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7 18:55:55 偲颖 制度 我要投稿

试用期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试用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试用期管理制度(通用18篇)

  试用期管理制度 1

  第一条目的

  (一)明确规范员工试用期管理,完善公司人事考核、监督、晋升机制。

  (二)考评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以确定该员工聘用等级及薪酬水平。

  第二条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严谨;发现自我、完善自我。

  第三条试用对象

  试用期内员工。

  第四条试用时间

  (一)一般职位的'员工,试用期1—3个月。

  (二)较高管理职位的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

  第五条试用期考核办法

  (一)试用期到期前两周,人力资源部提醒直接上级对员工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评估;

  (二)员工试用期到期前,人力资源部收回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评估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

  (四)对综合评估达标的员工,提醒其提交转正申请;对未能达标的员工,说明理由,提前告知,通知办理试用期员工离职手续。

  第六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xx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有《试用期评估表》。(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

  (三)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管理制度 2

  1.原则上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不准提前转正,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内享受大厦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3.试用期合格后,先由员工本人填写新员工部门入职培训检查表及试用期内之工作总结。再由部门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对该员工试用期内之总体表现做书面考核,后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经逐级报批后方可生效。

  4.如不能通过试用期,部门应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注明原因及延长试用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5.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被发现个人资料有虚假成份,大厦有权予以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6.如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需要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厦或以7天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7.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应向大厦缴纳人民币100元(手续费、办证费及培训费)。

  8.转正之员工享受大厦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9.转正的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或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如因大厦裁员,部门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否则予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10.如员工在试用期过后严重违反大厦规定,大厦有权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11.相关人事变动各部门应在三天之内以(试用期内需当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试用期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为了实现x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x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三、职责分配

  1.总经理

  1.1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1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与转正的组织管理工作;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四、程序和内容

  (一)新员工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聘用的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3.试用期间公司在经过考核之后,若认为不符合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

  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薪酬福利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1.各管理上级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通过工作计划与定期谈话对新员工的绩效与能力进行深入了解;在新员工转正审批时主管上级提出考核结果与转正意见;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六)试用期沟通反馈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2.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上级应对《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初审,提交综合服务部进行复核;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1.公司可根据新员工的工作表现提前予以转正。提前转正时,应由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做出书面说明,报综合服务部;经综合服务部审核后,由综合服务部通知试用期员工,并发放《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实施正常的转正流程;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x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试用期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eq测定,满分5分。

  3、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20分。

  4、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以十天为宜,考核结果计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写总结,并同时对其有关同事进行调查并作笔录。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要详实有依据,同时收集工作业绩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xx年xx月xx日。

  试用期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

  二、试用期及转正流程

  (略)

  三、试用期限

  1、集团职员试用期1-3个整月;集团主管级及以上、各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上员工试用期2-4个整月。优秀者经个人申请批准通过可提前转正,不合格者可延期转正。

  2、直营店员工实习期不低于一个月,自月初1号算起,①能独立操作本岗位流程;②当月全勤、无迟到、旷工、请假及打架斗殴行为;③熟悉基本的制度(岗位工作标准、业务知识、考勤制度、企业文化、行为规范等);

  3、试用期结束不能达到工作要求者,部门负责人可延长其试用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特殊人才需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转正。

  四、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间执行本岗位固定工资标准,但绩效工资减半,转正考核合格者,执行本岗位的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试用期顺延。

  2、所有人员在试用期内均要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并进行月度绩效考核,试用期内每月度的绩效考核成绩不列入月薪资核算,但绩效成绩纳入转正考评依据。

  五、试用期员工转正条件

  1、集团公司及各店经理级及以上级别人员转正须符合以下条件直接上级方可申请转正:

  ①入职培训考核合格;

  ②轮岗考核合格;

  ③岗位技能达标(实习期能独立顶岗);

  ④下属及上级(无下属的只需上级评定)能力评定(管理能力、工作能力)达标;

  ⑤考勤迟到低于2次、无旷工、病事假不超过1周。否则,转正后不执行顺延至无以上违规现象;

  2、思想汇报专题直营店主管级以上转正须符合以下条件直接上级方可申请转正:

  六、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流程

  A、试用期月度考核指标核算

  由人力资源部协助部门制定月度考核表,部门负责人月度进行考核成绩核算,考核成绩作为其转正考评依据。

  B、360度评价及个别方谈的组织与实施

  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测评,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下人员由直营店组织实施测评,调查人员包括被评价人的.上级(1-2人)、平级(4-6人)、下级(4-6人)及客户(4-6人)。下属人数不足规定数额时,按实际人员进行,《360度评价问卷》见附表。

  C、任职规划答辩的组织与实施(仅针对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1、试用期人员在试用结束前需完成《转正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规划》,要求必须以word形式呈交,总结与规划需提交直接上级及部门中心总监予以审核,最后报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现场述职报告,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述职报告与答辩参与人由当事人的直接上级及部门中心总监与员工代表,及集团人力经理、行政人力总监共同组成,支持率与认同度低于60%者,该候选人按否决处理。

  七、评价结果认定及审批

  A、综合评价结果计算方法:

  (1)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评价得分=试用期月度绩效平均得分*50%+总结及规划答辩评价得分*30%+360度评价得分*20%

  (2)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下人员:

  评价得分=试用期月度绩效平均得分*60%+360度评价得分*40%

  B、考核结果应用:

  低于60分者解除劳动合同,大于等于60分,低于70分,延长试用期2个月,大于等于70分者方可按期转正。

  C、试用期转正批准权限:

  1、前厅(厨房)经理及店长转正申请由运营总监审核,人力中心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2、集团职员转正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力经理复核,中心总监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3、部门经理(含主管级)转正申请由中心总监审核,人力经理、人力中心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4、总监级转正申请由人力中心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5、中心无总监时人事权由行政总监代签;

  D、转正批准流程

  人力部根据人员转正既定时间节点提前7天通知相关人员→本人按转正既定时间提前5天填写《转正申请表》(见附表五)及实习总结、师傅转正鉴定提交至直接上级→直接上级提前3天提交整套转正资料(转正申请表、转正

  人员实习总结、师傅鉴定、上级鉴定)至人力部→人力部审核完毕批准后在微信群上表示祝贺→每月2日统一下发任命通知→任命通知下发一周内由培训专员对接转正人员的上级为其举办转正仪式。

  备注:人员转正要先向被服务人员调查是否能转正,符合转正条件且调查及考核通过后方可按转正程序签批完毕后于每月2日下发转正通知。

  E、转正仪式

  集团由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负责组织;直营店人员由酒店人力专员组织,并负责在微信群上祝贺及通报。

  试用期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符合公司的要求,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公司所有正式在编岗位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3工作程序

  3.1录用、晋升人员经审查、面试合格后方可试用,员工到上岗前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交验学历证明、户口册、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正本);

  b.签订《试用协议书》;

  c.提交指定医院的体检表;

  d.接受人力资源部负责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2报到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为报到员工开具《员工聘用(调动)通知》,并应亲自带领新进员工到其工作部门,交由用人部门领导安排其进行进一步的岗前培训。当新进人员为主任级及以上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还应负责将其介绍给公司所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3.3用人部门接收新员工后应做的工作

  3.3.1为新员工进行进一步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详见《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3.3.2为新进员工做职前介绍,帮助其做好上岗前准备,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3.3带领新员工到行政部办理食宿手续;

  3.3.4帮助新员工申领办公用具、用品;

  3.3.5向新进员工收集其本人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培训证书等)及1寸免冠照片3张。

  3.3.6其它应交待办理的事宜。

  3.4员工试用及转正规定:

  3.4.1试用期限

  a.主任级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b.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

  c.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3.4.2试用期定级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定级:

  a.凡属增岗或增编人员,参照《人员需求申请表》上批准的级别,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在核准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如定级超出核准范围,应重新审批,具体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条款规定执行;

  b.凡属替补人员,原则上工资定级应比原岗位人员低一级。如替补人员条件特别优秀,定级需高规定标准时,应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条款规定执行;

  c.招聘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从事专业对口的技术或管理工作,岗位定级参照《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员工晋升到高级别岗位,试用期间的薪资维持原级别。

  3.4.3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由新员工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前一周,用人部门新进员工的直属领导按相关规定对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予以考核鉴定,决定该员工是否能够转正。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良好,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用人部门领导负责填写《人事异动审批表》,在相应栏中签署转正、定级意见,并督导待转正员工本人撰写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一并提报人力资源部。

  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用人部门可酌情缩短该员工的.试用期,但主任级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不得少于3个月,其他人员不得少于1个月,转正审批手续执行条款的规定。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用人部门领导认为有必要停止试用时,用人部门领导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异动管理办法》3.2.2条款相关规定报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试用员工发放《终止试用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的,用人部门可以申请延长该员工的试用期限。人力资源部在收到用人部门的书面意见后,向该员工发放《延长试用期通知书》,延长试用期限最长为3个月。延长试用期满用人部门同意其转正,按照规定办理;若延长试用到期后,该员工经考核仍不适用本岗工作,参照执行。

  3.4.5员工转正审批权限

  计件工人、临时聘用人员的转正审批,由所属一级部部长负责,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4.6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审批的《人事异动审批表》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向该员工发放《转正通知书》,协助其办理转正相关的一切人事录用手续。

  3.5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4附表

  4.1《转正通知书》

  4.2《延长试用期通知书》

  4.3《终止试用通知书》

  试用期管理制度 8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沟通和考核,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定义: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在被录用者与公司协议期限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公司进一步考核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试用期限严格按照被录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约定试用期限。

  2、转正:转正是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资部提交转正材料后,通过审核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四、考核原则:

  1、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态度;因本考核办法针对试用期员工,故着重考核其工作态度。

  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3、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差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延期转正、调岗或中止试用,乃至解除劳动关系。

  五、职责:

  公司为新进员工指定专人进行指导、考核,指导人必须对被指导人的岗位工作熟悉,能够及时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指导人由组长及以上管理者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担当。

  1、指导人职责:

  1.1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交接人。

  1.2为新进员工解释岗位职责,协助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和阶段目标。

  1.3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至少每月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1.4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2、人资部职责:

  2.1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审核考核结果,必要时,需找指导人和新员工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作为判断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据。了解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2.1.1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2.1.2是否给予新员工提供足够的资源以做好阶段性工作。

  2.1.3是否有与新工进行阶段性面谈。

  2.1.4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2.1.5考评的结果是否能提供的事实依据。

  2.1.6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

  2.2负责处理新员工针对考核的投诉,调查考核的公平、合理与否,并给出处理结果,对于指导人与新员就考核结果有争议提请仲裁,由人资部调查了解后给出仲裁结果。

  3、部门负责人职责:

  3.1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3.2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向人资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性、正确性。

  六、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权重值:40%)

  履行职责:岗位职责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岗位需求。(10%)

  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10%)

  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2、工作态度(权重值:30%)

  积极性:表现出的工作热情和对业务知识的求知态度是否饱满。(10%)

  协作性: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团结协作能力是否能满足岗位需求。(10%)

  责任性: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10%)

  纪律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标准遵守及表现出应具有的职业素养。(10%)

  3、工作能力(权重值:20%)

  知识与技能:履行及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及能力。(10%)

  理解与表达:对职责内容理解、判断及队员相互沟通、表达能力。(10%)

  4、负荷考核(20值%)

  精神负荷:完成工作内容所表现出的理智与忍耐性。(10%)

  时间负荷:工作时间内投入工作的程度和出勤率。(10%)

  七、考核方法:

  指导人评价:指导人综合各方面收集的信息作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包括以下几种(但不限于):

  1、指导人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结合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3、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4、员工定期及不定期的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5、员工的历次培训反馈记录。

  6、主管与员工沟通(面谈)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7、提报至人资部备案。

  八、考核结果处理:

  1、可以转正: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优秀,即可转正。

  2、延迟转正:员工考核成绩为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一般,延迟转正。

  3、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考核成绩低于60分,经人资部确认,终止试用,特殊情况的调至其他岗位再试用。

  九、投诉及仲裁: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资部投诉或双方请求仲裁。

  投诉或仲裁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或请求仲裁的双方。

  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人资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试用期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用途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与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绩效:员工是否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布置的工作或学习任务,并达成每月的改进目标。

  第十一条期终评议结合岗位标准,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具体实施办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资源部(处)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第三章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经理、主管和员工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经理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性负责;员工的主管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若二级考核者修改了一级考核者的考核结果,应向一级考核者反馈,共同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一级考核或主要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四条反馈时,被考核者无论是否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签字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五条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投诉。投诉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章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试用期员工综合考核操作步骤。

  1、由考核办确定各部门考评小组人员名单及考评日程安排。

  2、考评办负责布置考核任务,讲解考核要求,下发人事考核表等。

  3、员工填写自我评价卡,填后移交考评办。

  4、考评时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陈述个人季度工作表现,考评小组依据陈述内容及每月的工作记录卡填写人事考核表。

  5、考评办对每人的资料进行汇总,并与计划处、总裁办及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评议小组,负责对考核用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考评结果将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对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写考核意见卡,考评经分析后,提出考评调整建议。

  6、考评调整建议将及时通知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本人。

  7、考评办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协调,包括组织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面对面地交流等,考评办协调不了的,将进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第十七条经理、主管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主管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不论是月度考核、期终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A、B、C、D)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A、B、C、D)的定义如下:

  A、杰出。相对于调节作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走出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过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C、合格。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与期终评议的关系

  第二十条综合月度考核和期终评议结果决定试用期员工的转正(提前转正、正常转正、延期转正)、定级与辞退。

  1、试用期员工连续两月得“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不再参加期终评议。

  2、连续两月得“A”,且业绩突出者,可由部门安排,提前参加期终评议。评议“杰出”者,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原则上可给予提前转正定级。

  3、其他情况原则上要求参加试用期结束时的期终评议。根据期终评议和月度考核两方面成绩决定其转正定级。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转正除第二十条规定的提前转正、提前辞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综合评定结果。

  1、综合评定为“D”者,原则上取消试用资格,公司不再聘用。

  2、综合评定为“C”者,原则上给予正常转正。如试用成绩接受“D”,在与员协商一致且试用期总长度不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类员工可以延期转正。延期转正者根据时限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内容及程序同上述相关条例。

  3、综合评定为“A”、“B”者,公司给予正常转正。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员工的职位及薪酬级别的决定主要依据对其任职资格的评定结果,参照公司职位说明书、职位及薪酬等级对应表,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可在本暂行办法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

  试用期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1.1考核目的:考核评价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表现,为新员工转正及转正后的薪资评级提供依据。

  二、原则

  2.1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客观、严谨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集团总部新入职试用期员工(后统称新员工)

  四、考核方法及具体内容

  4.1考核时间:为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大体分两个阶段。

  4.2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4.2.1第一阶段为期一个月,由人事部培训专员主要负责。培训专员每周至少与新员工及其部门领导和同事沟通访谈一次,帮助新员工解决在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新员工要求每周提交一份新员工试用期工作学习心得(表格见附件一)。培训专员每周结合该新员工在此期间内的工作学习表现,填写访谈及评价表(表格见附件一)。

  4.2.2培训专员将一个月内的新员工工作学习心得汇总及其访谈评价内容,移交人事专员。

  4.2.3第二阶段为新员工至转正为止,由人事部人事专员负责。人事专员每月至少与新员工及其部门领导和同事沟通访谈一次,帮助新员工能顺利进入工作角色。新员工每月提交一份工作总结(表格见附件二)至人事专员处。人事专员每月结合新员工在此期间内的工作情况,填写访谈及评价表(表格见附件二)。

  4.2.4试用期最后一周人事专员将根据该新员工试用期内表现结合该新员工所属部门和人事部意见,要求员工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表格见附件三),所属部门领导和人事部对该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价,确定是否将其转正。

  五、其他

  5.1考核过程中填写表格统一由人事部人事专员归档管理并加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员工晋升及调薪的依据。

  5.2试用期到期后,如考核人员未通过考核,人事部可视情况延迟试用期时间。

  5.3考核内容不限于以上所述,人事部可根据新员工岗位增加其它考核内容。

  试用期管理制度 11

  1.0目的

  1.1完善现有考评体系,明确公司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1.2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使其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融入公司文化,并为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2.0定义

  2.1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试用时间段,在此阶段,用人部门可全面考察被录用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满足公司岗位需求。同时被录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3.0基本原则

  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拟任岗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3.1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3.2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3.3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期。用人部门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0考核责任

  本部门及相关部门同事、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共同承担考核责任,原则上直接上级为一级考核者,对考核的公正、合理执行负责,本部门及相关部门同事为二级考核者主要负责反馈,人力资源部为三级考核者,对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5.0考核内容及办法

  5.1考核主要由思想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专业技能、文字综合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实绩以及用人部门确定的考核内容等方面的要素组成。在考核中,被考核人员在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解除劳动合同。

  1)发现与招聘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3)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4)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弱、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5)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有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等行为者;

  6)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一定影响者;

  7)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8)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9)思想作风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10)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11)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者;

  12)因其他问题不适合录用者

  5.2考核内容:

  5.2.1第一部分:日常工作表现。

  考核时间:新员工试用期的每月25日。

  考核形式:提交《月度工作小结》及《述职报告》。

  考核办法:新员工试用期前五个月必须按时提交《月度工作小结》,真实反映月度工作情况,由新员工直接上级对新员工月度表现出具评价意见(优秀、良好、注意、不合格),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价考核并跟踪。第六个月提交《述职报告》,综合反映试用期工作内容及成绩。

  5.2.2第二部分:培训学习情况。

  考核时间:新员工试用期每次培训及培训结束后一周内。

  考核形式:新员工《培训记录表》、培训考核成绩或培训总结、提案。

  考核办法:新员工试用期必须参加至少一期新员工培训,出勤率必须达到实际培训课时的90%;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或培训组织部门采取适当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如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也可以在培训结束后或申请转正前,以“培训总结”形式反映试用期自己的学习情况,或以“提案”形式对公司的`管理发展谏言献策。新员工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对相关材料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5.2.3第三部分:转正综合评估。

  考核时间:新员工试用期第六个月。

  考核形式:第一种情况:一线员工;第二种情况:管理人员。

  考核办法:

  一线员工:转正当月,提交《员工转正审批表》、《述职报告》报批。

  管理人员:申请转正当月,填写《试用期综合考评表(上级/同级/下级)》。由相关人员对其试用期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评估办法如下:

  1)部门经理、副经理及主管岗位新员工,由其直接上级1名、同级2名、直接下级2名共5名分别评估;所占权重分别为0.5,0.2,0.3,同一级别内的评价得分取平均值。

  2)部门主管以下职位新员工,由其直接上级1名、本部门同级2名分别评估;所占权重分别为0.6,0.4,同一级别内的评价得分取平均值。

  3)各级别评估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该员工实际工作情况指派,优先指派同部门人员,本部门人员不足的从其他部门指派,考评人员至少3人;特殊情况、特殊人员可扩大考评人数及范围。

  4)评估结果体现为百分制的分数,作为转正审批的重要参考。

  5.2.4以上三部分内容在新员工试用期第六个月申请转正时,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形成《试用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作为新员工转正审批参考。

  6.0转正审批

  6.1试用期新员工须在试用期满一个月前(第五个月)提出转正申请。一线员工可以申请提前转正。

  6.2管理人员转正须提供的材料有:《述职报告》、《转正评估报告》(附件6)、一线员工需要提供《员工转正审批表(一线员工)》(附件7)、《试用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6.3作为审批参考的材料有:《月度工作小结》、培训考勤、培训考核成绩、培训总结或提案、《试用期综合考评表》。

  6.4具体审批新员工转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6.4.1试用期员工转正审批结果应为:按期转正、有条件转正(调岗、培训等)、试用不合格五种。

  6.4.2“日常工作表现”(不含《述职报告》)考核结果体现为:优秀——相对于试用期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一定远超出了试用期员工的要求;良好——各方面基本满足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注意——对试用期来说,还存在较大完善空间;不合格——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1)第一、二月度的《月度工作小结》连续为“不合格”,视为试用期不合格,不再聘用;

  2)所有《月度工作小结》中若累计出现三次“注意”或“不合格”,视为试用期不合格,不再聘用。

  3)新员工当月《月度工作小结》为“注意”或“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公司当月任合评优活动。

  6.4.3试用期间,培训出勤率达不到实际培训课时的90%或培训考核不及格应有条件转正或延期转正。

  6.4.4“转正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体现为百分制,60分以下视为试用期不合格,60分(含)-75分(不含),应考虑以调岗、加强培训等形式有条件转正,75分以上按期转正。

  7.0反馈责任

  考核责任人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改进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双方都对考核结果负有反馈、沟通的责任。

  8.0投诉责任

  反馈时,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可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进行沟通后不能达成共识,可向人力资源部投诉。投诉的受理者须在一周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

  9.0薪酬

  试用期员工的职位及薪酬级别的主要决定依据为对其试用期的综合评定结果,参照公司岗位描述,薪酬方案执行。

  10.0解释、修订

  10.1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10.2各职能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原则范围内细化执行。

  试用期管理制度 12

  1、目的

  为规范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行为,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明确岗位要求;为公司筛选出去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特制定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并为试用期结束的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2、定义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试用时间段,在此阶段,用人部门可全面考察被录用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满足公司岗位需求。同时被录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公司所有编制内新员工试用期为1到3个月。

  3、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新员工试用期的管理职责、试用期考核和转正等方面要求。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的有效监控;负责新员工转正手续的办理及审批、试用期离职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4.2组长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安排、岗位技能培训及入职引导工作,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考评。

  5、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5.1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5.1.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需要、员工本人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约定。

  5.1.2新员工用期薪酬原则上按试用期基本工资发放。

  5.1.3新员工试用期不享受操作提成。

  5.2试用期管理

  5.2.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2.2在试用期迟到不得超过三次,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不得出现违规、违纪处分。

  5.2.3在试用期内有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者,直接终止试用。

  5.3考核办法

  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员工填写工作总结,每月考核一次。签订《师徒合同书》(见附件),设定技能考核;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根据月度总结表的内容作自我总结;二是员工月度考核表(考核表看附件),由新员工填好前半部分交由试用期指导人,试用期指导人根据考核内容结合新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评分和评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月底之前有指导人将试用期的自我总结表和考核表传至车间办公室,车间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评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以此作为员工试用期满后是否录用转正的依据。

  5.4考核内容

  5.4.1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由指导人根据新员工在试用岗位上的工作情况评定。

  A工作主动性,试用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主动、积极,是否提出合理化、创新性的建议。

  B工作质量,工作中是否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C工作效率,工作效率可有提高,是否按时完成。

  D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中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遵守项目上各项工作流程。

  E员工对待工作的责任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认真仔细,是否具备强烈的责任感。

  F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中员工是否我行我素,脱离整个团队,不服从领导安排。

  J专业知识和技术,在工作中员工是否潜心学习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H学习能力,工作中员工是否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和永不知足的学习态度。

  6、试用期转正

  6.1.1自然转正:新员工在公司规定上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应结束试用期予以转正。

  6.1.2提前转正: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业绩出色,表现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转正,填写转正申请,经车间主任签字认可后可成为正式员工。其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1.3延期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因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等暂达不到所在的岗位要求,无法完全胜任现有工作,需延长试用期,延迟转正。新员工延期转正的,经延长后的试用期总计不得超过4个月,4个月仍无法转正考核要求的,终止试用。

  7、转正考核规定

  7.1提前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并且综合评估优秀者,原则上可以提前转正。

  7.2自然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80分(含)-89分的,原则上可以自然转正。

  7.3延期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含)-79分的,应延期转正。

  7.4不予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予以淘汰,不予转正。

  7.5员工使用期内,每人基底分数为20分,其余按其中8项综合评分得出。认为不符合转正录用条件的,可随时提交《试用期考核表》,经办公室审核,车间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试用期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处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审核并通知财务对转正人员做出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

  4.2.1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2车间主任(含)及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3班长及技能人员的`试用期为1—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1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3专业能力:依据本身的专业知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并予以实施;

  4.3.4对公司认知度:工作态度认真,团结同事,与同事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报于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全面了解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情况及需求,如实评价员工的个人鉴定,指出员工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4.4.2转正材料签批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转正人员信息给财务部以调整员工薪资用。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3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并实施;

  4.5.4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6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6.1延长转正、定级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4.6.2新招人员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推迟一月转正;

  4.6.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转正、定级条件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时间,延长期满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辞退;

  4.6.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3个月转正或辞退。

  5、其他

  5.1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方可转正;

  5.2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不予转正;

  5.3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岗前培训之后才能转正。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试用期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为了规范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地融入公司和岗位,熟悉工作环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便于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的试用期员工,是指通过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内部竞聘,新入职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试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都要进行试用考察,通过试用,对员工的适岗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

  3.2员工的试用期,是指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核之日起,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3员工在接受入职培训期间以及试用期,此期间的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发放,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

  3.4员工的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职级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为:

  (1)对于外招、内聘职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2)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5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对于见习员工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提前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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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对于员工提出的提前转正申请,其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需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表现,逐级严格审核,最后提报总裁审批。

  4.2人力资源部在审核时,要求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提前转正:

  (1)公司规章制度培训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2)岗位工作规范培训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3)岗位工作技能素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试用期内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生。

  4.3为严格规范试用期,对于提前转正,人力资源部特作如下限定:

  (1)内聘员工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2)部门职员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3)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不得低于3个月。

  五、试用期的培训:

  5.1同一批入职的新员工人数超过5人的,由人力资源组织,进行集中的培训;低于5人的,可以单独做简单的入职培训,然后在一个月内,在人力资源的组织下,集中做一次入职培训。

  5.2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按照《创二代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实施。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做好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5.3入职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教材的发放、保管、回收,以及培训考试工作。

  六、新员工转正:

  6.1新员工转正由员工自己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6.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状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裁审批。

  6.3如有必要,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的转正薪资进行调整,与部门领导和员工沟通后,提交总裁审核。

  6.4对于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员工,可以根据情况,填写《员工试用期延长申请表》,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否则辞退。

  七、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7.1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对员工的能力素质要求。

  7.2员工的试用期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和量化业绩指标的方式,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7.3员工如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申诉,直至分管领导。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如有必要,则实行特殊的考核方式,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7.4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实行月度考核。除公司考核外,新员工每个月需提交一份工作总结,与《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一同存档。

  八、试用期待遇:

  8.1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为转正后岗位工资的80%。对于重要、关键的岗位或者是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实行延期支付的方式。

  8.2还没有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内顶岗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统称为实习生,工作期间统称为实习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但是可以给予实习补助,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对于虽然还没有毕业的,但是实际全职工作的应届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则不再有实习期,而直接转入试用期。

  8.3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在公司实习的时间,毕业后实习期可以转换为试用期。如实习期达到或者超过试用期时间,则不再重新计算试用期,可以直接申请转正。如实习期不足规定的试用期限,则必须补足试用期限后方可转正。

  8.4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公司的节假福利。如有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九、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9.1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

  (4)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

  (5)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

  9.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需提前7天填写《离职申请单》,交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具体按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9.3试用期内员工离职若不按照正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违规着视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9.4没有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工资中的差额部分,原则上不予以返还。

  十、附则

  1、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管理制度 15

  1.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转正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转正程序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员工手册》。

  3.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4.制度内容:

  4.1转正条件:

  4.1.1试用期间参加过公司新员工培训。

  4.1.2试用期间参加过部门新员工上岗辅导,并通过考核。

  4.1.3试用期间通过公司转正考核及判定其能胜任本职工作。

  4.1.4试用期间未受到警告级以上的行政处罚。

  4.1.5试用期满及满足以上条件,经部门主管签字和总经理批准后转正。

  4.2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正式到岗时间在每月15日以前的`,试用期从到岗当月起算为一个月,正式到岗时间在每月15日之后的,试用期从次月算起;

  4.3员工转正程序

  4.3.1试用期员工的部门主管领导须在转正期满前七天与员工面谈,如该员工符合转正条件,通知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主管领导同时填写《员工考核评估表》,递交给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连同《员工转正审批表》上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复后,下发《员工转正通知单》给转正员工、财务部。

  4.3.2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部门的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考核评估,没有通过的员工,报总经理批准,办理辞退手续。

  4.3.3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因工作态度或工作能力较差,部门主管领导可做出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建议,同时将该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具体事例和评估以书面形式报送办公室,经办公室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复,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4.3.4中层管理人员转正由直接上级部门领导对其进行评估,使用《管理人员转正述职表》。

  4.3.5中层管理人员转正评估结束后,由办公室将评估结果报总经理审批转正工资;由办公室发布转正通知并在转正后一周之内发布任命文件。

  4.3.6特殊岗位的考核:

  考核的岗位由所在部门组织实施,按岗位技能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实作考核作为转正否定性条件。需实作考核的岗位如下:水电工、焊工、叉车工等

  4.4转正时需提供的材料:

  4.4.1中层管理人员转正时需提交:

  《员工转正申请书》、《员工转正审批表》、《管理人员转正述职表》。

  4.4.2普通员工转正时需提交:

  《员工转正申请书》、《员工转正审批表》、

  4.5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员工转正申请书》→主管领导签字并填报《员工考核评估表》→公司办公室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上报总经理批复→办公室下发《员工转正通知单》→财务部门→转正员工

  4.6正式员工录用后,将转正材料(含评估材料)交办公室存档。

  4.7转正工资:

  4.7.1员工转正工资按公司规定的岗位工资核发。

  4.7.2员工转正工资依据《员工转正审批表》中的审批之日计发转正工资。

  4.7.3若员工对转正申请、转正后岗位工资的评定有疑问,可向办公室咨询或申诉,办公室负责向该员工上级、下级、平级员工征询并做出调查意见,报该员工所在部门高层领导参考处理。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本制度从总经理批复之日开始执行。

  7.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试用期管理制度 16

  一、总则

  为了充分了解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及应聘岗位的要求,规范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试用期内的员工(含其参股或控股公司)。

  三、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四、试用期考核

  1.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出勤情况、培训学习情况、岗位技能、工作态度、行为规范、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等。

  2.试用期满前7日内,由员工填写《转正申请书》,公司根据该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考核,在员工试用期满前作出决定是否继续录用。

  3.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出勤情况等公司一般规定进行考核并注明意见。用人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等进行考核并注明意见(详见《转正申请书》)。

  4.经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通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5.所有岗位试用期最初的7日,为无责双向考核期,此期间,双方均可无责任终止试用期。试用人员在7日内离职,无需向公司承担培训责任。公司在7日内终止试用,试用人员工资与培训费用及招录费用相抵扣,不再额外支付。

  五、试用期提前转正

  试用期内,员工若表现突出、业绩显著,能够较快达到或超过工作要求,经部门负责人推荐及公司审批同意可提前转正。

  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试用期内,公司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如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获得任何经济补偿。

  试用期管理制度 17

  1.原则上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不准提前转正,特殊情况须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内享受大厦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3.试用期合格后,先由员工本人填写新员工部门入职培训检查表及试用期内之工作总结。再由部门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对该员工试用期内之总体表现做书面考核,后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经逐级报批后方可生效。

  4.如不能通过试用期,部门应出具人事考核/变动表注明原因及延长试用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5.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被发现个人资料有虚假成份,大厦有权予以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6.如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需要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厦或以7天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7.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应向大厦缴纳人民币100元(手续费、办证费及培训费)。

  8.转正之员工享受大厦规定之工资及福利待遇。

  9.转正的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本部门或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如因大厦裁员,部门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否则予以1个月工资补偿代替通知。

  10.如员工在试用期过后严重违反大厦规定,大厦有权即日辞退并不予任何补偿。

  11.相关人事变动各部门应在三天之内以(试用期内需当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管理制度 18

  一、目的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在时唛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含)以下所有试用期人员。

  三、考核方式、权责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属主管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

  2、部门负责人予以考核结果核准,所有职员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

  3、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与监督,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进人员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正态分布强制区分。

  各等级对应比重及等级定义如下:

  1、员工:员工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进厂的人员纳入当月考核范围,10日以后进厂人员纳入下月考核。

  2、职员:职员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进厂的人员以当月开始计算,15日以后进厂人员则从下月开始计算。

  五、考评要素及考核表分类

  1、考评要素,各类岗位根据要素的重要性划分相应权重。

  1)、对员工的绩效考评项目主要为六方面: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责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2)、对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责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3)、对组长级以上的直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领导能力、沟通协调、授权指导、职业素养、团队能力。

  4)、对办公室职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状况、人品素养。

  2、考核表分四类

  1)、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2)、文员、专员、办公室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3)、组长级(含)以上直线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4)、技术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六、绩效评价

  全部类型的考核按员工考核的总分,划分为四个等级;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加大激励效果,考核结果实行部门比例控制,各部门在向人力资源中心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公司比例进行。

  七、考核流程

  1、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新进人员上班一周以内,由其直接主管告知试用期考核流程,考核要素,并就相关考核内容进行沟通。

  2)、每月20日各部门文员根据本部门当月试用期满人数,类型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相关的试用考核表。

  3)、直接主管考评:直接主管根据考核表要素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对被考评人的得分进行汇总,拟定被考评人的综合评定等级,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以及报被考评人的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

  4)、间接主管复核:间接主管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5)、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人员情况综合考虑等级分布,确定被考评人的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报人力资源中心。

  6)、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奖惩记录、出勤状况、部门等级分布等方面进行复核。对资料不符合要求之考核资料退回,限期整改。

  7)、审核:总经理对全部考评结果应用进行核准。

  8)、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等相关资料存档管理。

  2、有以下情况者当月不得通过考核,不予转正、加薪。

  1)、试用期间有记过以上记录者。

  2)、试用期间请假超过5天(含)以上者。

  3)、试用期间迟到、早退超过3次(含)以上或累计超过20分钟(含)以上者。

  4)、试用期间有旷工情形者。

  八、考核申诉

  1、直接主管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后,被考核者如有持有异议,应首先与直接主管以沟通的方式解决;沟通无法解决时,员工有权在了解考评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间接主管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

  2、间接主管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就申述的内容组织审查协调,进行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

  3、如间接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在接到处理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

  4、若员工的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评结果。

  5、各级主管对员工申诉应持积极心态,不得对下级申诉阻挠或打击报复;否则,一经查实,依人事规章相关规定处理。

  6、间接主管会同人力资源中心拥有最终裁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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