。
17、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排水泵、人车罐笼等除日检外,还要定期检修,月检,半年检,其周期按有关规定进行。
18、加强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修保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矿用阻燃胶带的采购和验收,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采购验收
1、必须严格按照矿用阻燃胶带标准进行采购验收,证件必须齐全,包括试验报告、“三证一标志”等。
2、胶带到矿后,入井前应校验胶带长度,执行公式:
L=(D+D0)Nπ/2
其中:D―胶带卷最大直径
D0―胶带轴直径
N―皮带层数
π―圆周率,取3.14
3、采购单位必须对胶带的安全运行负责,由于胶带本身强度不够造成的断带、抽卡等或胶带带芯不直造成的胶带跑偏等,经分析确认后由采购单位负责。
二、地面贮存
入库后的胶带禁止露天存放,禁止和含腐蚀气体、液体的物件混放,禁止存放在潮湿的地点。
三、入井审批
1、胶带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管理部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
2、新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集团公司所指定的胶带检测机构做胶带阻燃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胶带禁止入井使用。
3、不同批次,不同厂家胶带到矿后必须送检。
四、安装验收
1、新胶带在井下安装时综采工作面所用的胶带每卷长度不得少于100米,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
2、修复的旧胶带下井前必须经过机电管理部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胶带禁止下井使用(综采工作面所用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25米)。
3、胶带安装时必须保证上层胶带在上面,严禁胶带铺反。
五、使用维护
1、井下所有胶带由机电管理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把井下的胶带挪作它用,否则按胶带的原价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在运转的胶带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管理,上带两边禁止跑到上托辊的外侧,下带两边禁止与设备的支承架摩擦,禁止胶带下层与非滚动物体摩擦,因轴承损坏无法转动的托辊要及时更换,胶带连接卡处斜口不得大于20毫米,胶带连接卡的中间不准缺卡、断串针。
3、皮带清扫器和滚筒集泥器必须保证完好可靠。
4、各转折点、承载部严禁堆煤,以免擦伤皮带。
5、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投入使用,达到灵敏可靠。
六、井下贮存与回收
1、使用单位对胶带机缩下的以及延伸备用胶带要妥善保管,严禁把胶带存放在有积水、淋水、煤泥的地点以及腐蚀物附近,胶带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00mm。
2、使用单位缩下的胶带必须及时回收。如因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回收的胶带必须征得机电管理部同意后,采取保护措施临时存放在井下。
3、回收胶带装车时严禁用叉车或铲斗硬顶硬铲,以免损伤胶带。
4、回收的胶带要及时交指定地点。接收单位要及时对回收胶带进行验收,开据回收验收单;并及时组织人员检修,严禁堆放在露天或有腐蚀物的地点。
5、回收胶带验收必须对胶带长度进行确认,可参照1.1公式。同时还需对胶带外部损伤情况进行鉴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七、地面检修
1、检修单位不得私自截割胶带。
2、检修的规格、长度必须征得机电管理部同意方可进行。
3、检修胶带必须保证胶带的安全运行。截割胶带必须割正、割直,以免造成胶带跑偏。
4、检修后胶带卡必须打直、打平、打紧,无断卡、露卡、歪卡等,卡子深度必须满足要求。
5、检修成卷的胶带必须由机电管理部确认,并在带卷上标明长度。
八、报废
1、对由于宽度、长度、强度等不能满足皮带机安全运行和安全运输的胶带,由机电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做出报废鉴定。
2、报废胶带在处理前执行地面贮存的相关规定。
九、考核
1、如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当的情况,根据实际情节每处处罚单位责任者100元至300元。
2、对在用的胶带不准随意截断,发现私自把胶带截断每次处罚责任者500元,造成胶带报废的按原值处罚责任单位。
3、对因操作不当、不负责任造成胶带在运转中撕裂或拉坏胶带连接卡而导致胶带断带的责任者要及时追查原因,作出处罚决定,并通报全矿。
4、胶带未做阻燃试验,造成不合格入井,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回收。
5、胶带贮存违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6、对安装时造成胶带铺反的责任单位除责令其把胶带重新铺设以外,同时处以100-500元罚款。
7、对回收的胶带构成损伤的,视损伤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300-800元罚款。如果胶带局部构成报废,对责任单位按损坏胶带长度原值的100%给予处罚。
8、检修单位私自检修、截割胶带,造成胶带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罚款。
9、检修单位对检修后的胶带质量负责,由于检修质量造成胶带报废,按事故论处,并按检修后规格长度等值赔偿。
10、在用或储备的胶带被私自挪作它用,根据情节处以挪用胶带原值的40-90%进行处罚,由此造成胶带报废的参照第8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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