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8 13:12:32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8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8篇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月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维修。

  四、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2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每一个消防栓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让每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为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灭火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灭火器主要部件分为:筒体、手提压把、保险销、瓶压压力表、喷嘴等。

  一、灭火器的运输与存放:灭火器在运输与存放过程中,严禁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灭火器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0-45℃范围内。

  二、灭火器的维护:

  1、灭火器应按需配备,固定位置,固定职能,严禁挪用。

  2、灭火器保险销应保持出厂时状态,插在压把中,保险销的铅封(胶条)应完好无损,无铅封或人为拆除应予以检修、更换。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进行更换。压力表的指针应指示在绿色区域,如指针指示为红色区域应重新充装及驱动气体。

  4、灭火器喷嘴不得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5、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1、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为12年。

  2、灭火器的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超过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3、灭火器因部件故障无法修复的或在检修中无法达标的`必须报废。

  四、灭火器的检修:

  1、每年7月中旬,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2、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灭火器一经启封使用,必须经检修维护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检或送修的灭火器,筒体上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明了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五、灭火器启封使用后或需要维修、检修等,应及时送校总务处消防办公室由总务处送检,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三字诀,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消防栓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室内消防栓主要部件分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带、水枪、水阀等组成。

  1、消火栓箱无变形、无锈蚀,箱门开启灵活;箱内洁净,无杂物、干燥,无水渍;玻璃无破损,消防标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带按要求以带状呈MMM形码放,齐整有序的垂挂于消火栓箱内;水带内外保持干燥,无水渍;水带无磨损,保障通畅无渗水现象。

  3、消火栓的水枪应置于托架位置摆放,水枪无破损,抢嘴无堵塞。

  4、消火栓的栓体无渗水、无锈蚀、无污渍污垢,水阀易转动。

  5、水带、水枪、水阀保持连接状态,部件无挪用现象。

  6、灭火完毕后,应关闭阀门,将水带冲洗干净,置于阴凉干燥处凉干后,按原水带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内。

  7、室内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开箱门、二接阀门、三拿水枪、四拉水带、五开阀门。

  消防应急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应急灯的外表应保持洁净,无变形、变色烧焦发热现象,主电指示灯常亮,故障灯应灭。

  2、保证应急灯的主电电压正常,保持在规定范围内(190V~242V)。

  3、应定期给应急灯充放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放电操作,每次放电时间持续约120分钟(具体操作及放电时间以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4、放电操作时应跟踪管理,每45分钟观察一次,并做好充、放电记录。

  5、放电时间小于45分钟,应报修,进行电池更换;

  6、应急灯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

  疏散指示标志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体育馆、食堂、教学楼、办公楼的主要疏散路线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走道及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

  3、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米。

  4、疏散指示标志无遮挡,损坏或遗失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及时报告,及时补装。

  常规管理

  1、新购入的或经维修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资料数据应交消防办公室存档。

  2、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与防火巡查制度相结合,坚持责任区内责任人一日一查,做到火情突发,灭火设备故障不突发。

  4、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形成资料档案,存档以备查证。

  5、每月上旬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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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师巡查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校园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校园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校办公室申请,校办公室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人员不得施工。

  三、火灾预防措施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3)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4)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5)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6)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7)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园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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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分管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开学、学期结束、,对教师与幼儿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火灭火功能,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登记、检查,并拟定维护保养计划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三条单位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均应单项登记造册,建立设施器材台帐。台帐内容应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安装配置部位、维修保养时间等内容。新采购或更换的设施器材,应于五日内更新台帐。

  第四条每日检查

  (一)值班人员应当检查集中报警器的功能(如报警功能、自检、复位、消音等)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功能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是否损坏,主、备电源自动转换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巡行日登记表》中详细记录。

  (二)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三)检查灭火器的外观、压力、有效期、配置数量和为止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xx)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及检查试验,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第六条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均应做出记录并存档备查。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6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二、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四、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六、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1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3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防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防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7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m。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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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正确配备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并对其使用、维护及状态标识进行受控管理,保存其相关记录,是公司确保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满足检测工作的必要手段。

  2.职责

  2.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报废的技术审核。

  2.2公司总经理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报废的批准。

  2.3检测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修理。

  2.4综合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建档、标识等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建帐。

  3.仪器设备要求

  3.1公司根据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的技术依据正确配置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完全满足检测技术依据的要求。一般地,公司配置仪器设备应符合:

  (1)功能应覆盖技术依据要求的全部项目;

  (2)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满足检测依据要求;

  (3)正常开展检测和保证检测环境条件的辅助设备(如电源、车辆等)应齐全并满足检测要求;

  (4)应配备自动化程度高,可靠性好的仪器设备。

  3.2当由于某种原因缺少某些检测设备,但仅限于使用频率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可以租借用公司控制以外的检测设备,但必须确保这些设备能符合本公司设备控制的要求。

  3.3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4.设备使用与维护

  应确保所有仪器设备得到正确的使用和维护:

  (1)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不足以指导操作仪器设备的,应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仪器设备使用者应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或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维护。

  (3)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精密贵重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由管理员制定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时实施,有关设备的维护信息应记录在“设备的维护计划”上。

  (4)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应制定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校准溯源。

  (5)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过载,或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示值不稳定、显示结果可疑的,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分析原因。若由此导致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公司对这种影响进行追溯,并采取措施对检测结果予以纠正,无法纠正的,应向委托方说明。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或通过校准、检定证明其有缺陷的,应立即报批停用,并粘贴停用证,加以醒目标识或转移至非检测场所,以证明其被有效地隔离,直到设备修复且经检定、检测或校准证明其性能良好为止。仪器设备停用期时严禁用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进行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关的活动。(7)应根据本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和仪器设备的特点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检测室对仪器设备的处置、搬运、使用应严格执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5.仪器的标识

  5.1用绿色、黄色或红色标志来分别标识仪器设备的合格、准用、停用状态。

  5.2经检定、测试或校准证明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不必检定、测试或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测试或校准,经比对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均用合格证(绿色)标识。

  5.3测试或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5.4已损坏,或经检定、测试或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5.5仪器设备申购由检测部门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5.6仪器设备采购、验收由综合室组织实施。

  5.7仪器设备由综合室按统一方式编号。

  5.8仪器设备使用、保管、维护、修理由仪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5.9仪器设备停用、报废由部门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6.仪器设备的采购及管理

  6.1公司对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申购、审查、采购、验收、编号、登记、发放、使用、检定/校准、标志管理、维护保养、停用、不合格处理、修理、降级、报废、技术档案制定了管理规定,详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得到有效的控制。

  6.2综合室建立公司仪器设备台帐,仪器设备台帐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数量、编号、量程、设备状态、保管人、存放地点、仪器设备类别等内容。

  6.3综合室保存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有意义的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仪器设备或标准物质名称和型号规程;

  (2)制造厂名称;

  (3)出厂编号和公司仪器设备编号;

  (4)到货日期;

  (5)目前存放地点;

  (6)到货时状态;

  (7)使用说明书和维护说明书;

  (8)校准、检定证书;

  (9)最近校准、检定日期及下次校准、检定日期;

  (10)使用、维修、报废、更换的历史情况。

  7.支持性文件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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