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所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变配电所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变配电所管理制度1
为确保井上下供电系统安全、经济、合理地运行,现就地面变配电所及井下机电硐室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地面变配电所
一、变配电所值班制度
(一)必须设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35kv及以上供电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2、6kv~10kv供电的区域变电所(如风井变电所、井口中央变电所等)及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电所,运行值班应实行双人三班轮值。
3、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变配容量在500kva以下,应有人24小时值班。
(二)可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
1、6kv—10kv供电的专用且无高压配电线路、不带有一类供电负荷的变配电所。
2、低压供电变配容量较小,故障时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用电,且较易恢复的配电站。
二、值班员文化水平、专业素质及岗位职责要求
1、变配电所值班电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电力调度命令和本单位分管供电领导的指示,熟悉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电力调度规程(某市供电总公司)》、《事故处理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值班制度。
3、熟悉本所电气接线和运行方式,熟悉电气设备的作用和性能,二次回路(继电保护、计量指示仪表)的原理,继电保护的方式、定值、保护范围及各级熔丝配置容量。
4、严格按照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具备进行倒闸和事故处理的能力。
5、正确执行工作票制度,审查工作票内容,认真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负责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表示牌和装设遮拦),指明设备带电、停电范围,向工作人员明确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负责检查验收并签认检修设备的工作质量,做好设备投入或检修工作。
6、掌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认真执行设备巡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并认真记录,及时汇报有关人员。按时抄报电压、电流、负荷电量、主设备温度等报表,做好用电负荷调整工作。
7、对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必须加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配备专职维护电工,负责变配电所的设备维护和设施管理,保持设备完好。维护电工应对变配电所每周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8、实行双人值班的场所,每班至少应有1名正值当值,并设立1名值长。
9、各变配电所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
三、变配电所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2)交接班制度;3)停送电制度;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5)干部查岗制度;6)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缺陷管理制度;9)巡视检查制度;10)安全活动制度;11)业务学习制度;12)操作规程;13)事故处理规程;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5)变电运行规程
调度管理规程。
2、图纸资料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原始设计;(2)设备技术档案;(3)进出架空线路(电缆)技术档案;(4)一次系统图;(5)模拟图板;(6)平面布置图;(7)防雷系统图;(8)接地系统图;(9)巡回检查图;(10)保护定值配置图;(11)电气试验资料、报告;(12)保护整定资料;(13)登杆检查资料。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一次系统图;(2)平面布置图;(3)防雷系统图;(4)接地系统图;(5)巡回检查图。
四、运行记录
1、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运行日志记录;2)交接班记录;3)要害场所登记;4)干部查岗记录;5)设备缺陷记录;6)设备检修记录;7)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8)业务学习记录(事故预想、考问讲解、技术问答、规程学习,每月各进行两次);9)安全活动记录;10)反事故演习记录(每月集体进行四次);11)电气事故记录;12)电气事故调查报告;13)停电申请票.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14)停送电操作记录。
2、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
1)巡视记录;2)设备缺陷检修记录;3)工作票.操作票统计记录;4)开关跳闸继电保护动作记录。
五、变配电场所文明生产、环境
1)室内外环境应清洁卫生,物品摆设整齐(一周一次自查);2)室内外通道及巡视路道畅通无阻,门、窗无孔洞,电缆沟无积水,有可靠的排水系统;3)金属构架无绣蚀。
六、综合管理
1、供电专业管理网络健全:有领导小组、安全专管。
2、人员配备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值班员、地面电工、安全专(兼职)管应持证上岗;
3、设备完好率>95%,缺陷整改率>90%。
4、专业例会按时参加。
5、季节性工作及集团公司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6、资料、档案应规范齐全。
7、两路通讯,一部专用话机,专用话机有录放功能。
8、有应急照明电源自动装置。
9、有事故应急预案。
10、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七、变配电场所应按要求配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具体要求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变配电场所均应配备的安全用具
1、相应电压等级验电器两只。
2、短路接地线不少于两组。
3、绝缘杆(令克)壹根。
4、绝缘隔板两块。
5、绝缘手套两副。
6、绝缘靴两双
九、新安装变配电所及临时变配电场所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变电所设计规程(sdj2—79)。
第二部分:井下机电硐室
1、井下机电硐室和变配电设备安装都必须要有设计,设计应考虑该硐室服务期间内设备最多、容量最大时的情况。
2、采区变电所应实现双回路或环形供电,高突及高瓦斯地区的变电所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
3、永久性的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它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通凤。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5、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它不燃性材料支护。
6、井下中央变电所和水平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7、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风流中。井下个别机电设备硐室,如确需设在回风流中,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峒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如果硐室深度小于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采区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9、井下充电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井下充电室在同一时间内,5t及其以下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3组、5t以上的电机车充电电池的数量不超过1组时,可不采用独立的风流通风,但必须在新鲜风流中。井下充电室风流中以及局部积聚处的氢气浓度,不得超过0.5%。
10、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11、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机电硐室内不应有滴水。峒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如果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12、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规定给予高温补贴。
13、机电峒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每个入口应有不少于2只合格的灭火器、0.3 m3黄砂及6个砂袋,并备有一把铲子。灭火器材应放置在峒室内入口处明显的地方。
14、峒室入口处应悬挂“非工作入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和场所名称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峒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15、井下变电所(中央、水平区域、一翼、为2个及以上采区服务)及为高瓦斯头面供电的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专人巡回检查。鼓励采用新技术,实现变电所无人值守。值班人员一般为1人,严禁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任何工作。钥匙管理:供电范围内的采掘等单位按单位配置,由采掘电钳工现场交接;机电值班室、专职检查人员按需配置。专职巡回检查人员由防爆检查员担任,24小时内巡查1次。
1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护管可用钢管制作,封堵材料可用黄泥或其它不燃性材料。
17、有专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电气试验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干部上岗制度、包机制度、停送电制度、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制度)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要害场所登记薄、干部上岗登记薄、事故记录薄、交接班记录薄。无人值班的变电峒室内应有:供电系统图、巡回检查记录薄、事故记录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图上应注明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装置、信号装置的规格型号,电缆截面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和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并有标志牌,在牌上注明用途、保护整定值和包机人。
18、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检漏保护装置。
19、变电所内必须清洁卫生,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摆放整齐,四线吊挂分开,接地线符合规定。
20、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原某市煤局机(81)280号文件中的《机电硐室管理规定》废止。
变配电所管理制度2
物业辖区变(配)电所的运行管理规定
一、变(配)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产权划分及维护工作范围,掌握有关操作技术规程。
二、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应对所内安装的计量装置等供电局所属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当上述电气设备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供电局有关部门;
三、两路及以上电源(包括自备电源)供电的用电单位,必须保证电源间连锁的装置的完整可靠;没有装设连锁装置的则必须严格遵守共用电双方签定的倒闸操作协议,以防止反送电源造成事故;
四、用电单位变(配)电所内的电气设备,经营统一编号,并应按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或委托)电器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效验,并以历次试验结果对比、分析;
五、在变(配)电所内进行电器维修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应遵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现场规程和制度;
1.变(配)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站电气设备的性能几运行方式,掌握技术操作,值班负责人和单独值班人员应有实践工作经验得人员担任,并经领导批准;
2.变(配)电所的所有值班人员,一般不得少于两人。对于设备简单的和不重要的变(配)电所,可由单人值班。高压设备由单人值班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拦,其高度应为1.7米以上。遮拦应安装牢固,门应加锁;
2)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开关隔开或专有距离操作结构;
3.单人值班时,不应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或检修工作,也不能进行装设接地线工作;
4.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应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5.人体、遮拦和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规定距离;
6.在变(配)电所进行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负责完成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停电范围,工作范围,以及带电设备所在的位置;
7.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负责人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另一把可借给许可单位巡视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当日交回;
8.禁止用手处摸带电的设备的绝缘物和绝缘部分;
9.值班人员应注意,电器设停电后,随时有未经事先通知而突然来电的可能,在未断开电源开关和未作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应触及设备后进入设备遮拦内;
10.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用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将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有调度协议的用户应立即通知供电局调度员;
11.在事故发生以后,未找出原因和未进行妥善处理时,不应恢复正常运行。
六.变(配)电所的每台电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并有专人管理。其内容包括:厂家说明书、设备卡片、维修记录缺陷管理、试验报告单和绝缘分析鉴定书等;
1.设备卡片应包括:设备型号、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厂名、厂号、出厂日期、安装日期及地点和调度编号等;
2.检修记录应包括:大修及小修项目、检修日期、检修负责人、验收负责人、更换部件及存在问题等;
3.缺陷记录应包括:缺陷内容、性质及严重性、发现时间、处理结果和日期;
4.设备发生事故应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简题、事故的经过和性质、处理结果、存在问题及所采取的措施等以及;报告填写人,填写日期;
七、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应经主管电器负责人审核无问题后,方能存入设备档案中。
八、主管电器负责人每年应对主要设备进行依次绝缘分析,并写出绝缘分析鉴定报告,存入设备档案内;
九、变(配)电所应及时记录负荷.对于经常有值班人的变(配)电所应每小时(正点)计抄一次;无人值班的应每月计抄一次代表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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