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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通用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施工人员明了设计意图,工艺流程,建筑结构造型,标准构件采用,建筑材料的性能质量和对施工单位,施工步骤,施工方法的建议要求等。通过图纸会审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保证图纸质量,统一思想,使设计达到经济、合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联系单、施工技术联系单及其他技术要求文件。
第三章图纸会审参加人员
第三条图纸会审参加人员。
(一)建设单位技术部、工程部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
(二)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三)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代表。
(四)项目监理机构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四章图纸会审要求
第四条对于建设单位的要求,针对设计院发来的图纸进行预审,根据公司建设的实际情况,能否指导施工,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矛盾或说明不清楚的方面等。
第五条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要求(预审要求):
(一)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投入图纸预审及会审工作。
(二)全面掌握设计意图、设计条件、设计技术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和规定。
(三)澄清施工图中存在及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
(四)进行图纸会审的记录整理,写出会议纪要。记录应有与会各方签章确认,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签字。
第六条对施工单位的要求(预审要求):
(一)组织有关人员分专业、分工种细读设计文件,熟悉图纸,确定会审重点。
(二)了解设计意图及相应的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不明确或不完整的部分,提出澄清或补充的`要求。
(四)对设计文件和图纸中的疑问(或差错、遗漏、含糊不清、技术难点等)写出图纸预审记录,研究整理,并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询问。
(五)对各专业图纸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核对土建图纸与各专业图纸间的一致性,包括安装、结构等的配合是否正确和一致。
(六)分析图纸技术要求和结构方案等与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技术装备有无矛盾,力求科学、合理、文明地安排施工
(七)准备工作完成后提出图纸会审的要求。
第五章图纸会审程序
第七条图纸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
第八条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质量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九条施工单位提出预审意见、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十条设计单位解答有关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预审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措施及工程控制要求。
第十二条认真研究并协商解决各有关单位、各项目之间配合问题及其它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形成会议纪要,各方代表签字存档备查。
第六章图纸会审内容
第十四条图纸会审的要点:
(一)设计图是否完整齐全,如有欠缺是否有分期供图时间表。
(二)设计图中所列的其它各种标准(通用)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三)设计图与其设计说明的内容是否一致。
(四)设计图各组成部分之间、平剖面之间有无矛盾和差错,标注有无遗漏。
(五)建筑图与其相关的结构图在尺寸、位置、标高和说明是否一致。
(六)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深度是否满足施工开挖要求。
(七)基础设计是否与工程地质条件相一致,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
(八)预埋件、预留孔及二次浇灌是否表示清楚。
(九)钢筋及相应构造是否表示清楚。
(十一)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施工或难于施工的技术问题。
(十二)是否存在容易导致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增加费用问题。
(十三)是否存在结构物与电气、设备等专业的矛盾之处。
(十四)对图纸上所要求的材料来源能否保证或代换,有无难以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十五)施工单位对图纸所要求的施工条件能否满足。
(十六)关键部位有无特殊措施、特殊要求,施工能否保证。
(十七)施工质量有无特殊要求和施工保证。
(十八)测量、定位、放线有无数据资料,是否已经审核。
(十九)建筑物坐标关系是否清楚准确。
(二十)施工安全有无保障。
(二十一)设计布置是否经济合理、便于安装操作、维修。
(二十二)设备图纸及技术说明是否完备。
(二十三)机电设备选型及性能是否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原则。
(二十四)建筑、结构与公用管线、电气设备安装有无矛盾。
(二十五)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理、与地上、地下建筑物(或结构物)交叉有无矛盾。
(二十六)各专业之间、各子项之间的配合是否协调。
(二十七)其它。
第七章图纸会审的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会审时,公司要派人做好会审记录。
第十六条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由设计单位负责处理或解答。
第十七条会审后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表示同意的,一般以一式五份,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后送交设计单位,经设计单位签章,送有关施工单位据以施工。会审纪要,要注明会审时间、主持单位、参加单位以及参加人员,作为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存档。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如有特殊情况,公司根据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图纸会审目的。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第2条会审参加人员,包括设计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设计院专业负责人。
第3条会审时间。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第4条会审由设计管理部组织、安排。
第二章会审内容
第5条审查施工图纸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6条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实际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第7条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志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第8条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第9条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志是否有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第10条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第11条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等。
第12条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第13条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第14条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
第三章会审程序
第15条会审由设计管理部召集进行,并有资料室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第16条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会审”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
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做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第17条会审时,由项目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做记录。会审后监理工程师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18条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通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已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第四章会审记录
第19条会审记录由监理单位执笔完成。
第20条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第21条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第22条会审记录的内容
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要注明图、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审结果与解决办法(要注明图、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第五章其他相关内容
第23条会审地点要填写清晰、具体。
第24条联系电话要注明,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第25条会审记录的发送一般有监理公司执行。
第26条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档案室。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施工单位项目部。
(5)其他与会单位。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做好设计图纸的管理工作,使其收发及时、手续齐全、废图绝迹、不遗失、无差错,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图纸管理工作。
第3条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1)工程技术部负责图纸管理的监督指导。
(2)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本项目的.图纸管理。
(3)专业公司等单位负责图纸的二级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4条设计图纸的接收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图纸管理人员按合同规定接收设计图纸,准确核对后,编制《图纸目录》,报技术部门专业工程师审核。
(2)图纸管理人员将《图纸目录》报告总工程师和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及时规定发图顺序及图纸分配情况。
(3)需进行翻译的有关图纸先进行目录翻译,再按有关翻译的约定进行其他内容的翻译。
(4)必要时需进行图纸催交工作。
第5条设计图纸的登记
(1)对接收的图纸(或翻译工作完成的)进行分类、统一编号、盖章标石。
(2)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随时检查登记、统计情况的准确程度,防止漏登情况的发生。
(3)图纸应首先归档一份。
第6条设计图纸的发放
(1)按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的规定,以先后顺序和数量通知施工的专业公司和有关部室领取设计图纸。
(2)专业公司等单位的图纸接收人为资料员或专职工程师,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4
一、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具体经办人为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和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的联系,并组织实施。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各专业管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处领导和主管校长汇报。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设计变更洽商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每次洽商签证费用为5000元以内的须报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批准,费用为5000元~3万元的须报处领导批准,费用为3万元~10万元的洽商应报主管校长批准,费用超过10万元的洽商应报校长批准。所发生的`工程洽商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八、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洽商签证流程图。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
第三条公司秘密是指: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
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造价咨询、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密级分类
第五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领导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二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机要对公司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加强保密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章保密环节控制
第十七条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发文单上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条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6
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施工人员都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2.1.小型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2.2.普通变更: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削弱部件强度(性能),不影响部件的质量和工艺,不影响生产运行和经济性,一次变更工程费用在1万元~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设计变更。
2.3.重大变更:变更原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一次变更经济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
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3.1.在工程施工中,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事项,由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向工程监理提出;
3.2.因施工需要所提出的小型及普通设计变更,由项目部直接向监理提出,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部事先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按3.1.条执行。
3.3.设计下达的小型设计变更通知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4.设计下达的普通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并经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5.设计下达的重大设计变更单须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当涉及初步设计主要内容的设计变更和总概算的修改应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审批。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实施。
3.6.小型和普通设计变更可按签证后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必须收到原件后方能实施。
4、设计变更单及有关事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工程、质量、物资、计划经营)。
5、设计变更实施后,项目部应以设计变更反馈单的形式形成设计变更闭环管理。
6、凡有关变更的文件资料,如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书,变更后的施工图纸、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均应交资料员妥善完整保管,并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7
一、设计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设计系统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2、依据国家标准、法令、法规,以及业主的要求,进行有效的设计、策划,监督和控制设计全过程的工作开展,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达到要求。
3、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及内部的组织与接口工作,配合市场部、材料部做好投标和材料选样、定样工作,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4、负责设计合同的评审工作,确保设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控制经济成本。
5、负责开展设计的接入、绘制、出图、确认的评审工作,控制设计的质量。
6、负责设计的变更、评审及修改工作,及时满足业主和生产的需要。
7、负责参与图纸会审交底工作,确保设计图纸有效的指导施工生产。
8、负责部门设计人员的资格审定工作,控制设计文件的有效性。
9、负责设计信息统计报量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为公司领导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提供准确的数据。
10、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专业的培训工作,提高部门人员整体素质。
11、认真履行公司质量体系所赋予的各项管理职能,规范部门管理工作。
12、积极与各部门之间做好配合工作。
13、全面认真的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14、及时、准确、认真做好设计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移交和归档管理工作。
二、设计部出图时间管理制度
设计部作为工程公司的.重要部门,应给项目工程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图纸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显得尤为重要。图纸的质、量、时效是设计部需要不断提高的目标。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方面因素制约着出图时间,为加快设计部出图时间,解决项目工程所需特制定本制度。
1、编制在建工程、已完工程、预建工程清单,根据工程对图纸需求急缓、先后顺序,制定本部门图纸绘制计划,执行过程中实施图纸动态管理,上报公司总经理。具体套用《图纸动态管理一览表》要附上表格
2、为提高出图效率,需各部门密切配合。配合要件如下:
a、施工图绘制。
由设计任务发起人提供工程详细信息,主要包括:工程性质、建设单位信息、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工期要求、成本控制、预期利润等。信息提供形式以文字性为准。具体表格见附表一。附表一在哪任务发起人需提供详细原始建筑蓝图。如果不能提供蓝图的情况怎么办要详细规定
b、竣工图绘制。
关于工程资料的收集,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关于工程的一切信息,本部门留底,移交资料部一套,信息包括施工图纸、土建原始蓝图及电子版、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合同等,以便竣工图绘制阶段能够顺利进行。
3、出图时间
在资料充足,条件完备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组织、分工、协作的方式加快出图时间,满足工程需要。
1、重要紧急的图纸,设计部通力合作、图纸分量均衡分配,水平搭配均匀,目的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出图时间,必要时延长工作时间,以加班的方式赶图纸,报销晚饭费用,按8元/人,公交车末班车之后,报销打车费用,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2、重要但不紧急的图纸,抽调合适的人员,精细绘制图纸。
3、不重要但紧急的图纸,化整为零分配图纸量,团队消化。
4、不重要不紧急的图纸,以正常工作方式处理。
以上绘制图纸时间视图纸难易、数量多少,按行业速度执行,一般3张/天估算(包括方案审定、图纸审核时间)。经熟悉、培训、再教育、提高后方可缩短出图时间。本句无必要。接任务要按部门图量和对方订好交图时间。
三、设计流程制度
1、准备阶段
a、由设计任务发起人提供工程详细信息,主要包括:工程性质、建设单位信息、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原始蓝图、工期要求、成本控制、预期利润等。信息提供形式以文字性为准。
b、现场勘察。设计部负责测量现场尺寸,绘制现场草图。测量中要做到认真细致,要标注给排水管、暖通、消防、空调、电气等及特殊建筑构件(梁、柱、门垛、阳台、飘窗等)的准确位置及尺寸,彻底清除设计盲区。并对现场拍照,留音像资料。
2、绘制阶段
现场实际测量后,次日,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制作现场尺寸平面图。在方案确定经业主认可后,开始绘制施工图纸。抽调合适人员,采取分工、协作,图量分配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管理方式,对图纸量大的工程,化整为零,重点、难点部分开会讨论,群策群力,必要时寻求相同工程,行业做法解决。
3、出图阶段
图纸经自检、互检、内部会审,会审留文字性记录,避免日后出现此类型问题,打印出图,出图后公司内部会审。具体见图纸会审制度,会审修改,打印正式出图,项目部认可签收。
四、图纸自审制度
1、图纸自审由本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2、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A、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B、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C、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D、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与剖面有无错误。
E、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F、图纸上门窗的编号、灯具规格型号是否与设计说明中的相关附表相符。
G、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在周例会会议中讨论解决,避免日后发生同类型问题。
五、图纸会审制度
1、图纸会审目的
准确表达设计意图,明确甲方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及工艺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2、会审参加人员
设计部、项目部、预算部、材料部等相关人员。
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4、会审组织
由设计部组织。
5、会审内容
A、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B、审查施工图的工艺设计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C、审查施工图中平、立、剖面是否一致,与消防、给排水、空调等管道有无矛盾和差错。
D、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与装饰施工图矛盾,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E、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难点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
F、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G、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建设单位予以变更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六、奖惩制度
处罚不是目的,是为约束和促进工作需要而制定的,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只有做到奖罚分明,有力度的执行下去,形成体系,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固化在每个员工的心中,才能使工作和事业做大做强。公司本着爱护每个员工,促进员工不断提高的出发点制定本制度。
设计部作为公司重要、不可或缺的部门,需要纪律严明,来形成设计部工作有序、作风严谨、踏实、上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风气。
1、设计部实行项目图纸责任制,如项目工程在施工当中发现因疏漏而产生与国家相关规范矛盾、相悖、冲突,造成工程返工且造成项目增加造价的问题,给当事人严厉警告并扣除当事人图纸提成50%,如再次发生取消该工程图纸提成,年度内发生三次开除当事人。
2、不听从安排,敷衍、怠慢、消极对待工作、未按本部门计划完成任务,影响设计部正常运转秩序,处罚当事人50元/次。
3、积极响应部门计划,加班加点,提前完成工作量,适当奖励当事人休息,休息时间量和日程按实际情况定,由部门经理执行。
4、鼓励设计师学习新知识、创新工艺、了解新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如节约材料、缩短工期,降低项目成本,奖励当事人500元。奖励办法能否再细点,怎么执行和落实。
5、鼓励设计师在国家规范允许范围内,与甲方沟通,增加工程量或以变更及其他方式增加工程利润量,奖励该当事人500元。奖励办法能否再细点,怎么执行和落实。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8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并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建筑工程设乙级资质、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按照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下等级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外方投资者所在国或者地区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五)外国服务提供者所在国或者地区的个人执业资格证明以及由所在国或者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学会、协会、公证机构出具的个人、企业建设工程设计业绩、信誉证明;
(六)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及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当是在其本国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企业或者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第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96。
第十五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分级标准要求的条件。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4;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4。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其取得中国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各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总数的1/8;具有相关专业设计经历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人数应当不少于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技术骨干总人数的1/8。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中,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注册的建筑师、工程师及技术骨干,每人每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累计居住时间应当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投资设立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受理设立外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申请的时间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建设〔1992〕180号)同时废止。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规范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范围,包括直击雷防护工程、感应雷(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工程和综合防雷工程等的设计、施工。
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等级与范围
第四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实行等级管理制度,资质等级分为丙、乙、甲三级。
第五条丙级资质单位只能从事以下防雷工程专业的设计或者施工: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包括建(构)筑物直击雷防护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击雷工程项目;
(二)可进行的感应雷防护工程项目有:小型计算机网络、小型程控电话、小型自动控制系统,短波、超短波通讯站,小型电视台,卫星电视地球接收站,共用天线、闭路电视、有线电视和家用电器等小型防雷工程项目。
第六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以下防雷工程专业的设计或者施工: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包括建(构)筑物直击雷防护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击雷工程项目;
(二)除可进行丙级感应雷防护工程项目外,还可承担的工程项目有:无线寻呼台,移动通讯中继站,中型电视台,一般雷达站、微波站、导航站,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中型自动控制系统、中型程控电话,中型计算机网络等中型防雷工程项目。
第七条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以下防雷工程专业的设计或者施工: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包括建(构)筑物直击雷防护工程、整改工程及新增防直击雷工程项目;
(二)除可进行乙级感应雷防护工程项目外,还可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大型移动通讯基站,大型电视台,大型程控电话机,大型计算机网络、大型自动控制系统,机场、大型车站、码头,智能大厦及其综合布线,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国防设施等大型防雷工程项目。
第三章资质申请
第八条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企业法人,并遵纪守法,社会信誉好;
(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考核合格后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三)丙级、乙级、甲级资质单位的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得少于1名、2名、3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得少于3名、4名、5名,并均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四)丙级、乙级、甲级资质单位的企业注册资金分别不得少于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五)丙级、乙级、甲级资质单位近三年来必须一直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或者施工,并分别完成项目总值不少于15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
(六)丙级、乙级、甲级资质单位必须至少分别承担过一项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项目,并均通过验收和投入使用,运行良好,用户满意;
(七)已建立一套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并能有效的实施;
(八)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
(九)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化资料和档案保管设施。
第九条申请丙、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的地、市、州、盟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正式申请。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正式提出申请。无地、市、州、盟气象主管机构的,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正式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其中外聘人员应注明是专职或者兼职及原工作单位等情况,高级、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提供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五)近三年来实际完成的主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项目表;
(六)必须出具至少三个与申请资质级别相当规模的防雷工程建设单位(用户)的使用证明;
(七)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工程设计或者施工实施细则等;
(八)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工程质量管理评定办法等;
(九)至少有两个与申请资质等级规模接近的已建防雷工程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预算、决算、验收报告、用户意见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地、市、州、盟气象主管机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予以补充完备。
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经销的单位,不得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第四章资质评审
第十二条地、市、州、盟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申请丙级或者乙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初审。
初审单位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初审合格的,在《申请表》的“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单位的意见并加盖公章,于十日内将
《申请表》及其他所有的申报材料一同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评审。初审不合格的,由初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丙、乙级资质申请进行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二十日内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复审,复审合格后,在二十日内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对甲级资质申请进行组织评审。评审合格后三十日内颁发《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
对评审不合格的,在评审后二十日内由组织评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退回原送审单位。
第十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成资质评审委员会,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进行评审。
资质评审委员会由聘请的5~9名防管理和防雷技术专家组成,每届任期三年。第十五条资质评审定期举行,每年1~2次。
评审委员会评审前,应委托评审委员到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在评审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2/3以上成员同意为通过,并写出评审意见和签字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批。
第十六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制作和发放。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对申请丙、乙级资质的单位审批合格后,必须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复审并颁发资质证后,方可通知申请单位。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应当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的年度检查和其他形式的监督管理,年度检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4月30日。
第十八条受检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财务决算年报表》、《企业年度工作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年度营业额、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用户反映、企业内部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在审查核实了有关资料后,应当对单位资质年检做出结论,记录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的“年度检查”栏内。对甲级资质单位年检结论应当报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一)单位资质条件完全符合所定资质等级标准,且在上一年度未发生防雷工程质量事故及违法行为的,为“合格”;
(二)单位资质条件基本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在上一年度未发生防雷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及违法行为的,为“基本合格”;
(三)单位资质条件与所定资质差距较大,且在上一年度没有承接任何工程项目,或者发生过防雷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违法行为的,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没有参加资质年度检查的单位不得继续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活动。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年度检查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书面提示后十五日内仍不申请,视为自动歇业,其资质证失效。
第二十条在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单位资质年度检查有两年不合格的,降低一个资质等级。
第二十一条新成立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经评审后定为丙级,而且为暂定级,有效期为两年,在资质证上注明。有效期满后,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换发正式资质证;复查不合格的,由原审批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收回暂定资质证。
第二十二条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并已领取资质证的单位如发生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三十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办理资质证的注销手续。需要申请资质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第二十一条新成立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经评审后定为丙级,而且为暂定级,有效期为两年,在资质证上注明。有效期满后,由原审批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换发正式资质证;复查不合格的,由原审批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收回暂定资质证。
第二十二条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并已领取资质证的单位如发生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三十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办理资质证的注销手续。需要申请资质证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第二十三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必须按照相应资质等级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禁止无证或者超出资质等级承接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第二十四条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任务的,必须主动到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登记备案,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租、转让或者变卖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复印的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凡过去我局制定的有关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管理工作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10
一、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具体经办人为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和现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的联系,并组织实施。
二、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三、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各专业管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处领导和主管校长汇报。
四、设计变更一般经由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处领导阅批后进行。
五、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设计变更洽商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每次洽商签证费用为5000元以内的须报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批准,费用为5000元~3万元的须报处领导批准,费用为3万元~10万元的洽商应报主管校长批准,费用超过10万元的洽商应报校长批准。所发生的'工程洽商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六、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应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主管处领导、处资料室、预决算员和各专业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
七、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相互联系,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八、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洽商签证流程图。
工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 11
一、会审目的
熟悉设计图纸:使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解决技术难题: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减少图纸差错: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参加会审的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
设计单位:设计院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及各个专业设计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副总监及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
其他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等。
三、会审内容
设计合规性:检查图纸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地质勘探资料:检查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设计符合性: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符合当地要求,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图纸一致性:检查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相互间有无矛盾,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几何尺寸与标高: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一致。
防火与消防: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图纸差错与矛盾:图纸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与建筑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或钢筋的构造要求在图中是否表示清楚。
施工条件: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布置合理性: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安全与环境: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其他要求:图纸是否符合监理大纲所提出的要求,以及图纸中是否存在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会审程序与时间控制
会审前准备:参加人员应事先熟悉图纸,准备意见,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计算工作。
会审时间:设计图纸分发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监理负责组织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或监理负责组织上述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会审会议:图纸会审会议由业主或监理主持,主持单位应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问题讨论与解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各个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自己发现的问题或对图纸的优化建议以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审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审记录上明确最终答复日期。
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由监理负责整理并分发各个相关单位执行、归档。
五、会审形式
图纸会审可采用全部图纸集中会审、分部图纸会审、分阶段图纸会审及分专业图纸会审,具体会审形式由监理确定。
六、注意事项
图纸接收与发放:现场工程师代表负责接收设计院图纸,并检查图纸质量,要求清晰明确,设计及相关人员签字,设计院盖章。同时,负责向监理单位发放施工图纸并做好图纸发放记录。
作废图纸处理:作废的图纸设计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个施工单位自行处理。
备档工作:各个参建单位对施工图、工程联系单及图纸会审记录做好备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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