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制度

时间:2024-08-16 09:46:36 泽彪 制度 我要投稿

差旅费报销制度(精选2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差旅费报销制度(精选20篇)

  差旅费报销制度 1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状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贴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

  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一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一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务必贴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2

  一、差旅原则

  1.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1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2.本院差旅费报销只为本院教职工服务。

  3.此制度从20xx年1月1日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3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2000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4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报销流程

  整理原始凭证

  (如发票、车票)

  ↓

  填写报销单

  (院自制)→报销单有:

  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单、借款单等

  ↓

  审批签字

  实物: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三人签字、构成固定资产的要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签字。

  图书资料: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资料员、经办人三人签字

  差旅: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其他: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两人签字

  ↓

  财务处长审核

  ↓

  分管财务院长审批

  ↓

  出纳报销

  三、办理报销手续

  任何经费的报销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字即经办人、审批人(由分管院长审批)等,涉及到实物(如办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资料、设备等)需三人签字,即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经办人、验收人需签在发票后面,若发票较多,审批人可只在报销单(汇总)上签字。图书资料费由图书馆负责人验收登记。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实物报销时需填制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卡片,一联交保管人,一联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财务处。支出应严格控制,新增的临时工工资要经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四、原始凭证(如发票)的有关要求

  1、《会计法》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会计法》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发票应当具有税务监制章,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的内容要真实、完整、填写清楚。例如开票日期、购物名称、单价、数量等,购货单位及个人栏内,除出差住宿发票填写个人姓名外,其余报销发票均应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购物名称不要笼统填写(“礼品”、“办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样);购物品较多,发票无法一一写明,可附电脑小票或购物清单,清单应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4、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要经批准。出差要事先填写出差单,出差回来后凭出差单报销差旅费。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差手续,事后及时补办。凡省内因公出差三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即可,处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院长审批,院级领导由院长审批。三天以上的除了办理上述手续后尚需院长审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由院长审批。任何人员因公出国需由党委会研究同意。

  2、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住宿费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台州市三区内出差,院级领导有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其他教职工一般情况乘坐公共汽车,确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出租车的,要事先征求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乘坐。台州市三区内一般不报销住宿费,如确需住宿的,限报/夜。若未留宿的人员,其往返车费按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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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有效的控制费用支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打造节约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出差人员数量及次数。凡能通过函电办理的事宜,不允许安排出差;凡能一人出差办理的事宜,不派多人出差;所有需出差办理的事宜,尽可能在最少的出差次数内办理妥当。公司杜绝以出差为由的'变相旅游活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内容

  1、差旅费的批准和借款

  (1)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附件1),确定出差人员、职务、事由、时间、路线及出差任务等;需预借出差款的,持运营总监签字的《出差计划申请表》和《借款单》(附件2),按借款流程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由财务出纳审核后办理借款。

  (2)差旅费的借支要及时清账,坚持前清方可后借的原则,若前次借款尚未清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回差后一周内到财务报账,但除特殊情况不得跨月报销;如因出差时间延长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注明原因;无任何理由逾期不报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3)两人及两人以上协同出差的,需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上述申请表和借款单。

  (4)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须在出差前或出差途中通过电话方式知晓给相关负责人,出差后补办手续。

  2、差旅费的报销

  (1)报销单的处理:差旅费报销时需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附件3),按报销流程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财务出纳才能办理,并根据《出差计划申请表》确定的出差事项据实报销;无合理原因而超时、超额的差旅费开支由个人承担。

  (2)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船票等票据要按出差行程顺序整齐排列粘贴,为便于归档管理,凡粘贴不合格的,财务部门有权要求经办人按要求重新粘贴。

  (3)工作人员出差期间,除有公司特别批准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游览;未经同意的游览开支,财务部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办法;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3、交通费标准

  (1)为节约开支,出差人员应选择汽车、火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但机票价格不高于同距离火车硬卧票价的视同火车,乘坐火车动车组的,只限于乘坐二等座。

  (2)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购硬卧车票,若未买硬卧车票的,按乘坐列车硬席坐位的50%计发卧铺补助费,乘坐动车组不予补助费。

  (3)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因任务重、时间紧且路途远需乘坐飞机时,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凡未经批准私自乘坐飞机者一律按相应路段火车硬卧车票报销,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4)市内交通费按限额、凭票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票报销。

  (5)凡公司配备车辆公出或参加会议的,不计发市内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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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者,其绕道车、船、住宿等费用自理,同时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

  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出差补贴为员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补助。

  餐费计算方法为:

  一天按三餐计算,早餐按标准补贴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标准补贴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补贴早餐;

  中午13:00以后回单位补贴午餐;

  下午19:00后回单位补贴晚餐(以车票、机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出差补贴、住宿费标准参见下表:

  差旅费标准 住宿费 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补助 中层 员工 中层 员工 中层 员工

  特殊地区 500 320 80 65 50 50 其他地区 400 250 60 50 50 50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出差审批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出差审批单》粘贴于报销单后面,作为报销的附件。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五、其他情况

  1、外出 学习 统一安排食宿的,据实报销,不再领取出差补贴(科研人员外出工艺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部。

  差旅费报销制度 7

  为加强差旅费用管理,在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原则,结合VN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费等级标准和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交通费实行按乘坐标准凭据报销;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的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通讯费凭据按实报销。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必须严格按附表1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按实报销的办法。因超过乘坐标准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2、乘坐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审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报销。长途汽车票尽量用电脑打印的汽车票,少用定额汽车票。

  5、出差人员自行降低乘坐标准的,其差价不奖励给个人。

  6、交通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三、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发1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2、外地出差期间,若遇特殊紧急情况,并经审批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凡发生出租车费用时不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凭据报销。

  3、出差到本市各县区镇乡的交通费不实行包干,凭据报销;原则上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4、自带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也不实行包干办法。

  四、住宿费开支办法

  1、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按附表1所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期间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同一次出差期间同类地区(住宿费标准相同的地区)可以平均计算日住宿费。

  3、出差到公司设有办事处的目的地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外出开会,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凭据报销住宿费。

  5、随住宿发票收取的取暖费、空调费、治安费、城市建设费、教育附加费、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与住宿费一并计算。

  6、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7、住宿费有超过标准的应事先向审批人报告,报销时应书面说明超标金额及原因,并经审批人签批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五、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按表1所规定的定额标准,以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计发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不再报销相关的费用。

  2、员工出差过程中由公司负责吃住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3、在出差期间,若有参与宴请客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不再给予或减半给予伙食补助。

  六、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在VN项目建设期间,公司可租用民房作为临时生活办公用房,在此期间,可给予相关项目管理人员一定额度的生活补助费,具体额度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并参照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1、员工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相关差旅费报销的签批手续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流程和核销流程条款执行。

  2、因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无“出差明细清单”和“出差日志”的财务不予报销。

  八、差旅费管理

  (一)加强对备用金和预借款项的管理和监督。

  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办理借款申请单。会计根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经审批人签批的借款申请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出纳、收款人必须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原则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费用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核销。对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没还款的备用金,若超期时间在三个月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的万分之二;三个月以上一年之内的收取资金占用费日息万分之三。在次月工资中扣回本息。

  (二)加强差旅费核销管理。

  1、员工出差返回后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可从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2、对违反规定用途和不符合开支标准的支出以及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不予报销,并有权对原始单据涉及的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进行直接查询,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处罚。

  (三)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

  1、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凭证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的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

  (8)各种的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2、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九、差旅费的核算

  差旅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三级科目差旅费中列支。

  十、报告与监督检查

  差旅费的报告与监督制度按《VN项目筹建期间开办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上报董事会备案后,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VN项目筹建部。

  差旅费报销制度 8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对员工出差的管理,细化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结合相关财务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出差是指员工离开原工作地区,进行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活动,根据出差目的地不同,分为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根据公司目前情况,本制度所指出差均为国内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河北福瑞德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河北易倍得建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都福瑞德建材有限公司、河北康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部门职责

  1、财务部负责差旅费报销;

  2、行政部负责出差火车票和机票的预定;

  3、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出差及报销程序

  1、目的地分类标准

  序号分类说明1 A国内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2 B国内二线城市:重庆、天津、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及省会城市3 C国内三线城市:除一线、二线城市外的所有国内城市、往返大交通

  2、标准:

  序号级别飞机火车长/短途汽车

  其他交通工具备注

  1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头等舱/公务舱软席/一等座不限

  1、大交通方式应选择最经济、最便捷的方式;

  2、飞机票费用(含燃油费、机场建设费)如低于其他费用的,可直接选择飞机。

  2副总/总监/总助经济舱软席/一等座不限3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经济舱硬席/二等座不限4其他员工/硬席/二等座不限、当飞机票费用(含燃油费、机场建设费)低于火车或其他交通费用时,主管级以下员工可直接选择乘坐飞机(报销时应说明火车和机票折后价格的对比),并最终以行政部确认的机票和火车票为准;

  1、团体出差,长途交通及其他交通费用一律集体买单,凭有效单据实报实销;

  2、餐费报销标准:

  3、员工出差期间,应选择包含早餐的酒店,或在酒店内用早餐,早餐费用可包含在住宿费用中,因此不另予报销;

  4、员工出差餐费报销不分地区、员工级别,补贴标准上限为50元/天/人,填写《领款凭证》报销(见附件三);

  5、团体出差,集体就餐,集体买单,集体就餐标准参照的标准,填写《领款凭证》(见附件三)经审批后报销,超出部分个人分摊,实报实销的一律凭有效票据审批后报销;

  6、出差出发或返回(指到达出发城市)当天的餐费报销计算如下:

  序号级别餐费补助1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实报实销2

  其他员工出发或回程当天时间出发或回程当天餐费补贴合计中晚出发12:00及以前25 25 50返回13:00及以后25 0 25出发18:00及以前0 25 25返回19:00及以后25 25 50 、住宿费用报销

  1、住宿标准

  序号级别各类地区住宿费用标准A B C 1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实报实销2副总/总监/总助300 270 240 3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270 240 210 4其他员工240 210 180 、经理级以下(含经理级)2人或多人同行出差,必须安排同性别的2人住一标准间,报销保准从高报销;

  2、除大交通外其他交通费用标准:

  3、员工往返机场,在公司不能派车的情况下,应乘坐机场大巴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但以下情况,可以乘坐出租车:

  4、由于赶乘早9:00之前航班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乘坐航班;

  5、晚上21:30后到达目的地,下机后当地机场已无往来市内的公共交通;

  6、员工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用应遵循节约原则,以乘坐市内交通为主,尽量控制出租车费用,尤其是长距离高额的出租车费用;

  7、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8、通讯费用标准:

  9、已享有手机费用补贴的员工,不予报销出差期间的通讯费;

  10、未享有手机费用补贴的员工,凭账单和通话清单,实报实销出差期间因公产生的'话费;

  费用补充说明:

  1、员工出差期间适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在交通旅途中度过,或上级有明确安排员工需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按加班计考勤,除此之外员工在出差期间一般不报计加班;

  2、员工出差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出差预算申请表》(见附件一),经相关权责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

  3、员工填写《出差预算申请表》(见附件一)时,需将出发及回程的时间填写完整,否则不予审批;

  4、员工出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时间执行,如需因工作需要延长,应先与主管领导沟通,待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行,并在出差回到公司后,重新填写《出差预算申请表》(见附件一)并重新审批;

  5、员工出差如需借支的,凭审批后的《出差预算申请表》(见附件一)填写《借支单》,金额不得超过《出差预算申请表》(见附件一)中所填写的金额;

  6、员工出差归来后,应在5天内进行费用报销申请,所有费用按现有的费用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7、员工出差机票由行政部负责预定,费用统一由行政部报销,员工报销时需扣除机票费用,住宿费用由员工自行在酒店前台结算;

  8、员工出差期间非因公需要参观、游览或因私事而绕道增加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额外增加的时间若非节假日或休息日,作为事假处理;

  9、报销出差费用时,需提供合理票据,具体如下:

  10、酒店住宿发票需提供酒店入住清单,明确入住人姓名、入住时间及入住酒店期间发生的费用,酒店发票金额需和酒店入住清单金额一致,住宿费用不得单晚超标,不得累计均衡报销,单晚超标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11、大交通费用需提供相应单据,乘坐飞机需提供登机牌;

  12、其他交通费用发票需注明往返地点;

  13、任何差旅报销发票必须加盖清晰的收款公司发票印章,且注明正确的公司抬头(河北福瑞德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否则,一律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

  14、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退、改票费用不予报销;

  15、所有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发票的费用,需在报销时解释原因并经相关权限人员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16、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对任何有疑问的票据做出解释,并决定是否报销;

  17、凡员工乘坐大交通出发时间(含乘坐市内交通工具的时间)在公司上班之后的,须从公司出发,返程抵达石家庄的(含乘坐市内交通工具的时间),须回公司上班。

  四、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执行,原《销售人员出差费用标准》同时作废。

  差旅费报销制度 9

  1、总则:为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运作优势,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安全;节约公司的快递成本,规范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资料的丢失及浪费。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属之

  3、定义:快递物品: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配件,样品以及其他货品等。(销售仪器和销售试剂的发货除外)

  4、组织与职责:

  4.1:值班门卫:负责公司邮件、零散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

  4.2:物流部:负责公司邮件、快递物品的寄发管理。

  4.3:各部门:递。

  4.4: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

  5.流程图:

  (略)

  6 、执行说明:

  6.1快递的签收与发送寄件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寄件要求寄发快

  6.1.1快递的接收

  6.1.1.1值班门卫收到文件,资料,货物等快递物品时,要及时通知转交给相关部门人员。

  6.1.1.2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快递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6.1.1.3除特殊情况外,如货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电话通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托人代为签收。原则上各部门人员应代收。 6.1.2快递的寄发

  6.1.2.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须到物流部填写《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进行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物流部,由物流部联系快递公司统一发送。各(需求部门于每日16:30前送至物流部)

  6.1.2.2未经登记或需快递物品无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对于不合格的'件退回发件人。

  6.1.2.3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合理、负责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任的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邮寄处理的不选择快递。

  6.1.2.4各需求人员必须在《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上详细注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称,以及快递承运单位及快递单号,以备查验核对,如资料登记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权要求当事人将资料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且物流要求无效者,物流部有权拒发该物品,并将情况报备部门负责人处理。

  6.1.2.5填写快递单: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7、寄件相关规定:

  7.1.1物件分类:A类:紧急件;B类:贵重件(如票据、证件、贵重配件或物品等)类:普通件(如资料、文件、普通配件等)类:;C;D普通信函、贺卡等。

  7.1.2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序号1 2寄件类选择快递公司型A B发顺丰快递发EMS或顺丰快递3 4 C D发一般的快递公司邮政(发平信)

  (物流部将提供各快递公司的优势特点及价格,供参考选择)

  7.1.3普通物品、公司样本、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贵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7.1.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10倍处罚。

  7.1.5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损坏时的索赔,外派人员必须选择有资质能出具发票的快递物流公司。

  7.1.6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将不再支付快递公司到付付款,公司任何人不得选择到付付款方式,否则造成的耽误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7.1.7如发生物流部提货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换、返修仪器及试剂)产生的费用,动用到物流部备用金的,将归各业务部门费用核算。

  8、执行时间:凡以往发文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邮件快递收发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10

  1、私车公用车贴方案:每公里2元,事先申请;报销时,需注明私车公用理由,如:带货、有客户、紧急成行,等等;日期、起点、终点、公里数;

  2、请客户吃饭:150元/位,例如:来客户四人,加你五人,最多可报:150x5=750元;报销时,需写明项目名字、公司名字、客户名字、职务;

  3、所有出差需邮件预申请,报预算,包括可能的请客送礼;如果申请中写明差旅费的某部分由第三方支付,此部分不管任何理由不得报销;

  4、出差(指上海以外地区)饭贴为:早餐:15元/人(如果酒店不含早餐,允许报),午餐20元/人;晚餐:20元/人;如果请客户或客户请,这餐补贴不能计入的.;

  5、住宿费:300元/晚;北京、广州、深圳,400元/晚;二人同性成行,为标准双人房,无预先申请批准,只能报一间;

  6、公司已为所有员工买了保险,包括意外险,其他未经预申请批准的个人保险,一律不得报销;

  7、报销汇总单需对应每张报销单据。

  差旅费报销制度 11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三、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四、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差旅费报销制度 1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差旅费报销制度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 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差旅费报销制度 14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将所有票据(原则上应提供正规的车票、餐费、住宿费发票)按规定粘贴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财务审核,再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x元,下同):

  (1)总经理:实报实销

  (2)中层管理人员:最高限额18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3)其他人员:最高限额120元/晚,凭住宿发票报销。

  (4)具体规定: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票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2、伙食及通讯补贴费(含市内公交车费):

  (1)总经理:实报实销

  (2)中层管理人员:80元/天

  (3)其他人员:60元/天

  (4)具体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地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到达本地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到达本地按全天补助。

  3、交通工具标准: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车硬卧为主,如遇车票紧张只能乘坐火车硬座时可按相应硬卧差价给予补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座飞机。

  (2)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

  3、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差旅费报销制度 15

  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具费用明细。

  六、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4)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车辆,费用按如下限额实报实销:项目总监30元/人/天;项目经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费用可实报实销。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须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须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超过200元的,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八、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鉴于直放站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一般不超过50%。

  九、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规定所指特区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员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区标准执行);除此之外的地区均为一般地区。

  2)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

  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返回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

  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4)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5)出差到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6)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差旅费报销制度 16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须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二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直属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由总后勤部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差旅费报销制度 18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制定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出差费用报销。

  第二章标准及内容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费用开支标准

  (一)乘坐车、船、飞机标准:

  (二)工厂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外地交通费控制在30元以内,凭票报销。夜间(指当天22:00—次日6:00)出发或返回徐州的`可报销本市出租车费往返各一次,不包含在交通费标准之内。

  (三)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席卧铺票。

  (四)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确因出差任务紧急、路途较远需要乘坐的,出差当事人必须事前报告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单程飞机。

  (五)下列出差人员只报销两天外地交通费:

  1、参加各种会议、适应性培训及由归口部门批准公费学历和专业证书学习的人员;

  2、工伤住院、疗养等人员。

  差旅费报销制度 20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来回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全部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乘坐火车,按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别状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天天补助,一般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一般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伴随来宾出差的人员,假如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伴同领导出差的员工,假如食宿方面已经由领导负责,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选购、办公人员出差: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款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全部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需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晰,全部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记下,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状况照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记下,并与客户核实状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刻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记下、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办公室记下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别状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来回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选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别状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给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选购需要一人选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尽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状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从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觉,取消报销资历,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需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来回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天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支配,在工作完成的状况下,应该日来回,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觉,取消其全部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支配路线,不得绕行。违背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担当,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款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缘由,被款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担当,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来回路费所有由该员工本人担当。

  9、全部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需填写,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别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支配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背者,赋予收受物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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