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1
xx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日前联合下发相关文件,对市区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等有关事项作进一步明确规范,自今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此次文件明确,执行范围为椒江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路桥区各街道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台州市属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实施学历教育的市区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基准价标准按相关要求确定,但学校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下浮不低于成本,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将备案通知抄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原则,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代收代管费用可以按学期预收,多退少补。代收代管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伙食费的具体标准由学校按规定的师生伙食成本合理确定,不得营利。
为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创办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学校,促进台州市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此次文件提出,要实行更加开放的分类定价机制,对中外合作办学、与国内知名学校合作办学,确因其办学规模和项目总投资较大、成本较高的民办学校,如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可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单独定价。
台州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严禁跨学年预收。学生因退学、开除、休学、转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民办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退费。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社会公示30天后执行,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它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或者强行捐资助学。
此外,民办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应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班额控制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以内。届时,学生家长若遇到不合理不合法收费,可及时向价格、教育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2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严格规范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1、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学校应严格落实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文件目录设置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国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列为代办的学生服务性收费项目。
2、明鳃办服务性收费标准
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如调整原有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流程实施。
3、完善代办服务性收费公示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本校实际执收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代办服务费时,事先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并明确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其自愿选择,按规定收费和管理使用,未经告知,一律不得收费。
4、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票据使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应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据实结算,在学期结束时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代办服务性收费由中小学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代办服务性收费应当纳入学校账务处理,不得由供应商直接收取费用。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大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4
为认真贯彻价格法律法规,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标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防止任何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收费管理制度。
一、实施收费政策学习制度。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和收费人员学习学校收费政策,同时要利用各种会议传达价格政策和精神,提高全体涉费人员政策意识。
二、开展收费政策公示工作。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
三、认真发放收费明白卡。每年开学收费时,要将市物价局、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收费明白卡发放至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四、实行收费责任制。校长是收费总责任人,分管校长具体抓落实。财务人员是收费政策的具体落实人。一旦出现收费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不能在政策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不能突破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准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私自收费。
六、严格收费票据管理。所有收费必须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学校收费专用票据,不得白条收费。
七、强化代收费管理。学校不得为任何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代收费用,不允许任何单位进校园收费。确有需要进校收费的,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同意。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5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威海市物价局、教育局等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费:
一、收费必须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凡有学籍的学生必须交费上学。
三、收费必须实行“一证、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办法。“一证”即学校应持《收费许可证》副本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凭证收费; “两公开”即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即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四、总务处依据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协同级部主任召开班主任会部署收费项目及金额,发放收费统计表。班主任填报《班级收费情况明细表》,经级部主任严格核实并签字后,交到财务。
五、学校收费属预算外资金,应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费两条线”管理。单位不准截留和挪用收费资金,不得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基建等开支,住宿费用于学生住宿有关的各项开支。
六、实行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减免制度。减免比例比少于学生总数的15%,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建立档案,要按规定提取2%的助学金。学生减免必须实行先交费后减免。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6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一、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收费公示制度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7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收费范围;不违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购市教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
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
3、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
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社会的监督
4、进校书刊按区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
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由新华书店征订。
5、严格学校代办项目的收缴工作。
凡属于由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项目,如课外教育活动、校服、报刊、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等,学校应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员会意见、签字同意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后才能代为办理,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结算。
6、严格杜绝学校违规办班收费,严禁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
加强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缴入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加强监督机制,将收费项目及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管理,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规范收费管理制度9
根据县文教体局、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学校各项收费,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县文教体局、县物价局文件通知的一费制执行。
二、班级收费只收班费,每名学生五元,不得超收或搭车收费。
三、各处室、年级组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向学生订购复习、辅导资料,收取资料费及其它费用,若确实必须征订的资料、辅导材料和需收的有关费用,需经学校教务处审查、报请校委会批复,允许后方可收取。
四、对违犯学校规定,私自收费的人员,一经查出,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校上报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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