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7 08:25:18 秀凤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流程详见附件四)。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附件五)并归档。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一、行政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具体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四、盘查工作结束后,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清来源,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查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必要时,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具体流程详见《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附件八)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10条 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11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由运行部/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资产是否具有维修价值。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设备管理办法》(银集行字[20xx]112号)执行。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详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附件十)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申购流程图》

  附件三:《固定资产验收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验收、发放流程图》

  附件五:《资产卡片》

  附件六:《固定资产编码表》

  附件七:《固定资产盘点表》

  附件八:《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

  附件九:《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附件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

  一、管理分工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项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使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建立本制度。

  1.2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购置、登记编号、记价、折旧、使用、保养维修、盘点和处理等。

  1.3本文件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职责

  2.1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资产的购置、报价、核价、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和异动管理等。

  2.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

  2.3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付款、计价、折旧管理、盘点与报废的验证等。

  2.4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

  2.5子公司行政:负责本区域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异动管理等。

  3引用文件,资料

  3.1无

  4定义与术语

  4.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含2000元;包含从同一供应商、同一批次购进的资产组总额)、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即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除以上原则外,以下类别的资产规定其不管金额大小及使用寿命长短,统一确认为固定资产,包括:

  办公桌椅、展示柜(货架)

  车辆(包含仓库叉车)

  电脑、POS机、服务器、摄像头、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保险箱、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空调

  4.2种类:

  5制度内容

  5.1编码规则:

  5.1.1公司以固定资产编码卡作为固定资产标示。固定资产编码卡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使用部门和购置日期等内容;

  5.1.2新购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经人事行政贴上固定资产编码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厂房建设物及其附属设施,只登记数量,不进行编码;

  5.1.3固定资产编码组成:省份代码-子公司(分公司)代码-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码及分公司代码参照人事编码,子公司即为00

  大写字母Z标示固定资产编号

  ①为固定资产分类标识,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计算机(电脑);

  B表示计算机外围设备、数码相机、投影、打印机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电器;

  E表示仪器;

  F表示交通运输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办公家具;

  H表示服务器、路由器等IT专用设备

  I表示传真机

  J表示收银机

  ②为固定资产购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③为固定资产流水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5.1.4无形资产编码原则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则参照固定资产编码原则。

  5.2购置与领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须按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固定资产添置预算和固定资产配置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同时在月预算表中反映,由相关的申请部门负责人给区总确认后,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报;如超出预算范围,必须同时附上详细情况说明。预算外固产资产的添置费不得超过全年预算的20%;

  5.2.2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或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如需购置,将最终确认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转送至财务部负责人,再由公司财务部依财务流程拨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确认的标准购买。《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由财务部存档;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定编制标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须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上签字;

  5.3资产归还与调拨

  5.3.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固定资产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资产明细账清点,有短缺者按原价赔偿,人事行政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5.3.2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资产调拨表》并确认其可行后,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将《固定资产调拨表》复印件送至区域财务,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5.4固定资产维修

  5.4.1当事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交于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先查询固定资产帐,上报总部对应部门负责人,经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其维修价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联系售后服务商或者进行维修费用申请(维修费用申请参照《费用申请》);

  5.4.2维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交于财务部,财务部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与维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5.4.3《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由财务保存,复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的变更。

  5.5固定资产报损

  5.5.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区域人事助理给子公司负责人确认后,子公司负责人以Email形式发送至营运部负责人邮箱上报。

  5.5.3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5.5.3经批准后,人事行政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总部财务部;

  5.5.4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5.6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

  5.6.1每季度由区总负责,子公司行政、相关财务人员协助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5.6.2固定资产盘点时,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陪同,盘点完毕后须在盘点报告上签字确认,并上报财务部;

  5.6.3工作结束后财务部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经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5.6.4盘点结束3天内,把《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报总部人事行政部备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6表单

  6.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6.2《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

  6.3《固定资产调拨表》

  6.4《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

  6.5《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6.6《闲置固定资产明细单》

  6.7《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6.8《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

  6.9《子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6.10《分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xxxx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xx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情况,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同时使固定资产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归入流动资产类。

  2、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年限20年、净残值率10%;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 10 年、净残值率10%;运输工具,折旧计提年限10年、净残值率10%;计算机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办公家具及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

  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的财务部和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财务部主要职责

  ⑴、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年度核算;

  ⑵、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盘点。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总经理审批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⑶、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提入折旧、盘盈盘亏、转让、租出、报废、报损、报毁等会计处理的审批;

  ⑷、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⑸、负责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

  2、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大修手续;

  ⑷、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各类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⑸、负责监督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终前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⑴、监督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

  ⑵、监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提出问责,上报处罚意见;

  ⑶、监督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执行情况;

  ⑷、负责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立负责专管理员或兼职管理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调出、变更、处理必须经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⑶、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⑷、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

  ⑸、定期组织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对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预算增加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签署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参与,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3、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另附固定资产计划书或合同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4、相关合同经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律师审核,领导核准后方可购置。

  5、重大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按董事会批准的立项项目固定资产清单和建设投资概算购置。项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及设备行固定资产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

  (二)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由行政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固定资产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编制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与行政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财务部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

  (三)领用及归还

  1、固定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并在《领用单》上签字,送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和领用部门各一份;

  2、对直接购入、自建完工、集团调入、接受投资、盘盈、接受捐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及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

  3、财务凭办公室开的出入库凭证予以报销,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4、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依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通知书,由办公室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四)保险、保管

  1、管理部门办公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3、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4、《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部门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部门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五)调拨、出租、外借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三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理转移登记。第一联由办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移入部门,第三联送移出部门;

  2、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3、未经办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办公室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经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

  (六)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经总经理核准,据以实施。

  (七)让售(有偿转让)

  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将让售或有偿转让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有偿转让)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经总经理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固定资产的让售(有偿转让)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有偿转让)条件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八)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售后维修服务。使用部门联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售后维修服务,如产生费用的计入使用部门办公经费;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应分期摊销计入期间费用,不得调整资产原值。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则在发生当月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九)报废与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折旧按财务规定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③、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④、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经营中使用,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转 载于: )固定资产时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资产清查

  1、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终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部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①、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②、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③、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3、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办室及使用部门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盘点表需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部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对盈亏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7、审计部清查中发现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盈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六、奖惩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

  第3条、公司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4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2章、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需填写《采购申请表》。

  第6条、制定购置计划:

  1.集团固定资产是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由需求人员填写《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完毕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

  1.1.电子设备从京东购买,在京东商城寻找三家以上的商家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较为合适的商家进行下单购买。

  1.2.办公桌椅在家具城以及网上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合适的商家进行购买。今后尽量在网上购买。

  2.各驻外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由当地办公人员进行至少三方询价,且原则上从网络公开的供应商购买,办公平台提交《采购申请》经集团综合部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通过后,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3.未使用平台系统的分支机构,需参照集团平台《采购申请表》做出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表格,由当地办公室人员负责询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需将电子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然后上报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将最终审批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留档,并进行操作入库,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

  4.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7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第3章、资产的`登记、验收与领用

  第8条、购买固定资产需先填写《采购申请表》,在资产类型序列需选择“固定资产”,待《采购申请表》审核完毕后,自动归入固定资产库内。

  第9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采购人员接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由行政部组织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

  第10条、检验合格由使用部门直接领用。

  第4章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11条、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帐;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12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第13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后勤维护申请表》经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

  第5章、资产报废与报损

  第14条、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应当要及时进行实物处理

  第15条、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遴选。通过适当维护、修理,能够继续使用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调剂给有需求的部门使用;对已批准报废并经遴选后剩下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进行作价处理,物品经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6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16条、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公司综合部行政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17条、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综合部长审批后,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18条、在实地盘点时,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第19条、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盘点表分别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7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1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综合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X月、X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综合办

  1.综合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综合办经理: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8.行政专员: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更新;负责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与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员工离职时固定资产的回收与清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出入库登记、调拨、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负责维修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的拟定;

  9.行政主管:负责物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工作;协助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使用部门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综合办办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根据综合办的要求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两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部门内勤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综合办及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由综合办按库存情况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至少三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见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分公司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分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分管板块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交由总公司综合办经理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收到后,由综合办行政采购专员和行政专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信息是否与预订相符,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采购金额后签字交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无碳三联《固定资产入库清单》,白联综合办留存,黄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红联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表》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见附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三)固定资产费用报销

  1.每月25日-30日对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费用报销,报销时须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由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2.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入库时编码),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在实物上贴上《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见附3《固定资产卡片》)

  3.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存一份,作为财产转移依据,进行账务处理,综合办存一份。(见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3.由调入、调出、综合办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将《固定资产卡片》的内容、台账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私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使用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综合办,由综合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综合办报销。 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由综合办负责办理。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向综合办申请,经综合办仔细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按流程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办理报废。(见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3.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注销手续,更新台账;使用部门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台账。

  4.凡停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将固定资产转入综合办,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入库清单》将资产入库。

  5.闲置设备和封存的固定资产启用,由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表格要求逐级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将固定资产调拨给使用部门使用。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综合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4.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综合办、财务部、使用部门参加的清查盘点小组,组长由综合办主管担任。

  5.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在清查以前,应当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盘点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建议。(见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8.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交财务备份。

  9.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后,根据清查盘点的结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经清查盘点小组审核无误签字以后,按流程报总经理审阅。《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应当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10.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十)固定资产档案的保管

  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安装盘采购合同等由综合办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借阅按档案管理综合办办理。

  六、解释权与生效日期

  1.本制度由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使用表格

  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表3《固定资产卡片》备注:固定资产分类编码使用扣取贴纸

  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8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论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不足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较频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划分

  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统一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指导分厂、工段搞好基层设备管理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封存和变卖审批手续,并办理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维护、利用和处置工作。

  4、监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费、更新费的使用。

  6、每年会同财务部组织对全厂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1、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帐目,负责折旧费核算,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报废等情况。

  3、按制度规定,正确、及时地提取基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4、参与报废、调拨、封存、变卖固定资产设备的审查工作。

  5、同机动部一道,组织对全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职责:

  1、认真做好基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无误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专人保管。

  2、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及时办理增减固定资产手续。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办理程序

  (一)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有房屋建、构筑物的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备方案、批准施工报告(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书(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等。

  2、施工结束,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全部资料(正本)。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目固定资产落户。凡缺少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施工报告(需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的)、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验收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二)对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业管线、电缆等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试压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计、施工图纸。对压力容器,高、中压管道,除应具有设计、施工图外,还应有无损检测记录、试压记录以及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

  2、安装施工完毕、资料齐全(正本),应由安装、施工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项目资产落户。凡缺少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备、施工图纸;压力容器和高、中压管道检测、试压记录;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4、参加并支持机动部、财务部对全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定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更新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经济效益差的。

  3、在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安全和健康,又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经淘汰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X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上报机动部。

  2、机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三条各使用科室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科室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资产经财务科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财务科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负责人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 办公室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置。

  (五)会同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议,资产管理科室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办公室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 使用科室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室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七条 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 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 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 各科室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管理科室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 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 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 购入、调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科室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科室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科室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 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办理接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者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财务科室应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或者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关资料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第十六条购置资产要货比三家,既要考虑设备价格、性能、质量,也要考虑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

  第十七条新购的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办公室科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各科室领用资产时要求填写“出库单”,科室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办公室根据“出库单”登记资产实物帐。

  第十九条已入库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和说明存放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坏,追究其使用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转移处理。资产在单位内相互调剂拨转时应由移出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由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移科室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二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划分 固定资产划分为下述五类: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2、交通工具;

  3、通用设备;

  4、专用设备;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文物和陈列品

  8、无形资产

  9、其它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

  购置固定资产由学校统一组织,达到青岛市财政局招标采购、定点采购要求的,由总务科、财务科和使用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竞标、定点采购。其它固定资产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纪委、审计、工会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采用招标,议价等方式进行购置。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对固定资产要按合同条款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合格的,由供货方和项目负责人持验收单、合同、发票等到财产会计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不办理入库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1、五万元以上的采购,要有采购部门联合纪委,工会,财务,总务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2、一万元到五万元的采购,要有采购部门联合总务科,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或各级领导签字的申请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3、一万元以下的采购,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或各级领导签字的申请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4、每月的1号到25号为资产入库时间,如果本月资产入库了,却没有到财务报销。请到总务科说明,以防总务和财务的每月结账对应不起来。

  第五条 财产会计职责

  1、学校财产会计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分户账册。固定资产入库时,要记好设备的型号、名称、数量、价钱、入库人、出库人、使用科室。

  2、财产会计要按月结账,并和财务科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在总务科的`统一组织下,每年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和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完成清查和抽查总结报告。

  4、根据固定资产的调动和报废情况,完成资产的调账和消帐工作。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的职责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学校实行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制度。确保每件固定资产都有相应的管理维护人员。

  1、协助总务科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清查,抽查。

  2、负责具体设备的维护,保养。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发生故障。对精密、贵重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4、固定资产的各类文件、合格证、说明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5、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完成设备的出借、调动、报废工作。

  6、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发生变动时,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要及时和总务科财产会计进行物资交接,对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情况,由财产会计做出处理意见,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 固定资产清查

  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每半年进行抽查。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清查时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要及时处理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物相一致。每年的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并写出清查报告。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外借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总务科申报,经学校同意。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动

  固定资产内部调剂,应由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到总务科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有关人员签章,由总务科登入青岛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由管理维护人员到总务科填写报废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学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同意。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财产会计进行帐目处理。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帐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帐。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4条管理职责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5、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

  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2章固定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第6条请购审批

  1、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

  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申请购置,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具体审批和执行权限如下表所示。

  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执行权限表:

  单次使用金额

  审批人

  执行办理

  10万元(不含)以下

  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一般固定资产购置由行政部办理购买

  手续;专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部负责办理

  10万元(含)~30万元

  公司主管领导、财务部

  30万元(含)以上

  总经理、财务部

  2、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应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请报告》,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会签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第7条购置方式

  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单批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及成交合同应报经营财务部备案。为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方便公司员工的监督,购置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开。

  第8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

  1、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总部各部门(含市场部)、各事业部的固定资产验收由采购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2、固定资产的登记应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行政部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的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2)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第3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盘点

  第9条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归程,指定专人操作。

  第10条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具体要求有以下四点。

  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由行政部、财务部和各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必要时审计部共同参加);

  2、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处理,及时入账;

  3、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4章固定资产的保养与修理

  第11条保管与养护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条升级与维修

  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

  1、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维修,各使用部门应首先向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行政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按固定资产购置要求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再进行。

  2、经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组织进行升级或维修(设备类固定资产由设备部负责)。

  3、财务部负责相应凭证、账簿的处理工作。

  4、行政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实物账的变更。

  第5章固定资产的租借、转移

  第13条内部调拨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或借用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部门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通知单”,经使用双方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调整,财务部负责对账务进行调整。

  2、部门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说明借用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经理签字,交借出方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资产的收回。

  第14条外部出租

  固定资产的租赁工作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对外办理手续。具体有以下四点要求。

  1.贵重的仪表、设备(原值大于10万元)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正式租赁协议后方可执行。

  3、出租资产归还时,由行政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门点检清楚,撤销原租赁合同。

  4、接收租入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单位和行政部按租赁协议进行清点,并由行政部建立实物数量台账(不并入公司的资产账)。

  第15条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租入由行政部、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条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的内容建立实物数量台账(并入公司的资产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财务部按照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处理,并定期提取折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由行政部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16条抵押资产的租借处理

  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减损、出租或外借时,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土地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门汇总,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价格合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号

  第九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识别和管理。固定资产编号应标注在固定资产的显著位置。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转借、出租或挪作他用。如因工作需要转借或出租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应制定专门的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及时报告使用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应及时组织维修。维修费用在规定额度内的,由使用部门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超过规定额度的,需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盘点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状况、存放地点等。

  第十六条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对于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其原因和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处置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财务政策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对于出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及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出售收入应及时入账,纳入公司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 对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无使用价值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清理出公司,不得长期闲置。

  第二十二条 对于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处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和计价,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具体金额]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生产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机器设备:用于生产、加工、制造等的机械设备。

  (三)运输工具:公司拥有的汽车、叉车等运输设备。

  (四)电子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电子办公设备。

  (五)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四类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注明购置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购置申请进行汇总、审核,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和资产配置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的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确保资产的质量、价格、交货期等符合要求。

  第八条 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将资产交付使用部门,并提供相关采购文件、发票等资料。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入库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固定资产标签应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 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退货、换货、维修等。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领用与调拨

  第十二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领用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领用申请,将固定资产交付领用人,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记录领用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固定资产调拨时,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表》,经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调拨后,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信息。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支出,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审批和报销。维修后的固定资产应进行验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第二十条 盘点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盘点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存放地点等。

  第二十一条 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报废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财务政策,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技术进步、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鉴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置,处置收入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界定与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三)单位价值在 [具体金额] 元以上。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机器设备: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等各类机器设备。

  (三)运输设备:公司拥有的汽车、货车、叉车等运输工具。

  (四)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办公家具等办公用设备和家具。

  (五)其他设备:不属于以上四类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购置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预算金额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 经分管领导审批通过的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根据采购合同、技术协议等文件,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进行仔细检查和核对。

  第八条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在固定资产上粘贴资产标签。资产标签应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等信息。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退货、换货、维修等。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号

  第九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原值、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十条 固定资产编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制,确保编号的唯一性和可识别性。编号规则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般可采用分类编码 + 流水号的方式进行编号。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维修情况等。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人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挪用固定资产。如因工作需要需对固定资产进行移动或调配,应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应建立专门的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费用等信息。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及时报告使用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应及时组织维修。维修工作可由公司内部维修人员负责,也可委托外部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费用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审批和报销。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工作应在财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盘点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 盘点前,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明确盘点范围、盘点人员、盘点时间等内容,并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盘点准备。

  第十七条 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实物与台账记录是否一致,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存放地点等情况。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

  第十八条 盘点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调整固定资产台账和财务账目。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处置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财务政策,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可采用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技术进步、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使用部门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详细说明处置原因、处置方式、预计处置收入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经分管领导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处置方式组织实施。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第二十二条 对于出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签订销售合同。出售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公司财务,不得截留或挪用。对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清理后的残值收入应上缴公司财务。对于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处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和计价,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土地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计价。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如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则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七条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资金情况,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 经批准的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按照公司的采购制度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建账

  第十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台账应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原值、折旧年限、累计折旧等信息。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验收单等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应建立专门的维护保养档案。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需要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维修申请,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填写《固定资产维修记录》,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摊销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摊销。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于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出售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清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处置的收入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部门,纳入公司统一核算。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列支。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

  第二十六条 清查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情况、存放地点、账面价值等。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清查报告应包括清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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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具体金额]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直接用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不直接用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第六条 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司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确保所购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价格合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号

  第八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台账应包括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原值、折旧年限等信息。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条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使用记录。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需要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安排维修。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摊销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 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计算并计提折旧,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等。固定资产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处置方式和价格。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需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经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收入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入账。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十八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 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四条 生产用固定资产

  指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工具等。

  第五条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指不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设备、车辆等。

  第六条 租出固定资产

  指公司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七条 未使用固定资产

  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改建或扩建等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八条 不需用固定资产

  指公司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九条 需求提出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购置原因、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等内容。

  第十条 审批流程

  购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于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提交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采购执行

  经批准的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价格合理。

  第十二条 验收与入库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并将相关资料移交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登记。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核算

  第十三条 资产登记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原值、折旧年限等信息。

  第十四条 财务核算

  财务部门根据购置发票、验收单等凭证,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使用管理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记录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六条 维护保养

  使用部门应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和维护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应制定专门的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维修管理

  固定资产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安排维修。维修完成后,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维修记录》,并将维修费用等相关信息报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摊销

  第十八条 折旧方法

  公司采用直线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十九条 折旧年限

  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不同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二十条 摊销规定

  对于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摊销。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处置方式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第二十二条 处置申请

  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使用部门应提出处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详细说明处置原因、资产状况、处置方式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 审批与处置

  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提出处置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项目,需提交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经批准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收入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入账。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二十四条 清查频率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 清查组织

  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

  第二十六条 清查内容

  清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状况、存放地点、账面价值等。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清查报告

  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审阅。清查报告应包括清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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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固定资产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家私、办公设备。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银怡集团及属下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的计价、申购、验收、发放、管理、分类编码、调拨、损坏、报废、盘点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买入价(含资产的本身价值、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六、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税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交采购部统一购置(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发放

  一、无论以何种形式增加的固定资产都必须按照验收程序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采购部、仓库、申请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工程类资产,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参与验收。《固定资产验收单》(附件三)根据验收情况开具,完成后连同《请/付款单》、《采购申请单》、发票一并交财务中心、使用部门留存(流程详见附件四)。

  二、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填写《直拨物料验收单》或《出仓单》,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资产登记,建立标签、资产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门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后归使用部门进行管理。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资产,行政中心会同财务中心依其类别统一编号,并粘贴标签,更新固定资产明细帐。

  二、财务中心建立资产卡片(附件五)并归档。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一、行政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码,标签贴于资产显著位置。标签内容包括设备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人、使用部门六项内容。标签是用于资产管理、盘查核实的重要标志,任何人不能将它撕下或破坏。

  二、代码构成: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三级代码+流水号(具体详见附件六)。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盘查

  一、每年6月、12月须进行对全集团的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体日期以行政中心发文通知为准。固定资产的盘查,要做到帐、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员作为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中心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编制本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报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据各中心的《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七),会同财务中心对各中心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对各中心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四、盘查工作结束后,对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查清来源,财务中心重新估价入帐;盘亏的固定资产由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查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处理;必要时,财务中心需到财税局报备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

  一、中心内的资产调拨,资产需求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申购/调拨表》(附件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拨。

  二、中心外的资产调拨,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还需报原资产所属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拨。

  具体流程详见《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附件八)

  三、所有资产调拨审批后,必须到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重新做好标签及修改资产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进行资产调拨登记的,资产原使用者未经批准擅自将固定资产调出、外借、交换、出租、变卖、拆套、串换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10条 闲置的固定资产要妥善处理并保持其完好状态。

  第11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清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人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门副总加具意见,由运行部/工程部检测确认该资产是否具有维修价值。其中电子设备的报废流程及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电脑设备管理办法》(银集行字[20xx]112号)执行。

  总价值在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可以报废;总价值在1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使用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裁审批后报废。(详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附件十)

  确认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变卖的,由行政中心通过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站报价,价高者得;此过程必须有财务、行政中心参与。固定资产的报废或变卖,使用部门必须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原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调拨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申购流程图》

  附件三:《固定资产验收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验收、发放流程图》

  附件五:《资产卡片》

  附件六:《固定资产编码表》

  附件七:《固定资产盘点表》

  附件八:《固定资产调拨流程图》

  附件九:《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附件十:《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流程图》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

  一、管理分工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管理事项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五、调拨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报废封存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使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程序更加规范,并且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公司的固定资产,特建立本制度。

  1.2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分类、购置、登记编号、记价、折旧、使用、保养维修、盘点和处理等。

  1.3本文件适用于爱如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

  2职责

  2.1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含括固定资产的购置、报价、核价、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和异动管理等。

  2.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维护。

  2.3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付款、计价、折旧管理、盘点与报废的验证等。

  2.4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

  2.5子公司行政:负责本区域固定资产的购置评估、采购、登记编号、盘点、维修、使用监控、异动管理等。

  3引用文件,资料

  3.1无

  4定义与术语

  4.1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对于集团公司而言,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含2000元;包含从同一供应商、同一批次购进的资产组总额)、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即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除以上原则外,以下类别的资产规定其不管金额大小及使用寿命长短,统一确认为固定资产,包括:

  办公桌椅、展示柜(货架)

  车辆(包含仓库叉车)

  电脑、POS机、服务器、摄像头、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保险箱、数码相机、液晶电视、空调

  4.2种类:

  5制度内容

  5.1编码规则:

  5.1.1公司以固定资产编码卡作为固定资产标示。固定资产编码卡包括资产名称、编号、规格、使用部门和购置日期等内容;

  5.1.2新购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经人事行政贴上固定资产编码卡后,方可交付使用;但如果是厂房建设物及其附属设施,只登记数量,不进行编码;

  5.1.3固定资产编码组成:省份代码-子公司(分公司)代码-Z①—②②②②—③③③③

  其中:省份代码及分公司代码参照人事编码,子公司即为00

  大写字母Z标示固定资产编号

  ①为固定资产分类标识,用一个大写英文字母表示。

  A表示计算机(电脑);

  B表示计算机外围设备、数码相机、投影、打印机等;

  C表示家具;

  D表示电器;

  E表示仪器;

  F表示交通运输工具;

  G表示器具或工具、办公家具;

  H表示服务器、路由器等IT专用设备

  I表示传真机

  J表示收银机

  ②为固定资产购入年份,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③为固定资产流水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5.1.4无形资产编码原则除前三位以WAB表示,其他原则参照固定资产编码原则。

  5.2购置与领用

  5.2.1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添置固定资产,须按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固定资产添置预算和固定资产配置表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同时在月预算表中反映,由相关的申请部门负责人给区总确认后,以传真的形式发送至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报;如超出预算范围,必须同时附上详细情况说明。预算外固产资产的添置费不得超过全年预算的20%;

  5.2.2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或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如需购置,将最终确认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转送至财务部负责人,再由公司财务部依财务流程拨款至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确认的标准购买。《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由财务部存档;

  5.2.3各子公司人事行政对新购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并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定编制标示,再分配至使用人。使用人须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上签字;

  5.3资产归还与调拨

  5.3.1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固定资产的全部交回公司,由人事行政按固定资产明细账清点,有短缺者按原价赔偿,人事行政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5.3.2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不得私自调换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有特殊情况须调换使用,要通知人事行政,由调出方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表》;

  5.3.3人事行政接到《固定资产调拨表》并确认其可行后,在《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及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变更登记,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将《固定资产调拨表》复印件送至区域财务,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5.4固定资产维修

  5.4.1当事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交于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先查询固定资产帐,上报总部对应部门负责人,经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其维修价值后,再通知子公司联系售后服务商或者进行维修费用申请(维修费用申请参照《费用申请》);

  5.4.2维修后子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交于财务部,财务部将《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与维修发票作为报账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5.4.3《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原件由财务保存,复印件交于人事行政,以便人事行政及时进行《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的变更。

  5.5固定资产报损

  5.5.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区域人事助理给子公司负责人确认后,子公司负责人以Email形式发送至营运部负责人邮箱上报。

  5.5.3由总部营运部负责人确认后,将子(分)公司填写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转送至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所有子(分)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给出处理意见。

  5.5.3经批准后,人事行政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总部财务部;

  5.5.4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5.6固定资产的实物盘点

  5.6.1每季度由区总负责,子公司行政、相关财务人员协助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5.6.2固定资产盘点时,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陪同,盘点完毕后须在盘点报告上签字确认,并上报财务部;

  5.6.3工作结束后财务部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并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经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5.6.4盘点结束3天内,把《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报总部人事行政部备案。

  5.7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5.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6表单

  6.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6.2《固定资产收货领用表》

  6.3《固定资产调拨表》

  6.4《固定资产维修(升级)表》

  6.5《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

  6.6《闲置固定资产明细单》

  6.7《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6.8《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

  6.9《子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6.10《分公司建议采购固定资产清单》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xxxx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xx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情况,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同时使固定资产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归入流动资产类。

  2、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年限20年、净残值率10%;机器设备折旧计提年限 10 年、净残值率10%;运输工具,折旧计提年限10年、净残值率10%;计算机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办公家具及设备折旧计提年限5年、净残值率10%。

  三、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的财务部和办公室是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审计部是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

  1、财务部主要职责

  ⑴、依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固定资产实行会计年度核算;

  ⑵、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账、盘点。对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毁损、报废及盘亏,经总经理审批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⑶、负责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购建、提入折旧、盘盈盘亏、转让、租出、报废、报损、报毁等会计处理的审批;

  ⑷、编制固定资产购建预算;

  ⑸、负责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

  2、办公室主要职责

  ⑴、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

  ⑵、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领用、内部变动、处置、大修手续;

  ⑷、负责行政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各类未用、在用、停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⑸、负责监督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⑹、年终前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与财务部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账,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⑴、监督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

  ⑵、监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动产、不动产、受赠取得的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提出问责,上报处罚意见;

  ⑶、监督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执行情况;

  ⑷、负责提交公司年度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4、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⑴、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立负责专管理员或兼职管理员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维护、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调出、变更、处理必须经行政办公室、财务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⑶、对闲置固定资产及时退回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⑷、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台账;

  ⑸、定期组织年终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对账,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购置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按年度预算增加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后附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报价单,签署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表》,交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购置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参与,购买时要货比三家,保证质量;

  3、为某项投资计划而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另附固定资产计划书或合同书,阐明计划名称、编号、拟购置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厂牌、数量、使用目的、预期效果、需用日期、购置预算金额等送管理部门审查;

  4、相关合同经行政、财务等相关部门及律师审核,领导核准后方可购置。

  5、重大项目固定资产的购置,按董事会批准的立项项目固定资产清单和建设投资概算购置。项目概算外,需增加建筑物、建筑面积以及设备行固定资产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批。

  (二)验收

  1、固定资产购入时,由行政办公室会同使用部门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建设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完工交付固定资产时,由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编制工程决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与行政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办理交接。财务部确定固定资产的原价。

  (三)领用及归还

  1、固定资产采购后由办公室填制《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贴制标示,分配至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并在《领用单》上签字,送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出入库登记,《领用单》一式两份,办公室和领用部门各一份;

  2、对直接购入、自建完工、集团调入、接受投资、盘盈、接受捐赠、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及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将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于固定资产上;

  3、财务凭办公室开的出入库凭证予以报销,并自使用日的下月起计提折旧;

  4、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的全部固定资产交回公司,依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通知书,由办公室人员按固定资产帐明细清点,有短缺者按价赔偿,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四)保险、保管

  1、管理部门办公室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按本公司的保险管理政策办理投保;

  2、投保作业按《财物保险管理作业办法》规定办理;

  3、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按放置场所分别填写《固定资产存放明细表》一式二份,填写该场所内所有容易搬动的固定资产编号,名称、数量、安全维护人员姓名等资料,以利管理。

  4、《固定资产存放明细》除一份自存于使用单位外,另一份应由使用部门张贴于该场所墙壁适当的位置,以便查核。

  5、重要设备的保护,应由使用部门制作标示门牌,悬挂显眼位置,以明职责。

  (五)调拨、出租、外借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三联,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办理转移登记。第一联由办公室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移入部门,第三联送移出部门;

  2、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3、未经办公室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

  4、固定资产拟出租或外借时,办公室应将租借事由、内容条件、归还期限、保持原状义务、附属设备明细等经总经理核准,并签订契约后据以办理。

  (六)闲置的处理

  固定资产因产品停止生产、加工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使用部门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单》提报闲置原因和设备现状连同该设备履历资料经财会部门填记帐面价值,并拟订处理对策后,经总经理核准,据以实施。

  (七)让售(有偿转让)

  办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让售由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部将让售或有偿转让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原取得日期、金额、帐面残值、现状及让售(有偿转让)理由,并根据其利用或参考市价订出让售底价,经总经理核准后,据以办理让售;

  2、固定资产的让售(有偿转让)以登报公开招标为原则,如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方式处理时,应将理由和让售(有偿转让)条件报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八)维修

  1、由办公室负责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整修售后维修服务。使用部门联系办公室,统一组织售后维修服务,如产生费用的计入使用部门办公经费;

  2、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应分期摊销计入期间费用,不得调整资产原值。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指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则在发生当月直接计入期间费用。

  (九)报废与折旧

  1、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折旧按财务规定执行。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②、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③、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④、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⑤、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经营中使用,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转 载于: )固定资产时由行政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行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固定资产清查

  1、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终至少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2、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公司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部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①、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②、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③、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3、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4、在清查以前,行政办室及使用部门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盘点表需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及办公室审核确认,财务部并根据总经理签署的意见,对盈亏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7、审计部清查中发现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盈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

  六、奖惩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优化资产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

  第3条、公司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保管、维修、报废、清查等工作;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

  第4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购置、资产调剂和调拨、资产核算、资产保管、清查及处置。

  第2章、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申报固定资产需求时应考虑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等因素,需填写《采购申请表》。

  第6条、制定购置计划:

  1.集团固定资产是由综合部行政办公室负责,由需求人员填写《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完毕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

  1.1.电子设备从京东购买,在京东商城寻找三家以上的商家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较为合适的商家进行下单购买。

  1.2.办公桌椅在家具城以及网上进行对比,挑选性价比合适的商家进行购买。今后尽量在网上购买。

  2.各驻外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由当地办公人员进行至少三方询价,且原则上从网络公开的供应商购买,办公平台提交《采购申请》经集团综合部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通过后,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3.未使用平台系统的分支机构,需参照集团平台《采购申请表》做出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表格,由当地办公室人员负责询价,并填写《采购申请表》,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需将电子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批(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过关),然后上报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将最终审批表格发往集团人事行政办公室留档,并进行操作入库,由各机构人员自行购买。

  4.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

  第7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实施采购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请款时应当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供应商以及购置原因等。

  第3章、资产的`登记、验收与领用

  第8条、购买固定资产需先填写《采购申请表》,在资产类型序列需选择“固定资产”,待《采购申请表》审核完毕后,自动归入固定资产库内。

  第9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采购人员接到供应商发来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后,由行政部组织使用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

  第10条、检验合格由使用部门直接领用。

  第4章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11条、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帐;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12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维修。

  第13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后勤维护申请表》经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组织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

  第5章、资产报废与报损

  第14条、固定资产批准报废后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应当要及时进行实物处理

  第15条、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遴选。通过适当维护、修理,能够继续使用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调剂给有需求的部门使用;对已批准报废并经遴选后剩下的物品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进行作价处理,物品经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6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16条、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公司综合部行政负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17条、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综合部长审批后,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

  第18条、在实地盘点时,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

  第19条、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3方签字确认。固定资产盘点表分别由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归档保存。

  第7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1条综合部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综合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X月、X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综合办

  1.综合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综合办经理: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8.行政专员: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更新;负责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与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员工离职时固定资产的回收与清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出入库登记、调拨、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负责维修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的拟定;

  9.行政主管:负责物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工作;协助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使用部门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综合办办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根据综合办的要求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两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部门内勤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综合办及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由综合办按库存情况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至少三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见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分公司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分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分管板块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交由总公司综合办经理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收到后,由综合办行政采购专员和行政专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信息是否与预订相符,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采购金额后签字交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无碳三联《固定资产入库清单》,白联综合办留存,黄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红联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表》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见附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三)固定资产费用报销

  1.每月25日-30日对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费用报销,报销时须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由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2.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入库时编码),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在实物上贴上《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见附3《固定资产卡片》)

  3.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存一份,作为财产转移依据,进行账务处理,综合办存一份。(见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3.由调入、调出、综合办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将《固定资产卡片》的内容、台账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私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使用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综合办,由综合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综合办报销。 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由综合办负责办理。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向综合办申请,经综合办仔细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按流程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办理报废。(见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3.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注销手续,更新台账;使用部门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台账。

  4.凡停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将固定资产转入综合办,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入库清单》将资产入库。

  5.闲置设备和封存的固定资产启用,由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表格要求逐级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将固定资产调拨给使用部门使用。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综合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4.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综合办、财务部、使用部门参加的清查盘点小组,组长由综合办主管担任。

  5.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在清查以前,应当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盘点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建议。(见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8.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交财务备份。

  9.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后,根据清查盘点的结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经清查盘点小组审核无误签字以后,按流程报总经理审阅。《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应当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10.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十)固定资产档案的保管

  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安装盘采购合同等由综合办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借阅按档案管理综合办办理。

  六、解释权与生效日期

  1.本制度由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使用表格

  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表3《固定资产卡片》备注:固定资产分类编码使用扣取贴纸

  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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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论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不足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较频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划分

  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统一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指导分厂、工段搞好基层设备管理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封存和变卖审批手续,并办理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维护、利用和处置工作。

  4、监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费、更新费的使用。

  6、每年会同财务部组织对全厂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1、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帐目,负责折旧费核算,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报废等情况。

  3、按制度规定,正确、及时地提取基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4、参与报废、调拨、封存、变卖固定资产设备的审查工作。

  5、同机动部一道,组织对全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职责:

  1、认真做好基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无误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专人保管。

  2、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及时办理增减固定资产手续。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办理程序

  (一)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有房屋建、构筑物的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备方案、批准施工报告(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书(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等。

  2、施工结束,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全部资料(正本)。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目固定资产落户。凡缺少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施工报告(需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的)、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验收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二)对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业管线、电缆等应按下列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试压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计、施工图纸。对压力容器,高、中压管道,除应具有设计、施工图外,还应有无损检测记录、试压记录以及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

  2、安装施工完毕、资料齐全(正本),应由安装、施工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项目资产落户。凡缺少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备、施工图纸;压力容器和高、中压管道检测、试压记录;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4、参加并支持机动部、财务部对全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定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更新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经济效益差的。

  3、在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安全和健康,又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经淘汰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X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上报机动部。

  2、机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三条各使用科室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科室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资产经财务科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财务科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负责人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 办公室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置。

  (五)会同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议,资产管理科室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办公室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 使用科室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室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七条 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 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 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 各科室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管理科室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 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 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 购入、调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科室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科室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科室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 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办理接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者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财务科室应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或者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关资料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第十六条购置资产要货比三家,既要考虑设备价格、性能、质量,也要考虑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

  第十七条新购的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办公室科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各科室领用资产时要求填写“出库单”,科室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办公室根据“出库单”登记资产实物帐。

  第十九条已入库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和说明存放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坏,追究其使用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转移处理。资产在单位内相互调剂拨转时应由移出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由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移科室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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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二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划分 固定资产划分为下述五类: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2、交通工具;

  3、通用设备;

  4、专用设备;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文物和陈列品

  8、无形资产

  9、其它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

  购置固定资产由学校统一组织,达到青岛市财政局招标采购、定点采购要求的,由总务科、财务科和使用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竞标、定点采购。其它固定资产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纪委、审计、工会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采用招标,议价等方式进行购置。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对固定资产要按合同条款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合格的,由供货方和项目负责人持验收单、合同、发票等到财产会计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不办理入库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1、五万元以上的采购,要有采购部门联合纪委,工会,财务,总务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2、一万元到五万元的采购,要有采购部门联合总务科,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或各级领导签字的申请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3、一万元以下的采购,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或各级领导签字的申请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4、每月的1号到25号为资产入库时间,如果本月资产入库了,却没有到财务报销。请到总务科说明,以防总务和财务的每月结账对应不起来。

  第五条 财产会计职责

  1、学校财产会计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分户账册。固定资产入库时,要记好设备的型号、名称、数量、价钱、入库人、出库人、使用科室。

  2、财产会计要按月结账,并和财务科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在总务科的`统一组织下,每年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和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完成清查和抽查总结报告。

  4、根据固定资产的调动和报废情况,完成资产的调账和消帐工作。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的职责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学校实行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制度。确保每件固定资产都有相应的管理维护人员。

  1、协助总务科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清查,抽查。

  2、负责具体设备的维护,保养。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发生故障。对精密、贵重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4、固定资产的各类文件、合格证、说明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5、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完成设备的出借、调动、报废工作。

  6、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发生变动时,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要及时和总务科财产会计进行物资交接,对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情况,由财产会计做出处理意见,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 固定资产清查

  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每半年进行抽查。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清查时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要及时处理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物相一致。每年的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并写出清查报告。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外借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总务科申报,经学校同意。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动

  固定资产内部调剂,应由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到总务科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有关人员签章,由总务科登入青岛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由管理维护人员到总务科填写报废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学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同意。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财产会计进行帐目处理。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帐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帐。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4条管理职责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5、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

  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2章固定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第6条请购审批

  1、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

  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申请购置,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具体审批和执行权限如下表所示。

  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执行权限表:

  单次使用金额

  审批人

  执行办理

  10万元(不含)以下

  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一般固定资产购置由行政部办理购买

  手续;专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部负责办理

  10万元(含)~30万元

  公司主管领导、财务部

  30万元(含)以上

  总经理、财务部

  2、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应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请报告》,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会签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第7条购置方式

  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单批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及成交合同应报经营财务部备案。为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方便公司员工的监督,购置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开。

  第8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

  1、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总部各部门(含市场部)、各事业部的固定资产验收由采购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2、固定资产的登记应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行政部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的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2)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第3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盘点

  第9条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归程,指定专人操作。

  第10条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具体要求有以下四点。

  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由行政部、财务部和各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必要时审计部共同参加);

  2、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处理,及时入账;

  3、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4章固定资产的保养与修理

  第11条保管与养护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条升级与维修

  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

  1、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维修,各使用部门应首先向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行政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按固定资产购置要求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再进行。

  2、经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组织进行升级或维修(设备类固定资产由设备部负责)。

  3、财务部负责相应凭证、账簿的处理工作。

  4、行政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实物账的变更。

  第5章固定资产的租借、转移

  第13条内部调拨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或借用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部门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通知单”,经使用双方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调整,财务部负责对账务进行调整。

  2、部门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说明借用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经理签字,交借出方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资产的收回。

  第14条外部出租

  固定资产的租赁工作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对外办理手续。具体有以下四点要求。

  1.贵重的仪表、设备(原值大于10万元)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正式租赁协议后方可执行。

  3、出租资产归还时,由行政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门点检清楚,撤销原租赁合同。

  4、接收租入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单位和行政部按租赁协议进行清点,并由行政部建立实物数量台账(不并入公司的资产账)。

  第15条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租入由行政部、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条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的内容建立实物数量台账(并入公司的资产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财务部按照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处理,并定期提取折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由行政部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16条抵押资产的租借处理

  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减损、出租或外借时,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土地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门汇总,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价格合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号

  第九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十条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识别和管理。固定资产编号应标注在固定资产的显著位置。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转借、出租或挪作他用。如因工作需要转借或出租固定资产,必须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应制定专门的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及时报告使用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应及时组织维修。维修费用在规定额度内的,由使用部门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超过规定额度的,需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盘点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状况、存放地点等。

  第十六条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毁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对于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其原因和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处置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财务政策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对于出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及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出售收入应及时入账,纳入公司财务核算。

  第二十一条 对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无使用价值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清理出公司,不得长期闲置。

  第二十二条 对于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处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和计价,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具体金额]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生产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机器设备:用于生产、加工、制造等的机械设备。

  (三)运输工具:公司拥有的汽车、叉车等运输设备。

  (四)电子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电子办公设备。

  (五)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四类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注明购置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算金额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购置申请进行汇总、审核,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和资产配置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 经批准的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确保资产的质量、价格、交货期等符合要求。

  第八条 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采购部门应及时将资产交付使用部门,并提供相关采购文件、发票等资料。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验收与入库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条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固定资产标签应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 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退货、换货、维修等。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领用与调拨

  第十二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领用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三条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领用申请,将固定资产交付领用人,并在固定资产台账中记录领用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固定资产调拨时,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申请表》,经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调拨后,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信息。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维修费用的支出,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审批和报销。维修后的固定资产应进行验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第二十条 盘点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盘点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存放地点等。

  第二十一条 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报废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财务政策,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技术进步、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经资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鉴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置,处置收入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

  第九章 固定资产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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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流程,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界定与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三)单位价值在 [具体金额] 元以上。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几类:

  (一)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机器设备:生产设备、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等各类机器设备。

  (三)运输设备:公司拥有的汽车、货车、叉车等运输工具。

  (四)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办公家具等办公用设备和家具。

  (五)其他设备:不属于以上四类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购置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预算金额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 经分管领导审批通过的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根据采购合同、技术协议等文件,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进行仔细检查和核对。

  第八条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在固定资产上粘贴资产标签。资产标签应包含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等信息。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协商解决,如退货、换货、维修等。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号

  第九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原值、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十条 固定资产编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制,确保编号的唯一性和可识别性。编号规则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般可采用分类编码 + 流水号的方式进行编号。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维修情况等。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人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挪用固定资产。如因工作需要需对固定资产进行移动或调配,应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应建立专门的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费用等信息。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出现故障时,使用人应及时报告使用部门负责人,使用部门应及时组织维修。维修工作可由公司内部维修人员负责,也可委托外部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费用应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审批和报销。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工作应在财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盘点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 盘点前,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明确盘点范围、盘点人员、盘点时间等内容,并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盘点准备。

  第十七条 盘点过程中,盘点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实物与台账记录是否一致,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存放地点等情况。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

  第十八条 盘点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调整固定资产台账和财务账目。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处置

  第十九条 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财务政策,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可采用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技术进步、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使用部门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详细说明处置原因、处置方式、预计处置收入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经分管领导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处置方式组织实施。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第二十二条 对于出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签订销售合同。出售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公司财务,不得截留或挪用。对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废处理,清理后的残值收入应上缴公司财务。对于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处置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评估和计价,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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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与计价

  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土地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照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计价。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如果没有提供有关凭据,则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七条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资金情况,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 经批准的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按照公司的采购制度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九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建账

  第十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台账应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原值、折旧年限、累计折旧等信息。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验收单等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三条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固定资产的损坏和丢失。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应建立专门的维护保养档案。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需要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维修申请,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填写《固定资产维修记录》,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摊销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摊销。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于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出售固定资产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清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处置的收入应及时上缴公司财务部门,纳入公司统一核算。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列支。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

  第二十六条 清查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情况、存放地点、账面价值等。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清查报告应包括清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 [具体金额]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

  第四条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直接用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不直接用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门采购。

  第六条 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司采购流程进行采购,确保所购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价格合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是否与采购合同一致。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编号

  第八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台账应包括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原值、折旧年限等信息。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条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使用记录。

  第十一条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需要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安排维修。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摊销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十四条 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计算并计提折旧,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等。固定资产处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处置方式和价格。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需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经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处置收入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入账。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十八条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 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四条 生产用固定资产

  指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工具等。

  第五条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指不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如办公设备、车辆等。

  第六条 租出固定资产

  指公司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七条 未使用固定资产

  指尚未投入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改建或扩建等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八条 不需用固定资产

  指公司多余或不适用,需要调配处理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九条 需求提出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详细说明购置原因、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预算金额等内容。

  第十条 审批流程

  购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于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提交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采购执行

  经批准的购置申请,由采购部门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的固定资产符合质量要求和价格合理。

  第十二条 验收与入库

  固定资产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并将相关资料移交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登记。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核算

  第十三条 资产登记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原值、折旧年限等信息。

  第十四条 财务核算

  财务部门根据购置发票、验收单等凭证,对固定资产进行入账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使用管理

  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记录资产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第十六条 维护保养

  使用部门应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和维护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对于大型设备或关键设备,应制定专门的维护保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维修管理

  固定资产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表》,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安排维修。维修完成后,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维修记录》,并将维修费用等相关信息报财务部门进行核算。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摊销

  第十八条 折旧方法

  公司采用直线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十九条 折旧年限

  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不同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二十条 摊销规定

  对于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摊销。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处置方式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

  第二十二条 处置申请

  固定资产需要处置时,使用部门应提出处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详细说明处置原因、资产状况、处置方式等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 审批与处置

  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申请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和价值评估,提出处置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对于重大固定资产处置项目,需提交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通过。经批准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处置收入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入账。

  第八章 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二十四条 清查频率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 清查组织

  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

  第二十六条 清查内容

  清查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状况、存放地点、账面价值等。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清查报告

  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审阅。清查报告应包括清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