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场的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商场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商场的管理制度1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关于商场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管理工作关系到公司的销售业绩和企业形象,为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规范现场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行为的角度出发,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原则:
1、商场现场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员工共同遵守。现场工作人员之间应积极协调配合作,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在本岗位职责内,在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务必做到现场有人管理,现场责任有人承担。
2、本条例之规定以现场日常工作为对象,以规范现场秩序,规范现场工作人员行为为内容,以现场内部管理为主体,以现场和各职能部室之间互相配合和监督为补充。
第三条: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之相关规定。
第四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
第五条:现场管理为走动式管理与定台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现场管理人员应熟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第七条:本条例由总则、商场经理工作职责、商场助理工作职责、商场人事管理条例、商场环境管理条例、票流管理条例、商品管理条例、商场安全管理条例、商场装修管理条例、班前会、工作流程、附则十二章组成。
第二章商场经理工作职责
第八条: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商场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
第九条: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商场正常的售卖秩序。
第十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第十一条:负责商场内部人员调配、业绩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实习管理人员实习期间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组织实施商场员工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商场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完成商场区域调整、品牌更换工作。
第十六条:与供货商保持联系,及时落实商品换季及补货工作。
第十七条:协助组织各品牌供货商实施商场内部营销活动。
第十八条:落实公司的大型公关和促销活动,并及时准确将活动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现场员工。
第十九条:向公司反馈相关营销活动效果。
第二十条:组织安排商场的市调工作。
第二十一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内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协调商场内部各个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三条:拟定商场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协调好与各职能部室及其它商场的日常工作关系。
第二十五条:定期收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落实。
第二十六条:组织员工班前班后会,,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员工座谈会。第二十七条:亲自向员工传达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须知及内容。
第二十八条: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及时、妥善处理现场发生的较重大的突发事件。
第三十条:及时、妥善处理较复杂的顾客投诉。第三十一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场助理工作职责
第三十二条:在商场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第三十三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十四条:维护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配合各职能部室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员工日常行为的检查管理工作,包括仪容仪表、迎言送语、站姿站位、个人卫生等。
第三十六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的卫生清扫、商品陈列、价签摆放的督导检查工作。
第三十七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负责本商场员工行为规范及基本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负责商场晨、午会的召开及员工进场、退场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协助商场经理解决处理员工与厂商的劳资纠纷问题。
第四十一条:负责对供应商在现场的行为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商品的进、销、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商品质量、商品标识及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第
第四十四条:负责本商场《销售日报表》、《销售月盘点表》、《打折(变价)申请表》等票据的审核与签批工作。
第四十五条:负责本商场各品牌促销手续的上报及促销用品、宣传用品的领用工作。
第四十六条:负责公司各阶段促销活动在本商场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四十七条:负责现场发生的一般性投诉事件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第四十八条:负责本商场日常用品的领用。
第四十九条:负责本商场员工用品、杂物杂品的存放及试衣间的管理。第五十条:组织并落实本商场的消防安全及保卫工作。
第五十一条:负责本商场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十二条:负责本商场其它安全工作第五十三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收银机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除收银员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收银机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第五十四条:负责监督收银员对顾客提示牌的保管工作,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五十五条:负责提醒并监督收银员认真清点和妥善保管所受理的现金和票据,并按规定鉴别真伪。
第五十六条:负责对收银员私自押款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场人事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须严格审核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上岗手续,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第五十九条:培训考核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应知应会。
第六十条:对新上岗导购员(收银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对其转正做出评定。
第六十一条:随时检查促销员促销时间,督促促销到期的促销员办理离岗或延期手续。
第六十二条:积极协调解决导购员与厂商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
第六十三条:对违纪员工开展思想工作,相互沟通到位。
第六十四条:导购员(收银员)如需顶(换、还)班时,顶(换、还)班人员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顶(换、还)班原因、顶(换、还)班时间、申请人和顶(换、还)班人签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批准。
第六十五条:员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先由厂方管理人员签字,再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批准。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销假的,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第五章商场环境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现场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维护商场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条:督促保洁员做好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柱面、镜面、扶梯、垃圾桶、装饰物等的清洁维护工作。第六十八条:督促导购员做好柜组内地面、墙面、柜面、镜面、货架、L架、花车、模特、票台、小库房、试衣间等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六十九条:督促保洁员和导购员做好所辖区域内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镜面、灭火器、报警器等物品的清洁维护工作。
第七十条:监督本商场各品牌的形象,随时检查各品牌的装饰摆放物是否规范,各类设施是否齐全、有损害,发现有影响商场形象的现象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条:做好本商场展台、橱窗、广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宝等的清洁维护工作,发现有损坏情况,立即报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更换或修理。
第七十二条:按照营销部的统一规划和规定保持商场形象的整体统一,不得随意发布POP、张贴宣传画、摆放L架,或进行其它广告宣传活动。
第七十三条:各商场如有花车促销,所需宣传架和POP数量及摆放位置应提前请示营销部。
第七十四条:向公司提出有关商场形象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票流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财务、网络方面的规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规定。
第七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有关人员的检查指导,紧密配合商场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七十七条:检查零销小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八条:检查《非自营商品进店登记表》的规范填写。
第七十九条:按规定及时传递商品打折变价单,并监督、检查《打折(变价)申请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条:检查《销售日报表》的规范填写。
第八十一条:安排每月商场的盘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上交公司财务。
第八十二条:做好本商场商品退换货的审批工作。
第八十三条:严格执行谁制单谁署名制度,严禁代签,冒签,严禁使用他人工号。
第六章商品管理条例
第八十四条:监督供应商进退场商品运送。
第八十五条:按规定审批商品进退场手续。
第八十六条:督促导购员积极掌握商品知识。
第八十七条:监督并努力杜绝场外交易现象、体外循环现象,严禁私压顾客货款,严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条:检查本商场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包装、吊牌、内外标、厂名厂址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时撤换不符合商检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条:对商品陈列不整齐、破损或不按规定陈列的现象督促其及时整改。
第九十条:配合业务部门对过季商品要及时督促厂商撤换。
第九十一条:严禁商品未经商检入场。
第九十二条:随时对本商场商品价签进行检查,对填写不规范、摆放不到位的情况立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条:认真检查商品编码,制止未编码商品的'销售,假冒编码的商品要及时清除,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理。
第九十四条:商品一货一码,不能混用商品编码,严禁新商品使用旧码和旧商品补货重新申报新码,不准出现重码。
第九十五条:商品在销售中严禁串码销售,不允许空退蓝进
第九十六条:随时检查各品牌库房商品及杂物的摆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十七条:监督有关黄铂金、珠宝等贵重商品的出入库工作。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九十八条:现场管理人员为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九十九条:每日检查本商场各品牌和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和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一百条:保障本商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如发现消防安全设施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第一百零一条:随时检查员工通道、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于在通道内堆放杂物或挤占通道的现象要及时给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条:利用晨午会时间对员工进行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训。
第一百零三条:时刻保持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条: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第一百零五条:做好员工上下班进出场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条: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清场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八章现场装修管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对现场装修进行严密监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条:严格审核装修手续,对手续不全的有权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条:对装修人员的衣着、言行进行有效管理,保证售卖现场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条:装修现场如发出噪音、产生灰尘,影响到现场正常的售卖秩序时,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装修现场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临时接出的电线必须有效监控,以确保现场及人员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条:禁止供应商在营业时间进料,督促供应商在非营业时间及时清运施工余料和废料。
第九章班前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班前会由现场管理人员主持,但重大、特殊事项必须由现场经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条:检查导购员出勤与仪容仪表。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上一工作日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工作日工作进行安排。
第一百一十六条:传达公司下发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本商场好人好事表扬,对违纪现象给予批评。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导购员进行常规培训。
第十章工作流程第一百一十九条:8∶00(7∶30)保安人员开启更衣室门,员工可进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条:8∶45(8∶15)保安人员关更衣室门,同时开各商场南通道门,员工可进入商场等候(活动范围仅限于南通道门口附近,严禁进入售卖区域)。
1、自检仪容、仪表。
2、列队。
第一百二十一条:8∶50(8∶20)广播室播放15秒钟入场提示音乐,现场管理人员带队至早会位置,保安人员锁南通道门。
第一百二十二条:8∶50—9∶00(8∶20—8∶30)由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晨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9∶00—9∶30(8∶30—9∶00)
1、检查商品、清点货物、补足缺货、保障销售,并做好早会内容记录。
2、卫生清扫工作。
3、如发现异常,立即报现场管理人员。
4、开门营业前5分钟开柜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条:9∶30—9∶35(9∶00—9∶05)迎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条:9∶35—10∶30(9∶05—10∶00)完成本区域的商品卫生维护、本柜组前一天的销售日报、填写各种单据的制作申请,并交于现场管理人员处。
第一百二十六条:10∶30—15∶00(10∶00—15∶0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办理有关单据、表格的传递和物品领用工作,并对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及时解决。
第一百二十七条:11∶30———14∶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14∶45—15∶00当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员工班前会。第一百二十九条: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员离岗,下午班人员开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条:15∶15—21∶00(21∶30)导购员正常售卖,商场管理人员定台或巡场,加大检查力度。
第一百三十一条:17∶30—20∶00就餐时间,员工轮流就餐,每人每次40分钟,并准确记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21∶00—21∶05(21∶30—21∶35)送宾,要求以标准站姿站立于区域前沿,并对通过区域的顾客道送语。
第一百三十三条:21∶05—21∶15(21∶35—21∶45)进行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条:送宾结束后,班后会,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组织员工退场。
关于商场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关于商场的管理制度4
一、关于收银员考勤管理规定。
1、收银员(正常班)须每天早上8:00之前进行考勤,否则记为迟到,除休班、请假人员,全员参加晨会,下班考勤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7:40之后,周六至周日18:10之后(冬季提前半小时),否则记为早退。员工每月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二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三次,罚款100元;超过三次的根据情况进行严重处理。
2、收银员休假、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审批单,按部门领导审批顺序签字,递交办公室。对没有请假申请单请假、休假的员工,一律记为旷工(特殊情况需开具证明)。
3、休假半天考勤时间:上午休假:签到13:00;下午休假:签退:11:30
二、关于收银员仪容仪表的相关规定。
1、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着工装,统一佩戴工牌,杜绝穿休闲裤、紧身裤及带有装饰物的裤子。
2、上班期间统一穿黑色布鞋或皮鞋,禁止穿凉鞋、凉拖、运动鞋及露脚趾的鞋。
3、员工需淡妆上岗,长发需扎起来,禁止披肩散发、化怪异妆、梳怪异发型及头发染怪异颜色。
4、收银员禁止趴在办公桌上或躺在展厅内床及沙发上。
三、关于收银员岗位职责的规定。
1、收银台内卫生要干净、整洁,无关物品不放臵收银台。
2、接待顾客要做到四点:主动、热情、耐心和周到,熟知商场平面分布图、各展厅位臵及销售品牌,以便于更好的为顾客服务,回答顾客咨询,收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3、工作认真细致,具有良好的计算、辨别假币、点钞能力,收款时要唱收唱付,快速、准确收取货款、录入展厅及顾客信息,规范操作,当顾客刷卡支付货款时,刷卡成功后必须亲自把卡交至顾客手中。
4、工作中暂离岗位时,要注意货款安全,锁好抽屉,收银台上放臵“暂停服务,敬请见谅”的告示牌。
5、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外界泄露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及有关数据,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收银台。
6、下班做好结账工作,记录货款明细,收好备用金、公章及pos机,关闭电源后离开收银台。
四、关于收银员休班、楼层定岗的规定。
1、一期收银员休息两人(中厅三楼除外)。定岗楼层:一楼、三楼、四楼或一楼、三楼、五楼
2、二期收银员休息一人。定岗楼层:一楼、三楼
3、如遇特殊情况,再临时调动收银员替班到岗。
五、关于收银员到岗交接班的规定。
1、收银员交接班时,当班遗留问题相互转达,货款和周转备用金要当面盘点清楚,做到账实相符,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给任何人或私自挪用。
2、收银员中午替岗期间所收货款进账后需在打印的'收银单上签字,至少一式两联(第一联、每三联),为必免出现展厅错进、货款金额漏收等情况,明确收银员责任。
3、收银员休班期间的早会内容,由替班人员传递。
六、属于收银员违纪行为的相关规定。
1、上班时串岗、扎堆聊天;
2、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3、对顾客不礼貌,接待顾客生硬、顶撞、推卸责任;
4、未履行岗位职责,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脱离岗位;
6、工作期间睡觉、上网、看电影等;
7、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
8、因服务态度不好导致顾客向公司投诉;
9、私自索取他人礼物或回扣;
10、泄露营业收入及财务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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