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时间:2023-03-03 11:30:04 耿烽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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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通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通用15篇)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1

  第一条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 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 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 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 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 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2

  第一条 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 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 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 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 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 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3

  1、宿管员为学生公寓财产管理责任和维修故障申报人,负责对寝室财产人为损坏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根据维修人员的要求,落实损坏赔偿费用,督促责任人将赔偿费用交财务室。

  2、宿管员应加强对学生爱护财产、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每天有2次以上对寝室的主要财产项目进行认真查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落实责任人,及时报告维修人员维修。

  3、学生入住寝室应相应保持稳定,宿管员管理公寓,也应相对保持稳定,学生入住和宿管员管理发生异动时,应通知总务处,搞好财产管理交接。

  4、学生公寓维修故障由宿管员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及电话申报,对学生申报的故障,宿管员应事先到现场核实后再进行申报。维修人员接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对维修人员未及时处置的维修故障,尤其是安全隐患和造成水电浪费的'维修故障,宿管员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及时维修到位。

  5、如因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维修处置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水电浪费,要分析责任,对负责人予以经济处罚直一对追究法律责任。较大项目的维修和设施设备更新,则本着安全、适应的原则,由总务处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逐步实施。

  6、维修人员进入寝室维修时,宿管员应及时主动配合,开好门,与维修人员一道核定人为损坏的赔偿费用,在确定是否人为损坏有争议时,由总务处或政教处到现场鉴定。

  7、学生公寓分栋安装水电表,按入住学生人数核定用电用水量,超过部分由入住学生承担,同时与宿管员工资挂钩。

  8、宿管员绩效考核和工资发放,应参照总务处维修人员的评议意见发放。

  9、开展文明寝室、文明公寓竞赛活动,对评为文明寝室发给流动红旗,对评为文明公寓的宿管员给予表彰奖励。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4

  一、负责学生公寓的寝室调整、住宿安排、清洁卫生、安全防范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制定有关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的办法、条例等规章制度,督促公寓员工努力搞好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及时发现和清除宿舍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公寓内发生的意外事件,避免危及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现象发生。

  四、指导学生按照文明寝室标准,搞好寝室内务;定期组织对寝室进行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纪律检查;每学期开展一次文明寝室评选表彰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宿舍管理的积极性;定期出版公寓工作简报,通报公寓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学生中的好人好事、抨击歪风邪气。

  五、按照学院的要求,通过自身的努力,为学生提供热情耐心、细致周到、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为学生创造一个规范安全、卫生整洁、宽松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把公寓建成领导放心、学生满意、安全舒适的`温馨之家。

  六、配合学生管理部门,搞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七、做好新生入学、实习生离(返)校时学生宿舍的寝室调整及住宿安排工作。

  八、熟悉和掌握宿舍的设施、门窗、水电、家具等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报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九、严格实施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凡属人为造成的损失,必须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5

  一、在后勤产业处领导下,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住宿安排、寝室调整、清洁卫生、安全防范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三、制订学生公寓的有关管理制度;组织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带领职工优质、低耗、高效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定期召开公寓工作联系会,通报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五、协助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努力工作,把宿舍建成安全、规范、文明、卫生的学生之家。

  六、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宿舍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

  七、指导同学按照文明寝室标准,搞好寝室内务;定期组织对寝室进行生活秩序、清洁卫生、安全纪律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归档,作为评选文明寝室、先进个人的客观依据。

  八、根据检查评比情况提出对文明寝室、优秀学生的表彰奖励和对较差寝室、违纪学生的处罚意见。

  九、做好新生入学、实习生返校、毕业生离校时的各项组织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6

  第一条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 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 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 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 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7

  1.学生要养成节水节电的`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2.学生寝室要在晚23时准时熄灯,早5:30分准时供电。

  3.寝室禁止私接乱接电线,不准使用非正常用电设备(例如电炉子、热的块、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禁止台灯夹在床头上。

  4.公寓实行限流定时供电,用电超负荷断电,逐步实行一室一表制节余指标归己,超标收费的管理办法。

  5.清洁工要节约用水,发现跑、冒、漏要及时报告维修工及时维修。

  6.学生洗衣、洗脸后要关好水龙头,逐步实行用水定额供应超额收费。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8

  一、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公寓管理制度,宿管对违反员工公寓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提出批评,记录在案,严重者报主管领导处理。

  二、员工必须统一在指定的宿舍、规定的铺位上住宿,按时熄灯就寝。

  三、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得存放无关的'废弃旧物;不准乱接电线和私装电炉、电扇、电饭煲等,不得在宿舍内烧煮任何食品;不准为他人保管来历不明财物。

  四、配合秩序员密切注意出入人员,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就地处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防范工作。

  五、时常对宿舍内的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发现跑、冒、滴漏等情况要随手处理或报维修人员迅速维修,确保能源节约利用。

  六、搞好本宿舍内务卫生,物品被褥摆放整齐洁净;实行轮流值勤制度。

  七、公寓内不得大场喧哗、严禁在员工宿舍内赌博和进行其它非法活动。

  八、公寓钥匙要妥善保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并作好员工宿舍检查记录;对使用设施用品进行领用登记。

  九、公寓管理人员要对各宿舍的能源消耗定期检查,记录在册;对各种设施实施检查维修记录。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9

  1、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学习的综合性场所。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的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努力构建“室雅人和”的生活、学习环境。

  2、学生必须服从学生处的`统一安排,按所分配寝室、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

  3、严格遵守住宿规定。不擅自留宿他人;学生除回家外,不得留宿校外;节假日回家须按时返校;男女生不互串公寓。

  4、自觉遵守作息、门卫制度。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寝室,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公寓楼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晚上迟归的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

  5、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请假制度,凡因故夜间不在寝室就寝的都必须事先到寝室管理老师处办好请假手续;教学时间需回寝室的必须有老师开具的正规请假凭据。

  6、自觉遵守公寓安全保卫制度。离开寝室要随手关门;寝室钥匙不借给他人使用;柜子要及时上锁,钥匙要随手拔出。严禁偷盗或擅自拿用他人物品的行为。

  7、严格遵守用水、用电管理规定。不浪费水电,严禁携带、使用电炉、热得快、充电器及其它电器设备;不乱拉电线(包括弱电线)、乱接插座。严禁携带、使用打火机、火柴、蜡烛、蚊香等明火。

  8、自觉维护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未经许可不得张贴字画;不在墙壁上涂写、击球等;不在寝室内打扑克、玩游戏机;足球、篮球等体育器材一律放在管理老师办公室,不得带入寝室;严禁在公寓内吸烟、喝酒、搓麻将、赌博和变相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不观看和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不借阅、传播其他不健康书刊和音像制品。

  9、认真执行学生公寓卫生管理规定。自觉保持公共卫生;各寝室须安排值日生认真履行每日卫生工作;积极参加每星期三的寝室大扫除。不在楼道内泼水、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物;不随地吐痰;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食用。

  10、爱护公共财物,不得任意破坏和调换、拆除公寓内设施,不私自将学校其他家具等物品搬入公寓。

  11、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说话和气,待人有礼,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尊敬他人;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12、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寝室管理老师的管理和指导,不准无理取闹,甚至顶撞辱骂管理老师。

  13、每学期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办理中止住校或申请住校手续。

  14、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校资格、行政纪律处分的处理。

  15、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10

  根据厂区规划要求,加强单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职工生活的便利,使单身职工有一个良好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一、宿舍的组织管理

  1、单身宿舍应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全面管理。

  2、集体宿舍各房间设“舍长”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履行对本宿舍的管理职责。

  舍长主要职责如下:

  1、管理寝室内务,维持秩序,安排分配卫生清理工作,管理门户及用电,保证本宿舍的卫生达到“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2、监督住宿人员是否出现违纪行为,保证本寝室内的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3、对寝室内发生的不法行为,出现灾害、急性病症等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部门通报并做应急处理。

  二、宿舍入住办理、审批

  1、办公室根据“入住条件”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签批。

  2、要求住宿的职工提出住宿申请,并按“职工住宿条件”有关规定自检个人请求,填写《集体宿舍住宿申请表》。

  三、住宿条件

  1、申请住宿职工须经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核对。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的证件、证明。

  2、根据公司集体宿舍房间限制,当地职工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据班次给予安排午间、夜间休息床铺)。

  3、申请入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原则上为未婚单身职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传染病的职工(包括高发区传染病嫌疑)不得申请住宿。

  四、宿舍管理规定

  1、凡入住集体宿舍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办法处理。

  2、住宿职工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服从管理。

  3、住宿职工必须坚持文明住宿的原则,不准在厂区内穿三角短裤流动,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遵纪守法,在宿舍内不得聚众赌博、酗酒、撒酒疯。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等。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随意将公司以外人员带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亲属、朋友等。

  6、做好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物品的爱护、保养工作,爱护公共设施(如卫生间设施、消防器材等)。出现人为破损,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及处罚。同时要妥善做好个人贵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现丢失或损失,责任自负。

  7、在宿舍内,不准乱扯乱拉电线、支锅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燃气炉等不安全电器用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杂物,保证宿舍卫生达到公司提出的“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9、住宿职工在下班以后,遇有意外事件发生时,应主动配合值班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10、随时准备好身份证、务工证等证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门临时性检查。

  11、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监督,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对宿舍的检查。

  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换宿舍房间或床位。

  13、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住宿人员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费用,如:水、电、洁具、配备家具修缮等费用。住宿职工应主动、按时交纳足额费用(月收费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职工离职、调离及出现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应及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五、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乘务员公寓(以下简称公寓)的管理,促进运输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寓是专为执行运输任务的乘务人员提供食宿的生产性设施,是运输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乘务员学习和进行思想教育的阵地。

  第三条公寓要坚持为运输生产、为乘务员服务的宗旨;努力为乘务员创造和提供安静、舒适、清洁、方便的食宿条件,使乘务员精力充沛地投入安全运输生产。

  第二章接待范围

  第四条接待执行行车任务的定点交路的机车乘务员、客运乘务员(乘警、检车员)、运转车长、列车货运员。

  在满足正常交路乘务员食宿的情况下,接待机械保温车乘务员、出入厂架修过路机车乘务员。

  在富余能力的可接待随同列车执行行车任务的行车安全监察、客运监察、列车收入稽查、卫生防疫监察、公安货物押运人员和在指定区段内随同列车执行任务的添乘干部。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铁道部、铁路局〔包括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下同〕,铁路分局〔包括广铁(集团)公司广州、长沙、怀化、广深铁路总公司,下同〕的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制定公寓的规章制度和制度,对公寓实施监督、协调、检查、指导。

  第六条跨局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道部批准;跨分局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铁路局批准;分局管内公寓的设立和撤销由分局决定,逐级上报备案。

  第七条公寓实行专业化管理。

  第八条公寓的`定员编制,由各铁路局依据公寓类型、岗位、劳动定额和实际工作量核定。

  第四章加强管理

  第九条基础管理

  1.加强队伍建设,搞好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服务质量。

  2.建立健全保证饭菜、服务、卫生、叫班质量和安全生产、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管理有规定、作业有程序、工作有标准、质量有考核。

  3.完善设施设备

  (1)保证足够床位,满足正常运输交路乘务员的需要,切实解决排队等床和住双层铺。

  (2)按乘务员公寓设施设备标准抓好公寓建设。使公寓逐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第十条提高工作质量

  1.服务工作

  (1)工作人员上岗应着装整洁,态度诚恳和蔼,服务主动,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工作时做“四轻。保持公寓肃静。

  (2)熟知本岗位作业标准和作业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岗位责任制,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

  (3)设备、备品齐全,摆放有序。

  (4)公寓实行昼夜不间断服务,昼夜供应开水、热水、开放浴室。

  (5)电视(学习)室、文娱室、阅览室有专人管理,制度健全,定时开放。

  2.饭菜供应

  (1)结合季节和地区特点,调剂饭菜品种,以单炒菜为主,现吃现炒,提高饭菜质量,做到不间断供应。

  (2)要经常变换花样品种,每日供应要有稀有干,荤素搭配,做到品种多,数量准,卫生好。

  (3)售饭做到迅速、准确,优先供应出乘乘务员。

  (4)加强成本核算,做到价格合理。

  3.卫生工作

  (1)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消灭食物中毒。

  (3)餐具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炊具、灶具、容器达到无油垢,保持清洁,餐具未经消毒不得使用。

  (4)所有房间、走廊、楼梯保持清洁,做到无积尘、痰迹、垃圾、蛛网、灰吊、粘滑、无鼠、蟑螂、蚊蝇、虱子、臭虫、跳蚤。

  (5)卧具定期洗涤。被褥定期弹网、更换。枕巾、床单、被罩实行一人一换,毛巾被10天洗消一次,保持清洁、舒适。

  (6)厕所、浴室、盥洗室每日定时洗刷,达到无积水、无异味、无污垢。

  (7)室外地面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废料、垃圾、无污染源。

  (8)因地制宜,植树、栽花、种草、绿化和美化环境。

  4.叫班工作

  (1)值班室要准确接受派班计划,作好记录,及时输入微机联网叫班机,遇有情况及时主要联系。机务段、高度所或车站负责派班计划的调度员,应及时准确地将派班计划通知公寓值班室(一车次一通知)。

  (2)值班室应有不同方向、不同性质的入寓登记簿,严格乘务员入寓登记制度,各种登记齐全,准确清楚。

  (3)值班员根据派班通知(一车次一通知),实行一派一叫和执行一叫、二签、三催、四复查的叫班工作制度,做到准确叫班。

  (4)严格对口交接,做到交接清楚,记录准确,互相签字。

  5.安全工作

  (1)严格落实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制度,消灭人身、设备、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2)有健全的设备保养、维修、操作制度,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建立相应的设备台帐。使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按期检验。

  (4)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地、库房,应有安全防范措施。

  (5)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关联法规:

  第十一条住寓管理

  1.住寓乘务员凭乘务报单或乘务证件,监察人员、添乘干部凭分局以上机关签发的监察(查)证和添乘证办理住寓手续,在值班室进行登记后方可住宿。

  2.公寓不接待所在地的乘务员、候班乘务员和驻站的调车机乘务员。

  3.乘务单位的待班、侯班室不准设在公寓。

  4.不属于公寓接待范围的人员,严禁到公寓吃饭、住宿、洗浴。

  5.公寓严禁饮酒,任何人一律不得在公寓赌博、吸毒和从事非法活动。

  6.住寓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寓的各项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

  认真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搞好成本核算,降低消耗。

  第十三条共管共建

  共管共建是搞好公寓管理的有效途径,共管共建各有关部门、单位既行使对公寓工作的监督、指导权力,又要承担各自业务范围内保证公寓建设的义务。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共管共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集各有关部门研究共管共建工作,及时解决问题。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部劳资司负责解释。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12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区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楼房总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宿舍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13

  为了加强员工公寓楼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住宿员工有一个洁净、舒适、安全、文明、和谐的宿舍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公约,望广大职工严格遵守。

  1、住宿员工在行动上自觉遵守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2、不得在宿舍内聚餐、斗殴酗酒、赌博等,严禁存放一切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及书籍。

  3、不得进行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标准宿舍(1-7层)。

  4、提高防范意识严禁违章用电、翻越阳台、注意防火、防盗、防爆等。

  5、不准随意堆放物品,杂物入筐,不准乱泼、乱倒、乱吐、乱抛、乱砸;衣服、鞋、袜等要及时清洗。

  6、室内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铺张浪费,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关,杜绝长流水现象。

  7、不得在宿舍内的墙面上乱写乱画、乱张贴、房间内不准进行不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得干扰他人休息、归宿。

  8、室内卫生清洁及设施日常维护(如漏水、更换灯泡、上下水疏通等)由住宿本人负责维修。

  9、宿舍内所有配备的设备均为公寓楼固定资产,不得搬出或转借他人,每个职工必须爱护,如有损坏、拆改或丢失,按原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若恶意破坏者按原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14

  1、住宿员工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公共环境、室内、厨房、厕所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各住户门前的`楼道要经常打扫,始终保持整洁,不往楼道上泼脏水、倒污物、倒垃圾和乱扔杂草、纸屑。

  3、垃圾定点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楼道内无积存垃圾,严禁乱堆乱放乱倒垃圾。

  4、禁止从高空向下抛洒垃圾,不得将花盆等物品放置在窗台口等地,防止坠落伤人。人人都要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习惯,保证做到不损坏或不被别人损坏。

  5、人人都有权力制止和检举乱倒污物、垃圾、乱扔杂草纸屑的违章人员,并对检举人给予通报表扬或给予奖励。

  6、人人都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消灭蚊蝇害虫,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

  7、生活垃圾一律按指定地点倾倒,乱倒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清除。

  8、公共卫生实行分人分段负责,责任到人,楼层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清扫,保持干净,共创美好青年家园。

  公寓管理制度及标准 篇15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服务中心根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公寓服务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学生要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与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毕业生将个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宿舍反馈单上签字后完成退宿。

  (3)学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由该宿舍全体同学均摊。

  (4)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5)为了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6)其它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转学、退学、参军、出国、国内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须在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经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楼开、关门时间: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员值班制度;

  3、来访亲友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许可后在公寓会客室接待;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公寓;维修人员在本楼楼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4、在规定的上课期间,楼长要逐个对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每日将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登记上报;

  5、宿舍内除学生个人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具、书籍文具外,其它财物分别存入银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和剩饭菜。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

  2、学生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传播疾病。

  4、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壁纸、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和启事等,宿舍只可简单装饰,不得装修。

  5、公寓公共卫生由清洁员每天打扫两次,清扫卫生间时学生要主动配合。

  6、保持室内清洁,自觉整理内务,不得在宿舍内挂围帘、挂吊床和铺泡沫地垫。值日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按卫生考核标准清扫室内卫生。

  7、每月进行安全卫生优秀宿舍评比活动,对优秀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四、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请举报,公寓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并替举报人保密。

  1、在楼内、宿舍中有异常情况,并感觉有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例如: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物品。

  2、在宿舍内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楼内有推销、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的。

  4、宿舍内使用违章违纪用品的,如;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毯等。

  5、有学生在宿舍及楼道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有偷电、破坏电气、消防等公共设施行为的。

  6、在宿舍内吸烟、从宿舍窗户往外扔东西、攀爬阳台的。

  7、在床上安防电源插座,在台灯、电脑等电器上覆盖衣服、报纸、书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程序

  1、没收物品:

  (1)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禁物品,如赌ju、非法宣传品等,楼管将没收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口头教育,

  (2)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自担后果。

  (3)态度恶劣、不服管理者,报请相关部门全院通报批评。

  2、暂扣物品:

  (1)暂扣物品包括: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违规电器包括:带电空载充电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棒、电热水壶、电磁炉、电热丝炉、洗衣机、小型甩干机、电饭锅、电煮锅、电熨斗、电手炉、电暖气、转换插座、暖宝宝、挂烫机、豆浆机、饮水机、蒸蛋机、煎饼机、咖啡机、迷你冰箱、电吹风、电夹板、卷发器等电器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蜡烛、酒精、液化石油气、酒精炉、液化灶等。

  (2)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楼管将查扣违规物品,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3)对于想取回暂扣违规物品的学生,可在学期末按流程办理手续。先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处分,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等事故,自愿承担责任。检查需由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后交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4)将签完字的检查交给公寓服务中心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将暂扣物品归还学生。

  3、收缴动物:

  查房过程中,在公寓宿舍内发现饲养动物的,对动物进行收缴,遣送放生处理;对饲养人通报相关院(系)处理。

  4、处理物品:

  (1)查房过程中发现经营性商品、酒精类饮品、围帘、吊床和泡沫地垫等违规物品时,限期一周内由学生自行处理,同时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如再次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2)限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务中心查扣。对查扣的物品,两天内无人认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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