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7 17:08:20 制度 我要投稿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系统设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

  1、目的

  确保系统安全正常地工作,保障空调设备系统具有良好的性能。

  2、范围

  公司管理的大厦空调设备,包括空调柜机,冷却水塔,冷却水泵,冷冻水泵,空调主机所有管线阀门。

  3、职责

  由机电安装维修部空调工负责。

  4、内容

  1 )月保养:

  (1)水系统的保养:

  a.检查冷却水塔冷却水是否清洁,若不清洁应全部更换;

  b.清洗冷却水塔、塔盘。

  c.清洗冷却水管上的过滤器;

  d.在冷却水系统中加入缓蚀剂。

  e.检查冷却塔和膨胀水箱补水浮球阀是否正常。

  f.检查系统阀门有无渗漏,清洁系统设备的表面。

  (2)盘管风机的.保养:

  清洁过滤网、风机传动部位注油,检查电磁阀和温控开关。

  (3)水泵保养:见《水泵定期保养》。

  2)半年保养:

  (1)主机保养:

  主机由外委厂家维修单位每半年全面保养一次。机电安装维修部空调工检查合格后在保养记录上签字。

  (2)副机的保养:

  a.冷冻泵、冷却水泵保养见《水泵定期保养》。

  b.控制柜保养见《低压配电柜、控制柜保养》

  c.电动阀开启与关闭性能、电器元件检查。

  3)冷却塔:

  (1)风叶螺柱紧固,检查转动时是否振动,刮塔壁。

  (2)齿轮箱油位检查、补油。轴承温升检查补加润滑油。

  (3)布水器转动情况检查。

  (4)塔盘、塔体倾斜校正。

  5、管道系统:

  (1)阀门漏水检修,保温层修补。

  (2)冷却水管道加药除垢、除水藻。

  (30冷冻水管道加药除水垢。

  6、相关文件及记录

  1.空调月保养记录

  2.空调半年保养记录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2

  一、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在市局审查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安全监测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

  六、各种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

  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议,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期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调校,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1人。

  八、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等采取载体催化元件的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九、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十一、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3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4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

  确保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正常工作,保证大楼空调良好运行。

  2、适用范围

  大楼内中央空调系统设备。

  3、职责

  制冷工负责空调设备操作、监控、记录、清洁,异常故障报告和维修保养。运行领班负责管理、监督操作和维修工作,经理负责运行、审批有关重大事务,协调各方面工作。

  4、工作程序

  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1)空调维修工

  a、空调机房内机电设备由空调维修工负责操作、监控记录,应在空调设备(设施)启动时观察电流、温度、压力大小,并倾听有无异响,并记录于《空调运行记录表》、《空调水泵运行记录》。

  b、空调维修工负责编制空调设备(设施)设备台账、设备卡。

  c、依据《空调检查保养计划表》,按时按《空调检查保养表》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d、空调机房每周打扫一次,机组每月清洁一次,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2)运行领班

  a.运行领班负责空调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

  b.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空调检查保养计划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c.对空调设备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3)工程部经理

  a.进行周检、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对空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红旗机房设备检评。

  b.每半年审核《空调检查保养计划表》、《空调设备维修记录表》、《空调设备保养记录表》。

  2)空调运行时间工作程序

  每年5月~11月为空调运行期,特殊情况下按用户的需求确定空调的运行时间。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

  保证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操作正常。

  2、适用范围

  大楼内中央空调系统设备。

  3、职责

  制冷工负责维修保养,运行领班负责监督指导工程,经理负责全面协调。

  4、工作程序

  1)设备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应分析故障发生部位,找出原因,避免盲目拆解。

  2)确定故障原因和部位必须拆解时,必须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3)维修时应采用专用工具,避免设备部件损坏,如电气部分应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监护。

  4)了解设备结构特点,维修拆解必须按步骤进行,边做边检视。

  5)零部件应分类装好,有需要的部件应及时包扎或进行保护,不允许损坏零部件。

  6)技术与理论结合,高效率地完成维修工作。

  5、相关文件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7

  一、根据《aq1029-20xx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安全监控设施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二、配置甲烷标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应选用浓度不小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

  三、仪器安装后,略经调试即可使用,使用期间,需每旬校准一次。校准时,需携带密闭气罩、内六角扳手、遥控器、备用传感器等工具及新鲜空气、2%ch4气样各一袋,用以校准零点和精度。

  四、为确保检测元件正常使用寿命1年左右,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仪器,旁人不能乱动。仪器需经常清扫,防止煤尘积聚,保持黑白元件的清洁。探头黑白元件防护罩应经常清理不能随便打开,以免堵塞黑白元件的检测孔。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切实减少设备零部件的损坏,保证设备更加安全、人员的工作责任感,稳定运行,使维修人员在生产工作中加强定期工作,更进一步地明确维修人员重在“维护”的职责,增强维修切实搞好设备的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等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 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 26410防爆通风机

  gb 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4、职责

  4.1生产部职责

  4.1.1督促运行和维护加强对设备及系统的定期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

  4.1.2协调和组织责任单位消除重大缺陷及隐患。

  4.2维修单位职责

  4.2.1各维护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对运行或备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以便更好地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

  4.2.2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定期清扫,设备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不积油。

  4.2.3维修人员巡视检查现场设备,查找设备缺陷及隐患,检查振动、温度是否正常,并提出设备停运后的检查、检修项目,搞好维修保养工作。

  4.2.4定期巡查工作中,发现重大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或危及设备安全的缺陷,维修人员应立即汇报并做好应对措施,具备条件后立即进行处理。

  4.3组织措施

  4.3.1维护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校验的设备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并做好校验记录。

  4.3.2在定期清扫、维护、校验及试验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缺陷,应及时汇报,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的方案。

  5、尘灰清理

  4.4应对除尘系统残留的尘灰及含尘泥浆进行清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位:

  a)应每班清理的部位:

  ——吸尘罩或吸尘排风柜;

  ——干式除尘器布袋、灰斗、卸灰收集尘灰的容器(桶);

  ——湿式除尘器的水质过滤池(箱);

  ——纺织粉尘除尘器的滤网、滤尘室;

  ——木质粉尘单机滤袋吸尘器的滤袋及吸尘通风机。

  b)应每周清理的部位:

  ——除尘器的监测报警装置、控制装置、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湿式除尘器的储水池(箱)。

  c)应每月清理的部位:

  ——除尘器进风管;

  ——除尘器出风管、通风机;

  ——干式除尘器输灰装置;

  ——湿式除尘器的滤网、滤球、喷水嘴。

  4.5清理作业时,除尘系统应停机,应采用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和清扫工具。

  4.6清理收集的尘灰及含尘泥浆,应作无害处理。

  6 .除尘系统安全使用与维护

  4.1.3除尘系统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维护检修,除尘系统检维修作业前,应完全清除系统内部及周边区域的粉尘,明火作业应按照gb 15577的规定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1.4干式除尘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针对滤袋的吹灰、残留尘灰的状况,更新、更换滤袋。

  4.1.5除尘系统配有的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水量和流速监测报警装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火花熄灭装置、泄压装置、抑爆装置和阻爆装置,在使用期内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校验和维护,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1.6应确保除尘系统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在安装、改造时进行验收检测,使用期内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测。

  7、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2.5设备维修记录清单

  编号:

  aqjl-15-01

  4.2.6粉尘清理记录

  编号:

  aqjl-15-02

  8、附记

  无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9

  1、严格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定期做好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3、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带电检修。

  4、对新到的设备要先进行检验、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

  5、对设备数量、种类做到记录准确,便于查找。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0

  一、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持对井下连续不断的监控;调度室必须执行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随时观察运行情况,掌握监控的动态信息,每班填好监控记录,每天上报监控日报,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查明原因,并报告有关领导。

  二、保持监控系统设备的性能良好,井下分站、瓦斯传感器、开停传感器、断电仪等设备数量齐全,保证反应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井下监测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规程》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

  1、分站到传感器、断电仪的传输距离不超过1000m。

  2、瓦斯传感器的安装: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小于5米,且不能超出风筒出风口;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安装在距全风压汇合处回风口10~15米。10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传感器布置在距回风口的距离10~15m的`回风顺槽内;采面传感器布置在距工作面煤壁不超过10m的回风巷内。其它地点传感器的安设必须符合《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

  3、井下主机或分站安设在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中,加垫支架距底板不小于300mm。

  4、传感器安装在距巷道顶板不大于0.3m、距巷帮大于0.2m处。

  四、传感器的调校

  1、由瓦斯监测工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2、瓦检员每班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

  五、监控系统的维修工作由通风部门负责,具体由瓦斯监测工负责检查维护。监控系统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

  六、因检修、更换、拆除'系统'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系统'停止运行时,必须报矿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七、建立和完善记录、台帐、图表。

  1、设备和仪表台帐、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及其他报表由通风部门负责。

  2、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日报表由调度室负责。

  3、安全监测系统布置图由通风部门负责。

  八、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监控系统和网络传输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2、加强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检修记录表。

  3、搞好监控和网络传输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线路延伸和维护、避雷装置、传感器安装、电源箱控制等由通风队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室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确保供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术语

  变配电室运行管理制度

  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2值班电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运行和安全用电。

  3值班员严格执行门禁制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配电室都要有主管领导批准,如遇供电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来访,验明身份做好接待后,立即报告上级。

  4值班员按规定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填写运行记录:《配电室设备运行记录》。

  5值班员清楚本值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性能参数,并按照规定时间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时上报。当运行中的`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威胁到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值班员可先进行处理,然后立即上报上级领导。

  6每月检查一次各高压安全用具,保证用具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每半年送供电局进行耐压试验。高压用具应有固定存放地点,并标识清存放位置,做好编号防潮防损管理。

  7对室内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随时保证全部完好,应急照明应每月进行一次关灯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解决。

  8每月应对所有变配电设备做一次关灯检查,检查人员携带手电筒检查一、二次设备的接头连接处、引线及端子是否接触不良,有无打火、发热、发红等异常现象,对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出线和设备要重点检查。

  9特殊情况要按特巡处理,增加巡视次数:1)异常天气情况下,如雷电、大雨、大风、高温等;2)设备处于高峰负荷或过负荷时;3)设备一般缺陷有发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4)新投入、检修试验后的设备;5)重大活动、重大节日要求确保供电的情况下。

  10停电检修必须认真执行四措六制,即在高、低压设备上进行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停电倒闸操作必须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并填写《倒闸操作票》。在配电室内进行非工作和其它不停电工作时,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11配电室应定期检查防小动物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12值班人员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反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达到'三熟'、'三能'。 '三熟':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方法;熟悉本岗位规程制度。'三能':能分析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故障;能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并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

  13变配电室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爱到教育者没有爱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后由主管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14变配电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和定期预防性试验。

  15接上级供电部门调度令时,应立即做好记录,并进行录音,随后上报领班、主管,并经再次确认后,立即上报上级。

  16强电专业负责对所管理的变配电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做到一机一挡,并编制档案目录,以便查阅。设备档案统一由工程管理部管理,由专业主管负责不断完善设备档案。

  记录

  《工程管理部巡视签到表》

  《配电室设备运行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

  《倒闸操作票》

  《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2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系统控制中心,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备。

  4、使用的.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无安全标志的设备。

  5、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6、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7、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8、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3

  一、根据《aq1029-20xx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安全监控设施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二、配置甲烷标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应选用浓度不小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

  三、仪器安装后,略经调试即可使用,使用期间,需每旬校准一次。校准时,需携带密闭气罩、内六角扳手、遥控器、备用传感器等工具及新鲜空气、2%ch4气样各一袋,用以校准零点和精度。

  四、为确保检测元件正常使用寿命1年左右,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仪器,旁人不能乱动。仪器需经常清扫,防止煤尘积聚,保持黑白元件的清洁。探头黑白元件防护罩应经常清理不能随便打开,以免堵塞黑白元件的检测孔。

  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

  第三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时应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检验及事故处理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制定并批准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四)定期听取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定期到特种设备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规定,依照法规、规章、标准及本单位的制度规定,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具体负责:

  (一)编制或主持制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二)编制或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检修计划,并对检修的质量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完好;

  (三)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反应有关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如事故、安全隐患等),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也可直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六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应熟悉所操作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悉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正确操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并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正确、及时地进行设备的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正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及时排除。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要及时汇报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二)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齐全、完好;

  (三)遵守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纪律,不违章操作。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购置、转让、安装、维修、改造

  第七条使用单位购置、转让的特种设备做到: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特种设备应当附有与安全相关的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产品安全监督检验证书等。

  (三)二手特种设备在销售、转让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或者安全技术鉴定合格,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应当向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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