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9 00:48:2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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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暖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暖管理制度

采暖管理制度1

  项目采暖与通风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7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

  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预埋、预留及土建配合

  5.2.1.1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应正确,预埋牢固可靠。

  5.2.1.2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大小应正确。

  5.2.1.3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1.4与通风和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完毕后应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会检。

  5.2.2风管制作、安装及验收

  5.2.2.1风管制作过程中,检查风管的尺寸、咬口、焊口施工正确。

  5.2.2.2检查风管、部件的接口是否正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支架的位置、间距、安装是否符合规定,法兰的垫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定。

  5.2.2.3根据工程进度,对通风与空调的暗配管道等安装部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检查《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5.2.3设备安装及单机试运行

  5.2.3.1检查设备合格证、随机文件;

  5.2.3.2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外观;

  5.2.3.3设备就位前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5.2.3.4检查设备安装位置、方向、水平度;

  5.2.3.5检查设备与基础的连接,支、吊、托架的`安装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5.2.3.6检查设备转动部分安装是否转动灵活,风机叶轮是否碰壳;

  5.2.3.7检查设备与风管、水管的连接密封情况,应作漏风量测试的设备,检验其漏风量是否符合要求;

  5.2.3.8单机试运行是否运转平稳,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风机、电机旋转正确。隐蔽的单机应在隐蔽前进行单机试运行;

  5.2.3.9检查风管、水管、设备的反腐及保温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3系统试运行及调试

  5.3.1系统试运行应在通风及空调设备单机试运行以及风管漏风量测定合格后进行。

  5.3.2测定系统试运行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并作好记录。

  5.3.3施工完毕后,对各系统作外观检查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行测定及调试。

  5.3.4工程投入试运行后,应作生产负荷条件下的综合效能试验的测定与调整。

  5.4事后控制

  5.4.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4.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02)

  8.3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8.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采暖管理制度2

  1.锅炉房水质管理制度

  水质化验员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搞好水处理技术管理,确保水处理质量和安全。依据gb1576--1996<低压锅炉水处理标准>,特制订锅炉房水质标准如下:

  锅炉补水:ph≥7

  总硬度≤0.6毫克当量/升悬浮物≤5毫克/升溶解氧≤0.1毫克/升含油量≤2毫克/升

  锅炉循环水:ph值在10--12

  溶解氧≤0.1毫克/升

  风机盘管补水:ph≥7

  总硬度≤0.6毫克当量/升

  悬浮物≤5毫克/升

  溶解氧≤0.1毫克/升

  含油量≤2毫克/升

  风机盘管循环水:ph值在8.5-10.5

  溶解氧≤0.1毫克/升

  2.锅炉房岗位责任制

  2.1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2.1.1遵守公司及锅炉房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管人员指挥。

  2.1.2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到部门经理处请假,批准后方可休假。

  2.1.3锅炉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班前及在岗严禁饮酒,违者不得上岗并按旷工处理。

  2.1.4在岗时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之事,非本岗操作人员禁止操作锅炉房内设备。

  2.1.5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锅炉房,在岗人员有责任劝离。

  2.1.6坚守岗位,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1.7按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2.1.8保持锅炉房内所有设备、管道及地面清洁,每班擦扫一次。注意环境卫生随时清扫。

  2.1.9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1.10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汇报。

  2.1.11机械设备要定时加油,保持其良好润滑。

  2.2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2.2.1水质化验员的责任是对锅炉及水处理工艺过程的水质进行分析控制,对锅炉补水的品质进行监督,对炉水进行处理。

  2.2.2化验员应熟知锅炉水处理规程,水处理设备的主要系统及基本构造、作用原理。

  2.2.3根据水质标准和分析结果,决定软化罐是否可以投入正常运行。不要让不合格的水进入锅炉。

  2.2.4定期对炉水质进行化验,并根据水质分析结果通知司炉决定排污时间。

  2.2.5保持化验仪器、器皿的清洁卫生。认真填写化验记录,对数据负责。

  2.2.6非化验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化验仪器及软化水设备。

  3.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3.1交班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交接班。

  3.2按时交接班,若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告知主管人员处理。

  3.3当发现接班人员有饮酒、精神疲惫、情绪反常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班并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

  3.4交接班工作必须严格认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事后发现责任由接班人员负担,当发现有违章或不符合规定时,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报告主管人员解决后再接班。

  3.5交接班内容:共同检查锅炉、管道及其它设备,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并注意以下几点:

  ⑴检查锅炉及其它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压力、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⑵检查锅炉排污阀、安全阀、电控柜是否完好、灵敏、可靠。

  ⑶检查设备、管道有无跑、冒、滴、漏。

  ⑷室内照明,工具是否齐全好用。

  ⑸查看上一班记录是否认真、详细、数据齐全。

  ⑹锅炉房内设备、管道、地面是否清洁干净。

  4.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4.1为使锅炉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各班要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2检查室内天然气供气管线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各阀门开度是否正确。观察炉火,检查供气压力是否正常。

  4.3检查电控柜是否完好,各操作旋钮是否在正确位置。

  4.4检查炉子运行是否正常,压力表、安全阀是否灵敏,阀门是否完好。

  4.5检查各系统水泵运行是否正常,设备润滑是否良好。

  4.6检查各系统管路阀门是否完好,压力表是否灵敏,有无跑漏现象。

  4.7锅炉房内照明,卫生情况符合要求。

  5.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5.1锅炉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5.1.1通知电工检查所有配电系统。

  5.1.2通知水质化验员检查供水系统,做好给水准备。

  5.1.3检查烟道挡板是否灵活好用,指示是否正确,放在适当位置并固定。

  5.1.4打开燃气系统供气阀门,检查有无泄漏,若有漏气不要打开任何电源,并及时处理。

  5.1.5将采暖、生活热水、风机盘管各系统阀门打开,检查阀门是否好用。

  5.2锅炉上水

  5.2.1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启动热水系统补水泵,锅炉上水使炉内水压打到系统控制压力,观察10分钟,检查系统有无泄漏,指示是否正确。

  5.2.2启动一次热水循环泵、生活热水循环泵、采暖系统循环泵(冬季),空调系统循环泵(冬季),使锅炉一次水系统进入循环运行状态。

  5.3锅炉点火

  在以上称程序完成后,将控制锅炉的总电源打开,然后将在控制箱内的低水位控制器及低气压控制器复位,并查看电脑控制器'ys7000'的指示灯是否在standby状态。

  如果有密码显示,请参考'ys7000'的信号及诊断密码表来处理,如果没有就可开动锅炉的开关,并注意查看炉膛内火的燃烧情况,如有不正常应及时处理。

  5.4锅炉运行

  5.4.1司炉在岗时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锅炉正常运行。

  5.4.2注意观察火焰情况,随时调节给风量及燃气压力,火焰呈兰色带有桔黄色火尖。

  5.4.3司炉要按照水质化验员分析的结果做好排污工作。每班要定点排污10分钟(每8小时一次)。

  5.4.4每周一接班后,司炉要将安全阀手动排水一次,以免阀芯与阀座粘住。

  5.4.4每周一接班后,司炉要

  对锅炉自控功能进行检查,认真做好记录。

  5.4.5司炉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或发生事故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报主管人员。

  5.5停炉

  5.5.1锅炉切换运行时,首先切断锅炉控制电源,关闭燃气系统供气阀门,停炉10分钟后关闭烟道风门。

  5.5.2叁台锅炉同时停炉时,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切断锅炉补水泵及各系统循环泵电源。

  5.5.3遇到下列情况可紧急停炉:

  ⑴锅炉自控系统故障,要及时切断总电源,关闭燃气系统供气阀门。

  ⑵遇到临时停电时,要及时关闭燃气系统供气阀门并切断总电源。

  6.分户采暖壁挂炉操作规程

  6.1请按以下规则操作,正确点火:

  6.1.1采暖炉接通电源;

  6.1.2打开煤气开关;

  6.1.3扳动旋转开关(3),使采暖炉处在夏天或冬天的'位置(向左旋转为冬天使用,向右旋转为夏天使用。夏季请务必将旋转开关转至右侧)

  6.1.4旋转采暖炉温度调节钮(1)和卫生热水按钮(2)来点燃主点火器;升温时,把开关按顺时针旋转,降温时向相反方向旋转;

  在夏天位置时,主点火器被点燃,水泵只在卫生热水被抽走时才可使用;

  注意:在第一次点火时,管道中的气体如没被疏散,点火器不能

  点燃,锅炉将停止运转。在这种情况下,要按住重新启动钮,重新启动操作程序。

  当旋转开关(3)在冬天位置时,加热温度设置需要等待几分钟。

  为了点燃主点火器,要把开关(3)设置在'o'的位置,然后放在

  冬天位置上。

  6.2周围温度调节

  房间内温度调整可使用餐厅侧墙上的温度控制器,具体操作请

  参阅温控器使用说明书。

  6.3采暖炉补水

  采暖炉冷却时,补水后压力表读数应在0.5-1.0bar间。

  常使用后要定期查看压力表读数(12)。若压力过高(超过2bar),需操作炉体下侧管道上的排出节门,如果压力较低(低于0.5bar),要同时操作填充节门。

  注意事项:燃气机配有断路装置,要完成填充过程需操作断路器上下两端的节门。当取暖循环压力足够时,请务必关闭这两个节门。

  6.4关闭采暖炉

  关闭采暖炉,旋转按钮(3)在'0'位置上,即而停止供电。

  6.5采暖循环防冻保护

  采暖炉配有防冻系统,当室内温度在5度以下可以让点火器正常运转,从而达到循环水温30度的标准。

  如您要离家几天,为避免暖气系统结冻,请将采暖炉置于以下状态:

  6.1采暖炉电路接通;

  6.2旋转开关(3)置于左侧采暖位;

  6.3有燃气供应;

采暖管理制度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热企业(单位)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经营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与锅炉房、热力站、室外供热管线和室内采暖系统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为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6811工业锅炉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与监测

  cjj/t88城镇供热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jb/t10354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db11/097低硫散煤及制品

  db11/139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8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db11/t466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

  3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3.1供热企业(单位)应在保障供热质量的同时,规范对采暖用户的服务。

  3.2供热企业(单位)应采用节能技术措施,实现供热系统的节能减排,保障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3.3. 供热企业(单位)应确保整个供热系统的设备完好,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3.4供热企业(单位)应供热系统在采暖季节内的能耗进行计量和统计,建立成本核算体系。

  4岗位职责

  4.1总负责人职责

  4.1.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和文件。

  4.1.2主持供热企业(单位)的全面工作,实现供热采暖系统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4.1.3负责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职工培训和班组建设等基础工作。

  4.1.4负责组织、协调、检查供热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经营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等业务工作。

  4.2运行维修管理负责人职责

  4.2.1在总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单位)运行、维修、节能、环保、水质、热计量和供热质量等管理工作。

  4.2.2负责制定专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运行、维修、节能、环保、水质、热计量和供热质量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培训。

  4.2.3对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4.2.4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技术支持工作。

  4.2.5负责贯彻执行供热采暖系统运行及维修中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2.6负责执行本企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

  4.2.7协助本企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查明供热运行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进行事故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及改进措施。

  4.3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

  4.3.1负责制定本企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

  4.3.2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4.3.3负责本企业(单位)各类事故原因的分析、处理及上报。

  4.4服务经营管理负责人职责

  4.4.1负责本企业(单位)供热服务管理工作,制定供热服务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4.4.2负责本企业(单位)供热收费管理工作,制定收费管理制度,建立供热预算和成本核算体系,并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4.5档案信息管理负责人职责

  4.5.1负责制定本企业(单位)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5.2负责检查和考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5.3负责本企业(单位)各类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5规章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5.1供热企业(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本企业(单位)的 实际和供热运行的规律,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包括技术、管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供热标准话体系,不断加强运行管理、维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经营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

  5.2供热企业(单位)应根据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客观需求,不断健全、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维系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

  5.3供热企业(单位)应加强标准化管理,按照供热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制定、完善和执行相关标准。

  6运行管理

  6.1一般要求

  6.1.1保证供热采暖系统按时供热、停热,实现采暖期内安全、稳定、节能环保运行,确保供热质量。

  6.12贯彻有关运行管理制度,检查并考核实施情况。

  6.1.3各类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供热采暖系统有关运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6.31.4各类操作人员应做好相关运行记录并及时归档。

  6.2运行制度建设

  6.2.1供热企业(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制定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运行记录制度、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水处理化验制度、设备维护保养与定期检查制度、锅炉安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6.2.2结合本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和考核办法,监督规章制度的'实施。

  6.3运行技术管理

  6.3.1运行准备阶段

  6.3.1.1供热企业(单位)应根据供热能力定制整个采暖期的燃料及物资储备计划

  ,并按照计划落实资金,备齐采暖期间常用的消耗物料和设备易损件。

  6.3.1.2燃煤供热企业(单位)应按照大宗物资比质比价的原则签订购煤合同,并按照db11/097的规定购煤,有储备场地的在10月31日前应完成需煤量的60%,并做好每场都喷洒和覆盖工作; 储煤场地不足的,应签订并执行购销合同。

  6.3.1.3应对供热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特种操作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操作。

  6.3.1.4供热系统运行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绘制供热调节曲线表、供热及供电系统平面图和系统图,并编制所有的运行记录文件及报表。

  6.3.1.5应向采暖用户公示系统上水时间、报修、服务电话,做好系统的上水工作和管网的检漏、排气工作,待系统上压后及时进行冷态试运转。

  6.3.1.6正式供热7日前,城市热网热力站、管线应按cjj/t88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锅炉供热应按db11/t466的要求,完成对供热采暖系统的全面检查和维修,并按jb/t10354的要求对锅炉本体、辅助设备、安全附件和电气设备等进行最后的全面检查和处理,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6.3.1.7在规定的采暖期开始前7日内,应按jb/t10354的要求点火、升温,并做好系统的热态试运行。

  6.3.1.8试运行期间,应加强系统调节,解决热网水力失调及局部不热的问题。

  6.3.1.9对于新接用户,应提前熟悉相关设备和档案资料,视新接用户规模,在规定的采暖期开始前不少于7日做好6.3.1.6和6.3.17项工作。

  6.3.2运行阶段

  6.3.2.1供热单位应掌握每天的气象资料,根据气象变化对各项参数进行及时、科学的调整并记入运行日志,保持运行工况和用户室温的稳定。

  6.3.2.2对锅炉及辅助设备的自控系统和仪表进行检查、调试,使其达到正常运行和指示状态,对运转和指示不正常的应及时处理。

  6.3.2.3锅炉及供热系统采用计算机监控的,应定期进行校验,保证其正确、灵敏、可靠,计算机应配有性能可靠的停电保护装置、连锁装置、手动和自动转换装置。

  6.3.2.4城市热网运行、调节和检修应有调度指令,调度指令在执行过程中应由运行人员、调度员、运行维修管理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

  6.3.2.5供热期间,每周对供热管网至少检查一次,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

  6.3.2.6发生故障时,按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的、抢修并合理调配负荷。

  6.3.2.7每年2月15日前,完成供热采暖系统的年度普查工作,并按照db11/t 466的要求,于供热结束后20日之内,完成年度设备检修和更新改造计划的编制工作。

  6.3.2.8供热系统停运时,应严格按照停运方案或调度指令进行各项操作,并及时完成停炉后的现场清扫整理、能源计量统计和人员安排等收尾工作。

  6.3.3运行总结阶段

  6.3.3.1完成采暖期能耗分析。

  6.3.3.2完成采暖期设备及系统运行状况分析。

  6.3.3.3整理采暖期运行记录及各种资料,立卷归档。

  6.3.3.4每年4月20日前完成采暖期供热运行阶段总结报告。

  6.4运行水质管理

  6.4.1水质管理应按gb/t 16811的要求执行。

  6.4.2水质化验员应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操作和记录。

  6.5运行节能管理

  6.5.1供热企业(单位)应建立运行节能管理制度和能耗统计分析管理体系,并组织培训和实施。

  6.5.2供热企业(单位)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采用适宜的节能技术措施(如气候补偿技术、余热回收技术、锅炉集中控制技术、水泵风机变频技术、分时分区控制技术、水力平衡调试技术等),实现系统节能降耗。

  6.5.3耗能设备应全部选用节电设备,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合理选用水泵、风机和阀门等。

  6.5.4应对锅炉和换热站的能耗进行单独计量,并统计、分析、复核能耗水平。

  6.5.5用水设备宜采用循环水,减少直接排放。

  6.5.6新建居住建筑应在锅炉房出口以及热力站换热器的二次水出口设置计量总输出热量的热量表,在各楼栋设楼栋热量表并设置分户热量分摊装置或方法。在供热开始和结束时准确读取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实行能耗统计管理。对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采暖系统实施节能改造时,其热计量应按db11/381的要求执行。供热采暖系统的锅炉运行效率、一次管网输送效率以及二次管网输送效率的核算方法可参考附录a。

  6.5.7应按照db11/t 466的要求,对热计量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检验,并建立管理档案。

  6.5.8应对各种能耗进行统计分析,自行检查本供热采暖系统实际的能效水平,评价节能潜力,提出整改措施,进行节能改造 。

  6.6运行环保管理

  6.6.1运行环保管理工作应按照db11/139执行。

  6.6.2应保证所有、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

  6.6.3应采用先进设备对环保设施进行在线监测。

  7维修管理

  7.1维修管理工作应实现供热采暖系统完好,确保供热安全运行和节能环保达标。

  7.2一般要求及维修制度建设、维修技术管理、维修施工管理、维修物资管理、维修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均应按db11/t 466的要求执行。

  8质量管理

  8.1供热企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供热质量管理规定,根据供热规模设置供热室温监测点,定期测温,做测温记录,检验供热质量。

  8.2供热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供热质量、用户室温和维修服务等环节实行岗位自查、供热企业(单位)检查和和用户评价。

  9安全管理

  9.1安全制度建设

  9.1.1供热企业(单位)应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9.1.2编制适合本企业(单位)情况的各项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建立供热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9.1.3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9.2安全监督和检查

  9.2.1建立安全管理的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9.2.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进排除。

  9.3岗位安全教育

  9.3.1采取措施,使供热系统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有关安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贯彻执行。

  9.3.2在供热系统运行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熟悉掌握供供热系统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新到岗人员应加强安全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正式上岗。

  9.3.3供热系统运行期间,应对操作人员随时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安全操作运行。

  9.4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

  9.4.1供热企业(单位)应制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进行供热应急预案演练。必要时及时修订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9.4.2供热企业(单位)应建立抢险队伍,落实抢险人员、抢修物资及设备,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供热事故,应做到迅速到位,及时抢修。

  9.4.3发生供热事故,应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10服务管理

  10.1供热企业(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供热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2应对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岗位服务规范及基本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10.3供热企业(单位)应设置具有明显标识的住户接待室和收费处,公示相关规章制度、服务范围示意图、服务电话、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工作规范等相关资料;锅炉房、热力站所在场所也应在室外标明服务电话、服务范围等相关内容。

  10.4供热运行期间,服务电话应24小时开通,并派专人值守,对质量投诉和报修应立即处置,并于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告知用户,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

  10.5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胸卡标示工作单位、职务、姓名、照片得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内容。

  10.6服务人员在到达现场或接待用户来访、电话咨询和投诉时,应用语文明、仔细询问,说话诚恳、详细记录,态度和蔼、耐心答复。

  10.7供热企业(单位)应做好用户服务情况分析和满意度调查。

  11经营管理

  11.1供热收费管理

  11.1.1应严格执行有关供热价格标准和税收政策。

  11.1.2应根据有关热费收缴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单位)的收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1.3收费部门应加强供热合同管理、热用户档案管理、旧欠热费管理、热费拖欠诉讼管理、热费减免管理、热费发票管理和收费人员管理。

  11.1.4供热企业(单位)应主动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热费收缴应执行收费到户。

  11.1.5对于不能按时或者足额缴纳热费的热用户,供热企业(单位)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1.6应做好热费收缴情况分析。

  11.2供热预算和成本核算管理

  11.2.1供热企业(单位)应建立供热预算和成本核算体系。

  11.2.2应准确掌握本企业(单位)的实际供热面积和用户热负荷情况,确定消耗定额,制定供热预算,合理控制成本。

  11.2.3实施供热成本量化统计与考核,进行成本核算,建立奖惩制度。

  12档案信息管理

  12.1供热企业(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采集、报送和存档,并按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12.2供热企业(单位)应对用户服务档案、成本核算档案、财务档案、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档案、供热系统运行档案和数据库及数据统计资料进行管理。

  12.2.1应对服务人员上岗凭证、供用热服务合同、测温记录、报修记录、回访记录、投诉记录和热费收缴记录等用户服务档案信息进行管理。

  12.2.2应对供热企业(单位)有关运行、维修、技改等成本信息资料进行管理。

  12.2.3应对各项财务报表、凭证和发票等财务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施。

  12.2.4应对供热系统设备设施全套施工及竣工图纸和有关验收资料、供热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产品购销合同、工程预算书、工程验书记录、工程结算书、工程审核意见、工程结算协议、各种合同和检测报告等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档案领信息进行管理。

  12.2.5应对设备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保养抢修记录、单位主管和管理人员检查记录、巡视检查记录、事故记录和系统能耗统计记录等供热系统运行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并准确掌握本企业(单位)的用户供热面积、用热特点等基本档案信息。

  12.2.6应对有关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的统计内容,对收集、录入、统计、查询、分析、上报的供热系统各项数据信息,及由此产生相关信息资料、数据库及数据统计资料进行管理。

  12.3档案信息管理制应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移交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文书、科技、财务、实物档案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

  12.4对于新接用户,应做好相应档案信息资料的交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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