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1
一、驾驶员审验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是国家承认其驾驶车辆唯一的合法手续,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所驾驶的机动车辆证件必须齐全(行驶证、附加税证、车船使用税证、养路费证、尾气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二、驾驶油田自己单位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专职司机或专兼职车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队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发的内部上岗证,才能驾驶本单位所指定的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全以上证件,下班后将证件包锁好或拿回家,防止证件损坏或丢失。防止车辆丢失时给盗窃者方便,给破案者带来更多的障碍和麻烦,带证件上班带证件下班要养成良好习惯。
四、节假日、双休日实行油田内部规定“三交一封”,把证件和车辆钥匙交到单位统一保管。
五、驶员和机动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审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驾驶员或机动车辆,不许驾驶员驾车或车辆上路。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2
为加强驾驶员及公司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
1、初选: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招聘驾驶员,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有关招聘表格,并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公司从报名者当中进行初选。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工作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安全奖、出车补贴和年终奖金组成。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奖每月300元,驾驶员当月无交通安全事故发全奖,若有一次责任事故,当月安全奖取消,若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责任事故,则取消全年安全奖,且公司有权解聘驾驶员;出车补贴按《鼎成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计发;年终奖金按照公司当年经营效益确定。
三、车辆调用及管理
1、机关机动车辆由行政部负责派遣调度,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派遣。公司领导急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凡公司领导直接安排用车的,驾驶员在出车前或到达目的地时必须向公司行政部说明车辆去向。
2、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符合车辆使用范围的工作用车,由使用者提出申请,行政部签发《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行政部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
3、《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是考核司机工作量、报销差旅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的凭据。乘车者用车后在《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用车,没有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车辆使用及保养、保管情况。
5、驾驶员若有事请假或休假,应将车钥匙交于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燃油管理
1、车辆用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行政部车管人员按车建立燃油台帐,据实登记加油数量。擅自加油不予报销。
2、做好车辆加油的监控工作,行政部车管人员每月按派车单根据出车行程和单车百公里耗油计算出单车耗油量,凡超出范围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担。
3、车辆发生的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凭《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由车管人员审查记入台帐,行政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鼎成公司车辆派遣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3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行政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七、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行政部经理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报公司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3、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将车辆修理费发生额进行统计。
八、车辆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平时做好车辆检修,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行政部。并立即通知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7、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8、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
全部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
主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3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
同等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2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
次要责任:取消当月安全奖金100元,并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驾驶员职业要求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决不酒后驾车。
4、厉行节约,在修理、用油、用车上不弄虚作假。
5、不得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十、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3
第一条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集团综合办公室为集团车辆“扎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2、各车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台帐,加强职工的安全行车教育工作,严格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员“三到位”,确保不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3、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维修必须在汽车服务公司修理工厂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须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异地维修,车辆维修发票需经集团综合办车管员登记,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报销。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集团综合办、集团领导和市局安保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事后将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如实的以书面材料向集团报告,并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得隐瞒。
5、各单位车辆夜间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条驾驶员管理
1、集团所聘驾驶员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持证上岗。对年龄偏高、精力不济的驾驶员应及时调离驾驶岗位。
2、凡驾驶带有邮政标志和集团车辆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
3、准驾证发放范围和必须具备的条件,准驾证发放对象应是集团公司驾驶岗位上的人员和部分在非驾驶岗位工作但确因工作需要驾车的兼职驾驶人员;所有准驾人员必须驾驶技术熟练,且驾龄在一年以上,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4、准驾证的签发,集团公司在职驾驶员由集团综合办负责审批及备案发放。兼职驾驶员必须由各公司报分管总裁同意后,报总裁审批。准驾证有效期为一年。
5、集团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专职驾驶员,准驾证可以继续使用;兼职驾驶员一旦调离原岗位,准驾证不再继续使用,所领取的准驾证必须上交集团综合办注销。
6、全体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安全行车,必须持派车单出车,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赌气车。
7、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设备完好,发现车辆有异常现象要找原因及时维修,保证不带病出车。车辆须经常清洗、擦拭,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
8、驾驶车辆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违法曝光,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自理。
9、未经领导和办公室批准而驾驶车辆的视为私用车辆,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三条用车规定
1、严格派车用车手续,认真填写派车单,起讫地点、时间、事由,使用人等必须填写清楚,用车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派车单上签字。
2、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特殊情况(如对外交往活动等)除外。
3、对私车享受公司油料补贴的,必须按集团规定程序审批,凡享受“私车公用”的人员,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另派公务用车。
4、凡集团内部人员因私用车的,一般员工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各单位领导用车须经集团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费。
5、集团综合办应确保集团领导的公务用车,集团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凡在老城区内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派车。如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车。
6、凡基层单位因公需借用集团机关车辆的,必须在集团机关有车源的情况下,报集团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实行计费制。
7、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裁批准,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车辆因公出差应报集团总裁批准并备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车必须报集团综合办备案。
第四条车辆外借和私用的收费规定
1、市内用车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2、长途用车根据路途,交费标准由办公室统一核定,其各种停车费及车辆过路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自理。
第五条检查与考核
1、由市局相关部门,集团综合办公室对车辆的驾驶、使用车况及停放地点进行检查。
2、凡未经批准驾驶本集团车辆或未经批准超范围驾车的,查实一次考核相关人员200-1000元;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查实一次,考核当事人200元;驾驶员必须准时准点,不得刁难用车单位,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如发生有理由申告考核当事人200元;违反规定用本集团车辆接送上下班的查实一次,考核用车人和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车人支付汽油费等所有费用,未经批准私用公车的的一经查实,考核用车人20xx元和承担汽油费等所有费用,并通报批评;私用公车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用车人作下岗处理,多次违反规定者将取消驾驶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凡不按规定用车的单位和个人,若发生交通违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按规定全额赔偿。
4、按规定每月做好安全学习,出车记录,车况检查等台帐统计评定工作,并按时上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未及时上报的考核该单位负责人或车辆责任人100元。单位无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的考核单位或个人200元。
5、车辆责任人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车况完好,争创一类车。检查中发现因日常保养工作没有到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50元。
6、经检查评定为三类车(80分以下)的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0元。
7、被评定为三类车的车辆所在单位(部门)必须限期整改,实施车辆的保养或修理,并接受复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该单位(部门)200元。
8、不接受检查、不服从管理的考核当事人200元,对不经批准不参加集团组织的会议,一律考核50元。
9、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不真实上报集团的考核当事人200元。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4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ee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ee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6
1.目的
为规范厂区交通秩序、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合理有效调度使用车辆,满足正常用车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车辆、驾驶员、员工自备车及一切外来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人员负责对进入厂区车辆的管理指挥和导引。
3.2驾驶员(开车人员)负责公司全面货物运输、公务接送及突发性抢救急送工作。
3.3行政专员负责调度计划审核、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绩效评估、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保险养路费用缴纳、燃油费用控制、指导监督驾驶员对所驾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3.4行政专员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调度计划的起草以及具体调度的执行。
4.作业标准
4.1用车规定
4.1.1公司车辆使用主要用途:
4.1.1.1大众小轿车浙C57C31行政专用(客人接待、对外业务等)
4.1.1.2长安面包车浙C87A07主要对外采购
4.1.1.3五菱面包车浙CYJ351主要对外采购
4.1.1.4五菱面包车浙C79X86主要对外采购
4.1.1.5五菱面包车浙C81X88主要外发、行政后勤物资采购
4.1.1.6江淮小货车浙C29211主要送货
4.1.2小轿车浙C57C31和面包车浙C81X88由人事行政部管理;面包车浙C87A07、浙CYJ351、浙C79X86和浙C29211均由采购部统一管理;除公司允许的特殊人员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4.1.3生产部门须使用货车时,应提早一天将货物性质、装货量、适合车型、装货地点、时间、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以便安排次日合理调度货车;
4.1.4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如因不能回公司,要打电话说明情况。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赔偿责任。
4.1.5小轿车(公务车)的使用
a)下午、晚上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1:30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
b)晚上、次日上午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6:45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径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诉行政专员;
c)晚上临时公务用车者,须在20点前告知行政专员酌情安排;
d)行政专员在收集到各部门用车需求信息后,合理安排公务用车;
e)用车部门若未按照上述a)、
b)条提前告知行政专员的,造成无法临时安排车辆补救的,则由用车部门自行解决。
4.1.5公司小车只限于财务人员外出办理各项手续,账务往来办理等、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如需出温州市以外的地区的,需总经理批准,如总经理不在公司,回来后要补签[出车单]。
4.1.7突发事件用车、接送客人用车不受
4.1.3条款的限制。
4.1.8采购部用车
4.1.8.1采购员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0.5--2小时填写[出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并调派。无[出车单]者,保安禁止出车。
4.1.8.2如装载物品,请用[货物放行条],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保安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行政部处理。
4.1.8.3车辆出厂应将[出车单]交保安签注时间、起程公里数,并接受保安查点车上装载物品,保安于次日将所有[出车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存档。
4.1.8.4无[出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保安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小过处分,保安并禁止出车。
4.1.8.5公司货车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不做其它用途。
4.1.8.6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4.2出入公司大门车辆的放行
4.2.1保安人员凭有效的派车单放行,并在车辆返厂时填写返厂时间后留存;行政专员收回的派车单,分别按顺序、月份归档好,保存6个月备查。
4.2.2外出车辆下班未及时返厂,行政专员须确认迟返原因后告知人事经理同意;外出车辆无故未返厂的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人事经理处理。
4.2.3员工自备车:公司员工自备车的车牌号需在大门保安厅处备案表中留有记录,方便进出入公司放行。
4.2.4外来车辆:听从上级领导指示放行车辆,并做好进出登记。具体执行《保安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4.3驾驶员管理
4.3.1公司驾驶员(包括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规,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费用,杜绝在公司内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若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人事行政部或上级领导。
4.3.2机动车辆在公司出入口限速为5公里/时;厂区限速为15公里/时;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限速为10公里/时;不得超速行使。
4.3.3车辆在厂区行驶时,禁鸣喇叭,转弯前打出转向信号且减速慢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且主动避让步行人员;非机动车、行人靠右,严禁与机动车抢道。
4.3.4公司或外来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导引,在停车场规范停放或保安人员指定地点临时停放。
4.3.5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重点检查冷却、润滑、轮胎、刹车及转向等安全系统,认真做好车容、车况检查维护,如发现部件损坏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病车上路。
4.3.6驾驶员必须听从调度的安排,接到派车单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机油、燃油是否充足),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待(特别是在执行接送客人任务时,务必做到);行驶途中不得吸烟、喝酒,不得频繁或长时间打电话,不得大声交谈,严禁鲁莽驾驶(避免时快时慢或紧急刹车现象)、违章驾车;强化服务意识,不讲不做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4.3.7严禁证件失效及酒后驾驶,不准超载;出长途车,要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长途驾车最长不超5个小时,必要时停车休息,避免疲劳开车。
4.3.8每次(天)车辆用毕归厂,应对车内进行清理(洗);未经许可,不得付费洗车,每周至少自己清洗一次。
4.3.9驾驶员因自己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由其自缴罚款(若不按时交纳,责令其交纳罚款外,另警告处分),扣除绩效安全分。
4.3.10报销单据做假,按双倍金额处罚,并记大过。
4.4接送客人用车时,驾驶员除做到4.3条款的规定外,还应做到以下规定:
4.4.1驾驶员应衣着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4.4.2对接送客人的派车任务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应随叫随到;
4.4.3在执行接送任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客人上下车,主动帮客人提、拿行李,清点后并与客人确认,客人表示行李无差错时才可关好车门启动引擎驱动车辆;
4.4.4每次接送客人时车辆里外都必须清洗干净,确保车辆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4.4.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乘车人员在车上的谈话,不乱说,不乱传。
4.4.6保管好客人放于车内的所有财物。
4.4.7人事行政部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车辆是否能持续满足接待客人的要求。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通用7篇)7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二)车辆使用
1、每辆车由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驾驶,非公司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出车记录表》上详细登记。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将《派车单》填写完整,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报帐附件。
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车况检查,如有故障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办公室处理。
4、不出车时,驾驶员须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三)车辆保养
1、司机必须时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2、车辆零件设备由该车驾驶员负责保管,须保证完好。
(四)修理
1、凡公司车辆的修理或保养事宜,除紧急状况外,司机应事先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
可在办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总经理核准。
(五)事故处理
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公司车辆因公违反交通规则时,如为司机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因车辆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罚款由公司负责。
2、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即刻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处理。
3、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当事司机应配合办公室负责处理。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者,所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六)费用管理
1、由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核定费用计划和备用金标准,办公室为每辆车建立费用档案和维修档案;经办公室审核之后,司机方可报帐。
2、车辆的调配使用,用车部门应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发生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其结算方式和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司机要认真作好出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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