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8 08:35:41 泽彪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1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生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学校现有书籍,

  1、宣传阶段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做到人人知晓。

  2、自查阶段各班自查班藏书籍,建立班藏书籍档案和目录。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四到六年级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和家委会共同进行。一、二、三年级由班主任老师和家委会共同进行。

  3、校查阶段学校对各班提交的书籍目录再次进行审查,同时抽查各班班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求班级立即整改。

  4、普查管理各班今后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

  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做好学校“书香校园”建设的`落实工作,不断丰富校园藏书,制定图书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建设书香班级,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组长:沈爱华;副组长:各年级组长;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2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3

  1、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领导小组,全面进行读物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4、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5、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8、控制教辅种类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不征订购二类辅资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

  9、强化督导落实。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本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教务处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5

  为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科学有效的提高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和积极性,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分要求,定期添置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目录为主的图书,切实做到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并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旨在鼓励学生加强阅读习惯的培养,积极引导孩子阅读健康有益的读物,不断激发每位学生的阅读兴趣和爱好。特制定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科学添置课外读物种类

  1、严格遵守上级教育部门采购流程,做好审批、报备、编目、验收等手续。

  2、根据藏书要求,严控各类图书占比。

  3、各类添置的课外读物必须适合学生身心发展。

  4、坚决杜绝非规范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二、规范踢除课外读物要求

  1、剔除范围:

  (1)复本过多,长期压架的图书;

  (2)内容有严重问题,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

  (3)残缺破损,无法再投入流通的图书;

  (4)陈旧过时,已无利用价值的图书;

  (5)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图书。

  2、剔除与外理方法:

  (1)以剔除过多的复本为主。

  (2)在具体判断上根据外借流通统计、书龄以及利用价值三项指标为依据。

  (3)平时对残缺破损无法利用的图书给予剔除。

  (4)经常性与定期剔旧相结合。

  (5)对于丢失及剔除的图书应及时处理,做到帐、书一致。

  三、切实提高课外阅读力度

  1、图书馆定期对添置新书作好书推荐,促进课外阅读兴趣,提高课外阅读积极性和有效性。

  2、图书馆全日开放,错时错班借阅归还,保证规范流通。

  3、开放式图书阅览区每学期至少二次更新上架图书,方便学生借阅。

  4、班级充分利用图书角功能,周一至周五班级内图书实行借阅并做好相应记录,避免图书无故流失。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6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碑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兴庆小学课外读物审查审核、管理制度。

  一、审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综合组教师

  二、审查内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学生课外读物,电子书柜,是否存在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书籍。

  三、排查地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教室中的'快乐读书吧、学生课桌、电子书柜。

  四、排查人员

  全体师生

  五、规范课外读物管理

  1、激发阅读兴趣。学校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组织开展系列阅读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2、加强图书建设。学校图书室和阅览室建设要达标,有专人管理,借阅工作规范,定期更新图书,图书流通率高。学校要在校内和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学生阅读体验。对学校图书进行审查。

  3、规范教辅管理。学校要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材料选用目录选用用书。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家长委员会不得组织家长订阅教辅资料。

  4、严格读物管理。教师要引导家长和学生到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侵蚀学生心灵。

  学校积极开展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读书活动等多种学生喜欢的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有害读物、非法读物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学生坚决杜绝不健康书籍和非法出版物在校园的传播,积极引导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7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严禁教师以各种理由为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2、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中心校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3、定期检查手机、办公电脑或计算机室电脑等设备。不允许携带储存不良信息的手机和电脑进入校园。

  4、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及商业宣传标语及口号。

  5、上课期间严禁阅读与课程无关课外读物。

  6、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7、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8、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8

  1.只对本校师生开放,使用校园一卡通借阅读物,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校外借阅需履行报批手续。

  2.学生每次可借阅一册,教师每次可借阅两册。

  3.读物借阅期限为 15 天,到期未读完的需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周。所借读物学期结束前两周必须归还。

  4.教师在正常工作期间随时借阅,学生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借阅。

  5.借书时,自觉排队,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得带入私人物品。违反者,管理员有权制止或劝其离开,执意不服从者,报教育处计入班级管理量化。

  6.爱护读物,保护好书本外部的书标和内部的条形码,读物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7.借阅读物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归还的,读物管理员将未归还名单及时通知所在年级处室,督促归还。

  8.学生离校前或教职工调离本校前,均需还清借阅读物资料,并履行签字手续。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9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2、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3、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4、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5、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10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健康成长的好书,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

  1.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3.学校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11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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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1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生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学校现有书籍,

  1、宣传阶段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做到人人知晓。

  2、自查阶段各班自查班藏书籍,建立班藏书籍档案和目录。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四到六年级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和家委会共同进行。一、二、三年级由班主任老师和家委会共同进行。

  3、校查阶段学校对各班提交的书籍目录再次进行审查,同时抽查各班班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求班级立即整改。

  4、普查管理各班今后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

  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做好学校“书香校园”建设的`落实工作,不断丰富校园藏书,制定图书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建设书香班级,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组长:沈爱华;副组长:各年级组长;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2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3

  1、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领导小组,全面进行读物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4、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5、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8、控制教辅种类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不征订购二类辅资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

  9、强化督导落实。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本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教务处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5

  为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科学有效的提高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和积极性,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分要求,定期添置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目录为主的图书,切实做到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并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旨在鼓励学生加强阅读习惯的培养,积极引导孩子阅读健康有益的读物,不断激发每位学生的阅读兴趣和爱好。特制定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科学添置课外读物种类

  1、严格遵守上级教育部门采购流程,做好审批、报备、编目、验收等手续。

  2、根据藏书要求,严控各类图书占比。

  3、各类添置的课外读物必须适合学生身心发展。

  4、坚决杜绝非规范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二、规范踢除课外读物要求

  1、剔除范围:

  (1)复本过多,长期压架的图书;

  (2)内容有严重问题,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

  (3)残缺破损,无法再投入流通的图书;

  (4)陈旧过时,已无利用价值的图书;

  (5)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图书。

  2、剔除与外理方法:

  (1)以剔除过多的复本为主。

  (2)在具体判断上根据外借流通统计、书龄以及利用价值三项指标为依据。

  (3)平时对残缺破损无法利用的图书给予剔除。

  (4)经常性与定期剔旧相结合。

  (5)对于丢失及剔除的图书应及时处理,做到帐、书一致。

  三、切实提高课外阅读力度

  1、图书馆定期对添置新书作好书推荐,促进课外阅读兴趣,提高课外阅读积极性和有效性。

  2、图书馆全日开放,错时错班借阅归还,保证规范流通。

  3、开放式图书阅览区每学期至少二次更新上架图书,方便学生借阅。

  4、班级充分利用图书角功能,周一至周五班级内图书实行借阅并做好相应记录,避免图书无故流失。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6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碑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兴庆小学课外读物审查审核、管理制度。

  一、审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综合组教师

  二、审查内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学生课外读物,电子书柜,是否存在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书籍。

  三、排查地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教室中的'快乐读书吧、学生课桌、电子书柜。

  四、排查人员

  全体师生

  五、规范课外读物管理

  1、激发阅读兴趣。学校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组织开展系列阅读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2、加强图书建设。学校图书室和阅览室建设要达标,有专人管理,借阅工作规范,定期更新图书,图书流通率高。学校要在校内和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学生阅读体验。对学校图书进行审查。

  3、规范教辅管理。学校要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材料选用目录选用用书。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家长委员会不得组织家长订阅教辅资料。

  4、严格读物管理。教师要引导家长和学生到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侵蚀学生心灵。

  学校积极开展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读书活动等多种学生喜欢的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有害读物、非法读物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学生坚决杜绝不健康书籍和非法出版物在校园的传播,积极引导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7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严禁教师以各种理由为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2、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中心校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3、定期检查手机、办公电脑或计算机室电脑等设备。不允许携带储存不良信息的手机和电脑进入校园。

  4、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及商业宣传标语及口号。

  5、上课期间严禁阅读与课程无关课外读物。

  6、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7、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8、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8

  1.只对本校师生开放,使用校园一卡通借阅读物,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校外借阅需履行报批手续。

  2.学生每次可借阅一册,教师每次可借阅两册。

  3.读物借阅期限为 15 天,到期未读完的需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周。所借读物学期结束前两周必须归还。

  4.教师在正常工作期间随时借阅,学生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借阅。

  5.借书时,自觉排队,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打闹,不得带入私人物品。违反者,管理员有权制止或劝其离开,执意不服从者,报教育处计入班级管理量化。

  6.爱护读物,保护好书本外部的书标和内部的条形码,读物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7.借阅读物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归还的,读物管理员将未归还名单及时通知所在年级处室,督促归还。

  8.学生离校前或教职工调离本校前,均需还清借阅读物资料,并履行签字手续。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9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2、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3、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4、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5、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10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健康成长的好书,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

  1.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3.学校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中小学读物管理制度 11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