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15 20:11:44 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1

  1、目的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部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安全部与物资库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发放标。

  3.8、生产单位职工进入生产厂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相关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5、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按标准、规定发放劳动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与发放。

  三、管理细则

  第三条 职责

  1.专职安全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采购计划的报批(劳保用品的种类、数量、厂家及质量标准)以及标准以外的公用及临时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工作,并经常检查、监督劳保用品的进货标准及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

  2. 专职安全员可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定期审查和修订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报厂长审批后方可执行,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1.发给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预防性辅助措施,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不同岗位(工种)和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的,不得随意改变发放标准。

  2.发给个人的劳动用品,必须用在生产工作中。员工上岗必须穿戴发放的当期劳动保护用品,在生产岗位严禁赤膊、穿裙子、穿高跟鞋,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没有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应及时批评、纠正并按其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

  3.由于个人没有按规定穿戴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由此而损坏的个人劳保用品不予补发。

  4.劳保用品实行个人洗补、丢失应由个人付款补发的办法,但因抢险、抢修中被损坏的个人护具,可凭本人所在部门证明,经专职安全员确认确无防护作用时(必须是当期护具),方可发给新的护具。否则,须按该品原值参照使用年限折旧交款后,方可领新的护具。

  5.员工在本厂内部调动,当月小件劳动保护不变,大件护具须在原岗位(工种)护具使用的期满后,方可按新的岗位(工种)标准领取。遇有特殊情况由专职安全员审批。

  6.员工病、事假或工伤、脱产学习人员(三个月以上)停发劳动保护用品。上班后按休工时间顺延使用期限。小件劳保用品当月停发。

  7. 各部门申请领取生产中公用的劳保用品,临时检修、抢修中劳动保护用品时,由部门呈报计划,统一由安环处审批。使用部门必须建立公用管理台帐,要有记录、编号并指派专人管理,确保公用劳保护具完好,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如丢失应及时申请补发,但补发费用应由丢失者负责,专职安全员定期检查。

  四、附则

  第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劳动防护用品和管理制度3

  1、目的

  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适用范围

  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反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及个体防护、防毒器具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科负责全公司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3.2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仓库负责发放工作。

  3.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3.4各部门、车间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3.5新入公司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3.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个体防护准备选用规范》。

  3.8全体职工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3.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3.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做他用。

  3.11各部门、车间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3.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3.13公用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出申请报告,总经理审批,仓库发放。

  4安全设施的管理

  4.1安全设施设置的依据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

  1)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2)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反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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