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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配备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二、管理职责
1、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2、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管理要求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须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参加。
2、机构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具体人员以文件任命为准,如遇人员变动,及时进行增补。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命。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2、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3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1.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员(兼职)、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各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职工代表组成。
1.7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作安全办公室,也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管理部。
2、安全生产机构图: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文件。
五、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1.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兼职安全员(兼职)主要职责:
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5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6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7负责安全会议的记录,并追踪执行情况;
2.8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管理;
2.9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10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组长报告。
3.成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现场监督本部门有危险性工作的作业;
3.3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4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5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3.6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报告;
3.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8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编号:aqjl-03-01
4.2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卡编号:aqjl-03-02
5、附记:无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
2、本制度规适用于本公司按照实际设立具有公司特设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管生产的副总任副组长、管安全的部门领导为常设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及车间领导为成员组成。
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一名,各车间按要求可设置一至二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作业区负责人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9)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
(12)参加部门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审查,并参与项目验收,严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关。
2、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主任及专兼职安全员)
(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检修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处罚;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4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安委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办公室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素质。
3.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以文件形式下发、确认,出现变动要及时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会工作
4.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4.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4.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4.1.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办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
4.2.3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4.2.4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
4.2.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2.6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4.2.7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2.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记录与文件
安委会成立或调整的文件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安全会议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第三条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xx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
《xx省安全生产条例》
其它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五条 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 各生产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七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
第九条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按公司人数的2%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公司人数的.2%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下达调令或下发任聘书。
第十条 ……
第十一条 各生产性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部门主管生产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分会主席等人员组成。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
第十二条 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6
1、总则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本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3、法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xx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
3.5《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6《广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3.7其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4、管理职责
4.1主要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4.2生产/安全科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管理要求
5.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任组长,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5.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厂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门负责管理厂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
5.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品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
5.4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
5.4.1思想政治素质好;
5.4.2热管安全保卫工作;
5.4.3身体健康;
5.4.4工作认真负责。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7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 职责
3.1 董事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
3.2 主要负责人
3.2.1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3.2.2 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 安全处负责人
3.3.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机构
4.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 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总经理担任。
4.1.4 由安委会主任发布授权书,任命1名副主任。
4.1.5 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6 公司安委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也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安全办公室,由安全主管任办公室主任。
4.2 安全专题会
4.2.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管组织协调。
4.2.3 安全主管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5.2 《授权书》
6. 表单/记录
6.1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6.2 《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
3、管理职责
3.1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
3.2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下发、公布。
4、具体内容
4.1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发布。因工作需要,当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出变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指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公司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培训;
(2)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3)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6)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4.5主要负责人指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员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
4.7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配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一楼主会议室。
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安全生产规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定期召开安委会,并对重大的.安全生产事项作出决定等。
4.8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有记录并有工作清单。
4.9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科签发。
4.10员工代表的比例应根据风险决定,其比例不少于1:50。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讨论安全生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安全标准化的评审与绩效测量等。员工代表的职责要在工作场所进行展示。
5、附 则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9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证明;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要求留存票据。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消毒后填写消毒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0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上岗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培训上岗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戌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培训上岗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进行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厂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1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画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在制作加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8、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闷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9、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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