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3 09:07:22 登绮 制度 我要投稿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

  长效合理地利用和管理好自来水管道及设施是保证村民用水供应的长期稳定性和卫生安全性的前提,是全村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村委会和自来水管委会共同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用水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

  由猴子沟至大田、倪家沟至马岗两水源管道组成的水田人饮工程共惠及366户村民,所有管道、蓄水池等设施(除农户按10元每米购买的以外)权属集体所有。

  二、用水原则

  1、解决人畜饮水,不作它用。

  2、在村内形成良好的'节约用水氛围,不浪费用水。

  三、后期增户规定

  1、在大坪、顺山、六子按640元/户,另加工程款100元/户,共740元/户。

  2、在原用水区域内按1000元/户,农户自行购材料和安装。

  3、在原用水区域内分户(主要指父子兄弟间分户)按640元/户,农户自行购材料和安装。

  4、在原用水区域内的转让户需经村委和管委会同意,安装户交纳1000元,其中740元归转出户,其余260元作自来水公用经费积累。管道归安装户所有,差的部分自行购买,剩余部分归集体所有。

  四、保护和维修

  1、全村村民要自觉爱护自来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如有损坏,视情节轻重在照价赔偿和基础上另加罚200—500元的责任金。对举报者经查实后给予重奖。

  2、水源至水池管道及32或以上管道的维修由集体负责,20及以下由各片受益户负责维修。

  五、用水收费及管理

  1、管水人员在农历每月初五前抄表收费。

  2、收费:用水在6方内按3元每户每月;超出6方未达10方的按超1方加收1元;10方以上无正当理由的按超一方加收5元。

  3、如需大量用水(养殖业、修建房屋、红白喜事等),需向管水人员或村委负责人取得联系。超出部分仍按0.5元/方计价。

  4、用自来水渗板(池)、灌溉、保苗,处责任金100—300元,一户如有两次违反,取消其用水资格。

  5、严格一月一收费,一季度一公示。

  6、收取的费用中,每户按1元/月交村作自来水积累,专款专用。

  7、倪家8户实行内部自行管理,自行维修制度。

  六、管委会组成(村支两委成员、管水人员及各组组长)

  组长:

  (村专项负责人)

  副组长:

  成员:

  管水人员:

  如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管委会成员。

  七、管水人员工作职责

  1、每月进行一次抄表收费。

  2、对负责的区域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维修。

  3、负责对群众宣传节约用水。

  4、严格按照收费标准交村负责人。

  此管理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原管理制度自行废止,未尽事宜由村委会或管委会负责解释。希广大用户共同遵守,爱护设施,节约用水,确保人蓄用水得以保证。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2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长沙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长河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目的和范围

  通过饮用水水源巡查,加强饮用水水源日常动态管理,层层落实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面提高饮用水水源管理水平,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巡查范围包括镇域内的流经水域湘江陵水河水源地,以及我辖区内所在的平江村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200米范围内。

  二、巡查方式及制度

  (一)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季度末对饮用水水源进行巡查,并督查相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经发办,农服中心、科教文卫中心、财政所、安监站、水务站、派出所、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按职能和本制度要求履行的职责每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专项巡查一次。

  (三)各成员单位必须安排专人不间断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实施巡查。将巡查情况及存在的隐患及时上报镇饮用水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辖区内的所有污染源进行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

  三、巡查内容及职责

  巡查主要检查流经水域湘江陵水河水源地,以及我辖区内所在的平江村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200米范围内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产业服务等排污单位及公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长沙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情况。

  党政办负责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组织目标考核和督查巡查落实情况。

  经发办负责巡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不达标情况、偷排、漏排、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农服中心负责监督、检查河道内的排污口,及时清理水源中的漂浮物。负责巡查饮用水水源及各支渠、斗渠两岸周边农药、化肥使用和畜禽粪便处理情况并实施监督管理。指

  导村民规范使用化肥、农药,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利用含有毒污染物污泥作肥料;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避免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过程中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

  科教文卫中心负责巡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家乐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对排污情况进行监管。

  水务站负责巡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倾倒废渣、垃圾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对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置。

  各村(社区)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辖域内饮用水水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巡查向饮用水水源排放污水、放养畜禽;负责巡查从事旅游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负责巡查垃圾、粪便、有害废弃物集中堆放场所的行为。

  四、巡查结果的处置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长沙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饮用水水源的'安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工作。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划分的职责范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超出其职责范围或者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镇饮用水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各成员单位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镇政府和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或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责令排污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和消除污染。

  (四)在成员单位巡查结束后,就巡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突出问题和需要及早采取预防措施的问题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五)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巡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六)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而致使饮用水水源受污染的,根据职责划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3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黑龙江省灌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农场灌溉用水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属国家所有。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二、按照农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生产经营部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四、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各单位必须在灌溉前三天向农场生产经营部提交实际用水面积数和用水量申请,实行合同供水。

  五、农场生产经营部下设配水管理站,负责干渠用水调配、分水闸、渠道的看护管理工作。

  六、支渠以下的用水调配由各用水单位负责,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辖区的灌溉配水和排灌工程的管护工作,成立管水小组,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供水、排水情况。

  七、灌溉站管理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在渴水期间严禁大溉大排,要经常查看末端排水渠道是否有跑水现象,如有跑水有权闭闸或停泵,并及时向用水单位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用水。

  八、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调水配水组织。公司成立水田用水调配组织机构,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明确责任。提水泵站,抽水井维护和管理,用水排水渠系的维护和管理。此制度应充分细化,提高可操作性,主要是做到在用水管理上有据可依。

  九、根据《黑龙江省灌区管理试行办法》第17条,第19条规定:“渴水期实行轮灌。轮灌一般原则是先下游后上游,先老水田后新水田,先成片地后零星地。各用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单位的轮灌计划,违者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十、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农户利用好头茬水,早整地、早泡田,缓解春季用水紧张的矛盾。

  十一、为保证灌溉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法保护各用水户的利益,对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未经批准许可擅自取水、挖堤偷水、在干线架泵抽水、破坏用水干线抢水等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给予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三、未经农场审批,新发展的水田或不适宜发展的水田,不予供水。如强行偷水,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农场将给予奖励。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xx农场。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奇台县碧流河乡农民用水户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碧流河乡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织起来的从事农业供水管理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地方性、非利益性的互助合作用水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实行工程自我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独立核算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以用水户为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心全意提供有效的农业供水服务,促进农业稳产高产和节水高效。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碧流河乡人民政府和奇台县水利局及碧流河水管站的具体指导和帮助,接受奇台县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业务工作。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碧流河乡政府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业务范围。

  1、全面负责协会辖区内灌溉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和供水调度。

  2、负责供水到户工作,向用水户供水并公开水费、水价、用水方量。

  3、为用水户提供与水利及灌溉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协会以斗渠渠系水文边界为基础组建,在此范围内的受益农户户主经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成立时申请入会的农户,今后在申请入会时,必须按规定补交前段工程部分建设和管理费。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渠系范围内用水户;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用水户提出申请;

  2、协会执行委员会或筹委会审查通过;

  3、协会执行委员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用水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会员代表的权利;

  3、向协会反映意见与要求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用水量交纳水费;

  2、执行协会各项决议,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3、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向执行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并交回会员证,退会农户不再享受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执行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相应终止。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七个用水组,为:东戈壁用水组;永丰渠村用水组;洞子沟村用水组;塘坊门村用水组;南沟村用水组;皇宫村用水组。用水组灌溉区域的划分一般以斗农渠水文边界及行政村管辖区域为基础。

  第十五条各用水组通过灌溉区域内所有会员参加的用水组会议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根据用水量、灌溉面积的大小,兼顾地理位置,每个用水组由一名用水组首席代表(组长)、2名副组长(其中一名副组长由水管站下派配水员担任)、财务人员及若干名委员组成的用水组委员会。委员由代表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委员会领导本用水组的其他代表进行工作。

  第十六条用水者代表同时也是用水组的管水员,其主要职责是:

  1、参加用水者代表大会,执行用水者代表大会的决议。

  2、制定和上报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负责本用水组的灌溉调度,平衡用水户之间的利益,协调解决用水组内的水事纠纷。

  3、根据协会的工程维修计划和要求,组织本用水组用水户做好内部灌溉工程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或协助协会做好本用水组水费的收交工作。

  5、及时反映用水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用水组的会员大会是用水组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1、选举本用水组的用水者代表(管水员)。

  2、审查和通过本用水组的用水计划。

  3、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审查和决定本用水组工程维修和集资兴建灌溉设施的方案。

  第十八条用水组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例会,如果用水组内有2/3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用水组会员特别会议,特别会议的职权与例会相同。

  第十九条用水者代表(含首席代表)辞职,需事先写出书面申请。首席代表辞职由执委员批准,用水者代表辞职由用水组会员会议批准,在未得到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用水者代表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组会议补选。

  第二十条由各用水组的代表组成本协会的用水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11名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8名,主席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委员实行分工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委员(用水者)代表大会。

  其权利是:

  1、选举和罢免执委会成员;

  2、决定执委会成员的报酬;

  3、审查、通过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用水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执行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5、审议通过或修订协会章程;

  6、划分协会用水组;

  7、负责制定用水组的运行规则。

  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执行委员会有权决定临时召开代表大会或者2/3以上的正式会员代表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召开代表大会时也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协会代表大会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正式会员代表表决,获得半数以上赞同方可有效。

  第二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执行委员的职责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其汇报工作;

  2、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聘用协会工作人员;

  4、制定与执行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用水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5、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工程维护,财务收支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提交委员代表大会审批后执行。

  6、全面负责本协会管理范围的灌溉管理工作,并承担资产的保值责任。

  7、负责协调本协会内外部关系。

  8、负责调解和处理灌溉中的水事纠纷。

  9、任免用水组代表及首席代表;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执委会成员必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社会经验及组织领导能力,具备一定的农业灌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热爱灌溉事业,作风正派,公正廉洁,勤奋敬业,群众威信高,全心全意为用水者服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完成民事行为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执委会成员辞职,需先提出申请,经用水者代表大会批准,在批准前应继续履行其职责。如果执委会成员缺员,应及时召开用水者代表大会补选。

  第二十八条为保证协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协会在乡政府农民用水者协会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支持、监督、保证用水者协会按章办事,协调各方关系,调节处理用水者协会报告的水事纠纷,领导小组成员不在用水者协会领取报酬和报销费用。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水费。

  2、政府资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协会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本协会《水费收缴办法》收取水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管理的渠系及其附属建筑物工程为本协会使用的固定资产,依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协会制定的《工程管理规定》予以管护。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换届或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财务审计。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执行委员会负责提出修改意见,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七条协会在1/2以上会员代表提出解散意见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执委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八条执委会提出的终止协议须经代表大表决通过,并报业务部门审查同意。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后的活动,进行资产移交。向资产监管单位办理资产和档案移交手续,进行资产移交。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会会员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八章监督和奖惩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接受供水单位、乡下府及有关部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监督与指导。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对工作卓有成效的会员及工作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对不履行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的会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代表及工作人员给予处罚。处罚分为以下几种:限期恢复或改正,赔偿损失,减少供水,停止供水,罚款,送司法部门处理等。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经2005年10月13日召开的用水者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协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社会团体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5

  一、食品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9、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10.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1.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2.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13.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14.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饮用水

  1、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2、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3、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4、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5、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员必须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不外流,造成浪费。

  7、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节约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6

  为维护公司整体经济利益,规范城市供水安装工程建设行为,发挥公司综合效益,促进公司经济、社会效益全面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部门、各科室以及新东水厂、新北水厂和新南水厂,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供水安装工程,主要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的居民小区、公共设施、大型民用建筑和社会公用事业等各类供水管网建设和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组织管理

  三、公司所属的安装公司具体负责城区范围内(包括新东、新北及新南所辖范围)的所有居民小区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大型民用建筑工程以及社会事业工程的`供水管网建设。

  四、新东水厂、新北水厂和新南水厂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居民用水立户、水表出户和管线维修、抢修等供水管铺设和水表安装工程以及工程预算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位的单项工程、企业或小区建设的临时施工用水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施工管理

  五、公司技术科负责所有工程的合同起草、管线设计、材料配置、勘察、放线、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安装公司或水厂做好施工组织、工程质量把关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六、安装公司或水厂在施工前应向技术科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技术科根据安装公司或水厂提交的施工方案负责技术审核和材料核算,并将审核意见报送施工分管经理及主管经理,经分管经理和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后,由技术科将材料清单送供应科,由供应科按经理审批的意见填写出库单,予以发料,技术科适时发出开工指令。

  七、大型工程,由技术科根据施工要求,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分管经理组织施工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会审,技术科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八、工程结束后,由安装公司或水厂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和材料决算,经技术科审核整理后建档并将材料决算报财务科备案。财务科负责对竣工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将材料出库单与材料决算资料进行核对,保证材料出库与使用一致(材料消耗在定额规定范围内)。施工部门按合同约定,督促出资方资金结算到位。

  九、任何员工严禁以公司的名义私自承揽供水安装工程损害公司集体利益,严禁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收回该项目工程,前期工程投入由个人自负;情节较轻的,立即停职接受公司处罚;情节较重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的,由公司上报主管机关处理;由于侵犯公司利益,严重损害公司的荣誉,已够成渎职或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7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供水材料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小批量材料采购,实行多方比价,择优选择厂家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科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8

  1、收费员是负责区域内用户水费收缴工作,现金收费员要做到日收月结,当日收缴当日存入银行,当日向财务报帐,接到欠费清单后,及时催收,当月水费必需在当月25日前按时入帐。

  2、收费员要做到钱票相符,退票要签字作废,交财务科统一处理。

  3、收费员所备用零钱不能超出规定限额,要妥善保管,造成损失的要自负,同时要把备用的零钱每日都要做记录。

  4、收费员不得挪用、拖存、挤占所收的款项。

  5、收费员要及时领销发票,每天交班要清点票据,达到钱票相符,同时对领取的`发票要有专人保管。

  6、营业所所长要对大厅管理规定负总责,要及时督促、检查、管理。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9

  为加强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确保供水安全、稳定,保障村民用水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水源保护

  明确水源地范围,设立明显的标志和防护设施。

  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治理,禁止在水源地附近进行污染性活动,如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

  定期对水源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源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二、供水设施管理

  建立健全供水设施档案,对供水管道、阀门、水表等设施进行登记管理。

  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对损坏的供水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维修时应尽量减少对村民用水的影响。

  三、水质管理

  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检测。

  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标准进行水质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村民。

  四、用水管理

  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制度,村民应按时缴纳水费。

  倡导节约用水,禁止浪费水资源。

  对偷水、破坏供水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的'供水事故。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供水。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之,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关系到村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确保供水安全、稳定。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0

  为保障农村自来水的正常供应和合理使用,特制定以下供水管理制度。

  一、水源管理

  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定期对水源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水源水质监测制度,确保水源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二、供水设施维护

  定期对供水管道、泵站、水池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对损坏的供水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障村民用水。

  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破坏和盗窃。

  三、水质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处理,确保出厂水水质合格。

  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用水管理

  实行计划用水,合理分配水资源。

  村民应节约用水,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

  对拖欠水费的用户,可采取停水等措施督促其缴费。

  五、服务管理

  设立供水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村民的投诉和咨询。

  加强对供水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定期向村民公布供水情况和水质检测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确保农村自来水供应安全、稳定、可靠,为村民提供优质的饮用水服务。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1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至关重要。

  一、水源保护措施

  确定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置明显的标志和防护设施。

  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监管,禁止建设污染性项目。

  定期对水源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源安全。

  二、供水设施管理

  建立供水设施台账,记录设施的基本情况和维护记录。

  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对供水管道进行定期清洗和消毒,保证水质卫生。

  三、水质管理

  建立严格的水质检测制度,按照规定的频率对水质进行检测。

  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不合格的水质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加强对水质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用水管理

  实行计量收费制度,鼓励节约用水。

  对用水户进行登记管理,明确用水权利和义务。

  禁止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私接管道。

  五、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供水突发事件。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总之,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农村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农村居民的用水权益。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2

  为规范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确保村民用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源管理

  加强水源地的保护,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志。

  定期对水源进行巡查,防止污染和破坏。

  建立水源水质监测机制,确保水源水质符合标准。

  二、供水设施维护

  定期对供水管道、阀门、水表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对损坏的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供水正常。

  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被盗和损坏。

  三、水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处理。

  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安全。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四、用水管理

  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村民应按时缴纳水费。

  倡导节约用水,杜绝浪费水资源。

  对违规用水行为进行处罚。

  五、服务管理

  设立供水服务热线,及时解决村民用水问题。

  加强对供水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定期征求村民对供水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

  通过实施本管理制度,确保农村自来水供水安全、稳定、优质,为村民的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3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是保障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水源保护

  明确水源地的保护范围,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污染性活动。

  建立水源地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水源地的环境状况。

  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确保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二、供水设施管理

  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建立供水设施维修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

  加强对供水管道的管理,防止管道破裂和漏水。

  三、水质管理

  建立严格的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检测。

  采用先进的水质处理技术,确保水质安全。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通知村民。

  四、用水管理

  实行计量用水制度,按照用水量收取水费。

  鼓励村民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对违规用水行为进行处罚,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

  五、服务管理

  建立供水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村民的'投诉和建议。

  加强对供水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定期向村民公布供水情况和水质检测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确保农村自来水供水安全、稳定、可靠,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的饮用水服务。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4

  为确保农村自来水供水安全、稳定、可持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水源保护

  明确水源地范围,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设施。

  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如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等。

  定期对水源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源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二、供水设施管理

  建立供水设施档案,对供水管道、泵站、水池等设施进行登记管理。

  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对损坏的'供水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障村民用水。

  三、水质管理

  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检测。

  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四、用水管理

  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制度,村民应按时缴纳水费。

  倡导节约用水,严禁浪费水资源。

  对偷水、破坏供水设施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五、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的供水事故。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恢复供水。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之,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关系到村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供水安全、稳定。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5

  为加强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保障村民用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源管理

  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在水源地附近进行污染性活动。

  定期对水源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建立水源水质监测制度,确保水源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二、供水设施维护

  定期对供水管道、阀门、水表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对损坏的供水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破坏和盗窃。

  三、水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处理,确保出厂水水质合格。

  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用水管理

  实行计量收费制度,鼓励节约用水。

  村民应爱护供水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私接管道。

  对拖欠水费的用户,可采取停水等措施督促其缴费。

  五、服务管理

  设立供水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村民的.投诉和咨询。

  加强对供水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定期向村民公布供水情况和水质检测结果,接受村民监督。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6

  一、水源保护

  确定水源保护区,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加强对水源地的'巡查和监管,确保水源安全。

  定期对水源进行水质检测,保证水源水质符合标准。

  二、供水设施管理

  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

  对供水管道、阀门、水表等设施进行编号管理,便于维护和管理。

  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为破坏和盗窃。

  三、水质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水质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建立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检测。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用户。

  四、用水管理

  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用户应按时缴纳水费。

  倡导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对违规用水行为进行处罚,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

  五、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的供水事故。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 17

  一、水源管理

  明确水源地的保护责任,加强对水源地的.日常管理。

  禁止在水源地附近进行建设、养殖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定期对水源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二、供水设施维护

  建立供水设施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故障。

  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保养和维修,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加强对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水质管理

  严格执行水质处理工艺,确保出厂水水质符合标准。

  加强对水质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如发现水质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四、用水管理

  实行计划用水,合理分配水资源。

  加强用水计量管理,确保水费收取公平合理。

  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村民的节水意识。

  五、服务管理

  建立用户服务制度,及时解决用户的用水问题。

  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交流,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对用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农村自来水供水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农村自来水供水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04-30

自来水供水应急预案04-17

自来水公司供水应急预案08-28

自来水供水应急预案(精选5篇)01-04

乡镇农村供水应急预案03-25

自来水二次供水应急预案02-25

最新冬季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冬季供水保障方案优秀04-30

自来水公司供水安全自查报告10-27

自来水厂供水应急预案范文(精选13篇)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