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

时间:2023-03-03 20:52:1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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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犯忌及损害工厂利益的事情,要团结、互助、惜物爱厂。

  二、上、下班要按时打卡,不迟到、早退。工厂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特殊情况或要加班的,由厂部另行通知。

  三、上班及出入厂区必须佩带厂卡,厂卡要带在胸前正中央或左胸口袋处位置,要正面朝外。厂卡要妥善保管,不能租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立即登记补办,否则如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持卡人本人负责。

  四、请假要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才能有效,否则当矿工处理。

  五、爱护公物,不得故意损坏公物、产品及设备等。(严重者按价格赔偿)要遵守机械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产设施,保障安全生产。

  六、安全用电,禁止个人未经许可乱拉乱接。严禁在厂区工作区域及有易燃物区域内吸烟,吸烟要到规定吸烟处。

  七、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衣着要工整、得体。

  八、上班时间不得用手机戴耳塞听音乐、聊天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需接听电话的,要长话短说,并不能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

  九、保持厂区卫生清洁。各员工要负责打扫当天所在岗位区域的卫生,及轮值公共区域的卫生。(具体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安排)

  十、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十一、上班没带厂卡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次。

  十二、遗失厂卡需补办,补办一张为10元。

  十三、上班迟到5分钟内10元/次,如当天因迟到而没有上班的情节恶劣,罚款10元/小时以此类推。

  十四、除公事批准外,打卡后在上班时间外出或到宿舍吃早餐,以及做与工作无关事由的,每次罚款30元。

  十五、矿工者,当天工资取消外,另罚款50元。

  十六、请假以书面申请,两天以下的由直属部门主管批,两天以上的由经理批。

  十七、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2

  一、本厂职工必须准时上下班。门卫人员必须对迟到或早退人员在进出厂门时进行登记,任何人员在上班中途时间进出厂门,均应按《行政后勤人员考勤制度》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验或登记;对拒绝登记者,不得放行进出厂门。任何人均不得刁难门卫,对不听劝阻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若故意肇事,与门卫人员发生冲突辱骂、殴打门卫执勤人员者,依据情节轻重处以20-100得罚款,属本厂职工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本厂职工必须佩戴出入证进出厂上岗工作。门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厂的任何人员进行询问,查验证件。若发现不佩戴出入证者可给予每次10元的罚款。任何人员在进厂时必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刁难滋事,若不听劝阻、故意肇事,按第一条规定处罚;

  三、长期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含现场服务人员)必须办理并佩戴出入证(10元/个)进出厂,由保卫组对该类人员建档管理;外来人员,应自觉到保卫组办理临时出入证(交押金10元);总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允许其佩戴公司出入证,若不能出示总公司出入证者,必须在入厂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因公来厂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其他有效证件(工作证或身证)在入厂时填写会客单,且在门卫人员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厂接洽工作,进厂接洽工作人员出厂时交回会客单经门卫核对注销后方可出厂。公司人员来厂公干,凭其公司出入证即可放行进厂,不能出示公司出入证者,仍按前规定执行。

  五、本厂拒绝小孩进厂。无论本厂职工子女或外来小孩,均不允许放行进厂。若发现有小孩在厂区游逛,对当班值勤门卫和小孩监护人分别罚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监护人的,对当班值勤门卫加倍处罚。

  六、无论因公因私的进出厂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携带与本公司类似物资进厂,若随身携带有与本公司类似物资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带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方可出厂,若发现带物出厂,而手续不全者,将对携带者给予50-100元罚款;若查实属携带本厂物资出厂,交保卫组按盗窃行为处理。

  七、凡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门卫人员有权对任何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包括检查驾驶室,或后备箱),驾驶员应自觉接受检查,不得刁难。凡随车自带物品,原则上不准带进厂,确需进厂,必须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并让接洽部门到门岗处与门卫共同核实后,填写“物资出(入)门条”,方可进厂,出厂时,所运物品必须到接洽部门完善出门手续后到门卫交验物品,方可放行出厂,若发现出门手续不全者,将对出门条项目签批负责人和车主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若驾驶员不听从执勤门卫人员的指挥,违令驾车强闯厂门,给予200元罚款;门卫发现出厂产品与出门条上标识品种、状态或数量不符的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组,保卫组有权对业务员或驾驶员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并按本厂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罚款金额的20%给予保卫组奖励,按罚款金额的10%给予值班门卫个人奖励。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3

  一、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希望全体职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宿舍住的员工。

  三、管理: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不定期抽查,涉及到住宿管理秩序,以《宿舍管理办法》为准,卫生管理以本制度为准。

  四、卫生范围及标准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1)范围:公共区域:A/B宿舍楼每层由每层住宿人员轮流打扫,集体宿舍由寝室长安排舍友共同打扫,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值日表,各宿舍人员共同监督。

  私人区域:私人区域由住宿人自行安排打扫,集体宿舍由寝室长安排每周值日表,每周一将值日表交于行政,行政不定期抽查。

  详细卫生清洁范围请看附件:宿舍楼层平面图

  2)卫生标准

  公共区域:

  ①通道:地面无大块垃圾,无杂物堆放,无大块积水。保证每日一扫。

  ②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明显积水,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私人杂物,保证个出口的通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保证每日一扫一拖。

  ③厨房:私人台面、垃圾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厨房垃圾不得过夜;地面垃圾由值日生清理。公共电灯做到人离灯熄。

  ④厕所、淋浴房:A幢由住宿人自行打扫。清理垃圾,不得堵塞下水道;B幢一楼男厕所、淋浴房,由一楼值日生每日打扫并清理卫生垃圾,保证每日一拖一扫一倒。一楼女生厕所、淋浴房由B幢所有女生轮流打扫并清理卫生垃圾,保证每日一扫一拖一倒。

  ⑤电瓶车停放:值日生负责监督当天电瓶车停放有序。

  私人区域:

  ①集体宿舍由寝室长每周值日表贴与门后,对值日人员进行督导,确保清洁,整齐。

  ②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保证空气清新。

  ③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放置在不起眼处或桌下,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④床上用品需叠放整齐。

  ⑤不在寝室内拉绳晾衣服。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乱拉电线。

  ⑥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⑦垃圾倒入指定垃圾筒,不得随意朝楼下扔垃圾。

  五、宿舍奖惩办法

  1、以上卫生标准如出现公共区域无人打扫,值日寝室罚款100元-200元,视情节轻重而定。

  公共区域卫生不达标者,罚款30-50元不等,视情节轻重。私人区域,如地面有垃圾,房间物品摆放不整齐,等小项不合格时,罚款5-20元不等,视情节轻重。

  2、每周一曝光:每周检查后,不合格照片刊登在宿舍看板中,由住宿人自行整改后复查。

  每月一评比:以宿舍为单位,在评比中罚款最少,表现突出的宿舍,对该宿舍公告表扬,并给与一定奖励;表现最差的宿舍将照片名单曝光,公布于公司看板。

  3、若住宿人员出现打架,殴斗,连续出现违反宿舍管理办法及长期不配合工作着,取消住宿资格。

  六、本制度在执行之日起,试用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严格按照本制度卫生标准执行。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4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者除外。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打牌、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打瞌睡者罚款20元,工作时间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6、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岗者,初次发现罚款100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给予开除处分,当月工资全部作为罚款。

  7、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首次罚款20元、第二次辞退。

  8、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

  9、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罚款20元。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罚款200元。

  11、私自拆装车间、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罚款200元。

  12、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500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3、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200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4、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5、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办公室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6、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或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17、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1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当天办理离厂手续,按规定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1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2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中交二航局西宝客专项目指挥部RPC盖板场

工厂的管理规章制度优秀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于20xx年九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每个星期三、五、日为清洁日,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均属刑事犯罪,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00。

  第二条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第三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特殊情况需延时的,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条每月加班时间平均不能会出36小时。工厂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给予:

  月工资

  —————————— =加班薪酬(元/小时)

  30(天)×8(小时)

  (计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人事制度

  第一节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节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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