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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1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健全机制
确保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
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2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3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4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5
1、贯彻执行国家、部、省有关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的方针、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2、在省局领导下,负责对本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方面的安排部署和具体实施工作;加强内部服务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3、负责承担局机关物业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核发等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提供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需要的各类劳务和技术性服务工作。
5、负责就后勤服务方面对外开展经营服务和兴办经济实体。
6、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机关后勤保障方面的问题。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6
(一)政府指导,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发改(价格)、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共同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
(二)学校主体,加强合作。校内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是学校。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中小学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三)合理收费,规范使用。校内课后服务收取适当费用,以保证校内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行,但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县发改委会同县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校内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四)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见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
(五)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7
为贯彻落实凤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凤城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和课后辅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自20xx年3月11日起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保证学生在校时间有效学习,特制订学生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参加课后看护需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的家长需同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课后辅导的学生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清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辅导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由家长提前请假,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如在辅导期间需提前离校的,须向班主任请假说明原因,经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后,由监护人接离学校。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听从老师安排,保持教室安静,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应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学生应认真学习、独立作业,作业完成后,学生应该养成自我检查的习惯。
6、爱护公务,讲究卫生,不讲话、不吃零食、维护好自己座位的卫生清洁。
7、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用品。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8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高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班主任成员。
四、放学后延时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进行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其它季节到17: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如三年级段可以“跳房子”“捉小鸡”“击鼓传花”“足球操”等,四、五、年级段可以“猜字谜”“成语接龙”“病句诊所”“足球操”等游戏。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困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辩论、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象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志愿教师一一重新组班一一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看管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延时看管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延时看管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接待家长,指引家长到“临时班”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放学后延时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10
1、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电警棍、橡皮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6、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9、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0、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凭证放行,严禁将非教学用或生活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11、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
12、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11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淮北市教育局的要求,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一、服务值班领导的基本职责
1、当天服务值班领导为当天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当天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2、值班领导要统计当天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统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在岗情况。
3、值班领导要密切关注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值班领导要督促服务人员打扫卫生,注意保洁。
5、负责晚上值班的领导在放学时要到校门外的十字路口疏导交通。待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6、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把处置情况上报校长。
二、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1、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发现有迟到、缺勤等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下午放学后有缺勤现象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和家长联系。
2、服务教师负责对看护的学生进行管理。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3、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晚上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教室。
6、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严禁在辅导期间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服务期间不擅离岗位。
(3)有特殊情况需要向校长请假。
(4)在活动开展时不得体罚学生,不要和学生发生口角。
三、学生安全管理要求
1、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2、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3、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4、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事故发生。
5、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看护资格:
(1)纠结校外人员到校滋事者;
(2)顶撞、不服从老师管理者;
(3)随意丢弃垃圾经教育后不改者;
(4)故意破坏教室或活动场所公共财物者。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12
(一)自愿参加原则
尊重学生意愿、家长意愿、教师意愿。学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及教师参加。
(二)公益惠民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对课后延时服务的组织领导,为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学校提供经费和政策支持。
(三)合理定位原则
活动的目标是为解决家长接送困难,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为家长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因此,活动坚持安全第一、作业优先、兴趣为本、活动育人的合理定位。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加强课后服务政策宣传
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各校(园)每学期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课后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第二条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各校(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要求全校(园)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
第三条规范课后服务时间
各校(园)要结合家长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早到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提供服务。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每课时40分钟);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根据季节、时令变化调整课后服务时间,夏秋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8时,冬春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7时30分。
第四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各校(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合理安排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作业辅导、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对有节假日兴趣特长培养需求的学生,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社团活动和拓展训练等。不得将课后服务变成单一的自主学习,坚决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第五条规范课后服务收费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1、周一至周五: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40元/生/月。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
3、实行按月和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时间收取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对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子女予以减半收取。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
第六条完善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1、各校(园)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包括教师补贴和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后勤人员服务补贴、购买活动资料和活动耗材(不得用于购买学生教辅资料)、水电费用等]。学校按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按月到市核算中心进行课后服务成本开支报账。
2、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原则上辅导类不超过100元/课时、兴趣类不超过120元/课时,以实际服务时间(课时量)核算。每节课只能安排一位老师服务。
3、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行政管理人员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发放平均额的50%,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管理费用不超过该学期全部费用的15%。
4、每学期末或服务结束时,各校(园)要按校务公开要求公示课后服务费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成本、收支等,课后服务费用节余部分全部清退给学生。学生中途停止接受课后服务的,根据接受课后服务的时长占比收取费用,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第七条强化课后服务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课后服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八条严肃课后服务工作纪律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好。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厉查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过程中强制没有需求的学生参与、诱导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利用课后服务组织补课或上新课、违规收费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校(园)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园)实际制定本校(园)管理办法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二、服务时间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三、服务内容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五、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七、其他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课后服务教师管理制度 15
1、校长负责课后服务的总体安全工作,班主任为各班课后服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随时掌握本班师生在课后活动期间的活动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其他领导为全校课后服务期间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各班班主任和课后服务的`上课教师要分别做到对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和来源心中有数,避免出现学生管理的真空状态,上课教师在每节课上课前必须要点名,发现学生不在要和班主任核实清楚缺勤原因,因管理不当造成的学生安全问题由相关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辅导作业结束后由上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跟班放学;若因上课教师未组织学生跟班放学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由上课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4、课后服务结束后由各班上课的教师负责所占教室的门窗、水电的关闭,锁门前要确保学生全部离开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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