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员管理制度1
1)、作好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的防火防寒和卫生管理及生产物资的采购工作,防止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
2)、作好特殊工作人员的生活服务工作,对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工人要保证热菜、热饭、热水供应。
3)、负责施工现场茶水、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负责防护、防寒用品的请领、保管、发放。
4)、负责生活锅炉、茶水炉的安全及司炉人员的考评工作,作好司炉、生活勤杂人员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生活房屋及照明电力线路处于安全状况,发现有危险时应及时督促电工和反映领导处理。
6)、协助主管部门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保证所有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7)、每周末组织有关人员对宿舍、食堂、保管室、浴室、锅炉房、厕所等进行防火、防毒、安全卫生检查。
采购员管理制度2
一、采购管理系统规范
1、存量控制。
2、申购单开立填写。
3、供应厂商的选择与资料建立。
4、询价、议价及订购作业。
5、采购进度控制。
6、厂商交货异常处理。
7、验收作业。
二、采购准则
申购单的开立、递送。
⑴申购经办人员应依据存量,并结合用料预算开立申购单,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送达采购部门。
⑵紧急申购时,由申购部门在申购单“备注栏”注明“紧急”并需口头告知采购人员⑶办公用品由营运办按月依消耗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申购单”提出申购。
⑷营运所有物品都需开立“申购单”,经主管部门及行政总监经手签字后叫采购员采购。严禁无单申购。
三、采购作业程序
1、采购收到“申购单”后由申购经办人员先填写申购内容,采购复核申购单各栏填写是否清楚,查阅“厂商资料”、申购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后,开始办理询价事宜,在报价后,整理报价资料,根据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进行议价,办妥后,核决权限,呈核订购。
2、紧急单优先办理。
3、无法在需用日期办妥者需由采购员告知申购经办人。
4、撤消申购单应先通知申购部门承办人。
5、询价
⑴交货期无法配合需用日期时联络申购部门。
⑵充分了解申购材料的品名、规格。
⑶向厂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扣款规定、交货期、地点、付款办法。
⑷同规格产品有几家供应商均应询价并索样品和报价单择优择廉采购。
⑸有否其他较有利的代用品或对抗品。
⑹应对同规格,不同厂牌做比较。
⑺是否有必要办理售后服务及保修年限。
⑻新厂商产品,是否需经检验试用。
6、比价、议价
⑴厂商的供应能力是否能按期交货。
⑵是否殷实可靠的生产厂或直接进口商。
⑶调查市场行情,研拟底价。比照其他经销商价格是否较低。
⑷经成本分析后,议定议价目标。
⑸是否必要向厂商索取产品比较。
⑹价格上涨下跌有何因素。
⑺是否必要开发其他厂商。
7、呈核
⑴申购单上应详细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买价条件。 ⑶现场选用较贵材料时,联络申购部门述明原因。 ⑷按核决权限呈核。
8、订购
⑴向厂商确认价格、交货期、质量条件
9、催交
⑴约定日期前应再确认准确交货期。
⑵已逾期交货日期尚未到货应加紧催交。
10、整理付款
⑴发票付款单位及内容是否相符。
⑵发票金额与申购单价格是否相等。
⑶是否有预付款或暂借款应处理。
⑷是否需要扣款。
11、收件、分发、核对
⑴收件,检查产品的保质期,若是食品类还需索要“三证”复印件
⑵按分配原则指派申购经办人
⑶核对品名
⑷核对规格
⑸核对数量
⑹核对需要日期
四、采购规程
1、申购按照存量管制基准和用料预算有关规定,并参考库存情形开具申购单,逐项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本部门主管审核后,送采购部门。
2、来源与需用日期相同的物品材料,可以一单多品方式提出申购。
3、特殊情况需按紧急申购办理时,可在申购单“备注”注明原因,以紧急递送。
4、价格
⑴采购人员接到“申购单”后应按申购事项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过去申购记录或厂方提供的报价,精选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价格对比。
⑵如果报价规格与申购单位的要求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采购人员应在“申购单”上予以注明,或口头与管说明。
⑶采购部门接到申购部门紧急采购口头要求,采购部门指定采购人员先做询价、议价,待接到申购单后,按一般申购程序优先办理。
5、单据整理及付款
采购部门应将“申购单”与发票核对、数量、规格、尺寸等。确认无误后,送会计部门审核。
6、价格复核
⑴采购部门应经常调查主要材料市场行情,建立供应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⑵采购部门应对公司各部所列重要材料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制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采购员管理制度3
采购员在管理处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维修材料、清洁用具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确保管理处物资供应,其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关于'采购管理程序'规定,勤奋敬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每月5日前对部门日常维修材料、清洁用具进行集中采购,积极认真的完成采购、供应工作,保证物品质量、价格的合理性。
三、负责日常零星物资采购,收集采购资料,对手续不齐全的申请物资不予购买。
四、做到所需物资及时购买,及时入库,做好登记和报销手续。
五、各方比较,了解各类物资的合理价格及要求,确保物美价廉,努力节约成本开支。
采购员管理制度4
一、负责采购公司所需的物品工作。
二、负责物品申购计划的制度,物品的验收、出入仓库手续的办理以及库存物品的保管工作。
三、为公司提供服务管理所需要的有形物料、工具等。
四、管理处经理负责零星物品的应急物品采购的审批。
五、公司总经理负责申购计划的审批。
六、要严格按照物品采购计划表或采购单进行采购。
七、完成公司临时的采购任务。
采购员管理制度5
1、认真执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食堂全面工作。切实做到“一切为了孩子”,做好采购和管理工作,保证幼儿健康。
2、负责全园各种物品、用具的计划、购买工作,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做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了解市场情况,购买物品符合园内使用要求,保质保量,价格合理。
3、认真按食谱购买当日所需食品,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防止积压或短缺。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采购的食品质量负责,不买腐烂变质食品,保证新鲜、份量足,经济实惠。
5、购买物品当场验收,严格执行财会制度,手续齐全,定期结帐。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6、定期组织召开伙委会,制定、更换食谱,与大家共同研究采购、幼儿伙食质量问题,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安排一定时间到食堂协助炊事员工作。
采购员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8)、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
(9)、其他必须由分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招标主持人的职责参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责:
⑴、监督各分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⑵、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分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
⑶、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
⑷、对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
⑸、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分公司招标文件的评审;
⑹、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的实施及招标文件的制定;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
⑻、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⑼、对分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领导汇报;
⑽、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⑾、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分公司采购人员职责:
⑴、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⑵、配合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库的建立;
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
⑷、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
⑸、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
(7)、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8)、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
(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10)、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
(11)、协助工程部、预算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2)、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第十九条: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二十条:分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上(含)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单宗采购总额预计300万元以下(不含)报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第二十五条: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包括分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
①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不购;
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10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主持人完成;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主持,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部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备案,一份留分公司财务保存。
第四章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三条: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员只有经部门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⑴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⑵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⑶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①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
②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
③泄露标底的。
④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⑷、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荣盛房地产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⑸、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⑹、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
⑺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
⑻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采购员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对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科、药剂科、医械科、后勤保障部、项目办、计算机中心等重点部门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
二、对药品采购员、仓管员,医疗器械械采购员、仓管员,务物资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会计、出纳,药品信息维护员等敏感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三、加强对重点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敏感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如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如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重点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五年一轮岗。如经组织考察、群众测评工作表现好,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岗位人员轮转有困难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适当延长轮转期。
五、药品管理人员、药品采购人员、医械设备采购员、物资采购员、仓库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实行两年一轮岗。岗位周期满后,由医院统一安排岗位调整,不服从轮岗安排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待岗处理。
六、院领导的分工也要定期调整。
采购员管理制度8
(一)核查经销商仓库库存,向分店要货单,核查分店库存,分析卖场商品实际销售情况。
(二)生成订单,打印订单,进货跟踪。
(三)新品进店:审核商品—收取进店费—确定销售价格——建立商品资料。
(四)原有商品:根据供应商调价通知调整商品基本资料和价格。
(五)继续销售。
采购员管理制度9
1、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审批采购清单和规定手续做好采购工作。
2、采购各种物品、工具、器材等应注意节约用款,本着少花钱多半事的原则,精打细算,反复比较,把好质量关,不买假冒伪劣的商品。
3、采购要有计划,根据批准的采购清单,分清轻重缓急,逐日逐月安排,定时购进,保证供应,未经批准,不得购买。
4、购入商品,一律交保管员验收登帐后再分发,做好经手验收工作,做到单据真实,钱物相符。
5、做到廉洁无私,反对损公肥私,自觉接受监督。
6、完成领导交办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
采购员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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