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2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反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2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二条
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第三条
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工程部负责日常测试和维护。并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在营业、工作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3.常闭式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
4.不得随意遮挡、挪用、损坏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
5.严禁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第五条
每日防火巡查应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六条
工程部每季度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4
一、消防设施器材维护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具体由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维修不及时或管理不当将追究部门或柜组负责人的责任。
二、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部门、柜组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三、与具有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出具维修保养报告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投入使用2年后进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灭火器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每两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反腐处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报警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对管道控制阀进行一次检修;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月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和压力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水泵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并模拟自动控制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消防水泵每周运转一次;电磁阀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启动实验;每月对全部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以上检查要记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七、不准随便动用火灾区域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插孔电话、自动喷水灭火报警阀、防火卷帘手动开关等,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5
1.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该设施的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单位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保安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3.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保安部备案。
(2)保安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保安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保安部,补充灭火器材。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6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严禁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五、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七、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八、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九、单位内主要通道上应采用蓄光型和电光源型组合的
十二、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7
一、本制度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二、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三、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日常生产经营期间经常性检查区域内的安全疏散设施,行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测试和维护。
并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在营业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3、常闭式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
4、不得随意遮挡、挪用、损坏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
5、严禁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五、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应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六、每季度对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测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8
第一条: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由保安部门负责,部门队长为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建立此制度。
第二条: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第三条: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四条:常闭式防火门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的防火门,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需完好有效。
第五条: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第六条: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七条: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置换,填写隐患整改通知。
第八条: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任何妨碍通行的设备。
第九条:各楼层安全疏散指示保持清晰明显,包厢内逃生导向图保持正确,张贴明显处
第十条:场所人数不可超过1600人,达到限制后需暂停和限制进入人员。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9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和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1、幼儿园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三层,200m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2、幼儿园与易燃易爆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得有踏步。
3、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4、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和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5、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2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管道。
6、幼儿园内不得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幼儿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不小于1。3m,灯火距地面不小于2m。
2、学校内营火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器等。
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消防设施。
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m,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距离不大于10m。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0
1、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幼儿园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校舍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校内教学用房檐下烧烤,预防火灾发生。
7、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1
一、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严禁锁闭,疏散通道严禁占用。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被浆洗的被褥、蔬菜、啤酒箱等杂物阻塞。
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不得被圈占、挪用、遮挡、覆盖,并应经常维护维修。
四、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楼梯间的防排烟设施等应定期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妨碍消防安全的物品。
第二条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三条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拦、覆盖。
第四条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五条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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