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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2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健康成长的好书,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
1.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3.学校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3
1.大量补充校外阅读图书,注重培养学生课外阅读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大阅读活动,每月推荐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2.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3.禁止学生强制或变相地购买课外读物。不经上级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允许集体或个人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课外读物销售,只能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目录下自愿征订。
扩展: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图书室工作,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制图室要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账物相符、账目一致。
爱护书籍,人人有责。书籍要分类入档,分期登记,编制图书目录。购书时,应及时登记并及时入柜。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证借书。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的备课、 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4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2、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3、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4、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5、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5
一、明确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1.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物,下同)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
2.学校、教师向学生推荐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等基本标准。存在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12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学生课外读物
二、严格执行课外读物推荐程序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一般于七、八月份进行,课外读物推荐工作由教学科研处组织实施。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
2.对于教辅资料的选用,坚持“一科一辅”原则,教师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订购省定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
学校组织学生订购省定目录内的教辅资料,坚持学生自愿原则,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履行征求意见程序,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
3.未经学校允许,未履行推荐程序,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及教辅资
料。
4.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内容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把握不准的可用咨询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耐心做好指导工作。
5.学校开发的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确需编印校本课程教材的,应严格执行审核程序,编印的校本教材仅限教师使用,不向学生统-一-发放。
三、建立校内课外读物监管机制
1.图书管理员要对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图书馆藏书进行清查,对问题图书及时按程序清理,并做好登记。
2.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对问题读物在征得家长同意前提下集中收集,统一-处置,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也可以让学生将问题读物带回,指导家长进行合理处置。全体教师都要发挥监管作用,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由班主任进行处置。
4.对于受捐赠的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来源,并由学校安排图书管理员及部分教师进行审核把关,问题读物不得进入校园。
5.教学科研处随机对图书馆、班级图书角、学生带入校园的'图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图书及时清理,对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考评分数。
四、严肃校内课外读物管理纪律
1.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授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发放广告等活动直接或变相销售课外读物。
2.任何部门及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向学生推荐书目并委派学生或家长统一收钱购买;不得明示或暗示学生购买自己必讲、必练或要求学生必学、必考的教辅资料。
3.对于教师违反课外读物管理有关纪律要求的,经查实后,依据教师职业道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6
(一)指导思想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工作小组
由学校校长、书记,教导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管理员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三)图书馆读物入馆要求
1、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各年度《上海市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置推荐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2、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
3、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
4、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根据图书内容制定不同读者的借阅规则。
(四)其他读物入校要求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区《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学校管理工作小组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进行审核,按照区《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
3、学校与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班主任报备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并得到许可方可。
5、班级图书角,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6、班级原则上不得开展图书义卖活动。
(五)图书推荐要求
1、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召集部分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每学年进行一次书籍推荐。
2、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区《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六)课外读物入校应急机制
1、每学期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队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2、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7
1、本院读者凭本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校园卡)进馆。非本院人员经主管院领导批准,需到图书阅览室办公室办理接待手续后可入馆。
2、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严禁乱扔纸屑,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
3、图书外借需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以盗窃书刊论处,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
4、按需从书架上取阅图书,并按编号对号归架,,保持书架整齐。
5、教职工每人可借阅5册,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
6、进口英文原版书和期刊一律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如过期未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从过期之日起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8、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
9、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并按书价2--5倍赔偿。
10、凡寒、暑假到期的图书,放假前10日内可到阅览室办公室办理续借手续,凡在此期间办理续借或外借手续者,所借图书都可顺延至开学后10天内归还,否则,按实际超期天数收取延期费用。
11、借出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12、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阅览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8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
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
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
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栗玉宝
副组长:陈遵华、沈新兵、谢印杰、王大号
成员:张继虎、徐大旺、吴百灵及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务处要做好学校“书生课程”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书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定年度计划、定工作方案、定阅读内容、定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生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
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9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到位,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1、成立“审读专家库”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校务会成员、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课外读物“审读专家库”。
2、加强选书环节
一是清单预审,学校选购课外读物需制定详细的清单明细,对课外读物的内容、适用年龄段、推荐指数、质量、出版社等信息进行详细的预审,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推荐。
二是联合推荐制,学校课外读物需由3名以上“审读专家库”成员联合推荐方能上报选购计划。
三是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进行逐一审核,全员通过方可进行采购。
(二)定时清查,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1、全面摸底清查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导处牵头,期初、期中、期末对读物(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十二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2、设立“图书观察员”
各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三)日日书香,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学校始终坚持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阅读课
每周三下午的综合实践课以班阅读,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日日书香
学校制定读书评价方案及考核细则,设计不同学段读书卡,推荐各年级阅读书目,正确引导学生选好书、读好书,确保每天阅读不少于半小时。
3、读书成果展
每年六月份以班进行读书成果展示,学校根据各班阅读汇总情况,学生评价情况等细则进行考核评分,评出“优秀读书班级”、“读书小明星”、“优秀辅导家长”进行表彰。
4、项目式阅读活动
结合红色阅读活动,学科联动,进行项目式阅读活动,体现阅读的多维效度,发挥阅读的育人功能。推荐起来,流通起来,阅读进来,吸收起来,积蓄起来,健康读物的功效就能显现出来。日积月累,师生生命的厚度、宽度和深度就自然拓展,受益终身。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0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02号)相关要求,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一、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适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定标准: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推荐主体和程序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了以马忠福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施丽卿为副组长,班主任、语文教师、图书管理员为成员的课外读物推荐、管理、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常规管理工作。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分管领导、班主任、语文教师、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
四、重管理:多途径加强管理课外读物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教师严禁接受请托,借向学生推荐书目之机获取经济利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新增课外读物按照上级规定采购。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对此类书籍进行清理、报告、处置。
五、建机制:学校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六、重宣传:提升对课外读物的认知
关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尽知尽晓。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1
读书,是孩子们净化灵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古今中外的许多著名作家、科学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往往也与他们的读书分不开的。我校开展课外读物进校园活动,将学生读书面拓宽,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课外读物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之一,在帮助学生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启迪智慧、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让学生通过阅读课外读物,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让每一个学生都热爱读书,学会读书并在读书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三、实施目标:
(一)通过课外读物的推荐,在班级甚至是学校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一)通过课外读物的阅读,在班级甚至是学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三)通过课外读物阅读活动,使学生学会读书、学会学习,促进学生的知识更新,活跃学生的思维。
(四)通过开展课外读物的阅读,使学生的读书落到实处,使阅读成为我校的特色,逐步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
四、实施内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阅读计划。
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向家长公开推荐目录。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提供校内场所供单位或个人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推荐符合学生实际的班级读书计划,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阅读量不少于260万字,分解到各个学期,每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65万字。各班级还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个人读书计划,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检查,确保计划得到落实。
(二)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1、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好班级的黑板报(每周更新一次)、学习园地、墙壁等,营造书香氛围。
2、征集读书名言,可以把从各方面征集来的名言抄在黑板报上,或是做成书签与同学交换。
3、在黑板报的一角开辟读书方法介绍,向学生介绍科学的读书方法。
4、在班级里开展好书推荐的活动,可以利用阅读课让学生进行交流,也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在班级里进行交流,还可以发挥板报、墙报的作用。
5、各班级要定期召开形式多样的以读书为内容的活动,以不断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创设良好的读书氛围。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2
为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加强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让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请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1.严格读物管理。净化阅读环境,杜绝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流入校园。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2.养成读书习惯。建议家长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以学校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培养学生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4.营造读书氛围。家长每天要抽出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
5.建议给学生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6.参加读书活动。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7.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我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3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4
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岀版物(含数字岀版产品)。学校是进校园课 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
1.坚持底线原则,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在课外读物推荐工作上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加强图书馆服务能级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学校要加快图书馆的完善工作,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3.严格管理进校园课外读物途径,规范进校园渠道。学校要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审核,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 应有相关推荐组室负责人认可,报学校备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4.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釆购流程规范”。为切实保证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 提出评议意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5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以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意见,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到一个坚持,五个体现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现就做好我校中小学课外读物、校本教材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小组。
二、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三、学校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四、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五、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七、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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