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16 08:48:18 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员工在休假、请假时有章可循,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行,对违规行为进行合理适度的处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组织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参照执行,并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按照公司统一规定安排,其它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根据情况另行规定。

  2、不同季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3、员工一个月休息4天,实行轮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当月可申请补休,补休有效期为1个月,过期作废,申请补休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否则无效。

  二、请假制度

  1、所有请假均为事假,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不计发工资(婚假、产假、丧假等除外)。

  3、请假批准权限

  员工请假在3天(含3天)以内的,由各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在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厨房由牛师傅批准。

  4、请假程序

  ①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提前1天以上持请假单逐级请假,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假。

  ②请假单逐级得到领导签字批准后,员工应当日将请假单交办公室登记备案,作为每月考勤统计依据。请假单超出3日后上交,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③遇到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仅限1天。事后补填请假单。

  ④如遇特殊情况可续假,续假应提前1天请示。凡未请示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⑤假期结束后,请假人应及时向办公室进行销假。

  5、特殊情况下的请假(如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但应由公司领导决定。

  三、非正常考勤审批

  1、华海易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厅、厨房执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办公室执行“一天两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时间以各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

  2、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无法打卡时,均属非正常考勤范围。须填写《员工外出记录表》,部门经理和办公室签字批准后,计正常上班。凡未填写《员工外出记录表》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的,均按请事假处理。

  3、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在每天(早)上班时先打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电话请示,尔后补填《员工外出记录表》。一月内无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同时给予开除处理。

  4、各级负责人应依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批员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除申请人本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各级审批人亦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备注:打卡范围,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除外,公司所有人员一律按照规定打卡。

  四、考勤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

  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每月每人有三次机会(包括忘记打卡或因天气等突发原因晚来)。超过三次机会,每出现一次迟到早退现象罚款半日工资(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统计

  1、考勤统计时间为一个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

  2、公司员工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进行管理。

  六、本暂行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规范员工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银泰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出勤时间

  工作时间分为夏季和冬季两种作息时间,根据工种的特殊性与差异性作出以下规定:

  (1)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岗工作时间为:夏季至,冬季至

  (2)商场一线经营岗(保安、保洁、监控、导购和收银)工作时间为:夏季至,冬季至

  夏季作息时间执行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时间执行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员工每周休息一天,行政事务管理岗休息日为:每周日,商场一线经营岗休息日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安排,原则上周末不得安排休息。

  四、考勤管理细则

  1、迟到与早退

  (1)迟到、早退5--10分钟扣1分;

  (2)迟到、早退10--15分钟扣3分;

  (3)迟到、早退15--30分钟扣5分;

  (4)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5)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

  每月连续3次迟到、早退5分钟,按本细则的第(3)条扣发工资。

  2、旷工

  旷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旷工半天扣30分

  (2)旷工一天扣6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旷工半天扣20分

  (2)旷工一天扣40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旷工半天扣10分

  (2)旷工一天扣20分

  五、假期管理细则

  假期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

  1、病假

  (1)病假3天以内,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2)病假3至15天,需提交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经部门领导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3)病假15天以上,需提交三甲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并由总经办报集团公司审批。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病假半天扣15分

  (2)病假一天扣2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病假半天扣10分

  (2)病假一天扣15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病假半天扣5分

  (2)病假一天扣10分

  2、事假

  (1)事假1天,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2)事假2至7天,需经部门领导与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

  (3)事假7天以上,由总经办报集团公司审批。

  部门经理级别旷工:

  (1)事假半天扣20分

  (2)事假一天扣40分

  部门主管级别旷工:

  (1)事假半天扣10分

  (2)事假一天扣20分

  部门基层员工(含收银员)旷工:

  (1)事假半天扣5分

  (2)事假一天扣10分

  3、婚假

  婚假:员工依照《婚姻法》享受的假期,员工在享受婚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次结婚)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员工在婚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4、产假

  产假:女性职工在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员工享受产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的复印件。员工单胎顺产,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83天。

  (1)购买生育保险的员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津贴;

  (2)员工在产假期间未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其产假期间待遇按正常工资的80%执行。

  5、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享受丧假,且丧假为1至3天,员工在丧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6、探亲假

  探亲假:员工与配偶或父母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公司给予员工与家属团聚的假期,探亲假按拉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月执行。

  (1)入职满一年可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时间:15天(含路程时间)。

  7、年休假

  在公司入职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且每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待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劳动纪律和规范人员考勤管理,明确员工请假与休假流程,促进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公司依单位经营特性、订单及业务生产计划安排,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公司采取标准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务、提升工作效率为前提。

  第五条公司采取综合工时制计薪岗位的人员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劳动产品计件任务产量为标准,倒班连续作业人员以在岗完成当班工作任务为依据。

  第六条为满足生产及客户需求,公司有权变动作息时间及工作日程安排,员工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条因生产安排或工作业务需要,员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八条加班须书面报请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核准,并有实际的工作产出(指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第九条经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书面核准的加班,加班人员先由部门尽量安排调休,无法调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十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的,未依规定流程申请并经分管副总核准的,一律不得计列加班;确因紧急特殊情况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请加班的,须专案说明并提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条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公益性活动、集会、义务劳动等社会活动的,均不属加班范畴。

  第四章加班费支付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非生产线人员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

  第十三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均以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计发,每月随薪资一起发放。

  第五章法定节日

  第十四条国家法定节日休假以当年国务院下发通知为准,具体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5、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8、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条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入职日起至离职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的出勤天数上岗工作。

  第十六条考勤机依据不同岗位实行人脸或指纹识别打卡,若因考勤机无法识别或指纹磨损无法打卡成功的,应及时向人资部门反馈并重新录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由部门领导以纸质记录出勤天数,一周后到人资部门录入考勤机系统进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进行考勤机打卡签到和签退,正常工作时间内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别打卡1次。

  第十九条上班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均视为迟到或早退,0.5小时内的迟到、早退,按20元/次的标准给予处罚;0.5小时至2小时的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迟到、早退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条因公事或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需填写《打卡异常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或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第七章请假流程

  第二十一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准处理个人私事,如因私事需办理应严格按规定请假;如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须先向上级领导报备。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层级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时需要请假,可事先电话或口头申请,经上级同意后再事后再补《请假申请单》,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均视为旷工。

  第二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提前返岗工作时应先向部门领导报到,并到人资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资部门将不计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条员工一个月内请假超过15天的,当月社保费用由员工本人全额承担。

  第二十六条伤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并由人资部门核准,凡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均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七条请假员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据部门领导安排,做好相应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由请假人提交至人资部门存档备查。

  第八章请假类别

  第二十九条工伤假

  必须是员工因工受伤且在工伤医疗期内,并按工伤定点医院的医嘱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条事假

  因处理私人事务而请假,请假3天以下者,须提前一天申请;请假3-10天者须提前三天申请;请假10天以上者须提前七天申请。员工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年,请假期间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请假时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医疗证明;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再凭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办理病假手续,否则均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其休假天数依合法医疗机构的医嘱证明给予休假,休假期间公司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第三十二条婚假

  指员工办理结婚登记并于三个月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的,请假需提前一周书面申请,已转正员工结婚公司给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丧假

  (1)已转正员工因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给予三天假期,但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及关系证明(可事后补办);

  (2)假期时间含倒班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条产假

  (1)在职所有女员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产假,但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产假期间给予岗位基本工资待遇;

  (2)产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在内;

  (3)女员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产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5)女员工怀孕流产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假期,休假期间不给予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条年休假

  (1)员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给予5天假期;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假期;年满20年的,给予15天假期;

  (2)员工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条调休

  (1)必须有节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记录,不得提前预支调休;

  (2)职能部门调休按正常上班计薪不另计加班费,生产线员工、保安人员调休分别依生产情况及部门内部进行调整安排。

  第九章请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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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由人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经公司研究,特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考勤采用考勤机考勤为主,各部门人工统计考勤例外情况为辅的方式并行。

  二、员工上班和下班均需同时进行考勤机考勤。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办理业务不能进行考勤机考勤的,要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申请单中注明不能进行考勤机考勤的具体时间和次数存于所在部门。《员工外出申请单》的签字审批流程为:

  申请员工

  签字审批流程

  主管及主管级以下员工

  本部门部长----分管副总

  主管级以上员工

  本部门部长----分管副总—总经理

  员工因加班不能正常进行考勤机考勤的,由所在部门记录并由部门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单独报人力资源部核实。

  三、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的《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员工外出申请单》、《员工出差申请单》及各类特殊情况说明每周整理一次,于周六下午转人力资源部。

  四、全厂考勤机的考勤数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以考勤机的考勤记录为基础,结合各部门上报的的《员工请(休)假申请单》、《员工外出申请单》、《员工出差申请单》及各类特殊情况说明,每周进行核对统计,统计结果将作为个人当周实际出勤依据。

  五、考勤机考勤定义

  1、迟到: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20分钟之内出现的考勤记录,时间考勤记录正常。

  2、早退: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20分钟之内出现的考勤记录,时间考勤记录正常。

  3、旷工:

  (1)全天无考勤记录或只有一次考勤记录均视为全日旷工;

  (2)半天内仅有一次考勤记录的,视为半日旷工。

  (3)考勤后私自外出,全天外出一次的视为半日旷工,全天外出两次 的视为全日旷工。

  六、罚则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20元,月度迟到5次(含5次)或季度累计迟到10次(含10次)以上的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旷工半天每次罚款100元,旷工一天每次罚款200元,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7天(含7天)以上的,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人力资源部根据每周的考勤统计结果,对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同时按规定予以罚款,罚款从其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八、各分厂由公司根据需要统一配置考勤机,考勤机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由分厂负责,公司规定考勤机的使用寿命为3年,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出现的认为损坏,由分厂负责照价赔偿,行管考勤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

  九、本制度由公司组织培训宣贯到每一位员工,员工在完全了解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同意遵照执行的需签字确认,员工签字确认后本制度将视为公司与员工双方自愿达成的有效管理约定,共同遵照执行。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规范考勤记录,为每月工资计算提供合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考勤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

  1.夏季作息时间(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工作时间: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3:00-17:30

  2)办公室人员时间(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时)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2.冬季作息时间(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2:30-17:00

  2)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时)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3.其它工作时间制度

  1)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兼职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部长级以下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需填写《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见附表1),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时间的,由部门制定相应岗位的工作时间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工作时间表,作为考勤标准执行。

  部门工作时间变更,必须在三日内报综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上班的,均视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须当日填写加班单(见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紧急加班除外)。各部门加班单上交时间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员根据实际打卡或考勤表记录加班时间。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签到两种。原则上,生产部门员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结合的方式,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采用打卡方式。综合管理部食堂员工采用考勤表方式进行考勤。部长级(含副职)以上人员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实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未打卡者综合管理部视具体情况分别做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

  一卡通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全体人员,炼钢厂、镍铁厂、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其中:综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员实行考勤表记录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递交的排班表,制作统一格式的考勤表(见附表5)。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班组长、车间主任负责点名考勤、记录。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每月15日之前交给综合管理部,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处罚50元。

  五、考勤异常

  考勤异常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在岗未打卡,打卡未在岗,出差,请假,休假等。

  1.迟到、早退、旷工等

  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岗;旷工:无故缺勤或未准假缺勤。

  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员工一个月内允许2次5分钟内的迟到;如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超过2次者开始执行处罚。

  每月累计迟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罚当月工资200元;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工资20元;迟到(或早退)10到30分钟以内扣工资30元;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1.5倍;

  旷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3倍,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旷工三天的扣罚半个月工资,并予以留用察看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给予除名且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2.在岗未打卡

  上下班忘记打卡或遇急事无法打卡,但不影响出勤的,员工需要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写《考勤补录单》(见附表4),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补录单修正考勤记录,否则将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由本人填写特批单交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

  3.脱岗

  考勤记录正常,但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办理私事。一旦发现人员脱岗,扣除当月工资10%,并作通报处分。脱岗由部门自查发现的,只对脱岗员工本人予以处罚;如被综合管理部发现,则对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4.公出

  外出办理公务当日无法考勤。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公出单修正考勤记录;

  5.出差

  经领导审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没有考勤记录,综合管理部根据出差单修正考勤记录;

  6.请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参见《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报备

  部门及班组长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记录。使用考勤表的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每月3~4日将本部门、车间考勤表交综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员,与一卡通考勤进行核对。如发现经常违反考勤制度的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逐层上报。对连续三日旷工者,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员工本人的请假单、出差单、考勤补录单等,要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

  1.上报不及时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虚报考勤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班组考勤统计人员和直接主管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3.请假期间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虚作假者,双方均处以3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4.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异动情况,部门需及时填写异动单并报至综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内未上报而造成员工考勤异常,按每人/次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七、考勤公示

  1.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员进行两次考勤公示。公示时间为每月16日和30/31日对半月考勤进行公示。

  2.综合管理部每月5~7日对上月度考勤进行公示、确认。对考勤有异议人员必须在公示期间到综合管理部核对,如果差异,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修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考勤进行签字确认后,送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的监督检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总经理,作为违纪处罚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九、附件

  1.《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

  2.《加班单(个人)》

  3.加班单(成批)》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出勤管理,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公司具体条件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中心:

  1、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考勤结果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同时负责对下属各部门考勤工作指导和监督。

  2、对于公司员工的缺勤、全勤情况,人力资源部逐月统计,作为人力资源分析的依据之一。

  3、人力资源下属的行政人员为考勤管理员,对所负责的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每月10号提交上月考勤汇总及违规处罚情况,各部门主管需在二天内核查并核定违规处罚金额后,反馈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15日前交给财务部门。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并屡教不改的员工,报经上级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相应处理。

  3、各部门应加强员工管理。当部门内当月员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排最后三名的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对违规情况负管理责任,排名最后一名扣发当月本部门员工违规扣发总额的50%,倒数第二名40%,倒数第三名30%。

  第三章 工作时间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 考勤打卡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需实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条外出:

  a)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上报到考勤管理员,方可作为打卡记录的替代。未进行登记和说明的,按旷工处理(外出每达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外出每达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b)假借公出名义处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按旷工一天记录。

  第九条全天无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说明的,计旷工1天;无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计旷工半天。

  第十条员工发生内部调动,考勤管理员负责记录员工在原部门的出勤情况,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考勤记录转入调入部门考勤管理,员工调动当月的考勤记录由调入部门统一上报。

  第十一条长期外派的员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将由所属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单独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当月满勤,即无迟到、病假、事假、旷工者,可发全勤奖100元,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200元。

  第五章 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上班的时间(早晨8:30)之后到岗,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的时间(下午17:00)之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以内的,处于2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1个小时,处于5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1-2小时,处于1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2-4小时,处于2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4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日,处于3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8小时以下的,视为一天旷工,处于400元罚款。

  以此类推。

  由于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导致的迟到不计迟到。

  第六章 旷工

  第十四条旷工: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离工作岗位者。

  b)请假期限已满,未按期到岗者。

  c)看病无医院诊断证明及事先未请假者。

  d)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者。

  e)不服从分配、调动,未按指定时间到岗者。

  f)未经批准,擅离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者。

  2、旷工期间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扣减: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扣罚1.5天工资;旷工一日,扣发3天工资。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补助)/当月应出勤天数。

  3、考核周期内有旷工行为的员工将无权享受年终奖金及评选活动;

  4、连续旷工(包括视同旷工的情况)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或者当月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含十天)的,该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对该员工给予除名处罚。

  第七章 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根据准假权限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准假人签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该于上班前半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准假有权人请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批准人有权保留不批准之权利,未批准之假期将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所有员工请假前必须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为此,要求主管级以下(含)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一天办理好请假手续;经理级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二天办理好请假手续,总监级人员及所有请假超过5天的员工,须提前三天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准假人有权不予批准或将假期后延。

  第十八条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天,且将根据请假天数相应延长其试用期限;如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的,视为员工自动辞职。

  第十九条带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计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一次休完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分次休假。

  第二十条休假假期若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重叠者,应连续计算休假日期。

  第二十一条如临时缩短假期须在上班后的第一时间向准假人销假,并到考勤管理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力资源中心有权以《员工请假单》认定休假,由此导致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发;如员工需延长假期,应遵循本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否则超出时间将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岗考勤者,事先无特殊情况、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

  第八章 事假

  第二十四条事假(因处理私人事务,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须按照第七章所述办理手续。

  第二十五条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当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当月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九章 病假

  第二十七条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负伤。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病假三天以内者,如提供区(县)二级以上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及病假建议单,不扣工资。超过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计算。如属急病、重病不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单者,必须及时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适当方式请假。

  第二十九条如利用病假期间从事经济活动,取得额外收入者,公司将视为欺诈行为,收回已发放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和补助,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如属故意自伤自残,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而致伤病者,医疗期间以事假处理,情节严重或属个人品德有缺陷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章 婚假

  第三十一条员工婚姻状态的生效日期(即结婚证的发证日期)必须在正式办理入司手续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须在发证日期后一年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三十三条再婚员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拟休假的员工,最迟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请,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一章 丧假

  第三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个工作日丧假。

  第三十六条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增加2个工作日路假,路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员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享受丧假待遇。

  第十二章 产假

  第三十八条员工怀孕需及时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司才予认定并酌情给予调岗等相应照顾,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条女员工怀孕7个月后,根据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申请产假,期限98天,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休假,但整个产假期限并不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三十天。所有产假相关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

  第四十条男员工享受护理假一般为7到10天;对于晚育的,给予延长男方护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条产假期间中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十二条产假期满未回公司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十三条已婚已育女员工享受一次流产假,第二次及以后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凭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及建议单消假。

  第十三章 年假

  年休假:

  休假说明:

  1、员工入司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员工第一次年休假天数以入职月按比例核定。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5天标准的需一次性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年休假10天和15天的可分两次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

  5、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于12月25号终止。如未休完,余下的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累计并不给予工资补偿。

  6、年休假的休假计划需提前半个月书面申请,并按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进行审批,经审批确认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章 加班

  第四十四条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完成上班时间内未能完成的正常工作的,不视为加班;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上级安排的超出正常工作范围的或职责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四十五条以任务或绩效目标为考核的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无加班。

  第四十六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如因个人原因下班后继续在公司逗留,不属于加班范畴。因突发事件临时加班的,须在事后1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十七条加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开始计算加班时间。满半小时不满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以此类推。禁止将任意两次加班时间累计计算。加班经过审批之后,加班时间以实际考勤卡记录为谁。

  第四十八条员工在日常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应首先安排倒休,倒休应首先安排在本周内完成,本周不能安排倒休的,应在本月休完,不允许隔月倒休。员工应于休息前提交倒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交考勤员存档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九条加班费计算:月基本工资/21.75×200%×加班时间。员工在节日加班,将享受节日加班工资。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加班申请表、员工外出登记表、员工请假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7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作风建设,严格劳动纪律,以树立企业文明办公、文明营销形象,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xx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则:

  根据奖勤罚懒的原则,将出勤率、经济效益、工作效率与津贴的发放挂钩。对劳动纪律涣散、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时间干私活、打牌赌赙、玩忽职守、酿成安全事故等各种违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扣发或停发当月津贴直至工资。

  二、考勤(打卡)规定:

  1、打卡范围:在公司办公大楼内工作的正式员工(含聘用员工)。

  2、打卡地点:公司办公大楼1楼大厅。

  3、考勤(打卡)时间: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内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员工,应通知部门考勤员。

  4、员工不得请、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损毁或丢失,影响打卡考勤的,须及时向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6、各部门(或实体)负责人为本部门(或实体)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确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时和下班前半小时内,考勤员须对本部门(或实体)上班人员进行考勤记载,迟到、早退人员要向考勤员报到,不报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各部门(或实体)每月5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或实体)上月的出勤情况实事求是的汇总,经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办公室(或实体)汇总。

  8、一个月迟到、早退达3次以及请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9、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总公司将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或实体)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请假审批程序

  1、病假:凡请病假者,需持有医院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病假,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病假一周以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病假一周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2、事假: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写假条并按下列程序审批: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请事假,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部门(或实体)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门(或实体)主要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者,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3、公司员工的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以下审批程序:由本人书面申请,部门(或实体)负责人签字(中层以上干部还须分管领导同意),并交办公室备案。

  四、考勤实施办法

  1、依据本人岗职工资(固定部分)、津贴(活动部分)及每月22天来测算本人日工资和日津贴。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以铃声为准,当月迟到、早退两次以下累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过半小时,每次扣发津贴10元;一次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3、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按天扣发日工资和日津贴。

  4、一个月内准予病假2天(限于当月),从第三天起,按天扣发日津贴。

  5、请病假超过一天的,应交医院开据的病假单。弄虚作假、开假病假单、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其所休假一律按旷工论处。

  6、旷工超三天以上的停发当月津贴;病假超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发当月津贴(节假日除外)。

  7、长期病休和办理劳保手续的员工,无岗位津贴,并按国家规定扣发一定比例的月工资(固定部分)。哺乳期请长假的女员工,无岗位津贴。

  8、上班时间禁止带小孩到办公室,禁止进行文体活动(集体组织除外),违者每人每次扣罚津贴5元。

  9、各部门节日加班需于节日放假前两天将加班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查,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员全年的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之一,并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挂钩。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其中:全年累计迟到、早退5一10次者,扣发50%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额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个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计算,等比例扣发半、全年一次性奖金。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公负伤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经总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病休期间不扣款。

  2、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公开检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处理。

  3、各部门待聘人员在待岗期间无岗位津贴,在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期内只发给津贴的50%。

  4、业务看片脱场视同旷工;上班时间抹牌赌赙从重论处:中层干部通报批评就地免职,下岗待岗;普通员工下岗待岗。

  5、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的,考勤员、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同等处罚。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支付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出勤管理细则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时间: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时间:员工出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及下班离岗时间,每天打卡两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监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须登记。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须到公司前台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视情况按事假/旷工处理。

  5、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及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前台做好记录,报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6、综合管理部前台及薪酬专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与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门/分公司的考勤统计汇总,经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核算工资,考勤及工资资料上报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核查,最后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部复核并下发工资。

  7、考勤记录作为员工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及年度评优活动的参考依据。

  四、缺勤规定

  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在公司前台登记,忘记打卡一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前台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累计3天或年旷工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五、请假制度与假期类别

  (一)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30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对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必须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内补齐有效证明。

  4、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5、请假审批权限

  (二)事假

  1、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处理的可申请事假。

  2、员工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门可申请另聘临时工补缺。

  3、事假为无薪假期,请事假者扣发日薪金;

  4、如请事假之前存在调休假,可用调休假冲抵事假,不扣发工资。但必须是调休在前,请假在后,即调休假不可提前预支。调休时须在《员工请假申请单》上注明具体调休时间,经综合管理部考勤专员核实并写明调休情况后按审批权限逐级签批方可调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员工结婚,经批准后酌情给予婚假。请婚假前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结婚证明,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之后。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产假

  1、公司正式女职员可依法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实行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怀孕女员工需在休假前1个月办理请假手续,向所在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交《员工请假单》及相关医院证明,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公司正式男职员在配偶计划生育期间,可申请10天带薪看护假期。

  5、女职员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公司办理报销。

  6、产假结束后,如需续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7、哺乳期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可申请提前1小时下班。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规范管理,促进全体员工养成遵时守纪的良好习惯,营造团结高效的工作氛围与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总体规则

  1、所有员工必须上岗签到,离岗签退。

  2、按压指纹时保持身体静止并正视摄像头,确保考勤图像清晰;无考勤图像者视为未考勤。

  3、考勤依据考勤机显示时间为准。

  二、考勤类别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勤分以下二类:

  (一)正常作息岗位

  适用岗位:节假日正常休息岗。

  工作时间: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个工作日考勤两次,上午8:30之前按压指纹不计迟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压指纹不计早退。

  (二)倒班岗位

  适用岗位:白班与夜班交替岗位。

  考勤方式:参照部门自行设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时间进行考核。

  执行倒班制度的部门,根据倒班制度进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结合机房门禁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等材料制作倒班员工的考勤记录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三、异常情况的处理

  职工考勤情况异常,无请假手续或《职工考勤情况说明》的,视情况记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1、迟到: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记为迟到。

  2、早退: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离岗,记为早退。

  3、旷工:员工无故不参加考勤,记为旷工。迟到、早退超过二个小时的,记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超过半个工作日的,记为旷工一天;因个人原因导致当天考勤记录缺失或不完整,记为旷工一天。

  4、由于天气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考勤异常,由本人当日加以说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可视情况酌情处理。

  5、对因出差等特殊情况形成的考勤异常,各部门须填写《职工考勤情况说明》,并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无效。

  四、串动工作时间的管理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串动工作时间的,需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填写《加班/串休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备案,并按以下方式记录考勤,未签到或未签退不计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当天有效签退后,17:30后须再次签到,离岗时签退,按加班计时。

  2、休息日加班:上岗签到,离岗签退,按加班计时。

  3、加班2个小时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串休一天。

  五、考勤统计

  员工每月出勤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汇总,统计周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30/31日。

  六、奖惩办法

  1、无迟到、早退记录且出满全勤的员工计发全勤奖,每月100元,每季度兑现一次。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迟到、早退累计4次者,扣发绩效工资80元;当月迟到、早退每累计达到5次者,记旷工1个工作日。

  3、对旷工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扣发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每旷工半个工作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每旷工1个工作日,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0%;当月累计旷工2个工作日(含)以上,扣发全月绩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含)以上,扣发50%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以上,扣发年终奖。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可对旷工员工视情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降级、转岗处分。

  4、员工连续旷工达到3个工作日、累计旷工达到10个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个月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5、员工考勤实行全员全时管理,各部门要按本规定严格执行,考勤情况作为职工晋级、奖励、评优的依据之一,有旷工记录或累计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晋级、评优资格。

  6、各部门负责人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降级、停职等处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权限管理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事部考勤监察;

  第五条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事部核实。

  三、考勤时间

  (一)办公室内勤工作时间(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

  1、工作日正常考勤时间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实行双休制度。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

  四、考勤规定

  第六条公司使用钉钉考勤打卡;

  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据考勤使用钉钉打卡2次,分别为上午上班1次,打卡时间不晚于上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1次,打卡时间不早于下午下班时间;中午上下班暂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办公室考勤范围内实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实施外勤打卡,以钉钉考勤为有效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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