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8 17:46:5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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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废气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废气管理制度

废气管理制度1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废气的控制、监测及管理的办法。保护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废气的污染。

  二、原则与引用标准

  1、原则:

  确保公司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废气排放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三、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废气设备运行的管理与监控。

  四、职责

  1技术部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情况,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定期监测。

  2责任单位

  (1)、负责委托设计部门在设计中采用清洁工艺技术。防止二次污染产生。

  (2)、负责本单位废气设施运行控制管理,并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与保养,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1、空气污染的预防

  (1)、一切产生和可能产生空气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执行,根据项目性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执行“三同时”原则。

  (2)、责任单位在委托设计部门制定工艺方案时,应优先选用能耗小、处理效率高,环境适应能力强具有规范化废气处理的工艺方案。

  (3)、设备选型的步骤:

  设备型号由综合办公室及生产使用车间,筛选出可供选择的型号和生产公司家,报生总经理审核后,进行采购。

  (4)、废气的监测按《环境监测规程》执行,监测报告由办公室保存。

  (5)、技术部每年进行一次排污监测值与排污标准的符合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6)、废气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加强日常检查,发现不符合,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2、设备及配件的采购

  (1)、生产使用单位根据需要在每月25号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设备及配件购置计划表,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表进行询价后,然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进行采购。

  (2)、生产急需设备及备件,由使用单位提报计划,经综合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先采购,后补办手续。

  3、设备及配件的验收

  设备及配件入公司时,由仓库管理员核对采购计划表和供货清单进行接收,然后由使用单位、综合办公室、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共同对来货进行现场验收,对不合格、错购设备配件不准办理入库手续和严禁领用,验收合格配件应共同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

  4、设备的安装

  (1)、设备的安装一般由使用单位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安装,综合办公室派人现场进行监督协调,安装调试情况记入设备档案中。

  (2)、使用单位没有能力安装、较大设备设施或安装难度较大、技术要求较高项目,应由使用车间及时提出安装申请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安排有资质维修单位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交给使用单位,特种设备须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设备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制造、安装质量问题,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与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联系解决。

  5、设备的使用管理

  (1)、排入大气环境的废气污染物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2)、有组织排放废气应建立排放口档案,登记废气排放的基本情况,包括:排放口高度、内径、正常作业条件下废气的温度、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名称等。

  (3)、现场生产过程中严禁管线接口、动火作业,防止风机管道等部位发生泄漏,导致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每天白天对相关废气管线进行巡检,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4)、废气处理设施应与生产主体设施同步稳定运行,并保证运行控制指标,不得擅自闲置或停运废气处理设施。

  (5)、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公司应定期外委相关环境监测部门依据监督计划对废气和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

  (7)、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排放不符合标准时,可能造成大气污染时,按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6、设备的维护保养

  (1)、精心维护好设备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种类维修工作量、降低维修引用等方面都有显著效果,为此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开展“完好设备”及“设备无泄漏”活动,对各单位所有设备实行岗位双包机制度。做到所有设备、管道、阀门、法兰、考克、动静密封点等都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都有专人管理。

  (3)、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4)、操作人员对所有使用的设备,应做到“四懂”、“三会”和“四个过得硬”,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即:懂设备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5)、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①、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和停车;

  ②、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③、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润滑油过滤制度;

  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达到设备无杂音,仪表准确、灵敏;

  ⑤、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做到设备风本色,无油污,使设备运行正常。

  (6)、各车间所有备用设备,由车间负责派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转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7)、操作人员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即刻上报和通知值班长、有关岗位和保全维护工,不弄清楚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班交待清楚。

  (8)、维修工(机、电、仪)应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①、定期按规范化考核要求上岗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②、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上报,车间应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③、操作工在完成检修任务后,必须在设备维修栏内如实、及时地填写检修记录(包括损坏部件、更换零部件名称、数量、检修人员及检修日期等项),并按要求报设备科;

  ④、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9)、综合办公室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高。

  (10)、不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将配套设备、备用设备拆除或拆件使用。

  (11)、设备维护保养标准

  7、操作人员维护保养标准

  操作人员做“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启动、运行与停车;

  B、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按规范化考核规定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F、发现设备不正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逐级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G、对备用转动设备每班进行一至二次检查、盘车。

  8、设备的更新

  (1)、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保证生产安全和隐患整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和抓好设备的更新工作。

  (2)、设备的更新计划由综合办公室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编制,在每年4、10月份制定出更新计划,报总经理,由公司研究确定。

  (3)、使用单位根据确定的更新计划及具体情况,做好每年度大修更换准

  备工作。

  9、设备的闲置、封存、启用、拆除和报废管理

  (1)、已经安装验收,投产使用,而生产上暂不用的设备均为闲置设备,应在设备台帐中注明为“闲置”,并在设备上悬挂“停用闲置设备”牌给予标识。

  (2)、闲置三个月以上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对闲置设备进行就地封存,并做好防腐工作,对闲置设备要进行定期保养。对盛有危险化学品的闲置的设备或设施,在停用后进行清洗转换后格,经安全科验收后,方可进行封存。

  (3)、封存设备启用时,由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压力容器在封存期间未定期检验的,在启用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在进行全面检验确认没有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后,封存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

  (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按照《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执行。

  泰安乐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4日

废气管理制度2

  1.适用范围

  对公司废气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作出了明文规定。

  2.控制管理范围

  2.1 氢化废气

  氢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及tdi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经引风机送入水洗塔利用氢化工序产生的'废水对废气进行吸收净化后排放。

  2.2 光化废气

  光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塔处理,吸收净化后排放。

  2.3 锅炉烟气

  水汽锅炉烟气经锅炉烟气脱硫装置利用公司废碱吸收烟气中so2、烟尘后排放。

  2.4 造气炉烟气

  造气炉烟气经旋流板除尘器净化后排放。

  3.废气排放控制管理

  3.1 废气排放单位应确保生产装置及废气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控制废气指标达标排放。

  3.2 质检中心依据《环境监测管理》对公司废气各排放口及厂区环境大气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安全环保部。

  3.3 各生产车间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制定相应的预案。

  3.4 废气装置所在车间负责日常检查,保证废气正常排放。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以及调度室,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3.6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改变,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4.支持性文件

  《环境监测管理》

  5.记录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

  《厂区环境大气监测月报》

废气管理制度3

  精制加工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废水废气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水(气)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排放的废水(气)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减轻或消除水体或大气环境污染,并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废水(气)、废液之储存、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职责

  3.1工艺科负责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作。

  3.2工艺科负责各废水排放口的日常监测。

  3.3各有关部门负责日常废油(含油废水)、废化学溶液的收集、储存,总务科负责联系合格供应商处置。

  4定义

  4.1废水(气):指在生产与生活中排放的没有用的液(气)体。

  4.2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水。

  5运作流程

  5.1废水管理和控制范围包括:

  a、生活废水(包括厕所、餐厅、澡堂等);

  b、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

  c、设备、管道、生产地板清洗废水;

  d、检验废液、溶剂;

  e、雨水;

  5.2生活废水管理和控制。

  5.2.1厕所应设置化粪池,严禁直接进入废水管道,严禁使用含磷清洁剂。

  5.2.2餐厅应设置过滤网,严禁使用含磷清洁剂。

  5.2.3工艺科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对生活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的管理和控制。

  5.3.1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3.2跑、冒、滴、漏之废水、化学液体,有关人员应用水冲洗干净,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4设备、管道、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管理和控制。

  5.4.1生产车间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外表面、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4.2生产车间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内表面或进行工艺清洗时,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5雨水管理和控制。

  5.5.1公司应专设雨水管道。

  5.5.2生产、生活垃圾不允许露天堆放,以确保雨水不被污染。

  5.5.3工艺科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与预防控制程序》执行。

  5.6废水管理和控制原则。

  5.6.1废水排放口应设立醒目标识,并标明污染物名称。

  5.6.2废水排放标准参见《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5.6.3工艺科负责依据《废水水质检验规程》,监测废水排放水质,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7废气的管理和控制

  5.7.1生产车间应加装换气装置。

  5.7.2生产用燃油气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5.7.3公司所有在用汽车、卡车、运输服务商在用汽车、卡车应确保年审合格。

  5.7.4确保汽车、卡车所有在用尾气装置保持完好。

  5.8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支持文件

  6.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2《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6.3《记录控制程序》

  7记录

  7.1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表

  7.2污水处理系统bod5分析记录

  7.3污水处理系统分析记录

废气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 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 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 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 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 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 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 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 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治理和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应设立管理台帐。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 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附件:

  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废气管理制度5

  一、为加强废气收集管理及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气处理设施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铅尘收集处理系统(1-4条生产线)、2#铅尘收集处理系统(5-7条生产线)、铅烟收集净化装置。

  2、在生产线开启前5分钟,应当开启废气处理设置。

  3、经设施处理后的废气,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

  4、设施必须配备专门巡查、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在线监测结果记录。

  5、废气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废气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气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组长。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4)、拒报或谎报废气处理设施情况的。

  三、监测

  1 、检测室根据《测量计划》负责每日对铅尘、铅烟废气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抄送环保组,由工程环保组收集和保存监测报告。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情况时直接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停产进行检查维修。

废气管理制度6

  1、 目的

  加强废气污染物防治与管理,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废气污染物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 各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的防治与管理等工作。

  3、 管理规定

  3.1 本公司存在的主要废气污染源:

  a) 备配煤:备配煤过程中煤炭运输、堆存、破碎产生的粉尘。

  b) 炼熄焦:炼焦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由焦炉装煤、推焦、炉门泄漏、炉顶逸散及焦炉烟囱、熄焦等污染源组成,其中焦炉装煤、推焦、炉门泄漏、炉顶逸散为低矮面源的无组织排放。炼焦过程主要污染物为so2、烟尘、bap , co等。

  c) 化产回收:化产回收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硫铵干燥系统排放出含nh3-等的尾气及粗苯加热炉排放废气和工艺装置无组织排气。主要污染物为h2s、hcn、nh3等。

  3.2 废气污染源防治与管理规定:

  3.2.1 储运车间对煤焦厂料堆要加强覆盖,长期不使用或倒运的料堆必须覆盖。同时要提高煤场大棚储存量,使用效率要在80%以上。

  3.2.2 加强布袋除尘器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除尘器检修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同意。

  3.2.3 储运车间要每天不低于两次对煤场、焦场、捣鼓站等粉尘开敞场所进行洒水,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3.2.4 炼焦车间必须要加强消烟除尘车、拦焦车、地面除尘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设备停用与检修,必须征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同意。

  3.2.5 加强上升管、炉门与除尘孔的管理,确保无烟率>99%。

  3.2.6 化产车间要加强对各类塔、槽、罐体的管理,确保放散气体全部进入洗净塔,并确保正常使用。

  3.2.7 焦炉荒煤气在事故状态下放散,必须进行点火放散,以防止事故状态下将荒煤气直接排放,造成污染。

  4、 考核办法:

  1、 煤焦场长期不用的料堆如不进行覆盖,检查发现罚款50-100元/次堆。

  2、 洒水车不按时洒水,缺一次罚款50-100元(雨雪天气除外)。

  3、 上升管、炉门与除尘孔无烟率≥99%,检查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

  4、 因违反环保设备操作规程规定,造成环保设备设备事故,按《设备管理手册》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废气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手册:污水、废气、噪声污染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污水、大气污染物及噪声防治管理工作。

  3、职责

  3.1产生或存在污水、废气、噪声的部门负责本部门污染源的控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

  3.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

  3.3品质部负责全公司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和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程序

  4.1污水控制

  4.1.1本公司污染主要来自垃圾清运车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的清洗和业主的生活污水。

  4.1.2垃圾清运车每周按相应的保洁员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

  4.1.3垃圾中转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转站每周按规定进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污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污水管道。

  4.1.4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厕所,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4.1.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对社区下水管网的疏通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2废气控制

  4.2.1本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社区空调、冰箱、机动车尾气等。

  4.2.2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控制

  为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购入冰箱、空调器等设备时,将优先选购环保型产品,并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剂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机动车辆要做到专人负责,定期养护,使用清洁燃料,尾气必须达标排放;

  b)通过与业主协商、沟通、宣传栏等方式,引导业主定期对汽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4.3噪声控制

  4.3.1本公司环境噪声主要来自消防泵、水泵、业主装修、机动车、割草机、空调外机及社区文化活动产生的噪声。

  4.3.2噪声的控制措施

  a)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低噪声设备和备件;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使机器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c)业主装修产生的噪声按《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d)各社区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时由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协商确定有关事项,降低噪声污染的影响。

  4.4污水、废气、噪声监测与监督管理

  品质部执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5品质部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与评价,各责任部门对超标项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机动车辆执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4.7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环境因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固体污染物控制程序》

  5.2《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

  5.3《郑州市建立无氟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5.4《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5《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6《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10《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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