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编制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6 15:21:55 制度 我要投稿

制度编制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制度编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制度编制管理制度

制度编制管理制度1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据。

  (2)确定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明确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4)明确对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后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

  (5)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的地点及有关事宜。

  2、范例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为做好企业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企业应设置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十一、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制度编制管理制度2

  1、编制要点

  (1)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2)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4)按照规定明确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5)明确从业人员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2、范例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到法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

  三、至少每年一次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治疗。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核实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人事部门报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并共同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有从事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调离原作业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如实告知员工本人,并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治疗。

  六、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安监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在设备生产、检修过程中如出现职业危害因素严重超标,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劳动合同告知书和教育培训考核资料

  6、其它需要的资料

  九、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员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十、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医学观察、职业病诊疗费用由本企业负担。

  十一、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制度编制管理制度3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2)确定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按照职业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4)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5)明确购买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单位。

  (6)明确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2、范例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标准》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故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制度编制管理制度4

  1.目的

  本制度主要描述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过程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

  2.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9006

  4.职责

  4.1总经理

  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

  2)批准应急救援预案。

  4.2分管副总经理

  3)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3安全质监部

  1)负责编制、审核本部门主控、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参与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会审;

  3)组织公司员工学习新编制、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

  4.4办公室

  1)负责在oa平台上发布相关制度、文件。

  4.5其他相关部门

  1)编制、审核本部门主控、归口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详细描述

  5.1起草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安全质监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所负责起草,起草前对制度目的,适用范围,(参考文件)、制度管理部门,各部门的职责及实施日期等给予明确,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和收集工作。

  5.2会签

  起草的制度应通过正式渠道征得相关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统一认识,达成一致。

  5.3审核

  制度签发、批准前应由部门领导进行审核,包括合规性审核、专业技术审核;

  5.4签发、批准

  针对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等技术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进行批准、签发,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等综合管理制度由总经理批准、签发;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签发之日起生效。

  5.5发布与作废

  公司规章制度采用固定方式进行发布,由办公室通过红头文件形式,oa平台进行发布。

  一线操作人员应分发纸质的文件,分发、复印的文件应加盖受控章;作废的文件应回收,并加盖作废章。

  5.6培训

  新发布的.规章制度由编制、修订部门组织进行培训并考试 。

  5.7执行、监督,

  安全质监部根据规章制度要求,及时掌握制度的执行效果。

  5.8持续改进

  公司每年在管理评审的时候应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制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计划,并由安全质监部公布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版本清单。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清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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