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4 15:32:42 制度 我要投稿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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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施工管理制度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1

  1、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在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现场停留。

  3、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防滑绝缘鞋。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在安装、拆卸设备标准节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护栏以内工作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

  5、严禁安、拆、操作人员酒后上岗工作。

  6、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装车运输时要有专人指挥装车,保证安全的同时并使设备各个结构及部件不受损坏,装上车的零部件必须捆绑牢固。

  8、安装、拆卸设备时要指定安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安装、拆卸需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制定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9、安装、拆卸完毕后,由作业带班人员或安全责任人对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技术调试。

  10、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操作,并立即汇报进行处理。

  11、安装完毕后,务必对各部件进行检查,调试时务必遵照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调试,经检验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交接。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2

  为加强银川河东机场三期扩建项目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机具使用和行车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设备、机具、车辆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项目部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部门及管理范畴

  1、项目安全部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维护、安全状况监管,并指导施工队做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管理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机具、车辆负责。

  二、台账建立

  1、建立机械台帐、卡片,掌握机械动态,并收集保存好相关技术资料。

  2、项目安全部负责建立本工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台账:

  3、项目安全部应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清单。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建立管理台账。

  4、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设备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设备的“一机一档”及中小型设备机具的管理台帐。

  5、项目安全部编制的设备机具清单中应明确每台设备编号,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应有准确的进出场时间。

  6、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的“一机一档”中应有维修、保养记录。

  7、起重机械、架设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监察管理条例管理,其台账中应有设备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操作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养维修记录、使用记录、班前点检记录。

  8、项目安全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台帐管理。

  三、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1、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管理由项目安全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2、各工区凡需使用汽车吊的,应首先在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需要向社会租赁的机械设备,由使用工区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租赁进场。

  3、进场的租赁设备在进场前必须经项目安全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进场后执行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

  4、施工队机械设备应定人操作,操作手定机配备。因人员调动,机械可暂由他人(持有效证件)进行操作。

  5、各施工队在每天施工结束后,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应紧靠驻地、集中停放、配备夜间值班人员。现场施工机具应摆放有序并便于操作。

  四、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1、各施工队对机械设备落实保养责任人,按项目部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维护与保养应有记录并留存备查。

  2、各施工队应将大型机械设备的运转及使用情况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保养时落实以下要求:

  2.1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执行例保制度,发现有故障,必须停车修理不得带病作业。

  2.2机械设备操作员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要求定期做好保养(指更换三滤,刹车油、液压油、制动片、防冻液等)。

  2.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放在集中停放点进行,如技术力量不足,应向设备生产厂家求助。

  2.4机械设备操作员,应妥善保管维修、保养记录,对设备的安全器件、易损件的检查要记录在案,留存备查。

  3、机械设备如需外修,由各设备所有人自行负责。

  4、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由各施工队自行完成,项目安全部负责对设备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员、驾驶员在操作机械和行车时,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无证、疲劳上岗。

  2、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一律作违章作业处理,并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被公安交警或城管部门处罚的人员,项目部将对其进行再教育。

  3、机械设备发动前和车辆出车前,操作员、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况,在作业环境较为复杂和人车混合场合施工时,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监护和警戒,严防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5、所有机械设备事故(指机械设备损坏、机械伤害事故),由各级调查组认定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3

  1.目的

  指导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2.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2.2钢筋加工机械

  2.3安装装修机械

  2.4木工机械

  2.5焊接机械

  3.可能的危险因素

  3.1电缆线老化、破损,金属外壳带电、漏电保护器失灵或无漏电保护引起触电事故。

  3.2设备安装不牢固、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操作人员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导致机具伤害事故。

  4.职责

  4.1材料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中小型机械的安装、验收;

  4.2分公司安全部及材料设备部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督促制度的落实。

  4.3现场安全员和操作人所属班组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

  4.4机械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并填写维修记录。

  5.工作程序

  5.1安装、验收:

  5.1.1材料设备部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类机械的安装位置;

  5.1.2机械在安装后,材料设备部组织项目部安全员、机操人员对安装好的机械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表,具体验收内容见验收表。验收时执行一机一表,验收表结果要能真实反映机械的状况,验收后参加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表中签字,写明验收意见。

  5.2检查

  5.2.1机操人员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2项目部安全员和操作人员所属班组的班组长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

  5.2.3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机械防护装置脱落、破损或失灵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过班组长或直接要求检修人员给予及时维修。

  5.3使用

  各类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操作规程。

  5.3.1混凝土及砂浆机械

  基本要求:

  (1)作业场地应有平整坚实良好的排水条件,机械近旁应有水源,现场在用机械应搭设坚固的.机械棚,机械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盗、防冻设施,并不得有积水。

  (2)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3)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

  (4)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4

  1、塔吊的装拆由专业公司负责。在塔吊装、拆前,必须作塔吊安装与拆除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经理部、项目总工审批合格后方准施工作业。

  2、塔吊的四限位'、'二保险'等安全可靠。塔吊吊钩以下索具作到安全使用。塔吊信号指挥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3、机械设备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的十字作业法'。

  4、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5、外用电梯的基础做法、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安装与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装工艺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附墙距离需做调整等)应由机务、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外用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规程等。班前必须坚持例行保养。设备接通电源后,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监督运载物料时做到均衡分布,防止倾翻和外漏坠落。

  7、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电动吊蓝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9、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0、搅拌机加料时,工具不能碰撞搅拌叶片,更不能在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斗内扒料。

  11、分包方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非特殊工种,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操作简易机具的作业人员,企业单位的劳动部门要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部门签发操作证,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12、钢筋起吊必须捆绑牢固,吊勾下方不得站人,吊运绑扎钢筋工作架子必须系好钢丝绳,在无任何牵连的情况下进行吊运,到位后,待工作架放稳,搭好支撑方能放下钢丝绳。

  13、当风速达到15m/s(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做好台风雷雨天气前后的防范检查工作。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14、无论在工作之前和工作中,凡需搬运打蛙夯机必须先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搬运,以防造成打夯机误动作;操作人员应穿戴好绝缘用品;两台以上打夯机同时作业时,左右间距不小于5m,前后不小于10m。相互间的胶皮电缆不要缠绕交叉,并远离夯头。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5

  各种机械、电气焊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制度,做到专人专要、一机一岗,操纵、装拆、检修、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完成。

  各种高压气瓶专人保管发放,减压器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处,均距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时避免阳光曝晒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垫圈的保护。

  各式起重机械,牵引及辅助工具标明最大负荷量,超高、低限位以及力矩限位、传感、继电保护、指示器、停靠装置、夹轨器必须灵敏、齐全、可靠,一经发现故障,应由专职人员停机维修。

  1)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平刨传动部位应设防护装置及安全装置。

  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应有回火安全装置,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保险链、防爆膜等保险装置应灵敏,合格。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动车辆,司机应持证上岗驾车,制动装置灵敏,严禁载人或违章行车。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志,距离乙炔发生器应符合规定要求,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有防爆,防晒措施。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电源线应按规定设置,接线端防护齐全,应有防雨措施,焊把把线绝缘良好,严禁随地拖拉。

  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做好机械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2)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乎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扳或木板上。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

  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好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电压不应大于36伏。

  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6

  一、作业前使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焊,装配正位,附墙壁牢固、站台平整;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二、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各种限位装置、梯笼门电器联锁应良好,仪表灵敏有效。

  三、升降机乘人或载物,应荷载均匀,严禁人和货物混装,严禁超载。

  四、开动前,应明铃示警,运行中不准开启笼门。

  五、工作时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浓雾及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运行中有机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六、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必须专人、定机、定岗位专人负责,非本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对轨道、附墙壁的金属结构、联结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齿轮、齿条、传动齿轮和安全器齿轮是否松动进行全面检查。

  九、运行一段时间要对升降机标准节架垂直度、连接螺栓、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梯笼门必须设置联动关闭装置,只能将门完全关闭后、梯笼才能开启。

  十一、工作完毕应对笼内清理干净,切断电源,锁好升降机梯笼门,切断总电源开关。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7

  1 目的

  为规范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对施工机械的全面管理,实现对施工机械的有效控制,确保安全使用,防止发生大型机械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 《中国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2 国经贸厅安全[1999] 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3.1.3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1.4 劳动部安字[1991]8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1.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1.6 《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

  4.1 施工机械: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机价值在2000元以上、基本上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施工用机械。

  4.2 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履带吊、汽车吊、电梯、液压提升装置等用于起重作业的机械。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为本标准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本标准,指定专人维护标准并保证标准执行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标准执行人,负责检查本部门标准的执行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出改善的建议并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5.3 安监部

  5.3.1 建立xxxxxxx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5.3.2 监管各单位施工机构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

  5.3.3 监督监理、施工单位严把机械“五关”:机械进场关、机械管理关、人员资质关、重大起吊作业方案审查关、机械使用关。

  5.3.4 监管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四个队伍”: 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的建设。

  5.4 监理单位

  5.4.1 监督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四个队伍”的建设,定期监督检查。

  5.4.2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标准、机械保证体系及人员配备、资质报审备案。

  5.4.3 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并备案。

  5.4.4 负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安全操作专利号、重大吊装、重要设备运输、大型起重机安拆等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技术安全交底等的审查。

  5.4.5 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4.6 掌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和分布及日常检查考核。

  5.5 施工单位

  5.5.1 制订施工机械各项管理标准,明确施工机械的安装、检测、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5.5.2 建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

  5.5.3 负责施工机械及人员资质报审工作以及施工方案的编审。

  5.5.4 负责施工机械配置、维修、安装、拆除、报废的全过程涉及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的管理。

  6 执行标准

  6.1 施工机械的配置

  6.1.1 各单位进入xxxxxxx项目公司工地的施工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起重机械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6.1.2 各单位必须把进入本工地机械随机文件向xxxxxxx项目公司安监部和监理公司提供检查。

  6.1.3 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及监理负责组织对进入本工地使用的机械进行能力认可,填写(设备能力认可表)。

  6.2 施工机械安装(拆卸)

  6.2.1 在现场进行安装起重机械的各单位,必须取得安全认可证书。跨越广东省的单位还须到施工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备案。

  6.2.2 安装专业队伍应配足各工种人员,并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有效证件。

  6.2.3 机械的拆装作业必须依据制造厂说明书进行,大型机械特别大型起重机械的拆装,应结合该设备的检查情况、吊装机具和环境、场地、气候等实际情况,由专业安装队伍的技术人员编写作业指导书,并明确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同时制定出相应的负荷试验方案。

  6.2.4 作业指导书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标准执行。

  6.2.5 起重机拆装过程管理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由机械专业工程师及安监人员监督安装(拆卸)过程中。

  6.2.6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各单位组织机械专业检验人员及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检验。

  6.2.7 各种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由专业安装队伍组织实施,各施工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和协调。负荷试验完后,起重机械专业检验员、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对设备重新认真检查,起重机械专业检验员汇总试验检查情况,提出检验结论,并签字认可。对设备遗留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单位整改结束后机械管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6.2.8 各单位起重机械安装的安全质量经自检合格后,使用前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6.3 施工机械的使用与管理

  6.3.1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经地、市劳动部门检验合格,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建立了安全管理规章标准,并向所在地、市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6.3.2 各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标准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司机守则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标准

  制定施工机械防大风方案措施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标准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

  6.3.3 各单位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6.3.4 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由施工机械所属单位技术人员按照该设备的技术能力、使用说明书和使用安全状况编写,编写中要特别指出该设备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担执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3.5各单位的施工机械(特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部门提供服务,以确保使用安全。

  6.3.6 各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公司)对施工机械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操作和执行标准的情况,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6.3.7 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车辆、推土机、挖土机、装载机等,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标准。

  6.3.8 遇有照明不足,大雾,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员看不清指挥人员时不准进行起重作用。

  6.3.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进行露天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3.10 起重机在吊有重物时,驾驶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或与他人闲谈。

  6.3.11 起吊时,与工作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起重工作地点,且任何人不准在吊臂和吊物下行走或停留。

  6.3.12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 上的千斤,并将吊钩升起;对用油压或汽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 降至地面,吊钩 钢丝绳呈收紧状态,悬臂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到40°--60°,如遇大风,应将臂杆转到顺风方向,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定档位置,切断电源,操作室门窗关闭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6.3.13 大型载运设备必须由专人驾驶、保养,加强人员“三证”、费用交割手续要齐全。

  6.3.14 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和所在单位有关规定,运行中,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严防发生车辆事故。

  6.3.15 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当其生产技术能力或安全运行可能发生问题时,由机械所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严禁带病运行。

  6.3.16 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按《中国xxxxxx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程,编制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3.17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申请在用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

  6.4 起重机的检查

  6.4.1 各使用单位要建立机械检查标准,经常对机械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6.4.2 各单位的施工机械按规定必须接受地区或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定期通过规定机构的检验。

  6.4.3 有大型起重机械的施工单位要按照规定设置专职机械巡检员(由机械管理工程师担任)。

  6.4.4 机械检查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和每日检查。

  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并按定额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 停用1年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3)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工程: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异常情况。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6) 停用1月以上的起重机械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每天作业前检查下列工程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6.4.5 各单位检查及巡查人员在每个现场检查结束时,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机械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由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按规定期限整改,整改结束后向机械管理工程师回复“机械检查问题整改后反馈单”,对于按期限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反馈当前的处理情况及解决问题的预测期限及防范措施。

  6.5 施工机械的维护

  6.5.1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具体落实。

  6.5.2 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实行日常保养,定期维护保养与特别保养相结合的办法。

  6.5.3 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根据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由机械操作工每天执行,并按规定好记录。

  6.5.4 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

  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起重、运输、土方、机加工及砼机械设备每季进行一次,其它机械每半年进行一次,各单位要编制“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并制订各机械相应的“定期保养记录表”。

  设备定期保养计划的实施:设备操作人员按照“定期保养记录表”中明确的保养工程对设备进行保养作业,并在保养记录表中记录有关保养结果。

  各单位机械管理工程师负责验收保养结果,并在保养记录表上审核签字认可。

  6.5.5 机械设备的特别保养

  设备的特别保养是指起重机械的转移保养、搅拌站的转移保养及机动车的的检保养。

  由各单位的机械管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向特别保养实施的机械公司下达有关机械转移保养记录表,机械公司按表中明确的保养工程对设备进行特别保养作业,并在表中记录有关保养结果,机械管理工程师整理归档。

  严禁在施工机械运行中进行机械保养及维修作业。

  6.6 施工机械的报废

  6.6.1 施工机械达到使用报废年限、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安全性能下降,继续使用存在严重隐患或能耗超标使用已不经济时,按各自的管理标准办理报废。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修订版本。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大型机械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邯济指安〔20xx〕63号)文件要求,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根据标段施工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1、要严格按照(邯济指安〔20xx〕6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使用大型机械不按要求安排施工单位正式职工负责,不设置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或防护员兼职,驻站联络员和工地防护员没有佩带对讲机及防护用品的,一旦发现将追究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的责任,每发现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对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没有保持3分钟联系通话一次(没有记录)或检查时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联系三次不能通话的罚防护员或驻站联络员每次100元,同样问题被上级检查发现3次的罚施工处安全总监、安质部长各300元。

  2、做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由施工处发放上岗证并随身佩戴,(上岗证要有照片并在照片处盖章,防止随意更换未培训的人员上岗),对未随身佩戴上岗证的坚决不允许上路基,一旦发现未随身佩戴上岗证、上路基的,对场管理人员及带工人员各罚款300元;对工作态度差的操作人员和驾驶人员施工处严禁使用,一旦发现要立即清退,对上级检查发现要求清退的施工处未清退,每次罚施工处长500元;对于安全培训走过场、替答卷,弄虚作假的对安质部长和安全总监各罚款300元。

  3、认真做好设备管理台账管理。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前必须按照建指“一机一档”的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有效,经监理审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并按要求及时存档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汇总表每月上报一次。对不符合使用条件和未纳入台账管理的大型机械一律不得使用,一旦发现使用的将对使用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执行日计划上报制度(报表见附表),对于未报日计划的上不允许施工。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发现无编号上路基一处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4、认真做好过程控制,各施工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路基填筑达到一定高度后的运输车辆、推平碾压车辆安全控制,特别是加强新填路基与既有路基结合部施工质量,加强碾压,防止软硬不均情况出现。为防止运输车辆防止车辆侧翻、撞伤(断)接触网杆、信号杆(机)、电线杆或冲入线路侵限,要在新旧路基结合部设置明显的警禁标志(带反光标志)每隔5米设置一个,在触网杆、信号杆处进行加密设置,同时施工处要安排有责任心的人员现场盯控,疏导指挥车辆,严禁现场无人管理盯控进行车辆填土、上碴作业。对车辆填土、上碴作业,现场无人盯控、无人防护,不按要求设置警禁标志。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罚款500元。线间距小于5米的建议采取二次倒运,若不进行二次倒运,施工处必须制定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运输机械要定期保养,保持车辆的状态良好,严禁超载。特别是填土顶距路肩小于2m的地段。检查发现状况差,未按要求定期保养、无编号的运输车辆进行上土或上碴,每次罚现场负责人、分管副处长各300元。

  各施工处要对运输车辆定期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在确认运输车辆状况良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发放车辆登记编号,放置车前窗明显处,无编号的禁止上路基。

  严禁施工现场无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管理人员进行路基填筑、上碴等施工,劳务队伍擅自使用大型设备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对施工处分管副处长和劳务队伍进行重罚。

  各施工处制定临近营业线操作司机注意事项放置在驾驶室内,随时可以看到。施工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没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罚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200元。

  各施工处要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配备抢险设备,一旦出现突发问题可抢险到位。

  5、加大检查力度,各分管副指挥长,安质部、物资部要按照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日计划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和监控,对大型机械施工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屡改屡犯的将给予责任人每次罚款300元。

  6、加强现场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现场大型机械作业施工现场设防护员、现场一旦发生问题要立即通知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果断处置,及时拦停列车,同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确保行车的绝对安全,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领导汇报,为防止事态扩大提供决策依据。对于及时处置有功人员施工指挥部将给予重奖。

  各种罚款,施工处检查发现罚款交施工处,指挥部或上级检查发现罚款交指挥部。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以加强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现将以下若干规定颁发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构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奖励。

  第二章关于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施工的基础实施:

  1、公司工程部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由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2、各土建施工现场(项目部)按基础图和要求如有各类锚固,底脚螺丝、螺栓等铁器加工,应提前委托加工,交提交加工图纸,加工完毕按图纸复验查收。

  3、基础浇捣完毕后,应有必要的养护期,并对基础端面进行水平测量,设备底脚螺栓的位置正确性必须复核后进行基础验收,详细填写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方可交付安装。

  第五条施工机械的安装实施:

  1、施工项目部应在机械安装的附近设备电箱一只,并要求具有单独100a空气断路及yc3×35+1×10mm3电缆线供使用。另外还对安装该机的接地打地极接线,然后进行测试表测试,要求不大于4欧姆规范。

  2、安装人员应严格按机械技术说明书的装拆顺序进行,不得递章装拆。

  3、安装塔式起重臂长度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长度进行安装。

  第六条施工机械调试实施

  在机械安装完毕以后,应对设备的电器限位装置,部运转进行全面的检查调试,并按说明书的各机种技术性能规范要求进行。

  第七条施工机械的验收实施:

  1、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施工项目部牵头通知公司动力安全科共同进行设备正式使用前的验收工程。

  2、验收按设备的验收规范进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验收达到规范要求,并经四方在验收鉴定表中签证认可,市劳动局和市建委有关部门通过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使用。

  3、验收按如下三方面进行:

  ⑴外部验收:主要零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无短缺;

  ⑵空运转试验:检查操纵系统的质量,应按动力倍递次序总成及部件工作情况;

  ⑶带负荷检验:必要时测定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是否符合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第八条施工机械升节工作实施

  1、升节的顺序及方法应严格按设备出厂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要求进行,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定高度。

  2、升节过程中有专人负责,统一步骤听指挥,并有专人监护应注意的关键事项。

  第九条施工机械的扶墙工作实施:

  1、应按设备的扶墙技术要求进行扶墙,其中扶墙过程中涉及到的扶墙接点预埋件和标准墙杆的图纸按说明书要求由项目部提供,公司总工负责审核。

  2、如果工程项目特殊,其标准扶墙杆不能使用,需要放长或缩短时,施工项目部应提出技术要求说明和草图,经公司总工审核同意,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机械设备保养制度

  第十条定期保养的目的和要求:

  1、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应实行单级或多级的保养结构,其目的在于保证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从而达到下列目的:

  ⑴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其效能;

  ⑵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不致因意外损坏而引起事故影响施工进度:

  ⑶在使用过程中,可以保持燃、润滑油料的'正常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⑷延长修理周期和使用寿命。

  2、定期保养制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围、反腐、调整、安全,作业项自按周期长短分级,定期执行。

  第十一条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分为:每日班前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四级保养五级。

  ⑴每日班前保养又分为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上班前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

  ⑵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围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圈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过滤蕊。

  ⑶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须调整发动机、电器设备、操作、传动、制动行走等工作机构的状况,以及紧围内外所有的紧固件。

  ⑷三、四级保养以清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可酌情更换一些零件,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作业。

  2、保养的时间周期

  ⑴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⑵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塔吊起板、安装必须进行一次。

  ⑶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⑷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3、例行保养与一级保养由操作工自行做,二、三、四级保养由专业保养工或机修工进行。

  第四章关于做好台风季节起重设备防强台风措施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塔式起重机

  1、塔机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遇有雷雨,严禁人员在塔机附近走动。

  2、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吊运安装工作,遇四级以下大风时,塔机不得顶升加节、并紧固连接螺栓,遇有雷雨,一律停止工作。

  3、塔机遇台风在停止使用时间,不仅吊机的主开关要切断,而且电源开头也要切断。

  4、如遇台风在塔机停止使用期间、操纵室、机械室的门应全部关好。

  5、大雨时所有室内的电器装置均要盖好,防雨渗入。

  6、在台风期间,为了减轻吊臂的风荷载,防止倾翻,变形等,要打开回转刹车,吊臂以风力的作用可自由转动。(吊臂转动时,要确保在它回转范围内及有可能接触的建筑物和障碍等)。

  7、禁止塔机开到距离轨道终端3米以内的地段。

  8、塔机必须在轨道上紧固夹轨器,上旋转水平臂及拆臂式平?移动至近塔身中心的规定位置,起重吊钩也必须放至臂架头部规定的部位,臂架位置应顺着风向,以减轻塔身不平?力矩的影响。下旋转式,动臂式塔吊要求将起重臂放下,机身配用撑头撑牢。

  9、如遇台风警报风力达8级以上,塔身四角须加缆风固定塔身,以防倾倒。

  10、塔机基础周围必须设童临时排水系统以及各有水泵等设备,以保证地基不浸水。

  第五章机械设备施工各级安全生产及岗位责任制

  第十三条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塔机驾驶员及指挥人员、人货梯司机

  1、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经过技术培训、审证及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方能上岗操作,挂好上岗牌,严禁无证操作。

  2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机操工应熟悉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在配合施工,要正确使用机槭,发现有异常现象及障碍,要设法排除,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如无法排除请报修,立即抢修),保证现场塔机“五限位”正常,即高度、水平、圆转、力矩、重量限位。“三保险”即吊钩、绳筒、桥厢二(上旋式)完好有效。

  5、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操作工及指挥人员有权拒绝声音作业。

  6、每天班前做好例行工作,认真填写例保卡、原始记录卡,做好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安全十二字作业法。

  7、每周一必须组织机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班前讲话,认真执行交接班工作。

  8、停机休息,下班后要关、锁好门窗,以防雨水侵入电箱和闲人打开电气控制箱。

  第十四条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与接班人在交接时必须准时到位,接班人未到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2、当班人在位作业过程中,对机械的运转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反映于接班人,必须清楚、明白。

  3、对机械的故障情况,保养项目,修理项目必须清楚与了解。

  4、交搂班记录表填写时,必须字迹清楚、正确,在交班时填好,不得提前与延期填写,每月按时交项目机管人员。

  第十五条机长岗位责任制

  1、机长要听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贯彻作业任务到机组内每位机操工,协助施工作业的各项工作。

  2、带头做好本机的机械保养、例保工作,特别要做好机械的清洁保养工作。

  3、坚持“十不吊”原则,做好与现场项目的配合工作。

  4、负责做好本机的交接放工作,交接班记录内容清楚。

  5、负责本机组机械故障报修及安全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电梯(人货梯)安全操作规程

  1、跑梯司机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高空作业。

  2、司机要受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操作运行。

  3、接班第一次开车,满载将梯笼开至离地面一米外,停车检查电梯是否自动下滑,如发生下滑现象,必须调整磨擦片,制动轮的间隙。

  4、司机开车时要集中思想,严禁与他人闲谈。

  5、严禁超载运行,载重量根据各机型规定严格控制,严禁货物伸出吊笼运行,必须平均装载,防止偏重。

  6、随时注意情况,遇事故和危险时,必须立即停车。

  7、电梯在0℃以下温度工作,需特别注意,小心工作。

  8、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滑道结冰或秋稻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9、合闸总起动后司机不准离开梯笼,必须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梯笼。

  10、200型电磁制动器,锥鼓形限速器失灵时,或无涡流电流时,严禁开车。

  11、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7级或7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电梯降到最低处。

  12、梯笼在无平衡铁向下运行时,应靠梯笼自重分段下行,使梯笼每下降二节标准节距离停车一次,分段驶行,以免发生梯笼超速现象。

  13、下班后,必须打扫梯笼,作好当班记录,关闭电源,锁好控制箱和底笼门。

  14、严禁闲人开车。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

  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 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三条: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条:经过大修的重要施工机械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设备主管会同施技、安全以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全科协同政府安检部门进行验收。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设备,由设备主管人员组织施技、安全部门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六条:大型塔式起重机等技术性能复杂的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主管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仪表等装置。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大型塔吊和拌合机等设备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机长负责制的专业机组。

  第十九条: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机修和机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应按原机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工作,当机械机械设备运转到保养周期定额工时时,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按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查出的问题要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吊具和索具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第二十二条: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第二十三条:做好冬、雨季和台风期间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入冬及台讯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冬季使用机械设备应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雨季应采取有效的'设备防护措施,避免雨淋受损、影响施工。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具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所需的道路、场地、机棚及供水等条件;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第二十五条:两台起重机在同一位置作业,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二十六条:起重机应设专职指挥员采用国家标准信号进行指挥。当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应设两人指挥或采取有效的联系方法进行指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规定,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第二十八条:设备物资部门应健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其它保养及安全运行和检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齐全;两班制以上的作业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归入技术档案。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械设备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500-1000元或停产在5天以内者;

  大事故 : 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20xx元或停产在10天以内者;

  重大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大于20xx元或停产10天以上者。

  直接损失的价值按设备损坏后至恢复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计算确定。塔式起重机发生倾翻、摔臂、脱轨、塔帽脱落、轿箱坠落,不论大小,均属重大事故。

  机动车辆在场外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监理部门按规定处理,还应按车辆损坏程度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权限: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查处后将结果报公司备案;

  大事故报公司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局备案;

  重大事故报局安质处调查处理,写出机械设备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建委备案;

  发生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四小时内向公司、局主管部门作概要汇报。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11

  1建筑、机械、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管专业工作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2执行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专业和涉及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指令。

  3组织审查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重大安全技术方案,对审查的正确性负监理责任。

  4负责本专业和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时,履行其安全职责。

  6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和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并参与整改成果的验收。

  7指导监理员正确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职责。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12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6.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13

  1、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公司各项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2、严格履行与公司安全生产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

  3、在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操作,同时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4、务必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否则,按照安全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5、每台机械的机长必须要有联系方式,保证24小时能够联系上,遇有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正常的设备运转和设备安全。

  6、需要请假或着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必须提前3天告诉公司安全生产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开,否则,离开时间不计发以前所有工资,并对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负责及承担费用。

  7、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严禁24小时大倒班。每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接班时要及时到位。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8、严禁将设备交给其他闲杂人员进行操作,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带学徒人员,发现一次,将给予辞退并扣除责任人员全额工资。

  9、服从和执行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14

  一、人员配置

  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的项目部必须成立设备管理机构。对于大型设备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设立项目设备副经理。

  租赁公司必须设置安全总监并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

  设备租赁公司、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方指定分包、应根据设备的数量、特点,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单位施工范围内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体系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要按照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人员作业。所有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大型设备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二、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1、项目机械管理部室及人员

  1.1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负总责,是项目部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办法,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本部室生产活动的危害因素辨识,并传递至项目施工技术部。参加项目危害因素评价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1.4负责组织项目部施工现场所有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监督检查、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定,做到定机、定人管理。

  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1.6负责设备操作人员证件的审核及施工方案论证编制上报工作,实施完毕后进行验收。在施工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

  1.7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安拆过程及起重吊装作业进行旁站式监督,及时检查和纠正违章。

  1.8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边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实现本质安全。

  1.9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做好维修保养、交接班记录等管理工作。经常教育和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机械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机械。作业前要进行分专业、分工种的'培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由设备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2.2设备操作人员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2.3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地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凡使用机械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严禁野蛮使用和“带病作业”。

  2.5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和交班记录。

  2.6一班作业的机械虽然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备工作,填写运转记录。

机械施工管理制度15

  1)施工机械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大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安全准用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2)大型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检修、检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坚持“三定”制度,严禁未学过本机构造原理和操作规程并未取得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单独操作机械。学员必须在本机师傅的带领下进行操作。严格禁止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机械。

  4)在机械的明显位置应挂有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责任牌,机械责任牌内容包括:机械名称、机械型号、操作人、责任人等内容。

  5)机械使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6)作业场地的地面和周围环境应能保证施工机械的安全工作,进入施工地点的.道路应能保证施工机械的安全通过,必要时应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当其生产技术能力或安全运行可能发生问题时,先由机械所属单位负责人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当严重影响安全运行时,须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技术鉴定。

  8)当施工机械存在不安全隐患时,使用单位应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若暂时不能解决,必须制定相应的再保护措施和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确保机械能安全使用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

  9)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定期保养,严禁只用不养,以养代修。经常检查机械运行情况,一旦有异常情况或损伤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10)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好施工机械的防火、防雨、防风、防冻等工作。

  11)起重机特殊情况下作业要严格按本《施工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制度》执行,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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