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三、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制度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加强疫情期间应急值守
实行院领导一线带班制度。二级学院每天安排一名学院领导和一名辅导员24小时在校值班。
九、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2
为切实加强学校本部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传播蔓延。制定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一、校医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进行登记,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和疾控部门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室存档。
二、当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检制度,班主任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及时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各系部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班主任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报校医室存档。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3
为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为配合学校工作正常运转,保障全校师生的用餐安全,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学校要安排专人对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要建立台账
2、做好相关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常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在进行操作时佩戴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5、对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食堂工作人员,学校要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或召开视频会议的形式,传达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开展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
二、工作人员返校返岗要求
省市外未返回的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到市教体局通知后,方可返茌;
返回后,须在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省市外返回未履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制度的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校工作。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后,工作人员须提供卫健或所辖村(社区)等相关单位提供的未接触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证明或者有效健康证明,方可返校上岗。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全面检查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包括用电线路),对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开学后各类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转。进校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实登记,体温低于37℃并佩戴好一次性口罩和手套,方可进入校园。
2、对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餐厅等所有区域进行全面保洁,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3、食堂重点区域和各类餐具、工用具、容器、所有餐桌椅等要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4、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四、食品原料采购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选择在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户的供应商,实施定点采购。
6、采购预包装食品应当向供应商索取xx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供货(上市)凭证》,如供应商无法出具《供货(上市)凭证》,必须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和载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供货凭证;生鲜食品索取xx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开具的《xx市生鲜食品上市凭证》,肉类、禽类及其产品还应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7、每天专人做好进货查验和“入市必登”工作。供货凭证和上市凭证上的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与供应的食品相符。
五、食品原材料的贮存
1、贮存场所、设备要定时检查,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杀虫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接收后要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10cm以上,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冷藏设备温度范围在0℃~10℃之间,冷冻设备温度范围在-20℃~-1℃之间。
六、食品加工
1、加工操作前要使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使用消毒液对加工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烹饪时要烧熟煮透,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应用消毒后的容器盛装,与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3、菜肴从制作到食用时间在常温条件下(10℃~60℃)不得超过2个小时。菜肴在高于60℃条件下贮存,其可食用的保存时间为烧熟后4个小时。
七、分餐错位进行就餐
1、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一张桌子只坐2人(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做到人与人之间相隔超过一米,进行错位排列,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2、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学生进入食堂就餐前洗手。
3、所有学生进行分餐排队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不要拥挤,餐厅采用发放统一套餐,为保证就餐距离采用分批次就餐,每个年级就餐时间15分钟。
4、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鼓励就近的学生回家用餐,减少非必要人员在食堂就餐,非本学校人员不得在餐厅就餐。
八、餐后的消毒保洁
1、食堂每天开窗通风,通风条件不佳的可暂时关闭。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烘干机或一次性纸巾。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餐余垃圾,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2、餐用具清洗消毒工序要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五保洁”顺序操作。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红外线消毒控制温度120℃以上,保持10分钟以上;
洗碗机消毒控制水温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3、每餐工作完毕用清洁剂清洁各种厨具餐具表面,并用清水冲洗干净,保持卫生。厨房地面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4、餐具用后全部浸泡入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液体中5分钟以上,再用清水冲净。消毒后的餐用具要存放在密闭的清洁保洁柜里。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4
为增强学校新冠肺炎疾病预控,有效预防疾病在校内传播,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特制定疫情防控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属于高风险人群和中风险人群的学生均暂不返校。待学生转为低风险人群后方可返校。严禁学生带病返校。
二、返校复课学生在校期间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感染症状,立即停课观察,并按照《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热患者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三、居家学生和在校学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证明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到学校学生处复核确认登记。经复查后,出具学校复学查验证明,学生凭学校复学查验证明到学院报到,学院凭学生处开具的复课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四、各学院对学生的复课要严格把关,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或者学院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对学生隐瞒病情,或学院发现学生患病不主动上报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5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的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六、学校大门管理
1、自7月3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2、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4、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5、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6、加强宿舍楼门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7、与疫情低中去过或接触过去过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
8、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9、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6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xxxx),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7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部署和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管理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做好排查登记。对全校所有教职工目前居住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统计摸排,对东、西家属院所有住户进行逐人摸排(居委会人员实施,请住户配合支持),对1月23日以来返回石家庄的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校内所有管理服务人员,以下同)的行程史、接触史、发热史进行详细统计。
2.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一律刷校园卡、测量体温、书面登记,已办理学校通行识别车辆的随车人员均要核查校园卡,进行人车书面登记。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经安全管理人员请示校防控办,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切实加强返校管理。全体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请安心在家,务必不要提前返校。在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近两周内有过湖北地区接触史(包含途径湖北地区)的教职工不要返校,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就地留观,暂缓返校,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其他外地教职工,若返石,应遵守学校“须由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审批”的规定和居住所在政府的要求执行。返石后均要居家观察14天,同时请自觉向所在社区(街道)备案登记。
4.避免聚集减少外出。无事不出门,亲友别聚会,减少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鼓励大家通过网络、外卖平台采购生活物资,在学校统筹安排校内生活物资之前,倡导每户家庭每三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出校园。
5.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格落实师生每天两次体测信息、接触史信息、行程信息的报送,重点抓好湖北籍学生和留校学生身体状况统计报送。遇到重要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校防控办报告,同时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处置流程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鼓励师生对身边发热不报告、不治疗的人员进行上报。
6.建设美好和谐家园。广大师生要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勤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要联合居委会,坚持每天对校园、家属区内办公场所、交通主干道、电梯、楼道、活动广场及健身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特别是要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垃圾箱及时消毒。
7.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带好头、做榜样,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示范引领师生按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包联服务制度,主动慰问,宣讲政策,了解需求,开展一对一的党员志愿帮扶,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困难。
8.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疫情防控信息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8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2、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3、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4、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9
为做好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防疫期间的宿舍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宿舍楼入口处铺放消毒毯,设置体温监测点。住宿生进入宿舍前自觉有序排队,前后距离间隔保持1米。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对每位住宿生入住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异常学生进行登记并上报。每晚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需做好异常学生登记,立即安排单独宿舍进行隔离观察休息,进行复测,并上报学校。
2、学生体温检测正常后直接有序进入本人宿舍,进入宿舍后禁止私自互相串宿,禁止打牌聚会等活动,做到不聚集不扎堆。
3、学生在宿舍内错时洗漱,不聚集、不扎堆。
4、到直饮机取水时排队有序接水,接水后直接返回宿舍,不逗留。
5、洗漱后快速就寝,不喧哗,不打闹,禁止面对面交流。
6、学生上课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8、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学校对存放垃圾地点每天进行消毒。
9、住宿生要时刻注意自身的`防疫防护,进出宿舍楼及在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10、发现同宿舍学生身体异常,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11、非宿舍住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宿舍。
12、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所住宿舍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宿舍每天早、中、晚通风,每次通风时间约1小时。
13、进出宿舍途中,不结伴不交谈,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快速进出。进入宿舍后,将外套挂在阳台通风处,鞋子放在指定位置。
14、宿舍内存放75%消毒酒精不超过500ml;擦拭消毒而不是喷洒消毒,使用时保证周围无烟、火等明火,无易燃、可燃物;使用后必须密封严实,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暖气、明火),并开窗通风。
15、定期对宿舍楼内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宿舍内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使用84消毒液前,要戴好手套;使用过程中不与酸性物质混用(如洁厕灵);不要直接使用,而是按照原液与水稀释后使用;消毒后及时开窗通风。
16、学校和专业部每天对宿舍各区域(含宿舍内)进行环境、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学生处管理群通报。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有序进行,保证学校生命财产安全,学校严格执行出入管理制度,请全体教职工、家长、其他人员共同遵守:早8:30-晚4:30,学校园门落锁,实行封闭式管理。
一、学生、家长进出园门
1、严格遵守入园、离园时间的规定。
入园:早7:30-8:30之间,学生进园后刷卡考勤。
离园:4:30以后分批离园,家长在园门外按班排成一列等候(雨雪天气可进入院内排队等候)。在约定时间未接回的学生将由教师组织在一楼门厅等候,确保安全;需延迟接的学生,请家长提前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2、学生在园期间出入园门,必须由本班保、教人员带到园门口,由家长持考勤卡领回。
3、家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本班教师同意并亲自带领方可入园。
4、晚间家长接到学生后及时离园,不要在园内逗留玩耍。
5、服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来访人员进出园门
接待来访人员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00-3:30。
1、来访人员一律在门卫室严格登记,经批准后方可佩戴来访证入园。
2、来访人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班级,不得在园内闲逛、逗留。
3、学校谢绝推销商贩闲杂人员进入。
三、教职工进出园门
1、所有教职工凭考勤卡出入学校。
2、教职工中途离园,必须有园长审核批准、登记,回园后销假。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11
为切实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自身防范,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开学后学生宿舍内部暂行管理制度,请各学院(校区)按要求落细落实。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2、进入宿舍前先洗手消毒,保持宿舍环境清洁、卫生。
3、凡进入宿舍的人员和行李物品,必须接受消毒。
4、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5、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宿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6、学生进入宿舍后,严禁串门、聚集等交流活动。
7、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宿舍管理
1、实行宿舍值日生负责制,在每天早、中、晚三餐期间,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
2、宿舍每日进行消毒至少一次,重点对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宿舍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宿舍内部区域消毒注意事项:
(1)值日生负责到宿舍楼管理员处领取配制好的84消毒液。
(2)消毒应注意防止消毒液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3)宿舍内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应采用已配制好的84消毒液进行消毒。
(4)、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消毒,以避免其它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学生宿舍值日安排
1、值日安排:
宿舍由学院班级指定或推选宿舍长一名,负责值日表的.排定,加强值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值日调整,并及时上报宿舍楼管理员和班主任。
2、宿舍值日生职责
(1)负责宿舍环境清洁、卫生打扫,自带垃圾下楼。
(2)负责宿舍各类开关、门把手、水龙头消毒。
(3)负责督促宿舍同学每日健康打卡、体温监测及登记。
(4)负责宿舍同学当天行踪登记报告。
(5)负责将当天学生宿舍登记表(见附件)交给班长。
(6)值日期间发现本宿舍同学体温异常须及时报告班主任。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 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 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 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 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 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 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 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 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 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 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 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 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地、各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附属单位由学校参照上述规定,负责做好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13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入寝室必须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按规定的床位入寝,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及床位,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2、寝室每天早、中、晚要进行开窗通风,寝室长定时到寝室管理员处领取消毒水,及时、彻底的对寝室进行全面消毒。
3、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在寝室内减少外出,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场所。如必须外出,则须进行出入登记、体温测量,并戴好口罩等,做好个人防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内泼水、烧纸。不得向楼外乱扔垃圾、杂物。
4、禁止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寝室与寝室之间的串门、聚会等交流活动,建议多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不得在楼内及寝室内吸烟、喝酒、打牌等。
5、疫情防控期间,谢绝校外人员来访。特殊情况下,须经学校批准,不允许非住宿人员进入寝室,对住宿学生,实行一人一卡,如私借门禁卡给他人或私留宿非住寝人员,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讲卫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适当锻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身体状态是抵抗病毒侵袭的重要法宝。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寝室时要检查好电源等设施,寝室严禁使用热得快等烧水设施。
7、严格遵守寝室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积极配合寝室管理员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如有发热、咳嗽或其他身体不适情况,请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配合做好隔离防护工作。
8、住寝同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或15天内有外省返校人员的,请及时向寝室管理员及班主任老师报告,配合学校做好信息上报等后续工作。
9、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同学们自觉遵守防疫期间的相关规定,相互监督提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及学校报告。
10、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14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办法》,园内实施封闭性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外来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园内,特殊情况入园要严格执行入校必经园长审批、必扫健康码、必测温合格、必登记(身份证、体温)、必戴口罩要求;对外来入校人员要严格管控,对所有入校人员规范测温,对外来入校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详实记录。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学校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学校疫情期间封闭式的管理制度15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省及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生出入校管理,特发布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非必要不离(返)校、非必要不离(返)黄、非必须不离(返)皖”的原则,从严从紧规范学生出行,各学院领导及辅导员务必认真审核返校学生近14天行程码及健康码,对存疑或把握不准的返校人员,须报校防控办核准。
二、出入校审批流程
(一)学生申请短暂出入校,需填写《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纸质材料,学院审批完成后,凭该表出入校门。门岗如实填写出入校门时间,审批表填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放行。学生返校时审批表由门岗收回留存,附联交由辅导员留存。
(二)学生离屯,需在钉钉中填写《离黄(屯)外出审批》;学生返屯,需在钉钉中填写《离黄(屯)人员返校审批》。钉钉线上审批流程进行的同时,学生还必须提前填写并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纸质材料审批手续,线上线下两个审批都完成后,学生方可出行。
三、工作说明
(一)学生申请外出,必须如实、完整纸质外出审批表,辅导员、学院根据结合学生申请实际,从严、从实、从紧进行审批。
(二)学生因病就医,须先到校医院就诊(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20)。确需校外就诊的学生,校医院会及时开具转诊证明,学生凭转诊证明申请出校就诊。
(三)学院加强进出校园学生的闭环管理。学生因事请假离屯,要及时准确掌握行程轨迹和具体返校时间;学生因病出校就诊,返校后应凭病历材料销假;学生因事短暂出校,要严格遵守两小时出入时间。以虚假理由外出的,一经查实,参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学生管理的补充通知》相关条款给予处理。
(四)学生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学院,联系保卫处和防控办紧急处置,做好及时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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