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2 20:05:01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6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资料:

  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并对安全奖惩状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资料提出合理化推荐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5、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

  7、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到定整改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0、负责动火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2、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

  3、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5、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3、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

  5、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0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经理,班组长等。

  第三条会议主要资料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状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状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状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务必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资料,完成任务状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资料,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计划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按照“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五、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善一般事故处置方案。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八、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进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由操作人员每天使用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检测人员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检测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一)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二)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三)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五)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 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办公司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四)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公司负责人以及各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职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五、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二)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三)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四)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五)公司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六)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逢节、假日、夜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直到开除。

  (三)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到厂区各处巡查。

  (四)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

  七、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二)在厂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组申请危险作业。

  (三)安全组在批准危险作业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批准危险作业。

  (四)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备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五)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六)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组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七)安全组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八)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九)对未批准危险作业而进行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八、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三)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四)现场排水要有前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五)道路运输平坦,并保持畅通。

  (六)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七)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八)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九)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十)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三)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四)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六)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七)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九)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十一)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十二)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十、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一)公司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二)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四)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五)年终结束,汇总公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十一、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二)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三)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六)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二、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应提前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二)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三)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四)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五)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六)临时用人部门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临时工工资内扣除。

  (七)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三、伤亡事故管理规定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发生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公司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四、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二)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四)对于事故责任人要有奖惩,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工作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备好灭火器材,结束作业后即时放回原处,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装费用,如若造成其他损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四)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五)节假日现场加班时的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六)未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申请动火作业,擅自动火作业者,公司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施工单位则处以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十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五)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十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安全生产小组对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二十、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设备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雷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二十一、公司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对尘毒有害物质的防护。

  2、职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

  3、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4、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二)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

  1、领用防护用品按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劳动条件及不同劳动强度规定发放。

  2、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本合理。

  (三)赔偿办法

  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包括借用的);

  2、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赔偿价格按公式计价: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 赔偿费

  4、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本单位领导审批,交赔偿费后,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补发。

  二十二、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备检修安全等工作程序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仪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二)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三)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四)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五)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六)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七)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八)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九)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十)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十一)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四)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十五)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十六)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十七)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

  一、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下:

  1、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员必须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套、不戴手饰;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体是否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4、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5、开料机更换锯片时,必须锁紧螺丝,弄清锯片的旋转方向,切勿反装。

  6、操作锣机必须注意,主轴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紧、螺丝必须加上保护垫及螺杆。

  7、机器设备启动前必须了解电源是否正常,并在机器最高转速时方可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8、机器设备表面及工作台面不得放置杂物。

  9、落地风扇必须平稳放置,远离作业岗,转动时风扇严禁移动。

  10、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岗位作业员劳动强度不可超过11个小时。

  11、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熟悉设备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打火机等)进入生产区域或禁烟区。

  13、酒后严禁上岗,因患病或服药而影响身体状况者严禁上岗。

  14、领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严禁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止火花进入吸尘管道造成火灾。

  16、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开与维护操作无关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17、严禁设备超宽、超高、超厚、超重、超负荷使用。

  18、冷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升(或下压)边送取板,严禁把手伸入其间,以免事故发生;立铣设备在小工件加工时采用工装设备。

  1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功率超线路负荷电器设备。

  20、严禁使用带有安全隐患、裸露接线板或电动工具。

  21、清洁机器必须要机器停止,电源关闭的情况之下方可作业。

  22、发现设备异常或有其它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机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向设备维修人员汇报。

  23、机修人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对机台安全装置,运输设备(包括电梯)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对排尘(风)系统进行清扫、检验。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安全主任(汇同机电人员、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5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单位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它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经理(安全管理人)的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部署生产安全调度会议。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车间主管(副主管)的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标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规程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动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兼职的合格安全管理员,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班组的安全作用。

  四、工段长、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扩经验。

  6、发动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五、员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祥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聘用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明,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运输。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无违章操作,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司机是否带病或疲劳驾驶,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应定期体检和心理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排除隐患。

  5、装载货物时,必须检查超载和危险品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6、不定期检查司机和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检查和纠正车辆和办公室的消防设备、电路和车辆部件。

  9、对不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0、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讨论新技术的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受伤者的外伤应立即包扎止血,骨折应根据骨折部位就地取材,并转移到安全地带,死者也应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升级,最大限度减少伤害。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2、报告: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遇异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并完成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运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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