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时间:2023-03-30 08:09:12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勤制度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1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科学管理,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公司办公时间实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实行范围及打卡时间

  1、在公司办公区域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有公司员工适用本管理制度。

  2、员工应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各打卡一次,上班时间为上午7:30,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

  二、打卡机位置和保管

  打卡机位于xx,由xx保管。

  三、实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关规定

  1、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xx负责,xx每月将考勤打卡的结果和缺勤员工情况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于每月xx日前将汇总表报xx处一份。每月的统计表和各个员工考勤打卡记录应在由员工签字后由xx保存备份,作为当月工资统计及发放的依据。

  2、员工迟于上班时间打卡的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打卡的视为早退,上下班时间均未打卡的视为旷工,上班或下班时间未打卡的视为漏卡,且员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为。

  3、未经公司批准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申请并被公司批准,但擅自不到职缺勤的,视为旷工,旷工不满一日的.按照旷工一日计算。

  4、员工旷工报视为无正当理由在旷工当日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可不予支付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

  四、考勤纪律处分规定

  1、公司实行考勤分数制与纪律处分制。考勤分数制,即每位员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的情况)时满分100分,若出现迟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旷工的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按本管理制度减分。纪律处分制,即公司在结合考勤分数制的基础上可对员工采取书面警告、记过处分以及记大过处分的纪律处分。

  5 、迟到或早退一次减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的减5分;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或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从第一次迟到早退算起,每次均减5分。 3、旷工一次减20分,漏卡一次减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减10分。

  4、员工当月考勤分数低于80分的由公司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记过处分一次,年度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或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或累计两个月低于60分或当月低于50分的记大过处分一次

  5、员工年度累计经公司书面警告三次或记过两次或记大过一次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6、员工年度经任何书面警告、记过处分或记大过处分的,不论次数,公司有权选择对其不予年终奖励。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

  一、签到制度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

  (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

  (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

  (3)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否则视为旷工。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三、请销假制度

  1、领导干部请销假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领导干部离开或因事、因病请假均应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及时报备。局正职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长同意后批准;副职领导请假需经局长同意后批准。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单》。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请长假的,须有定点医院主治医生证明,患急病的必须及时托人联系请假。

  3、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申请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但一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职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请假期间内的工作,有关股室应作统筹安排后报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亲假等各项假期按有关规定办理。

  7、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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