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管理制度1
1.城子镇私立学校幼教部(即城子镇中心幼儿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从事学前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六周岁以下儿童按年龄分班,根据各年龄段的认知特点进行教育教学。
3.日常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是幼儿教育的一个主要任务,通过教育教学活动逐步培养儿童懂礼貌、守纪律、讲卫生、爱劳动、和睦同学、帮助他人、想上进、好学习的良好习惯和传统美德。
4.把寓教于乐贯穿幼儿教育的全过程,让儿童自始至终处在一种有秩序,有组织,有笑声的愉悦欢乐氛围。
5.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循简易入手,循序渐进,形象有趣,耐心反复,鼓励表扬,激发儿童求知向上,启迪智力,培养兴趣;坚决杜绝对儿童吼叫谩骂挖苦讥讽和体罚行为。
6.对儿童要满腔热情的爱护,了解熟悉他们的特点,悉心关注其冷暖、屎尿、用餐、饮水、休息、穿戴干湿及情绪,情况异常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并与家长(监护人)联系。
7.特别注意儿童的'安全,严防儿童之间推、搡、抓、咬,打斗及行走时摔跌、碰、撞的伤害。
8.早晚接送要严加注意各个环节的安全,不得疏漏,班主任早餐后应提前到教室接管儿童,放学时按乘车方向听从值日教师安去排,排队护送上车,严禁抢跑挤占。有临时改变乘车方向应及时通报跟车老师;对由家长接送的学生一定要交到家长手上,不得出现问题。
9.课程开设及课时安排
学校管理制度2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学校管理制度3
一、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
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三、课堂守则
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
学校管理制度4
1、如果是读高中,初步的人生观和性格特征完成,应该可以在封闭式的学校读书。如果真的很小,小学或初中,最好考察一下学校的具体环境,是否提供充分的`资源(娱乐,社会,课外活动)。
2、每个人都有权利成为他自己想要成为的人,如果长期被关在笼子里,你的眼界和勇敢也会受限。你不知道自己可以做哪些事情,因为很多事情你都没有去尝试过,你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聪明,因为你只学习了那些被允许去学习的知识。你不知道你的极限在哪里,因为你被“保护”得很好。
3、总体来说,小孩去封闭学校读书利大于弊,可以锻炼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现在的小孩都是独生子女,比较娇生惯养,封闭学校采用独立管理方式,一方面,可以锻炼小孩的独立生活能力,消除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气;另一方面,许多小孩在一起生活、学习可以培养小孩与同龄人融洽相处能力,将来可以更好地融入社会。不过,在封闭学校学习和生活,下还是比较吃苦的,家长在选择学校时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就可以了。
学校管理制度5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学校管理制度6
1、依法执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自贡市大安区李白河小学管理制度汇编
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关爱学生。关心、呵护、了解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民主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学生严格要求,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民主、友好、和谐、亲密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3、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4、团结协作。自觉遵纪守法,爱护学校,关心集体,尊重同志,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若有不同意见的应和气协商,使用文明语言,不吵闹,不粗暴;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5、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6、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7、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文雅,语言文明得体,礼貌待人,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学校管理制度7
为了切实贯彻大教发(xxxx)76号文件精神,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特制定李白河小学学科竞赛管理奖励方案。
1、各学科必须组织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
2、参加竞赛前,辅导教师要将参加竞赛的名称、组队情况和辅导计划书面上报教导处或德育处,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3、经学校同意后,辅导教师要对参赛学生进行赛前辅导、培训,并对学生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团体竞赛项目,指导教师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每次辅导要认真作好记载,要切实提高每一次指导质量。
4、学校教导处、德育处将不定期对辅导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辅导质量较差的`指导教师,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以提高参赛质量。
5、比赛结果揭晓后,指导师要将学生团体或个人以及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无教师指导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再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李白河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目标考核方案》和《李白河小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对指导教师和班级给予奖罚,并与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评先、晋级和班级评先等挂钩。
6、辅导学生参加活动或指导学生的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无教师指导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视其级别和效果参照本方案给予奖励。
学校管理制度8
1、凡进出教工宿舍楼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学校管理制度9
为美化校园,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个个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度和措施。
一、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度。
每学年开始总务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负
责人签。如中途有破损及时报告总务处,一周内进行调换或修理。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查核对一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求: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木。
2、爱护班内卫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的.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的公物必须及时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负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内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三、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课桌(张)赔偿30元;损坏课凳(条)赔偿5元;损坏教室内卫生洁具(件)赔偿2元;损坏玻璃(块)赔偿15元;损坏日光灯启辉器、开关(只)赔偿3元;损坏录音机(次)20元。
2、体育器具、自来水龙头无故损坏,视损程度赔偿。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赔出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
四、奖惩办法(班主任):
校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笔很大的辛劳,故此设立校产管理奖惩办法。首先,与学校的三项竞赛挂钩,视损坏程度每损坏5元扣半分。其次,到学期结束,根据使用保管程度的检查结果奖励经济30-50元,损坏校产比较严重的班级,要扣奖金。
以上各条希切实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10
1、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4、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对教师在各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订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②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标,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③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标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习与课外作业,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④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⑤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②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③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讲解生动,板书工整。
④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时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在作业环节上的要求应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适小(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定),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
(4)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①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除加强课堂辅导外,科任教师应与班主任联系,订出下班辅导时间,对学生作有针对性的辅导。
②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
③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④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则应抓好“双基生”。
⑤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5)在成绩考核环节上的要求落实,严禁歧视“差生”。
①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不得频繁地进行考试或举行猜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
②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考试要严肃考纪考风。考试结束后要认真阅卷评分,并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各科考试同等对待。
5、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
知识。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6、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坐班办公。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教导处申诉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交学校。平时还要通过相互听课、评课、反思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8、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学校管理制度11
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实至每位任课教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
4、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5、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教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对那些因身体原因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轻微活动的学生,要求上操场,确实不能出操的学生,应安排留教师复习,预习文化功课。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
6、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学校管理制度12
为维护学校安全,并使出入学校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二、本学校人员出入管理:
1、本学校教职员工出入大门,严禁骑车进出。
2、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大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领导批准或打招呼,说明出入事由并由门卫进行登记。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留住或进入学校。
三、校外人员出入管理:
1、凡学校外来人员或家长来访时,应予先与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取得电话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出校时,在接见单上请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签字,将接见单交门卫(备查)后方可出校2、禁止来宾未经准许随意进入校园,如发现请到门房问清事由,与接待领导或教师取得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外单位车辆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经门卫人员查验后,登记单位、车号方可入校。
学校管理制度13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除了要抓好学校的工作外,家庭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家长的素质和教育方法,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家长的素质,使家长了解学校,了解育人的目标和要求,做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要办好家长学校,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由负责德育工作的`校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由德育主任具体分工负责。
二、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计划、小结,按时填写讲课日志。
三、班主任要负责本班的家长学校工作,准时通知家长到校学习,组织好听课,统计好出勤情况。
四、讲课要围绕教材和专题,认真备课,注意联系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形象生动。
五、在授课过程中,不单独接待家长,不处理其他业务工作。
六、及时收回家长反馈材料,并写出情况分析。
七、家长反馈达到95%以上,家长出勤率达到90%以上。
八、定期公布家长学校有关工作考核情况。
九、家长学校工作纳入班主任的学期考核中去。
学校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学校管理制度15
1、整理学校的有关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借阅、清退等各项工作。
2、协助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准备工作。
3、负责学校大事记、信息书记及整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5、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6、做好学校的接待工作。
7、负责党总支校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的管理、提水及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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