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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配电箱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配电箱管理制度 1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设置原则。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2)位置选择与环境条件。总配电箱是施工现场配电系统的总枢纽,其装设位置应考虑便于电源引入、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线路、缩短配电距离等因素综合确定。
分配电箱则应设置在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应不大于3m。
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环境应保障箱内开关电器正常、可靠地工作。
除此以外,配电箱、开关箱周围的空间条件,则应保证足够的工作场地和通道,不应放置有碍操作、维修和对电气线路有操作损伤的杂物,不应有灌木、杂草丛生。
2、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电器选择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能保证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可靠地分断电路,在漏电的情况下可靠地使漏电设备脱离电源,在维修时有明确可见的电源分断点。为此,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电器选择应遵循下述各项原则:
(1)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使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
(2)装有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
(3)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
(4)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
(5)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a、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但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最高应限制在30ma·s以内。
配电箱管理制度 2
一、严禁非电工拆装和检修电气线路、设备。
二、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金属围栏是否完整,金属围栏的.保护零线压接是否牢固可靠。
三、电工每天对配电箱巡视检查至少2次。
四、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导线绝缘有无过热、破损。
五、检查配电箱内各电气元件是否完好无损。
六、检查配电箱电气接线系统图,各开关所标回路是否正确,标识明确。
七、停用的设备及送出电源回路必须拉闸断电、上锁。
八、正常情况下每周对配电箱清扫除尘2次。
配电箱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了规范动力、照明配电箱使用、维护、检查、试验标准,避免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动力、照明配电箱进行统一标识,定期由运行人员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并确认是否完好。
4.1.2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组织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4.1.3风电场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对动力、照明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等的维修工作,如不能维修交由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漏电保护器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漏电保护器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2动力、照明配电箱使用中的要求:
4.2.1工作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4.2.2配电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4.2.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或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2.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4.2.5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2.6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2.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4.2.8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4.2.9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重0.5mm。
4.2.10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2.1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4.2.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4.2.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2.1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4.2.15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4.2.1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4.2.1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4.2.18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2.19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2.20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2.21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4.2.22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4.2.23配电箱内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4.2.24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3动力、照明配电箱的安全监督
动力、照明配电箱的使用、试验、运行和维护由安全员和各专业安全员进行日常监督,并纳入考核奖罚。
配电箱管理制度 4
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严禁非电工作业。
2、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编号,并作出分路标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和整洁。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配电箱管理制度 5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保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工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工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电能。
八、没有经过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负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门,突发停电事故要应打电话向使用部门做出解释。
十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配电箱管理制度 6
1、配电房设置在材料库危险区外。
2、配电房禁止堆放易燃物和金属物品。
3、供电系统配电房应安装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
4、配电房的门应加锁、非电工人员严禁入内。
5、配电房的`工作按钮应编号,注明供电用途。
6、必须有停、送电标志和锁紧装置。
7、配电房应用不燃物建筑。
8、配电房的配电厢,配电柜必须绝缘,无漏电现象。
9、隔离开关与主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闭锁。
配电箱管理制度 7
一、高压配电室每天由白班巡视一次,上正常班的高压配电室工作日巡视,并做巡视记录。
配电室巡视内容如下:
二、高压配电室处在高峰负荷时,应检查电气设备是否过负荷,各连接点有无严重发热现象。
1、在雨季期间检查配电室有无漏水现象,电缆沟是否进水,瓷绝缘有无闪络放电现象。
2、巡视检查通过人的感觉器官,仔细分析,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遇有恶劣天气时,如:大雨、暴雨、冰雹、雪、霜、雾等对室内外电气设备进行特殊巡视。
4、电气设备如果存在缺陷或过负荷时应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5、观察油标,看少油开关是否有缺油和漏油现象。
6、盘面各种仪表是否有损坏,灵敏度、准确性和清洁情况是否良好。
7、继电保护部份有无损坏和误动作现象。
8、各盘隔离刀闸触点连接时是否良好。
9、操作机构是否灵活,有无缺油和损坏现象。
10、所有瓷绝缘部份有无掉瓷、裂纹、破碎以及闪络放电现象。
配电箱管理制度 8
一、为保证变配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做到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特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要对厂变配电室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人员每二小时巡视一次,做好变压总柜、分柜及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检查各路负荷的'运行情况,做好总负荷及变压器温升记录,并切实做好运行负荷的调整和功率同数补偿,保持功率同数大于0.9。
四、检查运行中的设备是,禁止取下警告牌,禁止进入栅栏后触及导电部分。
五、巡视中要认真查看运行设备完好状况,巡视检查必须到位,注意听、摸、看、发现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上报,情况严重时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及扩大。
六、对缺陷的设备,在未清除前应加强监视,其发现严重情况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必须尽快清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七、当发现火灾,爆炸及人身事故情况时,应导线拆断,接地短路必须立即采取停电措施,当不能立即停电时,应派人看管,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向供电部门汇报。
配电箱管理制度 9
一、值班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如漏气、油枕内油面高度不变,发热不正常,音响不正常等)应及时报告电气主管部门,电气负责人安排清除,并记录巡视检查记录薄和设备缺陷记录薄内。
二、若发现变压器异常现象,可能威胁整体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修理。若用备用变压器时,应经供电局同意方可投入运行。
三、当发现开关缺油时,则应认为开关已经不能安全切断回路,此时应将该开关停止使用,在停止使用时,应首先用其他开关切断该开关所代线路上的负荷,然后将该开关拉开。
三、当隔离开关的接触部分发热时,须立即设法减少其负荷并对该隔离开关进行监视,如该隔离开关的温度剧烈上升,应以运行的开关将其切断。
四、低压线开关自动跳闸后,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将跳闸的开关合上。
五、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交接班的签字手续,尚未完成时交班人员应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由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
六、发生全厂性事故停电,高压开关跳闸,高压溶丝熔断,高压设备接地等情况时,应立即向济南供电局用电监察值班室汇报,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清除事故的根源并除解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尽快恢复供电,并记入设备事故记录薄和填写事故分析记录。
配电箱管理制度 10
1、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上岗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等进行操作。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其余人员,严禁操作。
2、电气工作人员在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采取验电、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地线拆除,方可通电。
3。接地线应采用并联方式,禁止将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
4、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警示牌。
5、所有电气设备、线路必须设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更换和修复。
6、所有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柜架或外壳、电缆和金属包皮、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必须进行保护接地。
7、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绝缘损坏的橡套电缆,须经修理、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长度150米的范围内,橡套电缆接头不宜超过10个,超过10个时,必须予以报废。
8、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开关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熔断器、熔丝、熔片、热继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核对,严禁任意更换代用。
9、供电室必须设置独立的`避雷系统,并做好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安全措施。供电室的门必须向外开,窗户必须设置金属网栅,四周必须设置围墙或栅栏。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10、线路跳闸后,不准强行送电,须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联系或办理停、送电时,必须使用工作联系单。停电作业时,必须进行验电、挂地线、挂警示牌,并将工作牌交给作业人员。送电时,作业人员交还工作牌后,经工作人员在工作联系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送电。
11、矿区所有夜间作业点及危险点,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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