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工作制度

时间:2022-12-20 18:21:28 制度 我要投稿

局工作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局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局工作制度

局工作制度1

  第一篇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档案执法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人员落实

  将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

  二、制度建立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赔偿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管理办事程序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台帐齐全、规范。

  三、行政执法规范

  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和规定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核及备案,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

  四、行政许可规范

  行政许可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主体合法,并建立工作台帐。

  五、普法教育情况

  普法教育有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和落实;普法教育三率达标(参加率90%,参考率90%,及格率100%〉。

  第二条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的办法

  行政执法质量评估和考核,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局行政服务科负责,评估考核采取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调阅工作台帐及抽查案件卷宗、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评定成绩,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评先资格。

  一、当年有行政败诉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被人民法院和上级机关撤销或变更的;

  二、因工作人员过错、失误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行政赔偿的;

  四、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低于60分的。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

  为了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史志局举行听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二)公开、公正;

  (三)听证主持人与所听证的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二条档案史志局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等;

  (二)对公民处以五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

  第三条听证主持人由档案史志局负责人指定。听证主持人可以由一至三人担任,二人以上共同主持听证的,应当由其中一人为首席听证主持人。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第四条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听证记录工作。

  第五条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回避:

  (一)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的。

  第六条听证主持人应当公开、公正地履行主持听证的职责,不得妨碍听证参加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不得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第七条档案史志局应当保障听证经费,提供组织听证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八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工作制度2

  20xx年,区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刚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学法活动,建好相关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为有力推进建设事业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执法人员培训和普法计划、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研究具体的行政执法案例等,层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年初,结合实际制定了组织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工程检查登记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纠纷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报告制度、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xx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局组织对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着力建立规范、透明的审批运作机制,确保行政审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条件公开、时限明确、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继续宣传学习《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裁量权,着力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三、实行政务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区建设局政务公开制度》,建好我局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继续办好政务公开栏,将建设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等进行了公布,方便了办事群众。全面搞好了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挂钩,积极督促各单位、各责任人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搞好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对我局的重点工作如重点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设计审批、工程开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行政服务收费、党务工作、财务工作等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增大了工作的透明度。建好建设局门户网站,适时在网站上公开建设工作信息。

  四、搞好法律法规学习。

  积极组织法制工作负责人和法制工作人员参加全区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和普法依法治理培训班学习,认真开展了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了《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招标投标法》、《信访条例》、《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大力搞好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宣传学习,并将《基准》贯彻落实到平时的执法工作当中。

  五、依法推进了城乡建设工作。

  通过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严谨、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逐渐形成。

  一是区交办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武陵路东段改扩建工程已基本完成了地下弱电管线临时迁改、房屋拆迁、沿河挡墙施工和给排水工程施工,xx月底前完成道路工程。天子路改扩建工程现已完成工程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用地选址、初步方案评审、施工图纸审查等前期准备工作。沙坪安置区一期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分房安排入住。二期工程已签订协议xx户,余下xx户正在努力做工作。xx生态文化主题公园、xx城中村改造属于前期准备项目,正在做相关工作。

  二是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认真贯彻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和《xx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履行好保护遗产管理职责,巩固了景区综合整治成果。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上半年共上报初步设计项目xx个,建筑总面积共计xx平方米,总投资额xx万元,初步设计报审率100%。坚持招投标保证金、投标行贿档案查询和进场交易制度,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严厉打击资质挂靠、串标、围标行为和哄抬标价的现象。今年上半年共招标xx个项目,中标总金额为xx万元,其中公开招标xx个项目,中标金额为xx万元。政府投资xx万元以下参照招标项目xx个,中标金额为xx万元。全区应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

  质量安全监管更加严格,认真吸取“1.28”事故的教训,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核心,按照推行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四化”的要求,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整治年”活动,采取日常巡查、节假日重点排查、专项整治清理、季度检查等方式,从严格建筑施工许可程序、开展开工前条件审查和停工整改后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开展重大危险识别与控制管理、大力推进“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创建、加强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四方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上半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共紧急排除安全隐患xx多处,重大危险源5处,共下发整改通知书xx份、停工通知书xx份,停止使用塔吊xx台。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目前,武陵源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率达100%,政府投资工程节能执行率达100%,社会投资工程节能执行率达70%以上。

  三是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了“转方式促发展、转作风惠民生”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和“惠民服务先锋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局工作制度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重大风险的监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应急救缓和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局机关正常运行目标的全面实现,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生产责任人:根据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为第二责任人,办公室及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传达贯彻国j-a全生产方针、政策,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会议的具体落实;草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做好安全生产各项记录,随时向一、二责任人汇报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日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治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具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具体组织事故调查;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建立每月定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制度。

  2、坚持采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印发资料、咨询等多种方式,经常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在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3、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规或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三、安全生产检查

  1、坚持经常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坚持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对单位重点部位、档案室等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汛期等重要时期例行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3、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坚持原则。

  4、安全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或填好检查表。

  5、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督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经常组织对单位重要部位、档案室、库房等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责令相关科室和人员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对重大隐患,及时组织研究,提出整改计划或方案。

  2、凡是经省、市人民政府或安监部门确认的隐患整治项目,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进行研究,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按计划组织实施。

  3、凡是对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将对责任科室、责任人进行追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对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完成后,各科室或负责人应及时报告,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整治的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属市以上安监部门列入的重大隐患,报告市政府或市安监部门检查验收。

  五、事故应急救援

  1、成立事故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及有关单位人员等为成员。同时建立一支救援抢险分队,落实有关人员组成。

  2、事故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对发生在本单位内重特大安全事故伤员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伤员先期救护工作。

  3、互通信息,快速出动。凡是发生伤亡事故出现伤员,迅速通知有关单位人员奔赴现场。有关单位和人员接通知后必须尽快出动,不得延误。

  4、凡是负有事故救援职责的单位、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在接到事故

局工作制度4

  一、信访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办公室有专职(或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其它科室指定一名同志兼管信访工作。

  二、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责、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我局处理的,有关科室要抓紧处理,不属我局办理的,要及对转到有关单位,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解决的,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如出现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时,要求复查的,有关领导或科室自复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信访人。

  五、对上级部门或领导批示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有关领导或有关科室要认真查办,在规定的时间(一般在60日内)结案并上报结果,逾期完不成的,要说明原因。

  五、信访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事。对可以向来信来访者转告处理结果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他们。

  六、做好信访汇报工作。局办公室年底向市信访部门书面汇报全年信访情况。

局工作制度5

  为打造“阳光计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现制定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目标运行情况;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情况;社会抚养费标准及征收收情况;其他需要或群众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局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准则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招投标情况和应向本局职工公开的其他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新闻媒体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

  (二)会议公开。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门联席会议、具体业务工作会议上公开有关工作情况。

  (三)公开栏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内设公开栏,公布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四)文件公开。应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可根据情况制发文件公开。

  (五)网络公开。通过有关网站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三、政务公开时限

  根据公开项目的内容不同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局机关办公室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导小组进行处理,对其负责人可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使用等处理,局监察室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局工作制度6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工作程序,增强卫生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我局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向社会郑重推出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

  1、实行首问负责制,态度和蔼,不得推诿扯皮,不得使用服务禁语;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做到解释“一次清、一口清”,一般事项书面资料审查齐全、合格的,即于25分钟之内办结;承诺件自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大型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经审查符合办证基础条件的,先予以“同意筹建”。

  2、医务人员拒绝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礼品,拒绝接受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的利益。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执法时提倡运用文明用语,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禁止故意刁难,索贿受贿等;执法公正、合理,处罚公平、公开,每季度对行政罚款案件进行公示。

  3、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财政及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标准收费,不私设收费项目;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4、严格医护人员资格证、职称评审资格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5、认真做好举报投诉案件受理调查,凡属本局职责范围内的案件,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7天内把调查结果通报举报投诉人,一般在30天内结案,如违法情节严重的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6、接到突发事件报告,保证在30分钟内做好出发准备;陆地区域内1.5小时内到达,通航海岛6小时内赶到现场,非工作时间延缓半小时。

  二、违诺追究

  对责任人违反承诺内容和工作要求,在履行公务活动中有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甚至有违法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经济赔偿、行政处分,直至撤职、辞退处理。

  三、投诉程序与监察

  广大群众或单位如发现有违诺情况,可直接到局纪委投诉,一般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每拖延1天,向投诉者赔偿人民币10元;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的,由局纪委负责作出解释。局纪委投诉电话:,地址:。

局工作制度7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各基层单位。

  每个工作日内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求助,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科队接到管区内或管区外举报和求助后杜绝推诿、扯皮,保证做到受理举报和求助,有明确处理答复和结果。

  二、公开审批、收费标准和程序,遵守阳光政务公开制度。

  办理各种审批、收费业务,能在当时办完的,保证当时办完,手续不全的要一次性交待清楚如何办理手续,杜绝群众一事多次重复登门办理。

  三、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行政执法时,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应首先敬礼,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告之违法事实。

  四、严格罚没款和罚没财物管理。

  要当场宣布罚款依据,讲明罚款标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不打白条或以其他票据代替。

  五、杜绝执法不公、违法不纠、执法不严。

  不徇私情,不收受贿赂,不接受宴请、不乱扣乱罚。

  六、接受群众监督。

  对违诺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处分。

局工作制度8

  一、突出重点,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科室各项工作中。

  各科室按照《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列出年度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与各行政执法科室签订《20xx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的要求,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活动。

  按各科室要把学法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学法、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

  今年县政府确定今年为“法治建设提升年”,经局党委同意,确定在全局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印发《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局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做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体制。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将法制考试贯穿全年,并训及学习成绩与年终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评议考核挂钩。提高局行政依法人员执业意识,促进建筑市场诚信经营;通过每周一例会学法制度,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提高局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执法水平;加强全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xx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是《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各执法科室认真做好本科室“六五”及《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xx—20xx年)》普法总结。

  二、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切实加强建设领域的制度实施。

  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法定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工作制度,做好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增加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的责任感,确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评估机制。把观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执法科室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搞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网上公开、备案管理工作。

  (三)各执法科室应结合行业管理实际,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订与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保持政策执行的上下统一性。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并加快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工作。

  (二)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抽查,重点对局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的程序、证据、事实、法律适用进行自查,推进我局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建设工作。

  (三)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继续梳理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审批事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对审批要件和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制定和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行网上办理;要坚决取消没有依据和不必要的材料,优化流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根据新的行政诉讼法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五)继续推进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工作成果应用于招投标、资质管理等领域。在此基础上,研究推进建设领域其他主体、中介组织和个人的信用建设,力争初步建成覆盖全行业的信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制,建立和公布黑名单,加强监管。

  (六)积极配合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进信用体系工作的工作,结合业务管理实际,做好从业企业和人员的信用信息收集、上报和录入等工作。

局工作制度9

  为了维护统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并保护统计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正确调整统计行政法律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参加应诉活动,模范遵守诉讼程序,维护法律尊严。

  二、市统计局执法检查科作为本局法制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代理参加统计行政应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时,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认真做好应诉准备。

  1.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后,必须对送达回证签名盖印本局公章。

  2.认真审查起诉副本,审查原告的主体资格,审查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审查原告提供证据的真假,审查原告的诉讼时效。

  3.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执法检查科应向市人民法院提供书面答辩状并对本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举证。举证的内容包括:证据和统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统计制度方法。

  四、在应诉中应充分运用应诉权、反驳权、答辩权、申请回避权、阅查或复制庭审材料权,请求维护行政行为权,申请强制执行权。

  五、认真履行诉讼义务。包括:(1)不能滥用诉讼权利;(2)接到法庭合法传唤,要及时参加应诉;(3)法人代表不能出庭应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4)不得防碍行政诉讼活动正常进行;(5)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6)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7)对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 决裁定,自觉履行。

  六、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提出申诉;申诉意见未予采纳,裁决未予变更时,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终审裁决有错误时,应向检察部门提请抗诉。

局工作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根据《**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应当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多渠道筹资,政府、集体、个人共同负担,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农村养老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是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申报征地时必须同时呈报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社保方案和资金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并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审核确定、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解缴及划转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专户,并做好基金筹集、划转、监督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将被征地农民中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县农村养老办负责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基数审核、个人帐户记录、基金管理、养老金收缴发放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全额安排,纳入预算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及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动员、组织参保、养老金收缴等各项服务工作。

  第五条凡18周岁及以上新征地失地农民均须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征地时个人所享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缴纳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六条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村(社区,下同)、组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60%,村、组集体按规定配套资金并拨付到账后,所差部分由个人缴纳;省、市、县三级财政各承担财政补贴40%的三分之一,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第七条新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使用原则:60%分配给应享受的村民;村集体分配10%;组集体分配5%;25%用于应享受范围内18周岁以上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组集体配套资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人均享受在3000元以下1500元以上的,50%分配给应享受的村民;村集体分配10%;组集体分配5%;35%用于应享受范围内18周岁以上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组集体配套资金。

  人均享受在1500元以下的,不统一扣缴集体配套资金、不统一组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根据个人意愿单独办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保障对象

  第八条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凡经有土地征用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应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口。

  第九条下列人员不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土地被征收后,重新获得了调剂土地且人均耕地超过0.3亩的;土地被征收后,已享受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且户口已迁往外地或出国(境)定居的;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内人员在服刑期间的。

  第三章办理程序和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档次确定为月领取80元、120元、160元、200元和240元五个标准。参保人员须在高于村、组配套金额的前提下自选标准,实行分次达标,分段缴费,分段补贴,叠加领取。(缴费标准见附件)

  第十一条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新被征地的失地农民在征地时主动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县上再予个人缴费额(不含村、组配套资金)的10%作为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由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解决。

  征地时主动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在土地征用宣传动员阶段(县人民政府对该宗土地征用手续批准上报前)就主动申请参保、确定个人参保档次,并同意将个人享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县国土资源局扣缴,或由个人缴纳。

  第十二条新被征地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方案由县国土资源局和农村养老办共同制定。土地征用申报材料上报前,国土资源局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将村组集体配套资金和参保人同意扣缴为养老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到县农村养老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帐户。

  第十三条每批次征地后村、组配套资金就近套入保障档次,所欠费用由参保人缴清后,县农村养老办再申报40%的财政配套补助资金。财政补贴的40%资金由县财政局向省市申报,连同县级补贴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县农村养老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帐户。

局工作制度11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xx县政府有关防汛文件精神和规定,为切实做好汛期气象服务工作,特制定汛期气象工作制度。

  一、汛期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为主要内容的防汛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县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外出期间,必须指定其它人员作为责任人负责其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汛期实行24小时无缝隙值班,值班员严格按排班表当班,不准私自调班或代班,确实需要调班,必须经主管局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交接班时双方人员必须到场,签字生效,接班员未到场时,交班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必须按要求继续处理工作事务,接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随意迟到,接班员不明原因的迟到或未接班按旷工处理。

  四、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写明值班期间天气状况、对外服务情况以及其它需要交代的注意事项。

  五、中午和夜间值班时,值班员要做好办公楼的安全检查工作,按时锁好门窗,防止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夜间,当出现突发性、灾害性降水天气时,值班员要及时通知气象台负责人和主管副局长,并做好对外服务工作。

  六、值班期间,值班员要做好信息资料传输的巡视工作,尤其在晚上22时,要查计算机网络是否畅通,资料传输和供电线路是否正常,当出现网络故障,断电时,及时通知市局网络值班员进行处理。

  七、值班期间的重要电话、上级指导、下级汛情汇报、服务单位、通知结果等事务处理都要登记在案,事后有据可查。

  八、值班员值班期间不得关闭手机,如果无故关闭手机,一经发现则按照旷工处理。

局工作制度12

  为了节约开支,反对铺张浪费,加强接待管理,根据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公务接待应按照“热情待客、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做到少而精,防止过多,力争节约;

  2、上级领导、外地来宾或县检查团来我局指导工作或联系业务,应本着热情周到的原则,经办公室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或局长汇报,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用餐一般安排在指定的饭店,对未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擅自安排用餐的,其费用由责任人和经办人自理;

  4、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作陪,严禁一客多陪。特殊情况由主陪领导掌握;

  5、招待标准:(不含烟酒)

  ①省、市、县领导(含兄弟县市局长)按万办字[20xx]226号文件执行;

  ②县统一安排的检查组,每人每餐30元,工作餐每人20元;

  ③兄弟县市一般干部每人每餐15元,工作餐每人每餐10元;

  ④招待中除局长同意外一律不打烟;

  6、特殊情况外,严禁用公款搞娱乐活动;

  7、超范围、超标准或不按指定地点执行的接待费用,不准报销。违反规定招待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局工作制度13

  20xx年,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根本出发点,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理新局面,促进了我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完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委进一步完善了住建系统“五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另外,根据部门职能的调整和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新形势的需要,我委在以往出台施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对行政执法内容、范围、责任、评价和奖惩作了更完备更科学的规定,从而较好地促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使我委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形成了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块抓,委属各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法制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我委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建设执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建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治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紧紧围绕建设年度中心工作,我委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广大干部职工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都认真的进行总结,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20xx年我委按照县法制办的要求,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是市政局就加强我县十个乡镇24个瓶装液化气经营门点和县高安工贸有限公司的管理,举办了一期经营液化气和储存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二是根据20xx年上半年建设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了xx名干部参加了第二期的培训;三是年初以来组织系统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举办了xx期(xx人次)关于《城乡规划法》、《物权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商品房销售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四是在xx—xx月份组织开展以“平安旌德和法治旌德”建设为主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五是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主办的3.15 “消费和民生”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投诉活动,发放宣传单xx余份,并集中受理各类投诉xx余件。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委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制定了《县住建委关于实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度的实施意见》,成立委行政审批股,并由住建委行政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住建委办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集体审议制度,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由集体讨论审议,任何人不得随意表态,杜绝执法不公正问题的产生。

  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所有行政执法实行程序化管理,坚决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按程序办事,坚决制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结合文明行业创建,落实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坚决克服行政执法过程中耍特权、抖威风、粗暴执法的"冷、横、硬、推"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文明行为的产生。

  五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实行举报投诉反馈制度,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结果,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意见,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问题的产生。

  六是进一步完善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努力做到日常检查突出重点,做出处罚程序合法、实体得当。

  三、学用结合,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建的进程,不断提高建设事业依法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职能,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今年为规范规划方案的审查程序,杜绝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现象发生,成立了“旌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和“旌德县城乡规划技术审查小组”作为我县城乡规划和建设方案的审查机制,并制定了旌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切实加强规划的管理,预防在规划审批发证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同时制定出台了“县城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通告”,加强县城规划范围内个人零星建房。并在今年完善了规划管理机制,成立了“规划局”,强化规划管理。

  (二)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和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岗位责任,进行了一系列的建筑市场安全检查和房屋质量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作出了严肃的处理,确保建设系统“零死亡”的目标及建筑市场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件的发生。

  (三)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

  一是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我委房地产开发市场主管部门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建立了我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实现了我县所有新建商品房的预售、销售情况全部进入公开网站管理。

  二是及时成立由房管、规划、建管、市政等部门参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执法专项检查组,对全县2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项目规划执行、项目计划投资、开发合同执行情况及建设时序、商品房的明码标价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委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执法检查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要求专项检查组:一是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严格按规定一对一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企业整改到位。特别是对违规开发、经营、销售等问题和有不诚信经营现象的企业进行了“开发项目资本金”补交处理,并对个别开发企业进行了延长开发资质的处罚,确保了我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是及时调处了“旌湖苑”小区烂尾楼群众信访事件和“豪庭丽景”小区停工事件,确保项目正常建设,为我县商品房开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局工作制度14

  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查处城市管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协查员的作用,规范协查员巡查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以中队为单位,设置协查员巡查小组,每一组原则上安排2人;按照辖区划分协查员巡查责任片区,与中队签订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巡查责任制。巡查小组编排、责任片区划分和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二、中队、执法小组、协查员巡查小组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倒查责任,形成统一高效的巡查机制。

  三、协查员要根据中队行使的职权和履行的职责开展巡查工作,具体巡查内容由中队结合辖区执法对象的特点、常见违法违章情况、区域位置、重点盯防目标予以明确,制定月巡查工作计划表,统一安排巡查工作,实行分类分级巡查,使巡查具有针对性,提高巡查效能。月巡查工作计划表要报备监督检查科。

  四、协查员由中队副中队长分管,必须按照中队制定的月巡查工作计划表上路巡查,即使没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市民举报或上级任务部署,也要开展正常的巡查。

  五、巡查主要采用日常巡查、重点巡查和专项巡查等方式,巡查范围应当覆盖整个巡查责任片区。日常巡查即按照中队划定的巡查责任片区进行例行巡查,每周至少两次以上;重点巡查即按照中队明确的重点内容和重要区域定时或不定时跟踪巡查,每周至少三次以上;专项巡查即对辖区内具有时限性、代表性、特殊性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定点盯防,原则上要求每日一巡查。

  六、协查员巡查时,驾驶执法摩托车或步行,至少二人以上,着制服,佩戴证件,做到亮证依法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教育劝导,现场纠正、制止,并做好违法违章现状的拍照、勘验等取证工作。

  七、协查员开展巡查必须填写《巡查工作日记》,如实记载巡查人员、时间、地段、路线、内容和巡查发现的违法违章基本情况(当事人、地址、违法违章现状等),以及现场处置结果。值勤结束后,当日必须将《巡查工作日记》交副中队长(节假日、下班等特殊时段巡查,可以于次日上交),副中队长审阅后签名确认存档,建立执法巡查台帐。

  八、协查员要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做到举止端庄、仪容仪表整洁、文明用语;不得侵犯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执法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酒后上岗巡查,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巡查的宴请和收受礼品;严禁欺骗上级、弄虚作假、歪曲隐瞒事实。

  九、协查员开展巡查要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当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员、辅导员。

  十、协查员应自觉接受中队、责任网格执法小组和监督检查科的监督检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巡查的,要向副中队长说明原因;中队原则上每周要召开一次协查员开展巡查工作小结会,讲评部署协查员巡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协查员巡查阶段性工作会,认真总结月巡查情况,并书面报监督检查科。

  十一、协查员巡查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绩效,按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实施协查员巡查考核,每月一考,年度综合考评,对认真履行巡查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并报告巡查情况,无漏情、错情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巡查责任片区内出现新的违法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甚至隐瞒不报的,实行过错责任追究,依据《执法协查员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惩处。

局工作制度15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联动处置流程,确保市局各单位第一时间处置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派单下达的各类任务,及时反馈现场处置信息,推动应急联动响应的及时、准确、高效,根据《市级应急联动考核评估细则》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应急联动工作原则。应急联动响应遵循“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市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处置工作领导机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工作落实到人。

  第二条健全应急联动组织体系。市局成立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市本级辖区应急联动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局长担任,市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局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本单位应急联动响应联络员制度,明确应急联动响应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是分管责任人,接报及处置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实现对各类突发事件统一受理、协同处置。

  第三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市局各相关单位要按规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细化规程和操作手册,形成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通过实战演练、模拟演练和桌面推演等方式方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第四条加强应急联动处置队伍建设。按照常态和非常态、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基层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建设以市场监管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专业人员为支撑力量,以协管员、信息员和志愿者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并建立应急联动工作台账。

  第五条应急联动响应工作流程。市局应急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下达的应急联动指令派单(包括网络派单、电话派单、天翼对讲派单)或警情通报后,根据属地管辖和职责分工,立即协调或指令相关单位及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各单位在接到市局指令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单位统一制服,携带执法证件及必要的办案、处置装备,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赶至现场(市区内)。

  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须立即向市局指令派单人报告到达现场信息,现场处置完成后须再次将处置情况报告给指令派单人,以便市局按规定及时将到达现场和处置情况报告反馈给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现场处置时,出现突发事件状况升级,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达到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事件,按照其他相应规定及程序报告。

  第六条强化应急联动工作奖惩考评。应急联动响应按照“谁出错,谁担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市局将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处置和报告及时、全面、准确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不作为、延误时机、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授意不作为、延误时机、迟报、瞒报、谎报和调查核实不予配合或者阻挠、干扰,以及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局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某局督办工作制度11-13

档案局执法工作制度11-05

林业局平安建设工作制度11-08

税务局工会工作制度11-10

规划局考核工作制度范本01-24

执法局协查员工作制度01-07

商务局管理工作制度10-27

规划局考核工作制度2篇01-07

城建局岗位工作制度2篇01-07

民航局值班工作制度2篇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