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通用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管理制度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
为使公司行政车辆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工厂行政车辆管理。
一、管理总则
1、公司行政车辆的定位:服务于公司经营、生产、营销、工程、活动等事务。公司行政车辆优先保证工程抢修、销售重要客户拜访和工程验收、紧急采购和紧急发货等重要而紧急事宜;各使用部门使用车辆需要经过相应流程审核,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出车。
2、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工厂车辆和西直门总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负责,行政部对分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并留有车辆备用钥匙。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所有车辆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行政车辆的机动车信息、维修保养、车辆年审记、车辆保险税费缴纳等情况,分公司同步建立相应的车辆档案。
3、严禁公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随车人员应遵守驾驶员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驾驶员停车,非停车路段驾驶员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驾驶员驾驶。
5、为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乘车人员有义务对驾驶员技术、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驾驶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
二、车辆申请
1、车辆使用申请,实行审批制度,车辆使用部门或个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车辆定位原则;车辆管理部门需考虑事情轻重缓急,并估算派车成本,如确实需要派车方能签批。
2、原则上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车辆。申请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出车。具体流程: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或高管批准,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方可派车。
3、工厂车辆申请和西直门总部用车需经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车辆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如签字人不在现场,可电话确认,事后第一时间补签字。
4、特殊紧急情况(如工伤、紧急病人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同意放行,同时驾驶员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车辆返回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三、车辆费用
1、行政车辆费用项目可分为: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
2、公司统一配置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充值和记录,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驾驶员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充值。
3、车辆管理部门每天统计车辆费用,将费用明细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每周末根据统计的行政车辆费用进行分析,并将产生的费用分摊到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并列出车辆
费用分析柱状图。具体内容详见《行政车辆费用分析表》。
4、报销行政车辆费用时,车辆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对其行车日志进行核对,与行车日志不符的费用和多出油耗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其他由于驾驶员违章行车、停车的费用,公司一概不进行报销,特殊情况需呈报公司总经理方可报销。
5、兄弟公司车辆借用需经董事长批准,并仔细核对行车路线和行车产生的费用后,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确认。
四、车辆违章处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责任及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全由司机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驾驶员违章行车公司对其追加罚款50元/次。3个月安全驾驶无违规行为公司奖励安全驾驶100元。
2、公司如有驾驶员离职,行政部应查询离职日前有无违章行驶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其罚款将在薪资结算时通知财务扣除。
五、车辆肇事处理
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车驾驶员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伤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应同时通知公司车辆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公司相关人员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分公司出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2、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车辆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按照每辆车保养规范保养,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于维修前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陈述原因,批准后方可执行。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等)。
七、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部整体清洁、无漆皮脱落,风挡、后视镜和车窗玻璃无明显污迹、无破碎和裂隙。
2、车辆座椅保持干净、无污痕。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
5、车内禁止吸烟,如接待客人吸烟,应礼貌劝说。
6、司机每天应填写车辆日检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日检表》。
7、定期对车辆卫生等进行抽查,如不符合标准,处罚驾驶员10元/次。并将抽查结果上报行政部。
八、驾驶员行为规范
1、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头发整齐,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对乘车人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客人上下车时要主动开关车门;客人有行李时要主动帮客人拿行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严禁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如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驾驶员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4、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九、驾驶员管理
1、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指令或进行车辆保洁等相关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办公室。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出车返回,应立即告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车时,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4、出车前需将具体时间、去往地点、行驶公里数、各种费用要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有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驾驶员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车要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6、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和代驾驶人员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7、驾驶员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车辆去外省市办理业务过夜,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驾驶员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驾驶员责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车辆派车单》、《车辆日检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车辆年审记录表》、《行车日志》、《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车辆费用分析表》、《行政车辆管理总台帐》。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车辆管理制度通用2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状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状况用车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务必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状况,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务必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持续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状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状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推荐。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通用3
1.目的
规范公司车队管理,明确驾驶员岗位职责,确保车队有效运行,确保驾驶员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提高驾驶员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保养、维修、事故处理等事项的程序和要求,为车队各项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特定如下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车队范围内所有车辆的管理。
3.管理人员职责
车队经理和车队队长负责所有车辆的管理。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如下:
(1)根据车队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拟制车辆的购置申请及方案。
(2)负责车队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包括维修和日常保养工作。
(3)负责车队全部车辆的维修管理,选择修理厂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并负责业务的洽谈、帐目核对及结算。
(4)负责办理车队车辆的年审及其它相关手续。
(5)负责车辆保险、理赔、事故处理。
(6)负责车队油库管理、车队车辆的加油工作。
(7)负责建立车辆档案,按月统计车队车辆行驶里程(包括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保险费等),并上报公司领导。
4.货运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车队经理和车队队长负责管理,车队根据驾驶员全年工作表现,从驾驶员拉运情况、安全行车、维修费用、工作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驾驶员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进出煤矿、煤场、站台等,均要遵守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禁止插队,如不排队和扰乱相关秩序,锁卡3天或罚款500元。
(3)车辆按站台计划拉运,不能私自窜矿,如有窜矿,每次罚款300元或月底不予结算运费。
(4)拉运车辆在冬季或道路结冰时,下八公里大坡禁止洒水,以防事故发生,如发现有洒水情况,对拉运车辆进行锁卡和罚款500元。
(5)按照煤矿、煤场、站台等规定的标准吨位拉运,如超载情况被相关部门或单位发现,车队不予协调解决。
(6)执行运输的车辆在通过站台附近的桥梁时应排队限速10迈通过,禁止在桥梁或桥梁附近停车,禁止鸣喇叭,如发现上述情况,对车辆锁卡或罚款500元。
(7)严禁驾驶员和煤矿、煤场、站台等管理人员寻衅滋事、打架、辱骂、骚扰、起哄等,否则后果自己承担,车队另外罚款100-500元。
(8)按规定速度范围内行驶,不能超速行驶,如超速行驶,按站台相关管理规定每超速1迈罚款100元。
(9)驾驶员按车队要求准时到煤矿、煤场拉运,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否则每次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报公司从严处理。
(10)有计划的车辆的必须把该计划及时完成、车辆必须尽快到指定的地方装车,如有不从或故意拖延的车辆锁卡5天,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报公司从严处理。
(11)驾驶员在拉运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直接和车队联系,严禁给站台调度室打电话,如有不服从,锁卡或去调度室值班3天或按车队负责人的要求打扫卫生。
(12)所有上路驾驶员必须穿夜光服,正确佩戴安全帽,随车自带灭火器和三角架,按相关单位的要求盖严篷布。在路上必须配合检查人员的检查。
(13)确保手机、微信24小时开通,每个驾驶员必须加入到车队微信平台中,驾驶员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如不回复车队管理人员的一次罚款100元。
(14)驾驶员执行运输任务时,遇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车队管理人员。
(15)驾驶员必须按车队财务要求把路桥费单据如实交给车队,如不交或少交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16) 驾驶员对待相关人员要有文明礼貌,要有和气,努力提高服务素质,为车队树立良好形象。
(17)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职业道德,克己奉公,努力 学习业务技术,争当优秀驾驶员。
(18)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安全车。
(19)“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做到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自觉服从交通管理,维护交通安全。虚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20)每月月底对所有的驾驶员综合评定,有超速、违章、不服从管理、酒后驾车、打架滋事等予以处罚;对积极配合、服从管理(包括在指定地点加油、维修、换轮胎等)、为车队树立正面形象的驾驶员给予奖励,每次奖励100-500元。
(21)如果司机借故不出车,故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怂恿其他车辆集体停车的恶劣行为,车队管理人员直接汇报给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决定处罚方式。
(22)车辆途中不准搭乘人员。
(23)驾驶员出车时,必须随身携带相关证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证件必须齐全。
5.车辆维修保养与加油
(1)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应实际预防为主,计划修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所有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的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换机油、换轮胎、日常维护等,如不到车队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换机油、换轮胎、日常维护等,公司财务在月底运费结算时每月多收取管理费20xx元。
(3) 驾驶员按照车辆使用、保养手册,在车队指定保养地点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能最大限度满足全公司运输服务要求,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4)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由公司财务统一支付,驾驶员在车辆维修或保养后在维修和保养单据上签字确认即可,月底在运费结算中扣除。
(5)车队所有车辆一律在车队指定加油点加油。绝不允许在其他加油点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先向公司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加油。
(6)月初根据行驶里程、拉运次数计算车队所有车辆油耗,统计上月车队所有车辆实际加油量,确定有车辆在其他加油点加油情况时,公司财务在月底运费结算时每月多收取管理费20xx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7)驾驶员在指定的加油点加油时,严禁鸣喇叭,严禁插队,加油点附近禁止抽烟,加油时发动机熄灭。
(8)所有车辆加油费由公司财务统一支付,驾驶员在加油票据上签字确认即可,月底在运费结算中扣除。
6.驾驶员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每月进行一次或二次安全学习教育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在进行安全学习时,实行签到制,杜绝代签或不签。不来安全学习的驾驶员要用书面形式写好事由,说明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人。
(3)对学习内容要充实,结合实际,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吸取别人的教训,教育好自已。
(4)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6)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酒后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酒后驾车的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扣除当月所有运费。
7.交通事故处理
(1)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2)公司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向当地所在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报案,及时通知车队经理和车队队长,由当地所在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书》确认事故责任,并将《事故责任书》交车队存档。
(3)驾驶人员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和办理理赔手续,并及时向车队通报理赔处理结果,由车队经理及车队队长决定维修处理方案。
(4)公司禁止驾驶员肇事逃逸、隐瞒不报等,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修理费、拖车费、停车费、赔偿金等先由当事人垫付,待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后,按公司制度要求支付给当事人。
(6)驾驶员在驾驶公司车辆过程中出现的其它违法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7)故障车辆严禁上路,出现问题立即停车检修,排除故障才能上路,未按规定执行造成事故或严重故障,驾驶员自负责任。
(8)随车手续保证齐全有效,随车携带的工具、灭火器、警示牌、备用轮胎等应确保其正常使用,如丢失则及时补办,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8.其他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车队经理和车队队长负责解释。
车辆管理制度通用4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 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通用5
一、 总 则
(一) 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 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 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 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 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 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0.3 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0.4 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 车辆管理
3.1 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 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 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 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映。
3.5 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 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 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 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 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 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 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 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 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 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 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 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 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 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 车辆的清洗:
4.5.1 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 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 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五、 车辆费用的管理
5.1 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 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 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 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 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 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 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 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 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 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七、 违规与事故处理
7.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 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3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7.4 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者,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车辆管理制度通用6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2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3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 车辆管理
6.1 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6.2 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6.3 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6.4 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6.5 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 5000 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6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 罚责
7.1 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 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7.2 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 100 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按责任条款 7.1 处理;
7.3 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 100 元/ 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7.4 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 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7.5 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 20 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7.6 对违反本规定第 7 条责任条款中的 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7 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 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7.8 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车辆管理制度通用7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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