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6 22:30:19 蔼媚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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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伙食管理制度(精选11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堂伙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精选11篇)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1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害活动。

  十二、严禁学生在校门口购买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2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学校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四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3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的20xx年14号令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

  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定期验证。

  三、建立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四、建立食堂卫生及饮食情况日检制,并作好记录。

  五、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无鼠迹、无蝇、无蟑螂。

  六、食堂管理员留存定点食品,采购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七、荤、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内生熟、半成品分开,不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无霉变,虫蛀,变质。

  十、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食品至供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超过24小时。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备餐间,不得供应水产品和改刀的熟食卤味菜。

  十二、食品留样放置48小时,每样量足100克,并有留样记录本。

  十三、从业人员分发饭菜、点心,有专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触。

  十四、食品存放下垫离墙,原料、辅料缸加盖,调味品分类,分架存放,无超过保持期。

  十五、洗涤、消毒剂、餐饮具存放处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开,注明标志,严格消毒。

  十七、从业人员做到“三白”,注意个人卫生。

  十八、饮用水卫生足量,保温捅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专人监管。

  十九、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作记录。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4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员、厨师、采购员、库管员、清洁工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5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6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进货提货

  1.落实定点进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具有合法资质,证件齐全。食堂进货必须落实定点采购、进货制度,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查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等。

  2.落实验货制度。食堂进货时必须保证两人在场验货、看秤,要查看有没霉烂、变质情况,特别是冷冻食品尤其注意,发现问题食品要坚决退回,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问题蔬菜等进入学校食堂。

  3.落实双人双锁制度。食堂面库、菜库及其它仓库必须上两把锁。锁钥匙由不同人员保管,一把钥匙由保管员保存,一把由伙管室保存。需要提取相关货物要提前申请,由保管员及伙管室人员开锁。物品拿完后立即上锁。

  二、卫生要求

  (一)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入厕。

  (五)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吐痰、漱口、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干完本职工作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垃圾立即清理,地面清刷干净、工具清洗消毒并放于指定位置。

  (七)当日工作结束,各工作区要注意关灯、关门、放好防鼠板与防鼠网。

  三、面食要求

  1.馒头制作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定期称量馒头斤数。

  2.、面粉、馒头盘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蒸完馒头后,所有剩面粉要立即存入面库,馒头机、和面机等擦拭干净。

  4.卫生工具、手套、工作服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四、菜食要求

  (一)存放关:

  1.存放食品要分门别类,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2.食品存放必须做到离墙离地在10cm以上,并且要摆放整齐;

  3.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查看保质期,所有物品要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若发现有变质、霉变的食品和原料要马上清除。

  (二)加工关:

  1.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每种蔬菜至少要清洗或冲洗三遍。一般蔬菜(如白菜、菠菜等)切后要在盆中用淡盐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并用清水再冲洗一遍,以尽大可能地去除药物残留。对有残留农药的蔬菜,如青椒、菜花、芹菜等,在下锅前必须先用开水烫一下,以清除残留农药。

  2.切菜要做到大小均匀,适合学生入口为宜。

  3.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后,再查看是否变质,要煮熟、炸透。

  4.操作过程中若有食品掉在地上,要清洗干净再放入容器,不能利用的要及时清除,不得留存。

  5.切好的蔬菜或原料要用盆盛好并要存放在菜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6.学生菜桶必须单只拿取,不得叠放,防止交叉污染。

  7.饭菜做好存放时要做到生熟容器分开,存放在专用菜架上,并采取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7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食品药品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责任:

  1、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2、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3、食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的;

  4、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5、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五四”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生产、销售的;

  6、用不正当手段私自购买食品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伪造餐饮服务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食堂外聘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规范食堂伙食费的管理,改善伙食标准,提升员工生活水x,合理xx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广银集团本部及xx公司员工食堂伙食费管理。

  3.职责

  4.具体规定

  4.1员工食堂伙食费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员工伙食费是指采购粮食、菜类、油、调料等费用,不包括食堂人员的工资及食堂所用的水、电、气和灶具、餐具、洁具等厨房设施设备的费用。

  4.2员工伙食费标准制定及考核xx

  4.2.1员工食堂伙食费标准由行政部每年制定一次。行政部制定伙食费标准,应本着改善员工伙食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上年度伙食费人均标准及物价情况合理制定。

  4.2.2伙食费标准制定后,厨师应按标准xx。伙食费标准xx应纳入厨师季度绩效考核。

  4.3伙食费报销

  每周由厨师以伙食费用途向财务借支,月末凭行政部签字确认的.《购物清单》和《就餐人数登记表》到财务部报销,同时核销当月的伙食费借支款。

  4.4《购物清单》及《就餐人数登记表》管理

  4.4.1每天厨师对购物进行登记形成《购物清单》,并在食堂公示。

  4.4.2厨师每日三餐按实际就餐人数进行登记形成《就餐人数登记表》,并在食堂公示。

  4.4.3行政部每月不定期且不少于两次对《购物清单》及《实际就餐人数登记表》进行抽查并签字确认。

  4.5伙食费的日常管理

  财务部按季度对伙食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分析的内容主要有每月员工伙食费发生额,每天早中晚三餐实际就餐人数,人日均伙食费等,并作为厨师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体系,加强员工食堂伙食费管理,改善伙食标准,提升员工生活水平,合理控制费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展恒纺织品(阜宁)有限公司食堂伙食费管理。

  第三条员工食堂伙食费标准管理由企管科和财务部共同核定,食堂伙食费支出由综合管理部后勤保障科负责。

  第二章伙食费及相关开支范围

  第四条员工食堂伙食费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指员工伙食费是指采购粮食、蔬菜类、油、调料、肉制品等费用,不包括食堂人员的工资及食堂所用水、电、气、灶具、洁具等给养器材和设施设备等费用。

  第五条员工食堂人员工资支出管理

  员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公司生产辅助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其工资可以列入公司管理费用或列生成成本辅助人工成本中列支。

  第六条给养器材费管理

  (一)员工食堂给养器材费可列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相关科目中核算。

  (二)员工食堂购入固定资产等食堂装备设备的,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相关明细科目;其计提折旧列入管理费用累计折旧相关明细科目核算。

  第七条员工食堂水、电费、燃气费支出列生产成本辅助成本列支,不再单独核算。

  燃气费如无发票,可依据相关收据,据实列入生产成本辅助成本直接支出。

  收据列入成本支出的',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章伙食费标准及补助标准

  第八条员工伙食费标准制定及考核控制

  (一)员工食堂伙食费由综合管理部每年制定一次,综合管理部制定伙食费标准,应本着改善员工伙食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上一年度人均标准及物价情况合理制定。

  (二)伙食费标准制定后,后勤保障科应按标准控制。伙食费标准应纳入后勤保障科季度绩效考核。

  (三)遇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员工生活水平改善的,后勤保障科应说明情况,企管科核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增加伙食费专项补助标准。

  第九条客饭费标准

  (一)客户、供应商来司食堂就餐的,可按四菜一汤的标准予以接待,其费用按标准予以核定。

  (二)客饭费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三)客户费派遣由综合管理部下达通知。

  第四章伙食费会计科目设置

  第十条公司建立食堂伙食费明细辅助账,由综合管理部相关职能部门设立,列入员工食堂伙食费支出的,公司财务部门按往来核销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公司会计科目关于食堂伙食费相关科目设置

  (一)公司核销食堂月份伙食费时,公司财务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直接成本—人工成本—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

  (二)公司预付食堂伙食费时,公司财务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可指定食堂专储账户)

  第十二条员工食堂相关会计科目设置规范

  (一)指定个人账户为食堂专储账户,作为其资金收入、支出一种备查备核事项。

  (二)从财务借入伙食费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食堂微信账户

  贷:食堂对上往来

  (三)财务核销月份伙食费

  借:食堂对上往来

  贷:伙食费收入

  (四)购菜主副食品支出报销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伙食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食堂微信账户

  第十三条食堂伙食费结余可作为食堂家底经费,其经费可用于节假日员工加餐支出伙食补助,节假日加班伙食补助,食堂不能自我调节的,可向公司申请专项伙食补助经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总经理签发,列入相关福利费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在办法前公司筹备开办期间的伙食费,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列入相关开办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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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伙食收支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新政发〔2016〕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玛纳斯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学校学生食堂要本着服务学生、服务教学宗旨,确保学生就餐的安全、卫生、舒适。凡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不得从事学生餐饮服务。

  三、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严禁学生食堂私人承包,严禁学校向学生食堂下达创收任务。

  四、学生在校就餐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严禁学校将学生在校就餐人数多少列入班级工作考核内容。

  五、学生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学生食堂伙食费成本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具体开支项目有:

  1、购买粮、油、菜、佐(配)料所需费用及运杂费支出。

  2、学生食堂购买所需燃料的支付。学校应严格控制在食堂员工人数,就餐学生在100人以内的,按不超过2人的比例配备;超过100人就餐的,每增加50人增配1名食堂从业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由财政支付,不得从学生伙食费中计付工资。

  3、学生食堂易耗物品的开支,如餐厅用碗、筷、桌、凳和厨房用厨具等的购置与维护费,学生食堂房屋的改扩建、修缮及单件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不得进入食堂成本开支。

  4、学生食堂产生的检验检疫费,以及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费等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5、学生食堂剩饭剩菜变卖等其它收入应纳入食堂财务统一管理。

  6、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行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六、学校要不断提升学生伙食质量,加强学生营养。伙食标准(不包括营养餐部分)早餐花色品种应不少于2个,并且备干菜(咸菜)不少于1个;中、晚餐至少1荤1素1汤。每日的菜谱、价格要在就餐窗口和门卫室公示。

  七、加强学生伙食费管理。学生伙食费实行按餐计算,分月收取,分月结算。其中包餐制学校按月据实收取;自购制学校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生首次领取充值卡由学校免费提供,学生损坏、遗失充值卡的,学校可收取每卡不超过10元的补卡费。学生缴纳伙食费的同时学校要开具正式收据,不得推迟开具或不开。

  八、加强食堂用工管理。寄宿制学校食堂所聘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比不得低于1:50,非寄宿制学校食堂所聘从业人员与就餐人数比不得低于1:100。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按当地同类人员的标准支付。学校要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学校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九、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集中采购,要求多人参与,互相监督。学生食堂伙食费各项开支都必须要使用正规发票,对于大宗商品要实行定点采购,对供货较多、数额较大的采购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索取正规发票。学生食堂各项采购要有严格的验收、保管、领用管理制度。实物采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等三人以上签字方能入账。对于大宗商品要通过招标,实行定点采购,实物的入库、出库必须严格记载并予以保存备查。大宗商品的采购价格要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食堂要严把安全、卫生关,明确安全、卫生责任人。不合格的蔬菜、食品、干菜及霉变的食品等不得采购,所有蔬菜、干菜、食品在下锅前均要进行认真清洗,仔细检查并留样,以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十一、加强财务管理。学生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要建立食堂伙食费台帐,做到定期盘存,日清月结,逐月成本核算,并分月定期张榜向学生公布。学校收取伙食费必须向学生或学生家长开具相应收款收据,票据应注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及收费时间和开票人。学校必须建立学生食堂伙食专用帐册,所有帐目要如实反映伙食费收支状况,不得弄虚作假。食堂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所有财务帐目每月要分类装订成册。学生伙食费只准用于学生食堂相应的费用开支,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学校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对于办学规模较大、设有专门教职工食堂的学校,教职工食堂伙食要同学生食堂的伙食分开核算。因办学规模和条件有限,教师需在学生食堂用餐的,应购票、购卡或交纳开餐伙食费,与学生就餐一视同仁。学校不得在学生伙食费中为教师提供福利性质的免费餐,更不准教师按班级就餐人数在学生伙食费中提成。

  十二、健全食堂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学生食堂伙食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校长是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集体决定。同时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社区(村)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实行食堂伙食费的民主监督。采取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食堂不断降低成本,改进伙食质量。实行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到学生食堂就餐的缴费陪餐制度,做到同样缴费、同时就餐、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十三、加强财务审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和财务审计,不定期地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加大对违规者的行政问责力度。

  十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学生伙食标准与品类。中小学校学生食堂早餐花色品种主食不得少于4个,配汤、稀饭或干菜(咸菜)不少于2个;中晚餐选择式单个就餐(套餐和饭菜单供)的',至少2荤1素1汤;统一配菜围桌就餐的,中晚餐至少3荤2素1汤,并确保菜品的份量和质量。寄宿制学校为学生提供早、中、晚餐服务的,早餐每生每餐不超过3元,中、晚餐每生每餐不超过6元,实行刷卡(或购票)制就餐的学生食堂,应根据学生的承受能力,按适当比例供应低价菜、中价菜、高价菜。低价菜每份不超过1.5元,中价菜每份不超过3.5元,高价菜每份不超过5元。食堂应提供3种以上的菜肴供学生选择,并严格控制学生日均刷卡消费额度。食堂每日的菜谱、价格应在售菜窗口上方向学生醒目公示。实行刷卡就餐的学校,就餐学生首次办卡免费,补办就餐卡按每张不超过10元的标准收取工本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学校食堂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有关的投诉和举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纠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五、本办法自20xx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按本办法规定制定学校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实施细则。

  食堂伙食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食堂伙食费管理,规范伙食费定价行为,维护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的食堂伙食费的收取与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服务,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保本经营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在学校就餐。

  第四条学校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定期对食堂膳食、服务质量、伙食费结算和食堂财务等进行民主监督和考评。

  第五条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服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对食堂收支业务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要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全面准确核算收入和成本项目,杜绝虚报收人或虚列成本。

  第六条学校食堂支出成本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核算依据。包括:主辅材料费用、水电费用、燃料费用、食堂员工工资福利费用、低值易耗品添置费用、食堂专用的.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等折旧费用。食堂用房屋建筑物及折旧,不得计入食堂经营成本。

  第七条食堂的用水、用电、用气要与学校办公、教学等区域用水、用电、用气分表计量。

  第八条老师在学生食堂用餐的,应购票缴纳伙食费,做到与学生就餐一视同仁,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成本,不得享受福利用餐。

  第九条学校按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结算,保持收支平衡,并在食堂醒目位置或校园网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确保学年度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

  第十条食堂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不得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十一条每学期结束,学校应将本学期食堂收支情况张榜公示。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当科学合理安排膳食结构,提前向学生公布菜谱。各种食物搭配要讲究营养、科学合理、安全卫生,尽可能满足学生需要。

  第十三条本办法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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