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病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病案管理制度1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仅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确保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完善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制度2
1、病案管理
1)病案室在医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住院一天以上的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生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填好分类卡片,依次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因工作需要一般只限于病案室阅览。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借、拆散和丢失。病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必需二人以上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在病案室借阅和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2、病案编目
1)凡出院病案一律由编目人员按病案分级编目。
2)每月整理所编目录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总编目,并作好统计工作。
3)严格遵守登记和目录组织规划,编目前要核对病案资料,编目后要核对登记资料,防止差错,使差错率降低到最低限度,病案号登记差错率为零。疑难问题不得盲目编目,应重新审定病案或请责任医师负责解释。
4)凡登记过的条目和病案在封面上做标记,防止漏编和重编,做到漏编率和重排率为零。
5)做好目录查阅登记工作。
3、病案资料管理、借阅、登记
1)病案必须由病案室实行统一管理,必须及时有序地入档保存,以备临床及其他方面调用。
2)病案借阅原则上须在办公时间内办理,其他时间除住院、急诊病人临诊使用外不办理借阅手续,未经医务科许可不得从病案室或其它环节拿走病案。
3)病案的使用权属于院内有关人员,如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医技科室的人员、管理人员等。非以上人员借阅须经医务科领导许可或病案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
4)进修生借用病案,须经所属科室带教医师签字同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在病案室内借阅,不得借出病案室。
5)研究分析病案、填写未完成的病案记录以及一般使用的病案,须来病案室使用,病案不得借出病案室。
6)如有下列几种用途,病案可借出病案室,但不得携出院外,且必须于当日归还,用途指:临床病案讨论会;*射线诊断讨论会;尸体检查及特批者。但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人批准。
7)使用病案过程中应小心爱护,保持整洁,病案内各种记录、报告单、相片等资料,不得自行涂改、拆散、撕毁或遗失。用后放回指定地点,由病案室专人上架,不得转借他人或转移新地点。
8)新出院或死亡病人的病案,须经病案整理装订后方可借用,不得从病案室或其他环节直接拿走。
9)病人住院时,其病历由病区护理部负责统一保管(最好指定护士负责管理),医生只有使用权。
10)出院病历移送病案室前,须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后再行移交病案室,一般于出院三日内由病案室收回。病区护士必须将出院病案整理好放置固定地方,以便病案室及时收回。
11)病案室内建立的.目录体系(卡片式、书体)及统计资料等可以参阅,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2)原始病案系医院的内部资料,具有保密性,必须由院内工作人员传达。在任何情况下,不许将病案交给病人或利用病人、院外人员传送病案,以免病案丢失或发生其他问题。
4、病案质量检查
1)病案质量检查:病案移送病案室前,先由科主任审查评分,移交后由病案室再核查,病案管理委员会定期抽查并开展评比活动。检查人员要认真、仔细。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不合格的病案一律不准上架。
2)病案质量检查应以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用)》为标准,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应及时通知责任医师来病案室补记,直到符合标准为止。
3)临床各科应按事先规定的时间定期来病案室复核病案质量。
4)病案质量检查后应进行质量评定,划分等级,并进行登记,定期把检查结果分析总结后向医院管理部门汇报。
5、病案室管理、防火安全和计算机使用、管理
1)严禁在病案库、计算机房内吸烟和使用一切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病案室。
2)库房内无人把守时要把门锁好,下班时必须检查门、窗、水、电安全情况。
3)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及防火设备的检查,节日前尤应做好水、电的安全检查。
4)教育宣传重视安全防火工作,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非本室人员不得私自进入病案库,进入病案库要衣帽整洁,穿软底鞋,着工作服。
6)定期打扫病案库卫生,保持整洁。
病案管理制度3
一、医院病案统计室负责做好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门诊病案由门诊病人自行保管,急诊观察病案由观察室保管。
二、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天收集病案,在病区依序整理的.基础上,对病案进行复核、整理,将符合要求和稍加整理就符合要求的病案装订成册,及时做好计算机的病案首页内容输入和计算机分类索引输出工作。
三、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要将不符合要求的病案及时反馈给各病区的病案质量专管员,在两周内病区完善后,再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签名手续。
四、每月定期按病案借阅制度清理借条或借阅登记本一次,对到期或超期未还者进行催讨。
五、建立病案归档奖罚制度。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病案室,节假日顺延。
六、建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借阅、复印等规章制度(另订)。
七、住院病案原则上保存30年。
病案管理制度4
1、在病案管理科主任负责下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2、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回收、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3、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4、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科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5、病案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6、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科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病案管理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科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7、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科。
8、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病案管理科签字。
9、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科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0、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11、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病案管理制度5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查房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
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
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制度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二、病人住院后,一般情况下当日做出诊断,确定治疗方案,疑难病要在三天内确定诊断,要做到不延诊、不误诊、不漏诊、早诊断、早治疗。
三、凡需要会诊的病人,按医院会诊制度执行。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是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须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后,家属或患者签字。到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记载,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表,在《药品目录》内的需药品须由家属或患者签字及科主任签字医保科同意,医保中心批准方可使用,不得使用“回扣”“促销”药品,否则后果自负。
六、严格按《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安排参保人员入院、出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解住院或挂名住院,不得推委患者。对出院患者在《门诊手册》中记录出院小结,防止重复住院。同一种病15日内不能重复住院,对于符合转诊条件,须科主任签字,医保科登记,主管院长审查登记盖章,报医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外转,转出医院须是上级定点医疗保险机构。
病案管理制度6
一、日常管理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三日内(包括死亡)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处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政处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归档病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可以复印20xx年9月1日后归档病历。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病案管理制度7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四)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份(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四、编目工作制度
(一)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
(二)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病案归档制度
1、各科室出院病历,由病案室以住院工作日志为回收各科病历依据,每天派专人到各科室回收病历,并做好回收情况的登记工作。个别医生或科室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期回收者,应主动在规定时间内送病案室。
2、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允许在病区停留三个工作日(不包括出院日)。在此期间,病房各级经管医生、主任应做好病历的整理及签名工作。
3、出院病历实行三级质量制度,科主任负责病历质量控制,按照《河南省病历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整理、检查、修改住院医生完成的病历,并由科主任作最后的审阅。
4、病历回收到病案室后,若发现问题,24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科室。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括通知日),相应科室须到病案室修改,或办理借出手续,并在此期限内归还,否则按未及时归档处理。
5、未能及时张贴的化验单应在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到病案室补张贴。
6、病案回收到病案室后,须一周内整理好,归档上架。
7、病案室定期统计各科室不能如期归档的.出院病历,上报医务科,作出相应处理,并全院通报。
病历借阅制度
1、一般病历借阅期限为2周;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对病人出院72小时内仍在原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4、公安、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因办理案件,需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必须经过医务科批准后,才能办理复印、查阅病历。
5、病历在院内传递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
6、借阅特殊病历必须要经过医务科批准。
病案管理制度8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病案管理和医疗信息统计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登记、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实行微机管理。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历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求,办理借阅病案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透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8、负责编投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医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9、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10、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医技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病案分类统计工作。
11、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病案管理制度9
1、病案科病案库由病案室管理人员专人管理,非本科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2、库房内设置必要的设备,记录温、湿度,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节,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3、必须做好库房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霉等工作,及时更换防虫、防霉药物。
4、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制度,严禁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研究在病案库房内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在库房内手机、蓄电池充电灯。病案库房应备有灭火器材,自动消防系统,每位工作人员都应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维护保养。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须经常检查,破损设备和电线须及时维修和更换。
5、定时做好库房内唯独记录,配备专业的除湿器和温度计,控制库房温度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在45%-60%之间。白痴病案室库房自然通风和自然光线充足,绝对不设置成“死库”。当照射病案光线太强时,窗帘关闭,而光线不足时,照明系统开始工作。
6、兵安徽的.排水管路须经常查看维修,确保存放病案的库房干燥。
7、病案室密集架不直接落地,以防病案跟地面直接接触。
8、定期用杀虫剂和灭鼠药进行杀虫灭鼠处理(杀虫剂、灭鼠药长期存放在病案架上,如有过期,及时更换。)
9、库房内不得存放食品和和堆放杂物,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清洁。利用病案盒、密集架存放病案。定时进行卫生打扫(每天清扫地面,每2各月彻底清扫地面、密集架、窗户、病案盒)。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10、经常检查库房内各种安全措施,及时排除隐患。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和关灭电,需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确保库房安全。
11、库房内病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标号有序。
12、对库房内档案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病案管理制度10
病案管理工作是医院科学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使病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病案回收登记制度
(1)凡是出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前,由经治医生认真细致填写好首页各项内容及出院小结,主治医师检查后签字,主任签字,放固定位置上。出院后由病案室收回,并与临床科室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在此期间病历不能由病人本人或家属携带,不能外借。
(2)出院病历在7天内回收到病案室,死亡病例的病历要求1周内回收到病案室。回收病案时,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病历是否完整,有无缺章少页,字迹是否清楚、整洁,有问题及时通知其修改补充。
(3)回收到的病案在入院登记本上按病案号标明回收日期,并注明住院医师姓名。
(4)当日将回收到的病案按规定进行核对、检查,按顺序进行排列,并写封皮,核对后进行装订成册。
(5)及时认真将登记后的病案与病房日报上的出院病人一一核对,打好标记,做好记录;对拖欠的病历及漏报的病历及时通知临床纠正补充。
(6)建立与质控医生病案交接制度,由病案室人员和质控医生共同登记病案同期、科室、病案号返回时在交接本做标记,掌握病案的流动情况,防止病历丢失。
2、分类、编目及首页输入工作制度
(1)及时准确对病历首页上主要诊断及其它诊断、院内感染、在院并发症、术后并发症、病理诊断、中毒外伤外部原因分类等。要以国际疾病分类(ICD一10)方法进行编目工作。在编目时,要参阅病程记录中有关内容。
(2)对住院期间所做的各种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目工作,一定要按ICD—9一CM3方法进行编目为确保手术操作分类准确,在分类时一定要查阅手术记录单,并以手术记录为准。
(3)为确保新追加编目正确,要求编码员一定要按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要由专人把关确定正确后,方可将其编码增加到疾病分类中,以防重复追加。
(4)认真准确地做好各类医师编号工作。主要包括经治医师、主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的编码工作。
(5)首页输入人员要认真、仔细、准确、熟练将首页上的内容,按程序输入微机,每输完一份病案要认真核对无误后再输入下本病案。
(6)每月末输完当月病案后,必须打出台账,并与病房日报核对,防止重输、错输、漏输,确保整体数量准确无误。
3、病历归档借阅工作制度
(1)凡是住院病历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一般都是按顺序号排列归档,归档装订排列顺序如下:
1.病历首页;2.住院病人费用分类汇总报表:3.出院诊断书: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5.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顺序,下同);6.专科病历:7.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及入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注:手术患者病程记录排列顺序为: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前日常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记录(手术后日常病程记录);8.特殊诊疗记录单(a麻醉|己录、b重症监护病房入出室记录、c特殊治疗记录、d科研统计表等)。(按时间顺序排列);9.会诊申请单;10.责任制护理病历;11.临床护理记录单(顺序):12.各种物理检查报告单;13.常规化验报告单:14.特殊检查报告单(病理活检等):15.其它责任性文件(入院知情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等);16.医嘱单(顺序)。(先为长期医嘱单、后为临时医嘱单):17.体温单(顺序):18.住院病历质量评定表:19.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20.以前住院病历。按上述顺序排列后,应复查每页一般项目是否填全:遗漏的应补填。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后送病案室存档。
(2)住院病案不能从病房或住院处拿走。归档后的病案不能随意外借。
(3)二次住院病人,需借阅老病案时,必须由医生持本次住院的'病历首页到病案室来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外借,并令其三日内返回病案室,做好借阅登记。
(4)死亡讨论或专题讨论用病案,须外借时,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盖主任名章后方可外借。
(5)凡是科研统计用病案及各种查阅、讨论等一律都在病案室内进行,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6)凡是查阅病案,不得将自己的兜子带进阅览室内。非本室人员禁止入病案库内随意翻动私取病案。
(7)病历、病案的复印、复制的审批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复印或复制的内容严格控制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限定的客观病历资料,并逐页逐项做好登记。
(8)病案管理人员,工作要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热情周到接待来访查阅病案的院内人员。
(9)病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库房检查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等保护措施是否妥善,确保病案的保管质量、安全,延长保存时间。
病案管理制度11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启用一个新的住院号。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错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借阅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时间,借阅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阅的病案,原则上应在病案室阅览,未经允许不得将病案带出室外。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它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并写检查一份,停止借阅病案半年。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病案管理制度12
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
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序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历,但不得整份复制。
4、上级医院的特殊检验报告单,病人可复印保留,但原件须随住院病历一起存档;
5、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离校须将门诊病历由财会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6、各种健康检查资料,预防保健科按时送交病案室管理。
病案管理制度13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病案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病案委员会负责监督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指导各级医师写好、用好、管好病历。
(三)病案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有关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决议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病案及管理的重大问题,质控科、病案科可随时提请委员会主任召开委员会议。
(五)质控科、病案科定期向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二、病案科工作人员制度
(一)在病案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理好病案,防止丢失。
(三)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阅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四)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五)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六)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精品文章正和修复。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八)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三、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管理的相关规定,病人出院七天之内要将病历送交病案科,要求出院病案100%归档。
(二)病案室应设病案阅览室,供一般调阅、病案讨论和科研分析使用,病案只限于在病案室内查阅,不能出病案室查阅。
(三)个别和少量的病案,可根据需要随时提供。借阅只限于教学查房会诊,疑难、罕见病历和死亡病历讨论及有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讨论病历或二次入院须借出参考的病案由医生签名办理借阅手续,并在7日内归还病案室,若超时每份病历每天扣罚20元。
(四)借阅病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借阅期间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病案上标注、涂改、污损、撕页、拆封、丢失,并按期归还。科室之间不能在病房内交叉借阅病历,病人出院后应将病历送交到病案科后办理借阅手续。有纠纷苗头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专柜封存保管,没有医务部部长和病案科主任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借阅。
(五)非直接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的本院人员、退休人员、实习人员无权使用病案,并不得从病案科和各科室擅自取走病案,进修医生如进修所在科室有指定任务,应先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病案科主任审批后,方可使用。本院人员不得为他人代借病案。外单位需调阅病案的,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病案科主任批准后,方能办理,但不得复印病历,其所摘抄的病历内容须经病案科管理人员核准盖章后方可带出。
(六)病人转到其它医院继续治疗时,应用转诊单介绍病人病情,不准携带病案。其它医院需要了解原医院治疗情况,原医院可提供病情摘录,原病案一律不准外借。
(七)凡丢失病历,每丢失一份,视病历价值罚款,数额不等,计当事人差错一次,扣罚当事人200元,科主任200元,并与奖金和晋级晋职挂钩兑现。
(八)对擅自改变病案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并负法律责任。
(九)病案管理工作人员和接触病案的人员对病案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四、病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案科主任是病案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电子病历的保存由信息中心负责,纸质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存,保存年限不低于30年。
(三)病案科建立病案安全检查登记本,每月安排人员对病案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病案安全管理的问题或缺陷,要立即向科室主任汇报。
(四)病案室配置防盗门和防盗窗、空调、温度计、湿度计、紫外线灯管、复印机、电风扇,病案库的`门窗还应设置过滤网、窗帘,保持通风,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病案。
(五)保卫部负责病案室防盗、防抢、医疗纠纷病案封存及特殊情况下病案出院期间的安全。
(六)病案库之间应有密闭防火门,病案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病案室内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安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状态,病案室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
五、病案资料复印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于xx年制定下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案资料的范围复印病历资料。我院复印病历资料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所有病历资料的复印均需经过病案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并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病案科盖章认可。
(二)复印程序。申请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人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和证明,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审批后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病案科调档查询、复印病历资料,复印的病历资料加盖病案科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三)受理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对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四)病历复印申请对象需提供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出院小结。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件、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受理病历资料复印时间。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在医疗活动终结和病案资料按规定时限整理完成后进行。我院归档住院病历资料的复印在病人出院结帐后10日起受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在院病历资料的申请对象,在病历书写规范规定的各项记录完成后并经科主任审查,由病区指派工作人员携带病历到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到病案科复印。
(六)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对象需交纳复印工本费。
六、出院病历归档制度
为了规范病案管理,保证病历质量的有效监控,现对出院病历归档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院各临床科室病历,从患者出院之日起存放在科室不超过7天(节假日自动顺延)。此阶段的目的,是便于科室临床医师及时修改、补充病历内容,保证病历质量,使甲级病案率达90%以上。
(二)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负责科内病历的保管,有专柜存放,防止丢失,病历不再送往住院结帐处。
(三)病案室工作人员每天到各临床科室收病历,并履行交接手续,双方应在登记本上签名。
(四)延迟归档病历按照5元/天/份进行扣款,同时与各科室每月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五)各科医师要增强责任心,严格出院病历归档管理,杜绝漏打、缺页或重复多页的现象。
(六)为了方便病人需求,需复印出院病历时,应按有关手续给予复印。不得将病历私自交给患者或家属自行复印。
(七)病案室病历不得在未进行质检就归档上架,医务部专职质控医师必须将每天的出科病历及时完成质检,如发现大缺陷应及时通知病房管床医师或相关人员前来病案室修正,如48小时不来完成修改者,每份病历扣除当月劳务费200元。如发现丙级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病案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借阅制度,并认真作好病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患者病历复印的服务接待工作。
(九)全院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如发现病历丢失一份,扣精品文章
除科室劳务费xx元。
(十)终末质控病历及时交病案科整理归档。
七、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病案质量三级管理组织,实行院、部、科室负责制
1、医院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各专科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主管业务院长担任组长。病案质量管理工作由医务部、质控办、病案科联合主管;成立病历质控组织,由各病区住院总医师组成,其任务是每对各科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质量检查评分。
2、病案科配备2名专人负责开展病案终末质量监控,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修正;
3、各专科应有由医疗副主任、护士长、大组长或主治医师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本科室的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质量进行督查。
(二)认真进行病案质量控制,坚决抓好病案质量“四关”
1、“书写关”,各级医师应严格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实习生、进修生等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本院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字。上级医师有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2、“出科关”,按照有关规定,患者可以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各科室应按时完成出院病历,及时送病案科归档。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认真进行自查,把好病历“出科关”。
3、“归档关”,原则上病案科应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筛选病历缺陷,各科室的甲级病案率应达90%以上。
4、“抽查关”,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抽取各科室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其结果将纳入各科室每月绩效考核和季度文明科室评比;医务部、质管办每月组织专家抽查各科室的运行病历,结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
(三)奖惩办法
1、各科室要按时完成出院病历的书写和修整,及时送病案科归档,每份病历从病人出院之日存放在科室一周(病历修正期),一周后及时派专人送交病案科,逾期者按5元/天/份扣款,并与科室质控挂钩。
2、根据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抽查病历的评分结果,定期评选出优胜病历予以奖励(评分达98分为优胜病历),每份优胜病历奖励100元。
3、丙级病历由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承担主要责任,医疗组组长承担次要责任,医疗副主任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责任扣发责任人300元,连带责任扣发200元;实习生延长实习时间;丙级病历实行一票否决制,与相关责任医师的评优、增资、晋升、聘任等相挂钩;处罚结果全院通报。
4、病案质量实行出院科室负责制,出院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有责任对本科室书写的病历及其他科室书写的病历进行检查,督促相关科室依法修订。涉及病案质量问题的,按照责任程度,依次追究相关科室责任。
5、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不得遗失。在病历出科、结账、入库、借阅过程中建立登记手续。出现病历遗失情况,由科室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每份病历罚款1000元,并报医务部、病案科,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病案管理制度14
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病案管理制度15
随着院前急救业务量的不断攀升,急救业务的不断拓宽,急救设备配置的不断完善,中心对院前急救病人的抢救能力在不断提高。但鉴于院前急救中危重病者病情凶险、且变化快,数分钟内即可危及生命,有的危重病人在家属发现时或急救人员抵达现场时已经死亡,有的病人虽经急救人员全力抢救终因病情危急,在抢救现场和转送途中死亡。为了防范院前急救纠纷,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水平,并对院前急救现场及转送途中死亡病人的死因进行分析,故中心要求对现场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实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及死亡病案讨论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死亡病历报告制度
1、报告时间:急救队员现场对死亡病例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中心调度室报告情况以便掌握统计。对现场危重病在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者,白班出诊人员应在当班时间汇报中心领导,夜班出诊人员应于次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周末及节假日于随后第一个工作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对于到达现场时病人已经死亡,家属提出异议的.,应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告中心领导,便于及时处理。
2、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及对病人死亡原因的初步诊断和抢救过程概况。
3、报告部门:急救中心是实行死亡病人报告制度的职能科室,急救队员应按要求将死亡病人情况报告中心当班负责人或中心领导。
4、病历要求:经抢救的死亡病例,必须详细填写,应真实记录抢救过程及环节,完善病历资料及死亡登记,并现场告知家属开具死亡诊断证明所需的资料。
5、对于非常死亡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在现场抢救或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即为死亡病例。
2、病历要求:按照病历书写要求,详细书写、真实记录,认真完成每一死亡病例的病案,为病案讨论提供确凿依据。
3、对于死亡病例应认真组织进行病案讨论,病案讨论程序和资料按规定执行。病案讨论准备及程序:
(1)应由急救科专人负责组织并在当月进行,由急救科确定讨论病案及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确定主持人;确定记录员。
(2)向参加病案讨论的相关人员提供死亡病案资料。由相关急救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病案讨论依据。
(3)参加讨论人员熟悉病案,查找资料,做好讨论准备
4、应详细记录病例讨论内容,汇总归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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