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县xx绿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县政府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猕猴桃的、推广;农业产业投资;非融资性担保等业务,归属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贵州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催收;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五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六章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二十六条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二十八条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年度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财资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六章资产管理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第八章筹资管理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资管理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评价、论证。公司不从事证券信用交易,避免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章财务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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