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8 18:55:08 志彬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xx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履行股东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所属相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董事会的角色: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业务及日常管理,并加强本公司的治理,以尽力实现股东价值。董事会的角色是为本公司订立策略,并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控及指引。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授权

  第四条 《公司法》第66条规定,董事会对市国资委负责,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五、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六、制定公司的核心管理制度;

  七、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八、监控策略实施情况,向管理层提供指引;

  九、审查、批准及监控主要资本性支出、投资和策略性承诺;

  十、董事会应审查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对本公司内部监控系统的检查,包括财务、运营及风险管理等职能;

  十一、批准全公司员工整体的薪酬方案;

  十二、董事会亦有权要求管理层对董事会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行政支持,并有自行接触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途径。董事会可以要求本公司管理层的任何成员及本公司任何员工参加董事会会议,或对任何董事提出的问题尽快作出尽量全面的响应。

  十三、为履行职责,董事会有权进行任何所需的调查,有权聘请其认为必要的法律、会计或其它方面的顾问或专家,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十四、如有需要,董事会应通过决议为个别董事提供独立专业意见,以协助其履行对本公司的责任。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董事会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

  董事、公司总经理向董事长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董事会能够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董事长可要求各部门责任人提供为使其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职能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董事会应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第七条 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效率,公司施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决定投资方案、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制定公司的债务和财务政策、决定机构设置的职权明确并有限授予董事长。

  第八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经营决策权,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为7人。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和行为准则,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各方推荐人选,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履行和行使下列职责、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方案以及多元经营投资项目、购买有价证券、参股投资项目等计划和对外提供的经济担保;

  (五)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六)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筹备股份制改造及上市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八)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九)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十)审议批准公司用工计划和薪酬制度方案;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等),以董事会决议公布任免决定,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二)推荐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人选,并负责以上人员的考核;

  (十三)审议公司重大法律事项并授权处理;

  (十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董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六)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和股东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董事及董事长职责、职权

  第八条董事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自觉维护股东权益,自觉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保守公司秘密;

  (二)服从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并对决议的贯彻执行进行认真监督和检查;

  (三)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应尽义务;

  (四)按照分工,认真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决策研究和监督工作;

  (五)对自己行使的决策表决权承担责任;

  (六)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九条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所议事项拥有表决权;

  (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三)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查阅有关报表和资料,发现问题,向公司总经理及有关人员提出质询;

  (四)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受董事长委托,主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第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十一条董事长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代表董事会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

  (三)组织研究公司经营目标、方针和发展战略;

  (四)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五)自觉遵守公司董事会制度,协调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的关系,保证总经理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正确行使职权;

  (六)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监控,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资产流失;

  (七)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八)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签署公司出资证明书及重要合同;

  (四)签署公司对外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董事会文件;

  (五)提名推荐总经理人选;

  (六)根据经营及法律事务需要,向总经理和公司其他人员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任免董事会工作人员;

  (八)向董事会提名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人选;

  (九)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和处置权,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十)董事会授予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董事会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设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长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长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长主要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二)受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三)起草董事会文件和报告,建立完备的董事会资料档案;

  (四)了解及反馈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六)办理公司证券事务和法律事务;

  (七)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董事会秘书长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担任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保证公司有完整的组织文件和记录;

  (二)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有关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三)保证公司的股东名册妥善设立和保存,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记录和文件;

  (四)办理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十五条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战略研究、决策咨询、产权管理、考核奖惩等常设或非常设机构。

  第六章董事会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投资决策程序:

  董事提出的公司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方案,总经理提出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咨询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论证报告,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属于股东会决策的,提请股东会作出决议。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的方案或计划,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财务预决算审批程序:

  总经理组织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咨询、审计等机构进行预审并提出评价审议报告,召开董事会通过,形成正式方案,提请股东会审批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检查监督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总经理实施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可要求并督促总经理或有关责任人予以纠正。涉及重大问题,可按程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要求总经理或有关责任人限期纠正。

  第十九条考核奖惩程序:

  公司总经理及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每年应向董事会提交述职报告,由董事会考评机构进行考评,提出考评意见,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奖惩。

  第七章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并列举授权范围。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签发,一般提前10天将会议议题、议程、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通知全体董事。与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对需要表决的事项做必要的调研,如需了解某项议案的有关情况,可要求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必要的补充文件。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作出决议,对本制度第七条第(七)、(八)、(九)、(十一)、(十二)项所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外,其余所事项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举手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事项与某位董事有利害关系时,该董事应予回避,且无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需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如果董事会已将拟表决议案的内容以书面方式发给全体董事,而签字同意或不同意的董事人数已达到作出该项表决所规定的人数,即可形成有效决议,可不必再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形成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有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无异议记载或未出席会议又未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董事,视为无异议记载,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九条会议记录应与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及代理出席委托书一并保存,由董事会秘书长负责保管。

  第三十条董事会召开会议时,可通知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总经理以及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列席董事会会议的人员在会议上可以陈述意见,提出质询或作出说明,但不享有表决权。

  第八章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执行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所议事项的议案由董事、监事会和总经理提出。

  第三十三条向董事会递交议案(草案)时,应一并提交该议案(草案)的说明文件、可行性分析报告、论证依据等材料。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议案材料一般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0天或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天,以书面方式递交董事会秘书处。特别紧急重大的临时董事会议,议案可于会议召开日当天提交。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处对董事会议案(草案)收集整理后,由董事长决定是否作为董事会正式议案。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决议,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所决定的事项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应形成董事会决议,并以董事会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的决议由公司总经理等有关方面组织实施,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董事长、董事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公司监事会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章董事报酬和董事会经费

  第三十九条董事报酬按股东会决定的数额和支出渠道支付。

  第四十条董事会以及在董事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董事长签字后,在公司管理费中据实报销。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要求和相关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相关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运行,促进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规范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章程》赋予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被授权人。 被授权人依据授权实施决策应符合公司既定的决策程序和国家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xx省国资委根据省政府的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凡属公司股东权利的,未经国资委或《章程》、《xx国资委关于印发〈xx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明确授权公司董事会的不得行使。

  第四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事项针对投资、融资、担保、重大资 产处置、重大资金支出和对外捐赠、赞助等重大事项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应逐步建立起针对重大事项的年度管理计划制度,计划外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经公司董事会严格审核;

  公司应健全投资、融资、担保、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资金支出和对外捐赠、赞助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完善流程管理,提升风险控制水平; 被授权人应按本办法的规定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行使授权结果。

  第五条 纳入本制度管理范围的授权事项包括:

  1、一定金额范围内的股权投资。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公司主业范围内的股权投资(不含以证券交易盈利为目的的证券市场股票投资行为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的投资行为)。

  2、一定金额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纳入年度投资预算(计划)、为本企业扩大再生产或提升盈利水平而由公司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

  3、一定金额范围内的融资。纳入年度融资预算(计划)的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融资,无需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担保的各级参股公司的融资。

  4、 一定金额范围内的融资担保。纳入年度融资预算(计 划)的公司系统内的融资担保。

  5、一定金额范围内的公司资产处置。

  6、经营中的大额资金支出。

  第六条 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代表集团公司签署一切文件,依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责。 董事长可以依法授权他人代为签署合同及其他文件。

  第七条 总经理是公司经营负责人,依公司章程履行职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总经理应通过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研究、决定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指挥、检查和督促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有权将部分事项的决策和审批授权给总经理行使。 第八条 对股权投资决定权的授权

  1、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手段,通过设立公司、增资、收购(受让)股权、资产注入等方式出资而获得企业股权的经济行为(不含以固定资产投资为目的的股权投资行为)。

  2、公司的股权投资应实行年度投资预算(计划)管理。年度股权投资预算(计划)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编制,由公司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3、公司单个股权投资项目的出资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以下(含),总经理提出预案,报董事长批准,董事会备案;投资额超出上述金额的,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对以参股为目标、公司对单个项目的出资额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下(含)的,总经理应当提出预案,报董事长批准,董事会备案;出资额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的,总经理应当提出预案,报董事会批准。

  对于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股权投资发生重大变化,经营层需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汇报,并由董事长根据风险情况,决定是否再次提交董事会决策。

  4、公司的股权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审批或授权相关人员决定。

  第九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决定权的授权

  1、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为扩大再生产而投入资金新建、续建、改建、扩建或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投资,含以设立项目公司为目的的股权投资项目

  2、公司及全资、控股各级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应实行年度投资预算(计划)管理。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3、已纳入公司年度投资预算额度(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

  (1)已纳入公司年度投资预算额度(计划)的清洁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经理提出预案,报董事长批准,董事会备案。

  (2)已纳入公司年度投资预算(计划)的温石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经理提出预案,报董事长批准,董事会备案。

  (3)对未纳入公司年度投资预算(计划)的其他固定资产项目,总经理提出预案,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对于已经董事会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汇报,并由董事长根据风险情况,决定是否再次提交董事会决策。

  (4)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要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决定审批或授权相关人员决定。

  4、各级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需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方决策的,则派出的股东代表应事先取得公司的同意,公司按上述权限与程序进行决策。

  第十条 对融资决策权的授权

  1、融资决策分为权益融资决策和债务融资决策。权益融资是指公司及各级子公司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增加所有者权益的融资行为;债务融资是指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为自身经营需要向他人借款的行为,包括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2、公司的融资行为应实行年度预算(计划)管理。年度融资预算(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

  3、对于公司自身进行改制而进行的权益融资决策,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并报国资委批准。 对于已纳入年度融资预算的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权益融资决策,按下列方式处理:

  (1)在权益融资将不会改变公司对该子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指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大于50%)时,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审批,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2)在权益融资将导致集团公司成为子公司相对控股方(指公司是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且具备合并其财务报表条件)时,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3)在权益融资将导致公司失去对子公司的控制地位或失去合并其财务报表条件时,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对于各级参股公司的权益融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审批或授权相关人员决定。

  4、对于已纳入年度融资预算的公司和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债务融资,单笔借款合同金额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下(含)的`,授权董事长批准、总经理办理;单笔借款合同金额在人民币伍仟万元以上的,董事会批准、总经理办理。金融机构需要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作为决策依据的,公司应召开临时董事会进行5 决策,并出具决议文件。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决策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方决策的,则应事先取得公司的同意,公司按上述权限与程序进行决策。

  5、对于各级参股公司的债务融资决策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审批或授权相关人员决定。

  第十一条 对融资担保决策权的授权

  1、融资担保是指公司为自身经营需要,向他人借款而需提供的担保,或为经营需要而为关联企业借款所提供的担保行为。

  2、公司的融资担保实行年度预算(计划)管理。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融资担保的年度预算(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3、对于纳入年度预算额度(计划)的融资担保,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总经理办理。

  金融机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议作为决策依据的,公司应召开临时董事会进行决策,并出具决议文件。

  4、公司融资担保决策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方决策的,则应事先取得公司的同意,公司按上述权限与程序进行决策。

  5、公司总经理应每半年就公司的担保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一份书面报告,接受董事会的监督与决定。 各级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同意或授权相关人员决定。

  6、虽有上述规定,下列担保仍须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1)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年度担保预算总额度之外的担保;

  (2)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为系统外的企业(含参股企业)提供担保;

  (3)公司本部担保总额超过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公司(合并)经审计净资产5%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由董事会批准;

  (4)全资、控股二级以下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 对资产处置决定权的授权

  (1)资产处置是指通过综合运用法律允许的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手段和方法进行资产处理的活动,不含以融资为目的股份出让行为。其中资产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权利。

  (2)公司拟处置的单项资产净值在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下授权总经理审批,报董事长备案;

  在人民一千万元,总经理提出预案,报董事长批准,董事会备案;在二千万元以上,总经理提出预案,报董事会批准。

  (3)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处置的单项资产净值,按其内部规章制度办理。但需由二级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方决策的,则应事先取得公司的同意,公司按上述权限与程序进行决策。对于参股公司的资产处置,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审批或授权相关人员决策。

  (4)在12个月内对同一对象所持有的资产连续进行处臵的,以其累计数为基础计算。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中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权的授权 公司经营中的大额资金支出应区分生产经营性支出与非生产经营性支出,实施严格的年度预算管理。

  1.年度预算额度内生产经营性的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到期债务偿还本息、非重大固定资产购置、低值易耗品、房屋设备租赁、房屋装修等支出,人民币壹百万元以下(含) 的由总经理审批,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2.年度预算额度内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招待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广告宣传费、职工薪酬等,单项支出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下(含)的由总经理审批,单项支出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3.年度预算额度外,单笔超过人民币伍佰万元的生产经营性的各项支出、单笔超过人民币叁佰万元的非生产经营性的各项支出均应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四条 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行使的事项,公司应建立管理流程,以确保该等事项被正确、全面执行。其中授权总经理决策的事项,应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坚持经营班子集体决策,通过总经理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等集体进行研究和决策。授权董事长决策的事项应经总经理事先审核把关后再提交董事长决策。

  第十五条 当授权决策事项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偏离该事项决策预期效果时,被授权人有责任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集团公司经理层应在每年4月底之前对上一年度董事会授权的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公司经理层应在每年4月底及10月底之前对上个半年董事会决策的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事项进行书面汇报。 第十六条 被授权人必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诚信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越权行事。若因不正确行事授权事项而给8 集团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不利影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国资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本制度实际运行效果来修改本制度。修改时由董事会依据有关规章、规则提出修改议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4

  一、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通常包括董事长、董事以及可能下设的各类专门委员会(如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专业背景、管理经验和道德品质,以确保其能够胜任董事会工作。

  董事会职责:

  审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战略发展目标。

  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审议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年度人员编制及薪酬体系。

  审议公司总经理和部门副职(含副职)以上人员的任免及奖惩。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二、董事长职责

  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管理,主持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战略发展目标,并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

  主持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扩大会议,审议决议事项,并审批董事会会议纪要。

  对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及财务审批进行授权,并对重大越权行为做出处罚决定。

  审批超出总经理经营管理及财务审批权限的项目立项、财务审批事项。

  审批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审批公司资本结构的变动、长期贷款项目和每年短期债务的最高限额,以及审批公司的年底财务报告,并监督公司重大财务活动的执行情况。

  审批公司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和资金计划,并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评估考核。

  对总经理、高管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三、董事职责

  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扩大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

  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扩大会议。

  执行董事会决议、决定,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主持公司日常工作,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组织实施董事长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审批公司部门主管(含主管)以下人员的任免、奖惩。

  对公司中层以上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审批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和资金计划。

  四、专门委员会职责

  任命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计划,提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薪酬委员会: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同时研究和审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执行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重大战略、重大投资以及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控。

  五、董事会运行保障与管理监督

  董事会工作机制:包括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设立董事会秘书处、明确董事会各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等。

  沟通机制:建立董事会与股东、监事会等其他治理机构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决策协调。

  内部监督机制:对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董事会决策的有效实施。

  六、总结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基石,它确保了董事会能够高效、科学地进行决策,并充分履行其职责。通过明确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董事长与董事的职责、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以及董事会运行保障与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公司可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董事会管理制度体系,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5

  一、制度总则

  制定董事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决策效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公司所属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通常由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成员组成。

  董事会可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如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以协助董事会进行专业决策。

  董事会职责:

  审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战略发展目标。

  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审议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审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年度人员编制及薪酬体系。

  审议公司总经理和部门副职(含副职)以上人员的任免及奖惩。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三、董事长与董事职责

  董事长职责:

  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管理,主持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

  主持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扩大会议,审议决议事项,审批董事会会议纪要。

  对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及财务审批进行授权,并对重大越权行为做出处罚决定。

  审批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计划等。

  对总经理、高管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董事职责:

  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扩大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

  根据工作需要,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扩大会议。

  执行董事会决议,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

  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多个专门委员会,如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负责对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各专门委员会应明确其职责、权限、运作方式和成员构成。

  五、董事会会议与决策

  董事会会议制度:

  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会议应由董事长主持,或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

  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策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运行保障与管理监督

  运行保障:

  董事会应设立秘书处或类似机构,负责董事会的日常工作。

  董事会应建立与各股东、监事会等其他治理机构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决策协调。

  管理监督:

  董事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董事会应接受股东和监事会的监督,确保其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规范了董事会的运作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了董事会能够有效地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董事会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董事会章程08-05

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07-27

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01-27

公司董事会工作自我总结03-07

公司董事会章程范本201609-08

[经典]公司董事会章程6篇08-15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模式01-31

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范文03-23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研究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