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9 10:25:38 文圣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区施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1

  一、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二、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曲胶管等。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剂、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小区内。

  四、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适量装修所需用量,不得大量储存、堆放在小区内。

  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六、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

  七、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的'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动明火烧焊的客户(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九、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消防栓。

  十、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十一、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道的正常使用。

  十二、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2

  为了保证小区现场施工秩序,做好成品保护,同时保证小区内卫生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区大门口出入管理:

  1、凡进入小区内进行施工的人员,必须在物业公司办理出入证,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门口出入,否则不准进入小区。

  2、出入时主动出示出入证,不得使用过期、伪造的出入证,一经发现既予没收并进行处罚。无出入证者禁止入内。

  3、出入小区车辆应进行登记,出门携带物品时应主动接受检查并进行登记,车辆储小区时装载的物品需办理出门物资搬运放行条。车辆不接受检查登记的'一律不准离开小区。

  4、携带物品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并进行登记,对扰乱小区秩序者给予严厉处罚,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物业公司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园区管理:

  1、施工人员到达单元门请主动出示出入证,无出入证者禁止入内。

  2、施工人员在保安员处应主动出示所带工具、物品及工作地点、时间。否则不准入内。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及时就位,不得在园区闲逛。

  4、小区内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一经发现除恢复现场清洁外,并进行严厉处罚。

  5、禁止翻越小区围墙,一经查实给予严厉处罚后驱除小区。

  三、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出入证。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注意成品保护,不得损坏楼道公共设备设施或造成污染。一经发现,必须恢复原状或按照厂家价格赔偿,并接受管理单位处罚。

  3、进入户内施工的人员,必须把户门关好锁好,不准敞门施工,杜绝无关人员入内。

  4、户内施工的人员应负起成品保护的责任,进入施工现场前检查户内有无损坏及污染,并告知安全员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户内无损坏无污染。

  5、施工期间不得对其他成品造成损坏和污染,一经发现,必须恢复原状或按照厂家价格赔偿,并接受管理单位处罚。

  6、楼内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7、施工完毕即清洁现场,经安全员确认无异常情况时,施工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四、进入施工现场须知:

  1、进入小区现场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公司签订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2、进入小区施工必须遵守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3、在小区现场施工对其他专业造成的损坏或污染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恢复原状。

  4、对拒不服从管理并造成损坏且不与赔偿的,物业公司有权向地产公司上报并依据赔偿即处罚金额由其施工费中直接扣除。

  5、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已经地产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执行。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对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违章必纠,保证小区业主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诚望广大业主配合监督,各装修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小区内装修一律采用专栋专户专证专用,任一出入证不通用的原则,以便控制装修人员随意串栋、串户流动,干扰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如有违反将吊销其证件,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二、申请办理装修出入证要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出面办理,且须出具申办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近照两张。办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三、进出各栋楼宇的装修人员必须把出入证佩戴在胸前,以备管理人员随时查验,对不遵守规定: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四、装修人员在楼内不得从事与装修不相符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查办。

  五、支持公平竞争承接工程,对欺行霸市、用敲窄、勒索等不法手段承揽装修工程,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不法人员,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管理处。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4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5

  为搞好文明施工,将苑工程建成文明样板工地,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建立健全施工计划管理制度

  1、认真编制施工月、旬作业计划。

  2、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工程工期考核记录。

  3、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建立单位工程工期考核记录。

  4、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做好安全生产。

  5、加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定保护措施。

  二、建立健全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施工。

  2、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分公司技术科对项目交底,项目总工对工长交底,工长对作业班组的交底都必须得到认真执行。

  3、分项工程严格按照标准工艺施工,每道工序要认真做好过程控制工作。

  三、建立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料具。

  2、砼构件、玻璃、门、窗等各种成品及半成品必须分类按规格堆放,做到妥善保管,使用方便。

  3、现场仓库内外整齐干净,怕潮,怕洒,怕淋及易失火物品应入库保管。

  4、严格执行限额领料、材料包干制度。及时回收落地砂浆、碎砖等余料。做到工完场清,余料要堆放整齐。

  5、现场各类材料要做到帐物相符,并要有质量证明,证物相符。

  四、施工现场场容要求

  1、现场要加强容管理,使现场做到整齐、干净、节约、安全、施工程序良好。

  2、施工现场要做到五有、四净三无、四清四不见、三好及现场布置作好四整齐。

  3、现场施工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保证物资的顺利进场,排水沟必须通畅,无积水,场地整洁,无施工垃圾。

  4、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由于该工程量大,周围材料多,施工垃圾也较多,必须对现场的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清理后集中堆放,高层垃圾用吊斗集中吊运下来,严禁向楼下抛扔,集中的垃圾要及时运走,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5、为避免上一层的积水经楼梯、电梯井等部位流到下一层,造成施工现场的'混乱,及利于楼层积水的排放,应在层与层之间的楼梯、电梯井等部位设置挡水措施,使本层集水在本层排放,使作业层保证有干燥的工作面。

  6、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7、对于所用场地道路应定期洒水,降低灰尘对环境的污染。

  8、在现场出入口设洗车槽。派专人负责,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将泥土等带到道路上。

  9、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

  10、对一些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

  五、宿舍管理制度

  1、每间宿舍挂牌明确卫生、治安、防火责任人。

  2、不准外来工及闲杂人员留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留宿,需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经工地主管同意方可。

  3、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4、不准在宿舍里生火、煮饭,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5、按时就寝,按时息灯,不得有眠灯。

  6、床铺上下整齐、美观大方。

  7、安全帽、工具、日常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8、宿舍保持卫生清洁,无蛛网,无污水,无污物,无异味。

  9、宿舍区周围无污物和污水。

  六、厨房卫生制度

  1、室内无蚊蝇、无积水、无蛛网、无虫。

  2、采购的食物无腐败变质,当天烹制食物24小时留样。

  3、蔬菜要浸洗、有漂水措施。

  4、冰箱生熟食物分开放置,熟食有遮盖;设生、熟铁板刀;调味品加盖存放和保持卫生。

  5、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上墙,炊事员操作时要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不戴手饰物。

  6、现场设置茶水桶,茶水桶要加锁。

  7、洗碗槽、就餐间洁净、无污垢。

  七、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中、作业人员必须配佩工作卡。工作卡由我单位制作,工作卡有本人相片、姓名、所属单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卡分颜色区别。

  3、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不准留宿家属及闲杂人员。

  4、经常对工人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欧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八、施工现场治安与防火管理措施

  为做好施工现场防火、治安管理,贯彻消防、治安管理方针,确保企业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施工现场防火、治安管理措施。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处罚条例》,实施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

  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层级责任制,任命层级防火、治安责任人、落实防火、治安责任。

  3、对于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为工人宿舍、厨房、办公室、模板堆放,按消防要求配备泡沫式灭火器。

  4、建立健全防火、治安制度、落实各项措施。坚持对在场人员进行法制、治安管理、消防知识教育,配备足够的义务消防员。

  5、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和使用。严格动火作业的审批和交底制度。

  6、坚持层级防火、防范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7、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

  8、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教育工人正确使用,以应付突发意外,做到有备无患。

  9、施工期间需要动火作业及动火的部位,必须先办好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才能给予进行动火安全交底工作,发出动火作业安全交底书,要求参加动火作业人员在交底书栏目上签名。

  11、凡施工期间需要动火作业时,参加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在动火前做好八不,在动火中做到四要,在动火后做好一清工作。

  12、严禁在施工现场范围及宿舍区内生火和男女混住,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在宿舍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电热器具。现场及宿舍内外要保持道路通畅。

  13、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根据各个时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确保消防器材的用量。

  14、加强对施工现场模板(木料)制作安装场的监控,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定期清理木糠、木碎。保持施工大楼各层间的出入通道畅通。

  15、新工人进场上岗前要接受安全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法规、法制、治安管理培训教育,并设立班组长为防火、治安责任制,做到日日防火、防范、整体安全。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6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避免和控制伤亡事故,确保房屋拆除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房屋拆除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拆除施工及实施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拆管、安监、建管等机构,具体行使房屋拆除施工的安全监督和队伍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拆除工程(以下简称拆房)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管理。

  (二)负责核发拆房施工单位的《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

  (三)负责办理拆房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四)负责对拆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进行核准、登记管理。

  (五)依法查处拆房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和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 拆迁人应将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给具有拆房资质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的拆房施工单位。拆管部门和拆迁人、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拆房施工单位从事拆房施工的基本条件:

  (一)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取得《拆房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和《拆房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后,方有资格从事拆房施工。

  (二)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明确逐级安全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体系。

  (三)拆房施工单位对从事拆房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拆房施工单位应配备与拆房工程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拆房作业,同时,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对患高血压、心脏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拆房施工作业。

  第七条 拆房施工作业前的安全管理:

  (一)拆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到安监部门办理拆房安监手续,同时应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拆房施工合同等核准登记手续。

  (二)拆房施工单位应根据拆房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拆房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其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必须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安监部门备案。对特殊工程或采用爆破等特种作业方法拆除的项目,其施工组织设计或拆房方案等应报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三)拆房施工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向拆房施工作业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了解该项技术作业的基本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四)拆房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固定场所设置下列标牌:

  ⑴工程概况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拆房实施单位、拆房施工单位名称和施工项目经理、拆(竣)工日期、监督电话;

  ⑵房屋拆除安全生产牌;

  ⑶文明施工牌。

  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第八条 拆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管理:

  (一) 拆房施工作业应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建(构)筑物通常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拆房施工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得冒险作业。

  (三)拆房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

  (四)在拆房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以及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须及时向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无锡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7

  1、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并保证全天24小时值班,所有与工程相关的人员凭“出入证”进入现场,严禁非工程相关人员进入工地,严禁施工人员带家属和小孩进入工地。

  2、除保安和值班人员外,工地现场不得有其他未经批准的施工人员居住,违者处违约金200元/人/次。

  3、严禁未经批准私人在工地现场开伙,严禁乱倒剩饭、剩菜,违者处违约金200元/人/次。

  4、各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垃圾,保证“工完,料尽,场清”,严禁抛洒施工垃圾,违者处违约金500元/处、次。各专业应随时安排人员打扫所承包作业范围的.卫生,以保持工地清洁。

  5、原材料、半成品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品名、规格应标志清楚,严禁在道路、通道中堆放任何材料。违者处违约金500元/处/次。

  6、工地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应分别按指定点堆放,且每三天须作清理,严禁在工地区域内乱丢果皮、纸屑、产品包装物等一切杂物。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违约金200元/处、次。

  7、工地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除承担法律和治安责任外,并处违约金2000元/人·次。

  8、由于绿化施工与土建施工交叉进行,因此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进入施工作业面的一切人员,不戴安全帽者,处违约金200元/人/次。

  9、遵守政府各部门有关环保(噪音管理、夜间施工、道路污染等)的各项规定,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若有违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专业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具有上岗证的电工管理人员,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11、工程在施工期间,施工队伍

  12、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已建成小区道路,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小区道路的清扫和清洗。

  (2)、施工过程中,需用彩条布、草席或地毯等材料对已完工饰面层进行有效覆盖,以避免成品被污染。绿化工程施工人员须配备两双工作鞋,进入作业区换鞋,以减少泥土污染;如因绿化施工对已经进行保护的铺装路面等进行破坏和污染的,由绿化施工队伍进行回复,并承担1000元/处、次的罚款处理。

  (3)、如因施工队伍原因未按规定采取文明施工措施,造成红土等污染物污室外硬质景观部分,所造成清洁及其它费用由施工队伍承担,并承担1000元/处、次的违约处理。

  小区施工管理制度 8

  1、总则

  为确保t梁重型构件吊装安全稳妥,避免发生施工生产责任事故。遵照交通部《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与《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结合以往施工过程中取得的经验,特制定《架桥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以供施工操作人员共同遵守(若使用导梁法施工吊装。亦应参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2、设计制造安装、试吊

  1)负责制造的厂家和订做的厂家都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钢结构制造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严格的'工艺组织、生产、质量检验。对于组拼式架桥机,同样必须对主要的组拼构件进行产品质量把关,必须有产品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有关力学物理性能指标试验报告。

  2)架桥机现场安装必须事先进行细致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有严格的安装程序,必须经过试吊、试运转,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以后才能交付正常生产。

  3)架桥机及其吊装设备全部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安装完毕后,先由施工处(现场)组织对架桥机及其吊装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再由本单位工程技术、质检、机材、安全部门进行复查;最后由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设备部门会同有项目部领导参加的包括工程技术、质检、机材、安全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凡发现不足之处,必须及时加固或返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试吊和吊装作业,并填写吊装设备验收表存档,作为一机一档基础资料。

  4)正式吊装前,架桥机必须组织试吊工作。作为试吊,必须分级加载,同时亦必须要进行超载试验,超多少为宜,一般超重的行业标准规定为30%。但由于吊装工程起重吨位较大,可由设计、技术、机材及安全部门参与商定超载数量,但必须强调一定要进行超载试验。试吊检查的几个指标必须明确,如挠度、侧倾、中线等;同时必须明确试吊完成后的结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操作人员组织及安全制度

  1)在架桥机技术方案,使用性能、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架桥机施工必须进行严密的组织和明确岗位职责是确保施工安全的最重要的保证;人员组织应包括

  (1)指挥;

  (2)技术负责;

  (3)机务负责;

  (4)安全值班;

  (5)参加吊装作业的工班;

  (6)电工值班(含发电机值班);

  (7)木工值班;

  (8)配合工长;

  (9)配合工班等;

  (10)架桥机正式吊装前应组织好,人员要固定,准时到岗,不能随意变动或更换。

  2)架桥机正式交付使用前,技术负责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公布于众,操作工班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熟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架桥机的性能。

  3)参加架桥机吊装作业人员(含民工)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高度近视、耳聋、癫痫病等,不得从事架桥机吊装作业。

  4)移动架桥机过程,严禁一切人员在架桥机上行走,需作业时,应将架桥机停稳后进行。

  5)吊装期间,严禁一切人员及船只在吊装(物)桥下通过,必要时应设安全通道或派出警戒。

  6)吊装期间,对起重吊装设备[即钢丝绳、卷扬机、滑轮组及机械连接杆(栓)]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等;易损部位的零配件要备足,每吊完一孔,要对架桥机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盲目作业和设备带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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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使用汽油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原离明火。

  2、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三、 输油中应防止静电和火花:

  1、 进液管应伸入储罐底部,防止液体冲击产生过量静电,储罐体以及储罐内的一切铁件,均应接地,导除静电。

  2、 禁止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破坏储罐。

  3、 为保证油品不从储罐溢出,在装卸油品时,应注意罐内液面,定时测量,量油时应轻放慢提,不要撞击,以免发生火花。

  四、 建立健全放火制度,责任制落实,加强放火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配备好适当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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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电管理规定

  (1)建立技术交底制度,电气工程师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检测制度,每月2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主要内容: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等。

  (3)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

  (4)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2、配电装置维修管理规定

  (1)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

  (2)维修人员必须是熟悉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3)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经电气工长的同意。

  (4)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经下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3、电工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柱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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