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公司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图书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1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借阅范围: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
借阅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为图书借阅时间。借阅地点:综合部
借阅规定:员工在借阅书藉时须做好登记(附件2)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备注:
1、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书籍分享,员工捐献书籍,综合部将进行出处详细登记。
2、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归还图书时,发现图书丢失,应及时向图书管理员申请核销,照价赔偿或者购买书籍赔偿;如员工逾期6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原价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3、调离公司的.员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有目录外图书借阅需求的员工,可将建议反馈至综合部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2
1、图书管理
1、1各部门因工作要求需订购专业图书(含资料、音像制品等),报《图书报刊订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订购。
1、2各部门应将所购图书送总经办登记编号,由总经办录入公司图书档案,接受统一管理。
1、3总经办负责人在其发票上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报销。
1、4员工借阅公司书籍,图书借阅期限为半个月,超过半个月要办理续借手续。
1、5图书的.借阅与保管应保证图书的完好,不得丢失、损坏,对丢失、损坏的现象必须查明原因,由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相应赔偿。
2、报刊管理
2、1报刊的订购由总经办根据部门需求统一订购。
2、2各部门因工作要求需订购报刊,报《图书报刊订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签字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订购。
2、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保管订购的报刊,期刊按季度报总经办归档。
3、使用表格
图书报刊订购申请表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服装营销中心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精益管理、修养礼仪等各类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图书馆开放对象:
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图书室借书时间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本然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登记本妥善保管;
4、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该借阅登记资料清空,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5、借阅人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①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②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③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6、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五下午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本。
六、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七、图书交流及补充:
1、办公室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三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室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3、每部门每年可自行决定购买8本与工作相关书籍,并提供图书发票,费用由办公室核销。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4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服装营销中心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精益管理、修养礼仪等各类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图书馆开放对象:
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图书室借书时间每周二、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本,借阅期限15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本然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登记本妥善保管;
4、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该借阅登记资料清空,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5、借阅人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①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②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③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6、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五下午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本。
六、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七、图书交流及补充:
1、办公室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三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室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3、每部门每年可自行决定购买8本与工作相关书籍,并提供图书发票,费用由办公室核销。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报刊杂志图书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工作、管理、业务学习需要而购 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 、期刊、杂志、相关学术著作及光盘等。
第三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法,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于每个季度结束时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来源与购置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个人捐赠书籍、杂志等。员工如有图书资料要捐赠给公司, 所捐书刊要求为正式出版物,内容、体裁不限。
第六条 需购置图书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征求员工们的意见,由部门经理提出 申请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 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办公室验收归档,并由图书保管员 在单据上验收签字后,方可按正常流程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 图书保管
第九条 新购图书和捐赠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图书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日 期、作者、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表》中。并填制图书标签贴于图书上。
第十条 图书保管员在图书上加盖公司办公室专用章,专用章应盖在图书扉页正 中心及书的侧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图书由图书保管员编制图书目录表供员工查阅。
第十二条 图书保管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 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依本办法第六章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 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一般报刊杂志可以随意阅览,图书保管员登记后将杂志报刊放 至相关部门,员工阅读完毕后归回原处,图书保管员一个月后将其收回办公室归档。员工不得擅自带出公司或裁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员工所借之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以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限与册数
第十八条 借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九条 借书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二十条 借书册数以一册为限。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一条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表,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字,然后找图书管理员取书。
第二十二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图书保管员收讫,由图书保管员检查有无破损并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 员工须办妥还书手续后方可再借书。
第七章 处罚
第二十四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拆散、剪贴、涂改,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按原图书版本够赔或照原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 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公司领导论处。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6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四)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附时呈请董事长裁决之。
第十九条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7
1、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公司图书登记总簿”。
2、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3、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4、借书期间一律为一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5、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6、借书需填写《图书借阅表》,由保管员存档保管。还书时撤回。
7、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8、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可通报批评。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8
工程书籍是工程人员查阅资料的重要手段,也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公司工程书籍的完整、有序,特制定本办法,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公司工程书籍的定义:
公司工程书籍是指由公司购买供员工查阅的书籍。
二、需求与购买
(一)一般情况:
公司人员可以通过个人需求把自己要买的书籍写下,之后汇总,由公司统一安排购买。
(二)特殊情况:
若急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先自己垫付,后凭发票到公司财务报销。
三、书籍的存放与借阅
(一)书籍的'存放
1 公司工程书籍应存放在书籍存放专用柜;
2 新购图书和影像资料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台帐;
(二)书籍的借阅
借阅工程书籍时,首先向书籍管理人员说明图书名称及分类,填写工程书籍借阅登记台帐后方可。
四、工程书籍的分类
按专业可分为十一类:电气、土建、线路、通讯、概算、经营、经法、招投标、典设方案、设计手册、学习资料、其他。
五、奖罚办法
1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偿;
2 借阅人因疏忽大意造成书籍丢失应照价赔偿,不予赔偿者当月进行考核。
六、其他说明
1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台帐;
2 公司图书由相关管理人员编制目录卡以供员工查阅;
3 借阅权限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
4 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5 技术部门用书,可以办理长期借阅登记,并妥善进行保存;
6 正常办公工作时间都可以办理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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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阅览室设有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借阅、登记。
二、建立图书帐卡,所有图书都必须按图书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着作名称等必要的项目。
三、每年按图书管理帐卡,对书架中的图书进行一次性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外借,并要求借出图书全部返还。
四、必须经常整理图书管理帐卡,把已不存在的或被清理掉的'图书在帐卡中除名。
五、需购买图书应由管理员制定购书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购进。
六、对职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必须致谢,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七、图书原则上只借给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借出的图书不得转借第三者。
八、借阅图书期原则上为一个月,对超过期限者进行催促,令其归还。
九、超过借阅归还期限并经再三催促依然不还者、丢失和被盗者,按图书购入价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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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员工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四、借出的图书两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时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还未看完,应办好续借手续。
五、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该领导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六、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责任领导处理。
七、女员工休产假和员工辞职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八、图书角不向其他公司和个人以及团体组织开放。
九、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二倍赔偿。
具体规定:
1、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2、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后果自负。
3、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该责任人领导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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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并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部部长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2、丢失图书:丢失图书,不论何种原因,均要进行赔偿;
(1)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
(2)如买不到,一般书按原书价两倍赔偿;
(3)不经同意,不得用其他书顶替;
(4)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价赔偿。
第七章图书室管理条例
1、图书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2、员工文明用语,严禁粗言秽语、骂人、打架;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垃圾;
4、阅读者可以抄摘书籍上的内容,但不得在书籍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撕页折角等。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12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人事管理部进行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附时呈请董事长裁决之。
第十九条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13
一、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师生借书工作,管好学生阅览室和教师资料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教研组。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14
为提升员工的学习热情,营造全员学习的氛围,公司购买部分员工励志书籍,建立图书角,为了提高公司图书角的使用效果,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图书角的管理
1、公司综合办负责图书角的建立、借阅登记、书籍的'补充等管理工作。
2、建立图书登记帐簿,新购图书按顺序编号,将书名、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帐簿”,并于每季度末清点一次。
二、借阅管理
1、图书借阅仅限本公司员工。
2、每人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 每次借阅期限为15天。
4、 借阅到期应及时归还,如有特殊事由需续借,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仅限一次。
二、损坏赔偿
1、员工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折角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二倍赔偿。
2、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15天内办理赔偿。经过催促,在一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三倍处罚。
3、员工借阅图书时,当场检查,如发现污损等问题即时声明,否则归还时发现污损,概由借阅者负责。
4、读者归还图书时,管理人员应检查图书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图书公司管理制度15
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资,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
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总经理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三、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四、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总经理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五、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附:
1、年休假待遇表
2、探亲假待遇表
3、婚丧假待遇表年休假待遇表项目内容文件依据适用范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不另增加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工作人员含合同制工人的年休假。中共中央、国务院发电[1991]2号省委、省政府鲁发电[1991]42号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按原法定的寒暑假待遇执行,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休假待遇。休假期限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工作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和国家规定的探亲假、产假等。休假期间待遇工作人员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对待。休假方式工作人员休假时间要注意合理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其他事项工作人员当前在其他单位已享受寒假、暑假和休假待遇的,本年度内均不得再享受休假待遇。各地各部门可恢复离休干部健康休养制度,休养时间和经费开支标准等,仍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字198317号文件规定执行。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精神,自行确定。注: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的,经领导指导,同休假可合并使用。探亲假待遇表项目内容文件依据适用范围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国发[1981] 36号劳总检字[81]12号国发[1986] 77号职工与父母亲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或母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望规定的待遇。
休假期间待遇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一次,假期30天。国发[1981] 36号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给假,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探亲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探亲假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在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①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②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③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
④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人薪发[1994]11号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未纳入工资的物价福利性补贴部分在探亲期间照发;未纳入的奖金部分是否发放,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根据有关规定特殊行业及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提高的津贴部分不作为探亲假的计算基数。婚丧假待遇表范围和条件假期假期待遇文件依据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职工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80]劳总薪字29号鲁政发[1998] 112号其中男女双方按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要求结婚的,增加婚假两周,增加的假期,视为出勤。增加两周路程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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