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5 10:06:40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小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通用13篇)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1

  1.装修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两个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除外),进入小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处领取出入证副证并登记,离开时必须到原处归还装修出入副证并经保安登记后方可离开,出入证副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扣违约金20元。

  2.临时施工人员必须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办理临时施工出入证,(必需凭临时装修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办理),其有效期为三天,超过三天者,必须到管理中心办理施工出入证方可进入园区施工。临时出入证必须在中午12:30分,下午18:30分前退还,否则没收保证金。

  3.施工出入证(临时施工证)乃正龙豪园范围内个人身份证明,不得涂改及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证件并一次扣除违约金50元。

  4.严禁在装修单位吸烟、生火、电焊、切割等易发生火花的工作,施工时应做好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的装饰材料要妥善放置。违者按规定进行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负法律责任。

  5.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物品放行规定,装修材料带出必须由施工单元负责人或业主到管理中心开具放行条,无管理中心开具的有效放行条,一律不予放行。

  6、装修施工人员严禁在花园内张贴广告或派发宣传资料,一经发现扣除装修违约金200元。

  7.装修材料以外的物品必须经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园区。

  8.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进入小区仪表要端庄,严禁赤肩裸背穿拖鞋进入园区,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的休息和正常生活,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施工单元要将装修施工批准书张贴于施工单元门口,以便巡查。

  10.施工人员严禁翻越园区围墙,爬越楼层,严禁在园区内打架、斗殴,盗窃一经发现没收装修施工证,取消装修资格,视情节严重,将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施工人员在装修期间,只允许在本装修单元内施工,不得擅自窜入其他物业单元,严禁在装修单元内留宿过夜,否则,园区保安有权将其逐出园区,并没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负责人承担责任。

  12.严禁施工人员在装修单元及物业空置房等公共区域大小便,否则一次性扣除违约金200元。

  13.施工人员应爱护小区的公共设施,禁止蓄意破坏、挪用,严禁践踏花草,攀树摘花果,否则保安有权没收装修施工证。

  14..装修人员每日施工完毕应关好装修单元门窗,切断电源,自行保管自己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装修人员应确保其装修单元的施工安全,施工期间所发生之一切事故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15.装修单元的.装修批准书过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该装修单元的装修人员不得进入园区内施工。

  以上规定望各装修单元务必遵守,管理中心将随时派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保证金或清场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由装修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2

  1、工作职责

  1.1客服部

  1]负责受理用户装修申请。

  2]检查用户的装修资格及装修申报材料。

  3]装修许可证的办理。

  4]装修工人出入证的办理

  5]填写用户室内装修批准书,通知用户缴纳装修费用。

  6]批准用户装修加班申请;批准用户大件物品放行等。

  7]负责处理因用户室内装修引致的各种投诉,保证装修不滋扰其他用户的正常办公。

  8]检查监督装修进程及禁止事项。

  9]与工程部配合作装修竣工的验收。

  10]审核装修保证金的退还。

  1.2工程部

  1]负责对用户房间作装修前的检查。

  2]负责审批装修图纸及较大工程改动的用户装修项目。

  3]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确保装修按图纸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与客服部通沟,并提出处理意见。

  4]审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并核定收费。

  5]装修完毕后,负责对装修单位进行验收或二次验收,直到验收合格。

  6]验收合格后,在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表上签批意见,对退还装修保证金提出意见。

  1.3安防部

  1]装修工人进场资格的检查。

  2]装修材料、车辆秩序的管理。

  3]负责检查装修单位的灭火器配备和使用情况。

  4]负责定期巡检装修单位,巡检期间如发现严重的违规装修,及时与客服部配合。

  5]制止违章装修。

  6]装修工人进出携带物品的检查。

  7]装修工人留宿资格的检查。

  1.4财务部

  1]向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等费用。

  2]根据用户室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于装修验收合格后为用户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

  2、装修手续的办理

  2.1业主在入住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2.2业主在办理入伙时统一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垃圾清运费。

  2.3业主装修申报登记

  住户如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提前七日内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物业处提出申请(租户必须持业主授权或委托书),并领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表》一式贰份。

  2.4装修审核:

  2.4.1住户与装修公司应准确填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表》各款内容并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七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报物业管理中心审核。

  2.4.2住户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业管理处于开工前签署《装修承诺书》。

  2.4.3住户应带选定的装修公司负责人到物业管理中心按规定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施工。

  2.4.4业主自行分包装修工程的,业主即为装修负责人,须承诺由装修负责人承诺的事项。

  2.5装修的管理事项

  2.5.1楼宇及社区外观的管理

  (1)严禁在外墙四周悬挂、横挑及贴画任何广告图饰物品及开窗或更改门窗尺寸。

  (2)严禁在天台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

  (3)严禁在社区周边路面乱搭、乱建商品展示台等。

  (4)严禁在草坪、花架里乱搭、乱建任何建筑物。

  (5)严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树木上随意悬挂任何物品。

  (6)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必须在规定的部位,严禁擅自定位。

  (7)禁止任何占用草坪或在公共绿地上擅自栽花养草。

  (8)防盗网必须内置;并按物业管理处统一规定的格式制作。

  (9)外墙色调必须保持统一,外墙面砖如有损坏,必须统一更换色调一致的外墙面砖。

  (10)严禁封闭阳台。

  (11)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2.5.2土工施工管理

  (1)严禁敲打、破坏承重墙及梁、板、柱、屋盖、楼盖。

  (2)严禁敲打、破坏公共部位的墙及梁、板、柱。

  (3)所有加置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碍消防通道、消防连廊及相关设施。

  (4)不能有超过楼地面的有效承载的装修行为。

  (5)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

  (6)严禁改变外墙上的原有门窗的尺寸、材料。

  (7)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及护栏。

  (8)若需要在室内墙体上悬挂物品或铺设木地板等,钉子钉入墙体或楼地面的深度不得超过3cm。

  2.5.3电路施工管理

  (1)用电总容量不得超过室内设计最大电流

  (2)装修用电时,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开关。

  (3)电源插板必须能承载相应装修工具的电流。

  (4)强、弱电线须分开布置。

  (5)pvc管、镀锌管、铜管等管材内埋的电线必须完好,有塑料保护层。

  (6)空调必须接地线。

  2.5.4排水系统的管理

  (1)严禁修改或增加接驳公共设施、水管、阀门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应将水管铺设在地面上,必须埋在楼地面以下或墙体内。

  (3)更改原给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须提出申请并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施工。

  (4)空调冷凝水必须接入专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须做闭水试验。存水高度应超出地面10cm以上,闭水试验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上。

  2.5.5施工现场的管理

  (1)装修单位在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间,必须保持静音作业;不得影响本大厦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装修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及其它时间段施工,在不违反此管理规定时,允许进行非静音作业;

  (3)若装修单位需在晚上进行施工,必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待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施工,但不得进行噪音施工。

  (4)装修单位施工时,必须取得《装修施工证》,且将其复印件粘贴在室内或门上。同时《装修申报表》必须已获管理中心书面批准。

  (5)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进出小区装

  修时,必须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一人一张,不得共用、转借他人使用且应随身携带,以便配合管理中心核查。遗失必须自行负责,立即补办。

  (6)装修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入本物业施工时,必须言语、行为得体。严禁出现穿拖鞋、袒胸露背、辱骂工作人员及物业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举止。

  (7)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物业使用人财产。否则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

  (8)装修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在业主住房内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须经业主同意,并提前向管理登记。

  2.5.6消防安全管理

  (1)装修单位施工时,如果需要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待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明火作业。

  (2)装修单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质,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装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3)禁止任何移动消防设施的行为。

  2.5.7材料运输及电梯使用管理

  (1)装修单位的一切施工用料严禁从客梯搬运。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状材料必须用密封袋将其装好方可从货梯搬运。若有散漏,则从消防通道进行搬运。

  (3)装修单位的物料的长、宽、高不得超过货梯的长、宽、高;不得超出货梯的最大承载。物料不能遮住摄像探头。

  (4)若施工物料(如:钢管、铝皮、大型硬木条等)有尖锐处,无论从消防通道或货梯搬运,都必须在锐角处设置保护层。

  (5)在装修物料搬运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及他人财物的损失,装修单位必须无条件照价赔偿。

  2.5.8装修垃圾的管理

  (1)装修单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须袋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业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严禁将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须按照管理中心的指定位置堆放。运输途中遗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须无条件自行清理。

  2.5.9其它限制事项

  (1)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单位施工,用户不可自行安装、维修、拆移、改装。

  2.5.10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60天,较大工程为90天,最长不超过120天。如确需要延期,应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3、施工队装修人员管理规定

  3.1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应接受资质审核,提供以下资料:

  (1)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执业许可证。

  (3)资质登记证书。

  (4)装修设计图纸。

  3.2施工队填制《装修承诺表》,接受物业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有关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3.3施工队人员进出小区必须证件齐全,进出小区时应将临时出放证悬挂于胸前.车辆按规定停放,不得在小区内闲逛,到其他业主单元拉生意,在电梯、公共场所涂画广告、电话。如有发现,要求肇事者无条件恢复原状。

  3.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出入证每证交纳工本费5元。

  4、装修过程的监管

  4.1工程部负责监督用户按图施工,保证装修单位在装修过程中不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如发现违规装修,及时将其记录在表上,交用户签名确认后存档。

  4.2客服助理每天对装修单位进行巡检,确保装修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办公,不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公共地方,并将日常检查情况记录在装修巡检记录表上。

  4.3安防部负责检查用户室内安全防范情况,施工人员佩戴施工情况,装修施工是否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等等。

  4.4客服部、维修部和安防部在巡查期间发现装修单位初次违反用户室内装修规定,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口头警告要求其纠正,同时在装修巡视记录上记录第一次口头警告的时间、巡查人,要求装修公司签名确认。装修单位若屡次不听劝告,管理中心将向用户发出室内装修违章通知单,对情节严重者,由管理中心发给用户关于贵单位违反装修规定的最后警告书。如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其他用户投诉不断,管理中心将安排安防部对装修单位停电或清场,直至装修单位承认错误,保证遵守装修规定,方可让其重新进场施工。

  4.5对于搭建构筑物、建筑物的严重违章行为,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发现在先,制止违章行为既成事实。

  4.6装修过程中须动火作业的,应到管理中心申请,动火时须接受维修部、保安部的监督指导。施工单位需有动火负责人在现场监管。

  装修过程中用户需临时用电的,应到管理中心申请,经维修部审核定价、财务部收费后,由维修部提供临时用电。

  5、验收:

  5.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公司项目物业中心申请竣工验收,管理中心派人进行查验。

  5.2隐蔽工程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如未验收,物业管理公司可安排拆除隐蔽部分遮挡,再进行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住户自己负责。

  5.3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人员在《装修竣工审批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5.4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1个月后,经物业管理中心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质量问题,将保证金退还住户。

  6、临时出入证的制作规范

  6.1出入证正面应写明施工人员姓名,工程的性质(土工、水电、木工、油漆等),装修施工的具体单元,临时出入证的有效期限,并加盖项目管理中心公章。出入证背面应粘贴证件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6.2填写临时出入证办理登记表。

  6.3临时出入证编号、数量必须与收回的工本费相符,作废的要如数收回。特殊情况要经客服部经理或公司领导批准。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3

  为保证住宅的结构安全,保持住宅优美整洁,使居民安居乐业,现对住宅区装修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住宅装修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1、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如实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和施工队伍名称,装修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装修人员进出小区,必须办理小区出入证。

  3、户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住宅装修不得对房屋结构和美观造成危害。

  1、禁止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混凝土墙、燃气管道、屋面防水、隔热板等。

  2、如需拆除非承重墙,必须经有关工程建设部门论证并签字认可。另外,卫生间有防水层,严禁破坏。

  3、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但楼地面不得凿除原水泥面层。

  4、防盗网安装在窗户里侧。

  5、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的位置上。

  6、不得改变进房门门洞的设计,不得阻塞楼梯通道和妨碍消防。

  8、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三、装修施工管理

  1、为了您的财产、居住安全与舒适,装修时请务必派人盯岗。

  2、住宅装修时间不能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休息。

  3、装修垃圾应堆放在不影响住户正常通行的地方。装修垃圾由户主自行及时清运,或者交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清运,清运费由户主承担。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或任何物品。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垃圾箱或转运到其他小区。

  4、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用,违者按照规定给以处罚。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业主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业主装修前应按1000元/户,装修公司按500/户交纳装修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经物业管理部查验,无违规情况,退回装修保证金。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4

  1、装修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发展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之使用要求。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更改,必须事先报管理公司审批,经管理处出具同意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2、施工期间,住户应进行现场监理,以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

  3、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5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管理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4、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20:00。

  5、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装修住宅单位的装表容量,严禁擅自论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与管理公司协商后,在管理公司监督下,有管理人员在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住户负责。

  6、管道供气设施和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维修、拆移、改装,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的单位专业人员施工,用户不得自行安装、拆除、改装。

  7、空调机应按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不得破坏楼宇结构,凿坏墙体。

  8、不得任意改变窗户、阳台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用途;不得随意加装防盗网、防盗门。

  9、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后,每天按指定地方放置。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整洁。

  10、未经管理公司事先同意,电梯不得作为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的工具。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5

  为了加强对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违章必纠,保证小区业主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诚望广大业主配合监督,各装修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小区内装修一律采用专栋专户专证专用,任一出入证不通用的原则,以便控制装修人员随意串栋、串户流动,干扰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如有违反将吊销其证件,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二、申请办理装修出入证要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出面办理,且须出具申办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近照两张。办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三、进出各栋楼宇的装修人员必须把出入证佩戴在胸前,以备管理人员随时查验,对不遵守规定: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四、装修人员在楼内不得从事与装修不相符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查办。

  五、支持公平竞争承接工程,对欺行霸市、用敲窄、勒索等不法手段承揽装修工程,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不法人员,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管理处。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6

  1.0目的:

  确保装修单元正常的工作秩序,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保安员对装修单元的监管。

  3.0基本内容:

  3.1证件管理:

  3.1.1证件有效期、真伪。

  3.1.2证件使用范围。

  3.1.3证件的规范佩戴。

  3.2装修工人及车辆进入小区的管理和进入小区后的管理:

  3.2.1查验进出人员、车辆的证件。并询问相关情况。

  3.2.2指引工人或车辆防止人员乱窜及车辆乱停放。

  3.3装修垃圾、材料搬运堆放过程的管理:

  3.3.1不允许占道堆放,和不按规定堆放。

  3.3.2作好防护措施、防止碰撞,划损公共设施。

  3.3.3垃圾、材料堆放于指定地方,从指定的通道进入,使用指定的电梯运送并严格遵守《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3.4装修垃圾、材料堆放现场的监管及清除管理:

  3.4.1材料堆放整齐。

  3.4.2清除剩余材料。

  3.4.3不能长时间堆放。

  3.4.4按物品性质分区堆放。

  3.4.5房屋中间(下无梁)位置不得堆放过重物品。

  3.5装修单元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

  3.5.1避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及工作。

  3.5.2形成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施工管理体系。

  3.6有没有配备足够灭火设施:

  3.6.1灭火器。

  3.7装修期间的监管:

  3.7.1门、窗要关上。

  3.7.2阳台不能堆放装修材料。

  3.7.3室内不能堆放过多材料、及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吸烟。

  3.8施工期间有无违规操作及生明火或暗火:

  3.8.1执行严禁吸烟规定。

  3.8.2使用与装修无关的电器。

  3.8.3对装修单元进行按时抽查,看是否使用非本单元的水电。

  3.9对空置房屋的门锁,阳台锁及其它异常情况的'监管:

  3.9.1防止在别的单元堆放材料或使用场地进行施工,造成损坏。

  3.9.2使用水电。

  3.9.3或做其它一些违规行为。

  3.10不得使用5磅重的铁锤等硬件砸墙:

  3.10.1防止楼体受损。

  3.10.2声音过大,影响他人。

  3.11装修项目跟图纸及许可证上是否相符合或违规施工,造成损坏。

  3.12有无占用公共地方施工和在走火通道堆放装修材料,及堆放过多的材料在房间里。

  3.13检查房间的线路有没有埋引线管及其它的防护作用。

  3.14防盗网、空调、防盗门有无审批及不按规定位置安装。

  3.15运输车辆的管理。

  3.16防止易燃、易爆、腐蚀性和辐射性、异味物品带入小区进行施工。

  4.0基本要求:

  4.1不出现无证或过期不及时补办证件现象。

  4.2不出现运输材料车辆乱停放现象。

  4.3不出现装修房间有违规明火作业现象。

  4.4不出现进场装修还未配备灭火器材及未做好防火措施。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装修单元巡查签到表》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7

  1.装修施工须知

  1.1严禁改变,损坏原有房屋的外貌,必须保持原有(外墙、门窗等)外观设计的材料,款式,颜色,违者应立即恢复。

  1.2本物业采用中央空调,一律不能安装空调室外主机。

  1.3严禁在任何在墙面、柱子、地板、天花板开洞,移动外墙门窗位置、横向剔槽埋管,违者应立即恢复,墙上大洞及横向剔槽深度不允许超过3-4厘米。

  1.4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门窗洞口尺寸(包括打掉窗台墙、窗间墙),不得损坏钢筋混泥土圈(过)梁和构造柱,不得在悬挑梁下悬挂重物。

  1.5不得损坏卫生间的防水层,严禁改动上下水管、水表、地漏、便坑的位置,违者责成立即修复。

  1.6物业区内的井、沟、桩、管、线任何人不得改动和损坏,并在施工期间不得占用。

  1.7施工时水泥沙浆不得直接在地板上搅拌,必须作铺垫处理。

  1.8铺设大理石、花岗石地板要求水泥沙浆厚度不允许超过8厘米,大理石、花岗石厚度不得超过5厘米。

  1.9因施工不当造成相邻客户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和修复。

  1.10施工材料必须从楼道和指定电梯搭载进入,不得从窗外或阳台吊拉入内,以免损坏墙面及户外设施。对所经过公共区域成品及装修区内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成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中心要求进行保护,施工开始前,成品保护措施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1.11施工前须做好以下成品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11.1大理石墙的阳角位置用木方连接五层板;

  1.11.2大理石墙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软泡沫纸,外用五层板等材料(使用软泡沫需双层包裹);

  1.11.3门框的角与门的外角保护需使用硬制材料包裹;

  1.11.4货梯墙面位置里面需使用软泡沫纸,外用五层板等材料(使用软泡沫需双层包裹);

  1.11.5需打临时隔断部位应使用木制材料,则隔断两侧不得与成品靠的过近,并加软纸保护,平面朝外,支撑在里侧,高度为2米;

  1.11.6通道地面保护需使用地板革、废旧地毯等材料;

  1.11.7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材料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新。对保护不利造成成品损坏者,须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1.11.8成品保护措施不合格的,须在接到物业服务中心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装修单位需接受物业服务中心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承担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成品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1.12所有施工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审查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确认,出具更改通知方可施工。

  1.13施工材料运输、堆放和清洁卫生要求

  1.13.1装修人员的进出及材料的运输只能使用货梯或消防通道,所有沉重物品搬入办公楼须事先得到物业服务中心设施设备维护部相关人员的书面同意。装修人员对公共区域(如办公楼天花、地面、墙壁、电梯等)不得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将由客户或装修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或承担修复费用。

  1.13.2所有材料、设备、工具及废物等须放置在装修区域范围内,不得占用任何公共部位,所有垃圾、碎片等杂物必须在办公楼办公人员下班后搬运,施工区域任何时候须局限在装修房间内。

  1.13.3所有装修材料进出办公楼以及所有废料搬出办公楼均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路线进行。

  1.13.4施工区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将当天产生或遗留之废料、垃圾等用编织袋装好清理堆放到指定区域,并清洁好清运路线。施工使用后的油漆、稀料等易燃品应单独处理。清理时要把废料做封密处理,确保不会发生恶臭、泄漏污水、尘土飞扬和沙土满地等情况。

  1.13.5装修物料、工具等进出等均须按物业服务中心所安排的路线、卸货区域及货梯,大量的物料运送需于24小时前到秩序维护部申请及预约时间,车辆须按秩序维护部指示停放。

  1.14消防工作要求

  1.14.1动工前,客户/装修单位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防火方案,防火责任人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临时动火作业的管理,凡在重点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电炉等动火作业,应填表办理临时动火审批手续,领取《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证)》后方可动火,每次动火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三天,每次动火前需经物业服务中心签字确认。同时要加强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对于50公斤以上(含50公斤)的燃爆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时,首先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到消防部门办理运输许可证,在得到许可证和物业服务中心审批文件后方可将燃爆危险品带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只能运进当天当班使用量,剩余的应在当天下班时清理回仓库。施工现场禁止住宿及存放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客户/装修单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1.14.2应按照《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要求,使用防火性能良好的装修材料,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吊顶必须采用A级防火材料,墙壁、地毯采用B1级以上防火材料。电线采用ZRBV电线,套金属管保护。镇流器应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石英灯变压器应设相对集中,并应密封性良好。各回路都应设漏电保护器和空气断路器。应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电气安装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电气组件应有3C认证,开关与办公楼统一。

  1.15装修时间

  办公楼正常装修施工时间为8:00~18:00,其中刺激性气味施工的时间为18:00~23:00;噪音施工的时间为18:00~23:00;上述两项施工均须提前24小时向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进行申请,办理临时加班申请,签署《施工噪音/异味排除协议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施工时间需遵从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安排,不得影响其他客户办公。

  1.16在装修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废水污染,对装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应采取措施分类处理。

  1.17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害因素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应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工器具等检验合格,施工人员劳动保护设施配备齐全有效,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具有重大危险的活动员工操作规范,现场装修活动和管理满足国家相应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要求。

  2.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2.1施工期间,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慎重约束其属下遵守办公楼相关规定,凡违规者,物业服务中心除按规章予以违约处罚外,还会将罚金按次递增及记录在案,并保留限令违例的装修公司停工的权力。

  2.2装修人员活动范围在其装修单元内,不得占用或在公众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它房间,违者将被处罚支付违约金并被警告及记录在案;累计三次者,视为偷窃破坏嫌疑,将报警处理及没收出入证,以后不再接纳其申请临时出入证。

  2.3装修期间,所有风口必须封闭,房间户门及可开启玻璃幕墙须关闭,烟感必须使用防尘罩保护,违者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00-500元/次。

  2.4烟感报警器、喷洒头等设施在未经批准前私自移位、改动,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00-5000元/处。

  2.5进行剔凿、打孔等任何对玻璃幕墙的铝扣板、金属框造成破坏的施工,除赔偿损失外,根据损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0-500元/处。

  2.6施工未提前申请临时用电,且所用电源未由带计量表及漏电保护器的专用临时配电箱引出,与其它电源接驳,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00-1000元。

  2.7施工期间开启空调风机盘管,未对烟感报警器做防尘保护,经提示无效,物业服务中心可出示书面通告并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台次。

  2.8施工中使用消防用水,施工物品妨碍消火栓正常使用,经提示无效,物业服务中心可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00-1000元/次。

  2.9施工现场每日清场前未清理,经提示无效,物业服务中心可出示书面整改报告,并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0-300元/次。

  2.10施工人员未将施工出入证佩戴在本人胸前左上方显眼的.地方,经提示无效,物业服务中心可拒绝其入内。

  2.11施工单位的机动车进入本区域后,必须停入指定的位置,施工人员自行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场。

  2.12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进入本物业区域,必须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严禁鸣笛、超速、乱停乱放。卸完材料后,应立即离开。装卸材料如需使用电梯运输(提前到客户中心申请),其材料性质和尺寸大小均需符合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2.13装修单位要在其施工区域内放置适量的、有效的、符合规格的灭火器(按消防规定),按4个/100M2标准配置4公斤干粉ABC型灭火器。未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不允许动火。

  2.14施工现场严禁明火,申领临时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14.1围挡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允许动火;

  2.14.2施工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允许动火;

  2.14.3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允许动火;

  2.14.4在高空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其下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施,不允许动火;

  2.14.5施工现场存放的易燃物品超出规定范围,不允许动火;

  2.14.6在施工区域内动用明火及摆放易燃物品,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00-1000元/次。

  2.15施工人员在办公楼以及施工区域内喧哗大叫,粗言秽语,赤身露体及做出不文明举动,物业服务中心可出示书面通告,经教育不改正者驱逐出园区。

  2.16未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擅自用、放、断水(电),造成的后果自负。

  2.17随意倾倒工程废渣、污水,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0-300元/次,须负担相关清理、维修费用。

  2.18装修单位未按装修管理规定及审图意见施工,物业服务中心可出示书面整改报告。

  2.19未办理临时动火证擅自动火,或违章施工造成火警,装修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20如需携带危险品入场(如氧气瓶、乙炔瓶、油漆、稀料等),必须提前一天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限量入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后果自负。

  2.21噪音施工时间为晚18:00—23:00,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擅自使用电锤等设备或其它作业方式产生噪音,或导致客户投诉,物业服务中心可制止。(未入住暂不实行)

  2.22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进行煮食、烧水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电炉、电饭煲等电器外,将视情节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0-1000元/次,并交业主方处理。

  2.23施工人员只可使用指定卫生间,不得使用其它区域的卫生间,违者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0-100元。禁止将装修物料、泥沙等抛进抽水马桶内,如造成堵塞,由此引起的清除费用由装修单位负责,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24遵守本物业内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规定,非施工人员和非工作时间不得进入施工场地,不得在施工场地做饭、留宿;施工人员禁止在本施工区域以外逗留、喧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到指定地点卫生间,如在施工现场发现烟头,施工单位按每个烟头¥100元违约金)。

  2.25施工人员进出本物业区域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乘坐消防电梯出入施工现场,并需注意个人仪容仪表,严禁敞胸露怀和穿拖鞋进入。

  2.26施工人员应爱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

  2.27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服务中心批准,严禁在本物业区域内洽谈施工业务,招揽生意,展示广告。

  2.28装修单位需将每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袋后清运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堆放。施工垃圾不得堆放在其他公共区域违者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0-1000元/次。

  2.29物业服务中心秩序维护人员有权对施工人员出入办公楼所携带物品进行检查。

  2.30严禁随意移动、遮挡或挪用办公楼的消防器材、设备,严禁使用消防水施工,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违者视情节轻重,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向消防部门报告。

  2.31施工人员离场前须切断电源,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2.32严禁任何形式在施工区域作饭、烧水。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关闭水、电源、锁好门窗,违者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0元/次。

  2.33装修单位对所施工楼层的卫生实行三包,发现环境卫生脏、乱、差者,需交纳违约金人民币50-200元。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8

  第一节装修办理

  1、客户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管理处办公室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承诺书》、《防火责任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

  2、客户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客户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装修申报材料到管理处办理申报批手续:

  (1)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登记表;

  (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装修项目明细表;

  (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图等);

  (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1张,负责人2张;

  4、管理处主管装修查验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

  (3)确定用电负荷;

  (4)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到管理处财务室缴清各项装修管理费用(详见《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装修单位负责人持《装修登记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照片1张和盖过财务章的收款单据到管理处办公室办理装修进场手续,包括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

  7、装修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管理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管理处将酌情对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扣违约金。高空抛物者从重扣除。

  8、若在装修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单位负责人本人来管理处填表缴费,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9、装修竣工后,由客户(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管理处安排初次验收。初次验收通过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带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证手续、领取《装修出入证》押金。

  10、自初次验收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安排复验,复验合格后,由装修单位负责人会同客户凭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装修押金手续。

  第二节装修规则

  1、每天的装修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9:00;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2、施工人员的行为各装修单位必须将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装修单位必须对所属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必须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管理处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工人在进入小区时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3、垃圾/杂物清理区装修垃圾由管理处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各施工单位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按管理处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扣装修违约金。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重扣(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每50M2建筑面积设2Kg灭火器二个,每一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二个灭火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如发生消防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施工过程中如需要动火作业,必须到管理处申请,领取《动火许可证》并做好防火准备后,方可动火作业。

  5、安全

  (1)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证的电工、焊工,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3)施工动火,一律参照重点部分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4)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6、违章处理

  管理处每天将不定时派专人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轻者现场即予纠正。重者管理处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以上几种处罚可同时并处。

  7、改/还原工程

  管理处保留权利要求客户对所有装修工程(如该工程影响楼宇设施、结构,或严重影响外观)进行更改或还原,即使该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完成。管理处发出更改通知单给客户,客户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该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客户未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管理处有权安排有资质施工单位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费用将全部由客户承担。

  8.二次装修施工全过程监控

  为了保证楼房长期正常使用,公司将依《珠海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珠海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用户手册》、《业主公约》执行管理。

  安全防范管理。二次装修施工人员须按规定办证件,接受管理处管理,留宿施工人员由业主或代理人书面担保,防范治安事件发生;进行二次装修中用电、煤气、明火安全管理,消除消防隐患;二次装修与入住并存期间,加强安全防范重点宣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二次装修材料及垃圾的运输和堆放,严禁投入下水道,确保楼宇内道路通畅及环境整洁;加强噪声控制,限定二次装修施工时间或进行噪声隔离,最大限度降低对领近业主的正常生活及工作的影响,控制入住和二次装修期交叉时造成的环境影响。

  共用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二次装修中水电主干线、消防设施等户内外设备设施不受破坏,严禁任意动用消防设施,使其正常运行。

  外立面二次装修管理。严禁破坏外墙整体美观,不得在外墙凿洞;禁止安装雨阳蓬或以任何形式封闭;窗户、落地窗防护栅应设在窗扇内侧;公共部位严禁安装、架设私家物品及构筑物,严禁在楼梯口加装铁门。

  土建二次装修管理。不得用重磅大锤进行野蛮施工,以防止破坏楼板结构;不得变更或破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等建筑主体结构、外墙、屋面防水、厨卫防水;外墙体埋设管线,须进行防水处理,以防止外墙渗水;不得在无梁板上砌筑墙体。

  水电设施二次装修管理。严禁在结构楼板凿沟埋管、在公共墙体埋设水管;厨卫下水主管检查口不得封死;二次装修前堵塞好下水口,以防止二次装修土头、杂物造成堵塞;墙体及吊顶内埋设电线应使用套管;住户在进行吊顶装饰时留出检查口。

  装修工程完工后,由装修户通知管理处工程部对工程进行验收,出具竣工验收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9

  为了加强对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违章必纠,保证小区业主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诚望广大业主配合监督,各装修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小区内装修一律采用专栋专户专证专用,任一出入证不通用的原则,以便控制装修人员随意串栋、串户流动,干扰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如有违反将吊销其证件,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二、申请办理装修出入证要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出面办理,且须出具申办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近照两张。办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三、进出各栋楼宇的装修人员必须把出入证佩戴在胸前,以备管理人员随时查验,对不遵守规定: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四、装修人员在楼内不得从事与装修不相符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查办。

  五、支持公平竞争承接工程,对欺行霸市、用敲窄、勒索等不法手段承揽装修工程,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不法人员,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管理处。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10

  为规范小区内的装修装饰行为,维护小区居民的安全和居住环境,特制定以下装修装饰管理制度:

  一、装修申请与审批

  1.业主需向物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装修方案、装修单位资质等相关材料。

  2.物业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需签署装修责任书。

  3.若装修项目涉及拆改、水电改造等大型施工,需额外提供相关工程设计图纸,并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4.主业应在获得装修批准后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进行装修行为。

  二、装修期限和时间段

  1.装修季将设立固定的时间段,业主在该时间段内进行装修,具体时间将提前公布给业主。

  2.装修时间段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装修工作量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装修效果和居住质量。

  3.业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装修,并做好噪音、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尽量减少对邻里的影响。

  三、装修规范

  1.业主进行装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和非法改装。

  2.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噪音、粉尘、异味等对邻里的干扰。

  3.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4.装修期间,业主需负责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弃物等需及时清理,不得倾倒在小区公共区域。

  5.装修过程中禁止使用违禁材料,如易燃、易爆等材料。

  6.装修期间,施工单位须派遣专人进行负责,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和质量。

  7.楼道及电梯等公共设施须进行防护措施,以确保物业设施的完好和业主的安全。

  8.装修过程中,施工单位及业主需遵守相关施工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四、装修验收及保证金

  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需向物业部门申请装修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和相关材料。

  2.物业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发现未按照规范进行装修的,物业可要求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3.业主需按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保证在装修期间不损坏公共设施和造成邻里纠纷。若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将在装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退还。

  四、装修监管

  1.物业部门将指派专人负责装修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物业部门有权要求整改;如不配合整改,物业部门有权停止施工。

  五、处罚措施

  1.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居民,物业部门将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2.对于持续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居民,物业部门有权暂停或终止其装修权益。

  六、宣传教育

  1.物业部门将定期组织装修宣传活动,向业主普及装修知识,提高装修素质,增强公共意识。

  2.物业部门将在小区内设置装修宣传展板,发布装修管理制度和各种注意事项。

  本装修装饰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居民必须按此管理制度进行装修。物业部门将积极配合和监管,以确保小区的整体利益和居民的舒适居住环境。同时,欢迎居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完善管理制度,让小区更加美好。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11

  1、制度内容

  收存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复印件,并审核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对二次装修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交工程部进行审核、施工过程监理、缴费情况控制、进行二装竣工验收及对二装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及进出大厦的管理。

  2、适用范围

  从二次装修施工单位审批施工图纸至二次装修结束验收的监督、管理过程。

  3、管理标准

  (1)施工图纸符合有关二次装修的.规定

  (2)二装工人全部持证上岗(动火岗位需办理动火证)

  (3)无违章施工

  (4)灭火器的摆放位置数量符合消防规范

  (5)施工垃圾做到随时清理

  (6)严格按照大厦规定时段使用强噪音施工工具

  (7)无打架斗殴事件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8)无偷盗、纵火、抢劫、破坏公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4、二次装修管理流程

  为了客户能清楚地了解客户二次装修管理内容,顺利优质地为客户办理装修事项,制定二次装修管理流程如下:

  (1)客户服务部受理客户的二次装修申请

  1)由装修方填写《二次装修申请表》,向客服部递交装修合同复印件或时客户方出具的装修委托书、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材料清单及合格证。

  2)由装修方向客服部提交装修图纸,客服部登记后转至工程部进行审图。

  3)客服部根据《二次装修应交纳相关费用一览表》为客户和装修方办理交费手续,并办理装修保险。

  4)客服部向装修方发放《装修手册》、《二次装修施工单位违反有关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并向装修方讲解具体装修程序及注意事项。

  5)客服部协助客户和装修方签署《二次装修工程承诺书》、《二次装修工程消防安全承诺书》

  (2)工程部负责审批装修方所提交二次装修图纸。

  1)工程部依据国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大厦使用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审核图纸,以确保图纸符合规范,审核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2)工程部审图通过后,将图纸返回客服部,由客服部通知客户领取审图意见。

  3)如审批不合格,工程部对二装图纸提出整改意见,装修方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审批合格。

  (3)保安部负责消防安全方面审核工作。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12

  1.0目的

  保证管理人员在巡查时能对各装修单元进行规范统一的管理,确保各施工单位、人员能按照《装修管理制度》要求,安全、文明施工。

  2.0通常巡查装修单元时间:

  装修单元巡查时间为每天一次。

  3.0巡查内容及要求:

  3.1各装修单元是否有《装修施工证》并将其贴于单元外门上备查;

  3.2检查装修单元入户大门窗是否关闭,是否按小区施工时间的规定按时施工;

  3.3检查有噪音、异味的作业是否在小区施工时间内进行并做好防护措施;

  3.4小区内的施工人员是否佩带施工出入证,并配合管理员的查验;

  3.5装修垃圾是否用袋装好并堆放指定的.地方,是否占用及损坏公共设施或阻塞公共地方;

  3.6施工人员是否有在公共地方聚集或影响小区秩序的不良行为;

  3.7装修单元是否有拆墙或增设隔墙工程,拆墙时使用的铁锤是否超过五磅以上;

  3.8在装修物料搬动的过程中是否有保护公共设施的措施;户门外及单元前路面是否及时清扫,保持洁净;

  3.9装修用电是否符合国家用电安全规范。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 13

  1.装修单元必须取得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中心准发的《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2.装修施工前,装修单元的住户或委托装修单位负责人凭《装修许可证》到保安部警务室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场施工。(携带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1张)。

  3.施工前,装修单元必须将《装修许可证》贴在门上,便于保安员及管理人员的检查;

  4.施工单元在装修期间必须配备有效灭火器材2具,做好防火工作;

  5.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6.装修单元的施工人员必须穿着整洁,不得赤足、赤背,穿拖鞋,不得在非工作区域逗留,不得随地大、小便及吐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绝对禁止在园区内赌博酗酒;

  7.施工装修的材料、工具及装修垃圾必须放置在装修单元院内,不得阻塞公共地方,临时堆放的装修材料要及时进行铺垫、围蔽和清洁工作;

  8.施工许可时间是07:30-12:00,14:00-20:00,(节假日,双休日为09:-12:00,14:00-19:00)超出以上时间加班施工,不得有噪音,粉尘、异味,震动等会影响他人正常工作或休息的`施工;

  9.在装修过程中,注意爱护公共设施和消防设施,如有损坏必须负责维修或按价赔偿。

  10.施工过程中的装修材料及工具进出,必须提前到业主服务中心开具放行条,方可放行。(原则上需要业主亲自到场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装修小区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小区装修管理制度11-28

小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01-16

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管理制度(精选8篇)12-15

小区管理制度09-18

小区精装修合同07-15

小区门卫管理制度04-07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06-20

小区岗位管理制度02-18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