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外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外出管理制度1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场要有序,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军训和实践的'场地应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5、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师生外出活动要注意的事项:
①、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调查、春秋游、公益活动、参观访问、夏令营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②、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③、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④、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禁止让学生下水。
⑤、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外出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外出管理制度3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和课改工作的全面开展,师生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多,为确保外出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每次活动都顺利成功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外出活动组织者,要以对活动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必须的外出活动,坚决禁止不必要的外出活动。
二、组织者在组织外出前,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认真论证所组织的外出活动是否必须,是否可以用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动形式来达到活动目的。
2.外出前,组织者应事前对活动路线、场所进行认真地勘察,绘制详细的线路和活动场地及环境图,并附详尽的文字说明。
3.如外出需乘交通工具,必须对交通工具进行调查、考察,确保交通工具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驾驶人员是否持有合法的证件,经验、技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作好文字记录及说明。
4.外出活动前,思前想后,制定出有效的安全预案,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万无一失。
5.写出活动申请书,附上上述资料,按审批权限要求,逐级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外出。
三、一经批准,组织者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出发前应对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说明注意事项,提高参与者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激发参与者团队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教育参与者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
2.随时清点人数,保证每位参与者安全归来。
3.准备常规药品,以防急需。
4.组织者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活动负总责,在活动中,随时对道路、活动场地、环境状况、交通工具、所有人员等进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甚至撒消活动,确保安全。
5.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立即报告。
6.在整个活动中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各级执法机关的检查与监督,听从指挥与安排,接受批评与建议,并自觉整改。
7.活动终了,应向审批机关报告活动安全情况,并作好所有记录,保存好所有资料。
四、监督与纪律: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编造理由,哄骗审批机关,骗取批准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作主张,私自组织外出。
2.组织者自始至终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在活动中要高度负责,不得有半点松懈。在活动过程中,组织者应绐终与参与者一起活动,也不允许非特殊者离开集体,更不能擅作主张更改审批的活动内容、路线、时间、场地、交通工具等。应按时或提前返回,并立即向审批机关报告出发、返回人数,安全情况。
3.活动组织者的各级上级领导机关,有权对活动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对组织者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批评和处分建议,在紧急情况下有权终止活动。对失职、渎职和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任何人都有权向组织者的上级机关报告,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外出管理制度4
1、 活动时班主任是本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2、 外出活动班级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使用的各种车船要有国家交通部门通过的验收合格的证,并与其签订合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7、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外出管理制度5
1.所有假条只能由各班班主任开具,且全部内容必须由班主任本人填写。
2.班主任开具的一次性的假条要与学生校卡同时使用,门卫核对后,将假条回收统一交学生科存档。
3.需多次进出校门(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周)的假条,需加盖学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况的假条视为无效假条,需重新开具:
(1)有效期超过一周的`假条。
(2)没有盖学生科印章的长期假条(一次性假条不需要盖章)。
(3)部分内容是由学生填写的假条。
(4)离校时间不明确的假条。
(5)假条内容怀疑有添加的假条。
5、以上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外出管理制度6
护卫员是管理处日常工作的骨干力量。管理处随时保有一定数量的护卫员,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条件。为此,公司对护卫员的外出作出如下规定:
1.0外出的定义:凡离开管理处管理区域即为外出。
2.0护卫员外出处理个人事务。
2.1护卫员外出处理个人事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是在其休息时间内安排外出,且必须坚持外出告知制度。告知时,外出人应当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需要时间、到达地点、联系人与联系方式等。
2.2正常情况下,护卫员同时在外的人数,应当控制在管理处护卫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即在一般情况下,管理处管理区域保有的护卫员,不得少于护卫员总数的66%。
2.3批准权限。护卫员个人利用休息时间外出处理个人事务,原则上必须在22:00前返回管理处。一般情况下,外出2小时以内的,可由班长批准;外出2小时至4小时的,可由护卫主管(或管理处管理人员中的值班员)批准;外出超过4小时或确实需要在外过夜的.,必须经管理处领导或(受权)护卫主管批准。
2.4护卫员外出经过道口(大门)时,必须主动将经过批准的外出告知条交给道口当班护卫员,由道口(大门)当班护卫员在告知条上如实记录外出人外出的具体时间。当外出人返回时,须找道口(大门)当班护卫员销假。道口当班护卫员根据外出人返回的时间,在告知条上作好记录,同时签上自己的姓名。外出告知条由道口当班护卫员交给本班班长,再由班长转交给管理处。
2.5道口当班护卫员虚假填写外出人外出及返回时间的,按违纪处理。
外出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流程及报销,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员工外出分为外勤和出差二种。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区范围内,当天往返的,视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当天往返,且发生住宿的,视为出差。
四.审批程序、权限和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由厂长审批,总工批准。
2.研发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由总工审批,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项目组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公司总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人事部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5.员工出差国外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6.工厂各部门将填写好《出差申请单》交由前台处,前台确定签批完整后,扫描电邮至相关人员,并第一时间通知到出纳及人事行政部。(经电话申请总经理批准的,须注明。)
7.出纳收到《出差申请单》,根据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员级别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若火车售票系统内车票不足或无票情况下,需要更换出差日期,应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部门负责人。
8.员工外出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代为填写或出差后补办。否则,作旷工处理。
五.外出人员管理原则
1.出差人员必须采用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出行,反对浪费行为,提倡节约。
2.外出人员公干时,应随时保持热情、礼貌、友好,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六.差旅费构成
1.长途交通费:飞机、火车、轮船、高铁、长途大巴产生的费用
2.市内交通费:公交、地铁、出租车产生的费用。
3.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产生的费用。
4.餐费补贴:按地区标准和职务,限额计发补贴。
5.通讯费用:因工作需要电话沟通产生的费用
6.其它费用:传真、复印、邮寄等公共费用。
七.具体规定如下:
1.外勤人员外出时,须在《外勤人员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即可。外勤人员报销待定建议:公司这边边只报车费,工厂除了报车费,另外报销餐费和住宿费。但是没有出差补贴。外勤写外出单,出差写出差单。餐费按15元/餐补贴中/晚餐。
2.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车/长途大巴为主,火车行驶6小时以内,乘坐硬座;6小时以上为硬卧。管理级人员或研发部人员可乘坐高铁/飞机出行。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选择飞机出行,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纳也可综合市场票价,择优选择交通工具。
3.普通员工一线城市餐费补贴4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30元/天;主管级以上人员一线城市餐费补贴60元/天,二三线城市餐费补贴50元/天。另:早餐占日限额的20%,午晚餐占日限额的40%。(补贴标准待商议)
4.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出差具体情况(如工作量、工作环境等),为外出人员申请出差补贴,补贴标准为10-15元/天。
5.因工作需要产生的通讯费,出差负责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补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报销费用。出差人员出差时间不足一个月情况下,也可按此标准执行。
6.普通员工住宿费用报销一般不超过120元/晚,管理人员不超过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由三霞根据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来定具体标准。
7.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人员,须事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8.因公务出差,严格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办理私事时,应提前向厂长/总工申请,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中途改变路线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同意后方可执行。
10.员工出差必须每天以邮件/电话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不能以邮件形式汇报的,应每天记录当天工作内容,并于返回后以电邮形式发放至相关人员。重要人员出差返回5天内应向总工和相关人员提交出差报告。
11.出差人员需要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
12.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过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天。公司不承担任何食宿和交通费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13.员工因病、因事需要在当地请假,可由出差负责人批准,并知会相关人员。出现无出差负责人或请假超过二天以上者,须报请厂长/总工批准。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住宿费、餐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10天。结果待讨论
15.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若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基础上,按实际差旅费报销。
17.出差结束后回深圳(公司)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出差地请事假/病假,不直接回深圳的,按出差地到深圳的交通费用(火车硬座/硬卧)报销;出差时遇法定节假日放假,不直接回深圳的,不矛报销。
18.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规定加班费计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计作加班或安排调休。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研发人员/管理人员出差期间的加班费和休息时间怎么定
19.外出时借道探亲访友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探亲访友期间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补贴。
八.出差费用报销审核
1.出差人员按相关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费用的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有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凭证发票,超过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纳负责预订,相关出差人员离开入住酒店后,领取并保管好发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纳处即可。
3.同性人员一起出差的,应以标准间为主,且报销费用只允许一人报销。严禁重复报销。
4.外勤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报销住宿费用;外勤人员外出范围包括深圳市内、广州、惠州、东莞、珠海等深圳周边城市和地区。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人员必须经总工批准。
5.乘坐火车以硬座或硬卧为原则;高铁以二等票为原则;轮船以三等仓为原则;乘坐飞机以经济仓为原则,总经理级以上可乘坐商务仓。
6.外出人员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交到财务部。报销人员应填写《出差报销单》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否则财务部可以不予办理。出差报销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总经理批准。
7.财务应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原则办理报销手续。
8.外出报销尽可能提供正规发票。住宿费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长途大巴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结果待商议,建议遇到特殊情况将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9.出差人员负责保管好各项票据,若有遗失,财务不予报销。严禁借/买其它日期相关票据代替。
10.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和发放餐费补贴。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报销交通费用。
12.出差人员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欧,或其它与公司无关事件发生意外伤害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
13.外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现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一经发现,立即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
九.差旅费报销违规追究
1.出差人员应实事求是原则,严禁虚报!一经查出,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以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贡献员工成长基金。虚报金额,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终累计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予经济补偿,并向其追究公司损失。
2.各级审签人员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收回的,审签人员须贡献50元员工成长基金,当月考核扣5分,年终考核扣1分。情节严重的,贡献员工成长基金100元,当月考核扣10分,年终考核扣5分。经查实无法收回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由各级审签人员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三至五倍金额,贡献至员工成长基金,并取消年终奖金。情节严重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十.相关文件
1. 《外勤人员登记表》
2. 《出差申请单》
3. 《考勤管理规定》
十一.附则
1.本管理办法如有与之前所拟定的相关规定产生冲突之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2.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外出管理制度8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务管理部门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2.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2.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2.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7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8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外出管理制度9
ⅰ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外出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活动对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以下简称外出活动)是指: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活动计划,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外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考察参观、德育教育、班会、郊游等活动。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
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
(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
校长是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外出活动班主任或领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则
出行路线、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况,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外出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围。学生班级郊游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节假日,严禁动用学习时间或调课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则
原则上以班级(或部门)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不得在校外住宿。组织一次活动原则上一次不超过500人。
(五)适宜性原则
应当遵循教育规律,次数适宜,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备案管理,严格申报程序
1.外出活动,组织者,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长批准后,报教育指导中心批准备案。
在申报时,组织者要提前5个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报批:
1.填写《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
2.外出活动安全方案(含活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及职责,应急预案);
3.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4.所用车船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组团活动,提供所签订的“合同书”。
学校审核部门要在接到申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组织者必须在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并组织外出活动。
(二)加强活动管理,落实“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动必须做到有班主任或领队教师带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经验的协管教师。要落实“定组织、定人数、定路线、定范围、定责任、定费用”六项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六严禁”“四必须”
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对参加活动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讲清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落实各项措施。
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借用、租用关系单位、共建单位和私人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严禁学生爬树、爬岩;严禁路过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区使用明火;严禁追逐打闹;严禁到池塘、水库、海滩等安全不明区域洗澡、游玩。
必须注意饮食卫生;必须遵守集体活动的作息时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基本行为准则;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
四、应急处置
1.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过程中,如不慎发生意外事故,要树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按程序迅速上报,不得瞒报、误报。学校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组织指挥,处理事故。
3.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家长安抚工作)。
五、责任追究
对不申报或申报未获得批准而擅自组织外出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
外出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保证外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单位及其人员。
3职责
3.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
3.1外出施工单位负责外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安全环境部门负责外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出作业人员的安排和二级单位外出人员备案。
4程序
4.1外出人员的安排与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安排,外出人员确定后,通知所在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
4.1.2外出作业人员少于5人时,由所属单位对其进行安全告知,并填写《外出作业人员告知表》(见附表);当等于或大于5人时,应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准备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人员生产组织调配等,并填写好相应的安全告知表,若作业规模较大时,可由公司同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2外出人员安全管理
4.2.1外出人员由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指定现场负责人兼管安全生产工作。
4.2.2负责人在作业前应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识别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应急响应措施。
4.2.3外出作业负责人应对外出人员进行全面管理,作业时应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不服从指挥的人员,由施工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4.2.4作业人员外出作业期间应服从负责人指挥,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
4.2.5外出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伤员救护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处理。
4.3二级单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员时应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按4.1.2条进行安全告知。对外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按4.2条执行,由单位对安全生产负责。
4.4监督检查
4.4.1外出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派人到施工现场布置和检查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工作。
4.4.2当外出施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复杂时,安全环境部门可视情况派人到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4.4.3责任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4.4.4安全环境部门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除通知责任单位(人)进行整改外,对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4.5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执行本规定、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无安全保障、冒险蛮干而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安全环境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记录
《XXXX公司外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告知表》一式两份,外出施工单位和安全环境部门各留存一份,保存期3年。
外出管理制度12
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培养、培训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遵照教体局和纪委纪检组联席会议要求,现对大武口区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原则
1.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考察的领导和教师,经学校或教体局同意方可参加。
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各类研讨会,涉及到领导和学科教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必须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考察学习的领导和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推荐、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参加。
4.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教体局批准,学校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学校一律不得参加。
5.同一名教师一年之内最多只能参加一次省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省内(市外)的培训学习每年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二、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体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级组、学科组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推荐: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对年级组、学科组推荐的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人选,学校要召开校务会议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学校上报教体局审批。校领导外出学习须由教体局推荐和审批。
4.请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教师在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调整课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学校填写请假条。校领导外出学习需到教体局和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
5.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要进行登记,并上报教研室备案,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避免重复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或有关部门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考察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教研组或学校上交学习报告,并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可推荐一人进行主讲。所有外出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都要撰写30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专题报告、学习总结),学校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并及时存档,同时将学习报告上报教研室备案。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和讲座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外出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夜间期间护卫员的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制定本规定。
一、外出的定义:凡在当日22:00至次日07:00期间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者均视为外出。
二、正常情况下,除培训(训练)时间外,07:00至22:00期间为自由活动时间(应急分队队员除外),用于护卫员处理个人事务。
三、自由活动时间如需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应当口头告之本班护卫领班或在《外出登记薄》上注明外出去向,留下本人通讯联络方式,便于及时联系。
四、凡在当日22:00至次日07:00期间离开本单位管理区域或不在管理区域者,必须严格按级请(销)假。
(一)22:00至00:00期间外出由护卫主管批准,但应口头告之本班领班;
(二)00:00至07:00期间外出由管理处主任或授权人批准,但应口头告之本班领班。
五、所有在外护卫员晚上22:00以前必须统一归队,如遇以下两种情况应按此法操作。
(一)事前预知会超出22:00以前归队的`,应提前向批准权限人请假;
(二)因特殊情况超出22:00以前归队的,应按预计归队时间提前向批准权限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不假外出。
六、本单位已婚护卫员其配偶居住工作地附近的,可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核实情况后,应当允许在外与其配偶同居。
七、外出护卫员经过道口(大堂)时,应主动将已审批的《外出请假条》交给道口(大堂)值班员,当外出护卫员返回时,应及时向道口(大堂)值班员销假,值班员应在请假条上注明请假人返回的具体时间,于次日上交护卫主管。
外出管理制度14
在特殊天气人员外出作业时,为提高人身安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作业时杜绝人生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雷雨天巡视设备必须戴安全帽不得靠近避雷针避雷器。
2、尽量避免在雷雨天在室外高压设备上作业,极端恶劣天气严禁人员外出作业,大雾和雷雨天气严禁人员外出作业。
3、作业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发生单相接地巡视检查时,不得接触设备外壳。
4、遇有电气设备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8米以内。
5、雷雨天生产区不准使用雨伞,应穿雨衣,绝缘鞋不准靠近带点设备。
6、雷雨天时端子箱、液压机构箱、刀闸机构箱、低压配电箱门要关严、拧紧。应检查端子箱、液压机构箱、闸刀机构箱、低压配电箱是否进水,应断开闸刀电动操作机构电源必要时投入加热器电源,除湿干燥。
7、遇有漏雨、水时应及时找到堵塞的源头,疏通水道排除积水。
8、每季检查站内排水设施。
9、大风、大雾天应穿绝缘靴巡视设备,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绝缘子检查,防止雾闪放电,不得靠近火花放电较强区域。
10、巡视室外设备时应小心谨慎,注意安全距离,对于场区非安全区应心中有数。
11、遇有雷雨大风特殊天气是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12、冬季气温低于5℃时要采取保温措施,箱门关严,开启加热器,液压设备将液压机构顶棚盖放下。
13、大雪天应小心慢行及时清扫积雪,走巡视道思想要集中。
14、遇有大雪;积雪时,场区孔洞;沟盖应设置临时标志牌。
15、巡视人员应认真到位检查构架及母线上无飘落物,对异物及时清理。
16、对常设标示牌移位者要及时整治。
17、大风天气(风速在每秒10米时)不得随意登高巡视,禁止攀登塔筒,停止对风机的`一切维护工作。
18、大雪恶劣天气时如果确实需要巡视、必须有两人进行、并相互协助、相互提醒。
19、对损坏的箱变门及时修复,打开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离开后应把门关严。
20、巡视设备应专心应注重检查注油设备,防止油位过高益处或漏油,导致设备停用。
21、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场配备有充足的防署降温药品。冬季做好防冻工作,现场应配备有充足的防冻霜。
22、巡视风机;箱变时避免走草地,必要时穿上绝缘靴要认真履行工作票手续必须有两人进行、做到认真、仔细、到位)穿好绝缘靴、手臂抬起时不得超过头顶,与被测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23、气温超过40℃尽量不安排人员外出作业或者外出作业必须实行人员防止中暑措施。
24、大雾天气行车速度应控制在20公里/小时。
外出管理制度15
1、患者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处理。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2、外出须经医生批准,填写住院患者外出请假条,写明姓名、外出事由、离院时间、回院时间等,要有医生签字、患者或家属签字。
3、外出之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外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4、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5、外出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
6、外出应按时返院,返院后将外出请假登记单存放在病历中存档,妥善保管。
附:住院患者规范请假文书
住院患者规范请假文书
(第次)
患者x,因xxxx(说明具体请假原因)需请假外出,保证x年x月x日x时准时回归病房。并同意:
1、外出期间病情加重或发生其它意外伤害事件(故)责任自负;
2、外出期间不做影响疾病恢复和有损身体健康的其他行为,如饮酒、吸毒等;
3、外出期间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4、超时未归,或发生2、3条的行为,科室有权开除出院;
5、外出期间影响疾病诊疗,责任自负;
6、请假必须征得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的同意;
7、凡病情危重者一律不得请假。
同意上述约定,请签字:x有效联系电话:
请假时间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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