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行业员工规章制度

时间:2022-11-19 18:15:15 制度 我要投稿

珠宝行业员工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珠宝行业员工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珠宝行业员工规章制度

珠宝行业员工规章制度1

  全体员工应遵循、服从公司的以下规则:

  一、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二、服从领导,忠于职守。

  三、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四、积极进取,完善自我。

  五、团结互助,坚持原则。

  六、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公司内外应注意自己的行为,应维护公司的名誉和信用。

  A、仪容仪表;头发整洁无异味,淡妆,统一着装,工牌统一佩戴左胸,手部清洁指甲无污垢,不画夸张指甲,统一穿黑色带跟皮鞋。

  B、言谈举止端庄,不嬉笑打闹,工作期间不允许在卖场议论顾客。

  C、虚心接纳每位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处理顾客投诉并总结,不断提高服务意思及品质。

  D、工作期间参与赌博,酗酒,接打私人电话等恶劣行为者一律开除

  E、员工会客会友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无论在公司内外都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坚决不能向他人出示有

  关公司的一切讯息(如营业额、销售票据、资料、账簿、档案)等。

  A、数据保密,不与朋友或同行业人事销售数据。

  B、活动保密,活动方案不允许提前公布。

  C、公司发展扩张方案保密

  3、积极主动迎接顾客,与顾客建立良好关系。

  A、积极,主动,热忱,微笑接待每位顾客,不以貌取人,做到不挑客,不拒客,不丢顾客单。

  B、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使用挑货盘,货品出柜台不超过三件。

  C、正确使用销售辅助工具,如小票,兑换票,笔,计算机,镜子,展示脖等,成交后必须归位。

  D、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专业知识,规范服务意识!

  4、所有员工应尊属上司的指示和安排,共同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各负责人对待下属员工应做到公平公正、对事不对人,加强集体协作。

  5、货品管理;员工不能因私使用店内物品,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店内商品带出店内。

  A、不允许私自佩戴柜台内销售产品,包括店长,经理及老板。

  B、进退货必须货票一致,签收人确认签字,店长签字,经理复核,才能进出柜台。

  C、货品陈列摆放必须按标准执行,标签一致,无破损无污垢,一签一货,素金按重量大小归类排列,非素按价格排列。

  6、严守上下班规定时间,做到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工作中因私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开具有效证明提出书面申请!

  A、迟到早退违反规定:罚款1次5元、2次10元,以此类推。

  B、请假规定:请假一天扣除规定的底薪,事假加扣10元,旷工一天扣90元罚款并扣考评分(请假日一律不发薪资)

  7、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于左胸,保持清洁卫生。违反规定:罚款1次5元、2次10元,以此类推。

  8、上班女员工应按规定梳好头发、化淡妆。违反规定:罚款10元。

  9、上班时间内不得食用零食、正餐、不得随意接打手机、看报或与本行无关的资料等。违反规定:罚款1次5元、2次10元,以此类推。

  10、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空岗、坐岗、窜岗,员工之间不得大声嬉笑、吵闹、聚众闲聊。违反规定:罚款1次5元、2次10元,以此类推。

  11、在营业时间内严禁双手叉腰、双手交叉胸前、手插兜、东倒西歪。违反规定:罚款5元。

  12、营业时间,非当班工作人员,不得与当班人员闲聊影响正常营业,严禁进入柜内。违反罚款:10元。

  13、上班时间应避免长时间会客,避免将小孩带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10元/次

  14、工作中因个人原因发生工作失误(不盖章、不收小票、开错票、开票不规范)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将全额赔偿损失金额并处罚款。违反规定:罚款10—20元。

  15、任何员工在销售中未得到(店长或经理)的许可绝对不允许私自降低折扣、减少金额零头等。违反规定:补齐差额、罚款20元,重者给予开除。

  16、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必须交接好与工作有关的一切事项。(如;清查货品、清点营业款、公司通知、售后等)

  17、工作时间吃饭时间一般分三个时间段,每一时段为45分钟。

  午饭时间:11:00—11:45 11:45—12:30

  晚饭时间:17:00—17:45 17:45—18:30

  就餐时间人员视工作情况而定,在柜人员必须是当班人员的一半。违反规定:罚款5—10元。

  18、员工一般情况下不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一个月调班不得超过四次。员工请假、调班必须亲自办理事先书面申请。提前亲自协商好请假期间出勤人员,如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办理可电话请假、调班。违反规定:罚款10元、重者给予开除。

  19、员工需辞职要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口头不予办理。违反规定:不予受理,擅自离职者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A、离职申请批准后,员工必须交接手头工作,于当月店盘存结束后,交接柜台钥匙,工装,工牌等。清楚无误方可离职。

  B、员工离职或辞退后两年内不得向外透露本公司数据机密,如对本公司造成不良后果者,本公司将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起诉讼,并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20、员工在工作中因工作失误导致商品损坏或商品遗失等,需付工费并照价赔偿。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由当事人个人承担,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由当班人员集体承担。

  21、入职新员工,在工作时间三个月内必须明确公司所有流程和事项,不能通过考试的一律不用。

  22、在职所有员工必须遵从公司规定、严格执行。如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作辞退处理。

  忠言;作风要正情况要明数据要准责任要清工作要实宗旨;敏锐的市场分析力和自我创新,品牌产品是硬件,优质服务是软件,力求质量上乘,信誉极佳为经营之本!

珠宝行业员工规章制度2

  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公司员工在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2、职位或补充空缺职位时,公司将优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部招聘。

  3、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是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一、聘用

  公司总经理以下人员均实行聘用制。

  1、招聘和录用条件:

  (1)根据公司特点和岗位需要,按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所招聘员工须通过道德品行、业务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两种方式);

  (3)招聘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2、程序:

  (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主管提交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呈报总经理批准决定;

  (2)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网等招聘渠道为用人部门提供初步人选的各类人才资料;

  (3)招聘按报名、面试、试岗、试用、正式录用的程序进行;

  (4)人力资源部参与人员初试;用人部门领导参加业务人员面试,面试结束并确定试岗,试岗合格由行政人事部呈报上级主管领导进入试用期,并办理试用手续(录入考勤程序)

  (5)试用期人员应提交如下资料(并保证资料真实可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归集保管,不再退还本人:

  a、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必要时可附专页详述;

  b、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用于员工转正、履历表等证件的办理张贴;

  c、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携带核实);

  d、担保书和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新聘员工进入公司接受试岗和试用,试岗期为3个工作日,试用期一般员工为1—3个月,中层管理以上人员2—3个月,高层管理人员为3个月;试岗期、试用期间均应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纪,将终止试用(表现特别优秀可提前转正)。

  3、新员工培训:

  (1)经批准进入试用期的员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入职前培训,

  内容如下:

  a、公司简介;

  b、员工守则、企业文化等主要内容;

  c、管理制度;

  (2)接收部门负责对试用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其内容包括:

  a、本部门简介及工作职能;

  b、岗位职责及要求;

  c、岗位专业知识;

  (3)职前培训与上岗培训将在转正前进行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作为转正的考核依据之一。

  4、考核:

  (1)试用期间,所分配部门对试用员工的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敬业精神等进行监督考察。试用合格,由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在5日内提交书面转正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参考部门评定意见,并结合实际考察情况,审批转正申请报公司审核批准,员工填写相关表格,办理转正手续。

  (3)审核确定:

  a、一般员工由部门主管审核报人力资源确定;

  b、部门经理、业务技术人员经主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确定;

  c、副总以上、财务主管人员经总经理审核确定。

  5、实习期:

  a、试岗期3天。试岗期满进入试用期的,从试岗期第一天起计发工资;不能进入试用期或在试岗期自行离开的不计发工资;

  b、在试用期内不满一个月的个人提出辞职,或有不良行为,或违反公司制度的,可随时停止使用,按实际考勤结算工资;如因各方面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提出辞退的员工将终止试用,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从试岗之日起计发工资;

  c、试用期满一个月后,实习期员工如不打招呼,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按自动离职处理,仅按正常考勤结算工资。

  二、担保

  因行业的特殊性,每位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提供担保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经公司录用的新员工必须提供担保,并于就职前办理担保手续;

  2、新员工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资格:

  (1)经公司认为适当者;

  (2)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或固定资产的人士,并为本地户口(可为聘用员工家属);

  3、办理担保时须填写担保书一份,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复印件各一份,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公司接到担保书后及时予以核实,如有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更换担保人;

  5、被担保人中途换保,应出具新担保人签署的担保书到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方得换回担保书;

  6、新员工实行担保人保证手续,被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等连带责任:

  (1)因严重失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不辞而别欠帐款者。

  7、被担保人离职三个月后,若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行为,其保证书退还担保人。

  三、离职

  1、员工离职分“辞职、自动离职、解聘、开除”四等

  (1)辞职: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提交申请辞职报告,分别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到本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理离职手续;

  (2)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离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均作自动离职处理,仅按实际考勤结算工资;

  (3)解聘:工作期内个别员工因道德品行低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价值观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聘;

  (4)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2、员工离职时应填写《员工离职表》,交接工作,清理个人借款。特殊岗位、领导岗位须将相关工作、资源关系、保管资料等交接清楚,处理完所有工作后,相关部门及总经理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规定办理薪资结算。

  四、内部调整

  1、原则:

  (1)人尽其才、发挥潜力,鼓励人才、内部流动的原则;

  (2)一岗一薪、易岗易薪的原则;

  (3)能上能下、心态平和的原则。

  2、员工调配,需事先征求该部门负责人意见,经主管领导同意、主管副总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调配手续,填写《员工调配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送接收部门,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

  3、员工应服从调配安排,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4、员工调配需调整工资时,由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财务部,依据工资管理规定办理。

  五、晋升与降职

  1、公司提倡内部员工人尽其才竞争上岗,鼓励员工自荐高级管理岗位,员工自荐书可直接交总经理。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用由副总提名,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

  3、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主管的聘用由总经理提名、任命。

  4、员工晋升、降职后的相关待遇及手续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珠宝行业员工规章制度3

  为了更好的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使整体店面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故制定以下规定,望大家严格遵守考勤管理

  1、考勤时间:早晚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考勤,不充许迟到早退。员工考勤前应装束完毕。

  2、病、事假按所休天数正常扣薪水。请假应提前申请。

  3、季度请假天数超过6天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可无条件辞退。

  4、员工请假不允许他人代理,否则视为无效。

  5、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店内负责人批准;所有请假应正常履行请假手续

  6、员工如要延长假期,须向主管领导申请。未经同意,一律按旷工处理。

  7、如有突发事件,员工不能提前申请请假者,可电话直接请示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8、凡因临时性或季节性产生的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以上的,均按加班处理。

  9、午饭时为半小时,用餐时段由店内自行规定。

  10、迟到早退者处以5元/次罚款,旷工者按日薪二倍标准进行处罚,对于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无条件辞退。

  营业、工作纪律规范

  1、无论任何原因未进行柜台交接者,出现问题,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出入库时如有商品遗漏在柜台或金库,每次扣责任者扣10分。如有货品丢失,照原价赔偿。

  3、开业后柜台未上锁,扣责任人5分。

  4、基本商品知识或促销活动不清楚,每次扣20分;造成顾客流失现象,责任人照单全买。

  5、柜台出现饰品损坏现象,照价赔偿。(此赔偿由导购员均摊)

  6、因为个人原因,被顾客投诉一次扣20—100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7、无论任何原因,导购员之间或导购员与顾客之间在店内营业期间发生争执现象,扣200分,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8、私自越权打折出售商品,责任者赔偿全部损失外,每次扣50分。

  9、销售小票开错,款台查出当事人扣5分,(如有隐瞒,两人各扣50分)已销售,导购员与款台各扣20分,并照价赔偿所差的金额。(此金额由款台和导购员均分)

  10、台帐由本柜台负责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如出现错误,店内扣5分,公司查出错误,经手人一次扣50分。(台帐不充许涂改)

  11、擅自打开非本区域柜台,出示货品或售货后未与柜台负责人交接者,如出现问题时,承担全部责任。

  12、款台收假钞或结算错误,责任者承担全部损失。

  13、赠品出帐目不清,责任人照价赔偿。

  14、维修师如误收假料,责任者承担全部损失。

  15、出示货品必须配戴手套,如发现未戴,每次扣5分。

  16、不得在工作期间整理私人物品影响店面形象,每次扣10分。

  17、上岗期间,不得在卖场内接听私人电话或发短信,发现一次扣10分;(手机不可带在身上)如需接打电话时必需到指定地点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违者扣2分。

  18、在岗期间出现吃零食、嚼口香糖等现象,每次扣款5分。

  19、卖场内不准聚堆聊天、有顾客在时不准大声喧哗,聊和工作无关的话题,如有发生每次每人扣10分。

  20、离岗之前,未与上级主官请示,每次扣10分。

  21、站位保持标准站姿,不许趴、倚、靠柜台,如发现每次扣10分。

  22、损坏公物,责任者按原价赔偿损失。

  23、用餐时间:分批进行用餐,每批30分钟。用餐超时每分钟1分。

  24、顾客进店导购员视而不见,怠慢顾客,每次扣100分(无论当时做什么,以顾客为主)

  25、如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抢货现象,一但发现扣200分,并立即辞退。

  26、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因个人关系问题,怠慢顾客、服务不周而影响珠宝顾问销售者,一旦发现扣100分。

  27、如在接待顾客期间发现有弃客现象发生,违者扣200分。

  28、不充许在柜台内读书看报,违者扣5分

  29、会客时间不得超出10分钟违者扣5分(在指定会客区)

  30、不得在顾客面前谈论其它顾客,违者扣10分。

  店内员工月累计违反营业流程规范内容或工作纪律规范内容中项目达到三次以上,视为严重违纪,可无理由辞退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清洁卫生规范:

  1、顾客走后即时清理货品,清理柜台卫生,如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发现柜台有手印或灰尘,每次扣2分。

  2、未值日,责任人每人扣款5分。值日生负责地面、卫生间、室外台阶(卫生间马桶,洗手盆必须清洗,地面无杂物)。

  3、所负责区域内或值日卫生不达标者每次扣2分。

  4、每周一早上进行大扫除。

  5、每天各柜台负责人,负责柜台、顾客凳子、背景墙卫生,做到无灰尘。(柜台无水痕、无手印)

  6、收银员负责店前展柜卫生。

  员工形象规范:

  淡妆上岗,发不过眉手指甲不得超过3毫米工作服不能有污渍,并定期熨烫。黑色皮鞋,并无过多装饰。佩带饰品仅限耳饰,不能佩带夸张饰品,违纪者扣5分。

  货品陈列规范:

  在没有顾客的情况下,未及时整理柜台饰品,扣5分。

  奖励

  销售过程中得到顾客的表扬奖10分

  卫生货品摆放合格每项奖2分

  当月无错票错帐每项奖10分

  注:每分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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