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财务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务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循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适用范围:局机关及会计核算中心。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坚守制度,处理好每一笔财务帐目,理好财、管好钱、做好帐。三、财务人员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局长汇报一次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四、严格财经审批权限。凡是局机关、基层站的财务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要报经局长签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批。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机关、基层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统一管理,集中建帐,分户管理,专项专用。严格执行钱帐物分离,即:管物不管钱帐,管帐不管钱物,管钱不管帐物。
六、局机关财务室和会计核算中心应做到增收节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七、严格财经手续。费用发票一律使用正式发票,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者齐全方可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和不入帐。
八、因公出差、下乡按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填写报销单要详细写明起止时间、地点、报销标准等。凡填报不实者,局领导可拒绝签字,办公室可拒绝审核,财会人员拒绝报销。
九、局机关干职工外出出差等公务需提前借款的,必须经局长签字批准方可借支,借款金额最多不得超过核算所需经费,并在回局后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其他个人非公务一律不得借款。
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按照结算、存入、支拨、转借的要求,做到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现金管理人员不得公款私存,否则,按违纪论处。过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元,否则,由于保管不当,出现短款、丢失或失盗等现象,责任自负。
十一、办公用品采购。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
(1)局领导和各股室(含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向局长请示汇报,待批准后确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并填写《温泉县畜牧兽医局办公用品采购登记单》;
(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2000元的'国有资产。
采购办法:
(1)单项价值在2000元(不含)以内或采购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
(2)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采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股室和办公室、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需政府采购的委托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由局财务结算。
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帐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相关管理人员签章清帐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实施。
财务管理制度2
财务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的反应和调控。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财务管理和公司营运管理应该同步,业务和财务管理要充分融合。基于这样的观点,财务管理不再是简单的事后核算和财务数据处理问题,而应该是在业务活动环节和过程中,充分渗透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的意识、手段和方式。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枢。加强财务管理能够促进企业节约、控制费用、降低消耗,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防止资金的浪费,更加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优化,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流程和制度:
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首先要赋予和定位好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即财务部门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角色如何定位,同时也包括岗位的设置与岗位职责的界定。公司赋予财务部门的职能,决定着财务体系的搭建模式;财务体系的运作模式,又决定着财务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对于中小企业财务部门的职能如何设计呢?下面看看财务部门常见的管理职能有哪些,以及财务岗位职责有哪些。
财务规划职能,在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财务规划要与企业发展充分融合,企业的发展规划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财务目标上,那么这些财务目标的实现,就需要财务管理的规划职能。财务规划是财务管理体系的前提和基础,财务管理的整体规划,决定财务管理体系的模式。财务规划包括: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目标,结合企业的业务运作模式,对财务运作模式、流程与制度进行规划,并不断对财务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和改进。财务管理体系的规划输出形式包括:财务管理政策、财务目标、财务管理流程与制度,以及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能。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设定公司中远期财务目标,以及阶段性财务目标,并制定和实施财务目标的实施方案,对财务目标实现过程和达成结果进行监控。财务目标的规划,不仅仅是财务指标的设定,要承接企业的发展目标,在业务运作中找到重要切入点。财务目标的规划还包括实现和达成目标的路径和方法,以及为此而规划相应组织及资源的配置。财务规划一定要与企业的业务运作充分融合,对业务运作的过程和结果,具有强有力的预警和监控作用。
根据企业财务组织的角色定位,以及业务运作特点,组建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并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岗位人员。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要不断优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财务管理需求,不断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及各部门财务关联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质素。财务管理组织规模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不是越庞大越健全。
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组织,应该是充分参与企业的决策和规划,重点在于财务管理体系的科学设计和全面规划上,而不应将财务管理的组织规模扩大化,以行使财务管理的所有职能。换而言之,财务管理的组织规划,不是简单的人员叠加,而是通过合理规划,将财务管理融入企业的业务运作之中,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达到财务管理精准快捷,财务管理组织精简高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投资料融资进行规划、制订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执行。
根据成熟市场及新客户情况,与市场部门一齐对次年度的销售规模、销售量进行预测,预算次年度的销售额。预算销售额是财务预算中其它预算类目的基础和前提。
成本预算,主要是业务运作过程中,所有发生成本的科目,包括物料、设备、设施、人员、场地、物流、信贷、税务等。
收支预算是将所有产品或服务销售额预算汇总,以及所有成本预算汇总,来预算收支平衡收益表。根据销售额与成本预算结果,可以对各个科目的收支额度预算,为资产、负债、投资、融资预算奠定基础。
有了销售额预算、成本预算和收支预算结果,即可以预算出利润额(率)。原则上,企业的利润率需要保持一定的空间(值),即利润率通常是企业既定值。率利润额(率)的预算,可以按照订单为主体,也可以按照企业的组织为单位,分别进行预算。
财务核算职能就是按照财务制度和要求,对实际业务结果与财务预算进行全面充分的核查,不仅仅是对数据的核对,也是对问题的核查。对偏离财务目标、财务预算结果的,要找出原因,要求业务部门制定改进方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在现实中很多中下企业,财务核算成为了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能甚至全部职能,如果财务部门仅仅是被动的事后核对或核算,而没有行使规划、预算的职能,那么企业财务管理职能是局限的、不完全的。财务核算的项目通常有:
财务报表、档案、票据的管理,应结合官方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具体见本章后面的内容。档案管理通常包括:
①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财务管理的总体规划,包括财务策略、风险管控、融资管控、税务管理等;
②规划财务运作模式,制订各项财务管理目标,制订和优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②拟订公司适用的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管理规范,并付诸实施和持续优化和改善;
③财务预算、税务预算、资金预算的拟订,预算执行报表的日常审核及监控;
⑥指导属下工作,内外事务协调及其他上级交待的工作;
⑦部门团队建设与人才培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①组织公司之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分析、合并报表、税务统筹等工作;
⑤部门团队建设与人才培训,内外事务协调及其他上级交待的工作。
①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银行结算业务及日记账登记,合理调配及监控资金的使用;
①负责全盘账务,出具会计报表,申报各项税务报表及统计报表;
②负责日常报销的费用、预提待摊项目、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及折旧、其他应收(应付)、成本等科目的管理,编制记账凭证;
①负责部分会计核算工作及审核公司账务,编制合并报表及财务分析;
企业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包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财务预算。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收入、费用和利润作出的预计;资本预算是对企业的资本性投资方案所进行的计划和评价;财务预算是企业预算管理的一个分支,也是预算管理的核心部分,财务预算则是在经营预算和资本预算的基础上所作出的现金流量的安排,以及一定时期内的损益表和一定时期末的资产负债表的预计。
预算管理是在科学经营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所进行的计划与规划,使生产经营活动按照预定的计划与规划进行流转和,以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管理的有效机制。
企业为了求得生存、盈利和发展,必须打破传统职能管理的界限,将企业视为一个整体,在战略目标及战略计划的指导下,注重企业内部综合协调管理,强化企业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职能。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子目标与企业整体目标趋同,从而使得投资者的战略决策与经营者的管理行为相一致。这种管理格局无疑需要企业管理有一条主线,将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和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贯穿起来,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经验证明,这条主线就是预算管理。
企业的财务活动已成为连接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不再是简单的资金收付活动,而是包括资金筹措、投资决策与日常管理等多项内容在内的十分复杂的活动。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要对不同的投资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还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筹措资金,以及对资金的日常运用进行管理。企业能否有效地预算所需资金的金额,能否有效地筹集资金,并将其配置在适当的地方等,这些企业财务活动的有效与否,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通过预算管理,可以合理配置企业内部资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长期在市场上获得最大收益。在市场销售一定、销售价格一定的情况下,降低成本费用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
预算管理要实行程序化管理,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讨价还价”过程,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将经济效益目标落到实处,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企业预算管理的重心从经营结果(目标利润)延伸到经营过程(业务预算和资金预算),进而扩展到经营质量(资产负债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为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时间。
公司根据企业在预算期内的发展战略和经济形势的初步预测,在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企业财务预算目标,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财务预算委员会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
财务预算在分权制管理模式下,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全员参与”的原则进行编制。在集权制的管理模式下,应根据“自上而下、逐级配额”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项目。
财务预算编制的周期可根据企业业务属性以及管理需要,按照季度、半年、年度分类执行或混合执行。预算编制周期的确定,应有利于预算达成结果的考核,以及有利于刺激财务管理的活动和过程。
各预算执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按照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填写各自的预算表格,经预算单位确认、汇总,上报至公司财务预算委员会。
财务预算委员会对各预算执行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时,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于不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单位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修正后的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最终核准。
经修正后的财务预算草案,经公司批准后,形成财务预算决议。
财务预算决议一旦形成,由财务预算委员会逐级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执行。财务预算决议应确保其权威性,不得随意私自修订,对企业各个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所有职员工都具有“约束力”。
财务预算决议一经下达,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各个环节及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财务预算的执行,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以及每个流程与制度的管控成本意识和管控力度上,即财务预算最终体现在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
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执行过程管控机制,及时向各预算执行部门及财务预算委员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及其导致财务预算目标偏差的影响因素,保证财务预算目标的顺利完成。
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决议,要保证其权威性,一般应不予调整。各预算执行部门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等确需调整财务预算决议的,由提出调整预算的部门向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财务预算委员会对预算执行部门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并编制财务预算调整后的现金预算及预算损益表,提交公司审议批准后下达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会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出差地区车船费报
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注
本区内裾实报销30元以内8元在城区每天报销交通费2元。
市内裾实报销50元以内10元每天报销交通费3元。
市外一般地区裾实报销70元以内15元每天报销交通费4元,火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飞机由学校研究重严审批。
经济特区裾实报销90元以内20元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班费的管理
(1)各班班费,由学校统一在学校代管费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费。
(2)班费只能用于各班开展活动、看望生病的师生、办专栏、购买锁、清洁工具等。
(3)班费每期每人2元,由学校代管,班主任计划开支,超支者不予以报销,节余者归学校。
(4)班费开支发票,应先由该班班长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最后到审批者处签字报销。
4、课本费、资料费管理
(1)每学期订购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学生作业本、记录本等,由教导主任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批准,用支票汇兑,订数与支出相吻合(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2)每学期订购学生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原则上各学科订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订,必须经学校批准)。教导处在订购资料时,先要征求学科教师或年级教研组长同意后,再交学校集体研究审批(区教科所下发的单元检测题除外)。
(3)凡订购资料,一律由学校统一在代管费中扣出(如代管费不购用,由学校决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来交学校总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资料,更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
(4)订购资料,如有回扣费,一律归学校。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5、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6、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涪陵区以为)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出纳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xx年ⅹ月ⅹ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财务管理制度4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的贯彻《会计法》,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合理合法的经济核算,通过增收节支的原则,加强财务计划管理,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由指定股东直接领导,工作人员配置为主办会计、出纳(销售会计)。
四、财务部的职能是:
(一)向公司负责,向所有股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四)协同公司领导共同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的实施;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制凭证、等记账薄、对账和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计划的调整占用资金;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批手续,正确的计提折旧,会同行政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预警和风险控制实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十)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熟练掌握、领会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纳税,按时上交税款;
(十一)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十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十三)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会计工作现代化管理进程;
(十四)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岗位职责
一、主办会计职责
(一)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工作;
(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成本;
(三)负责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编号、装订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各类明细分类账和总账的登记、核对好保管工作;
(五)协助、监督出纳现金盘点工作,确保现金帐实相符;
财务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务政策、法规,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把好财权,使经济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根据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切实贯彻"量力而行,力行节约"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下报销原则:
1、按核定核算,计划办理。
2、按定员、定额开支标准办理。
3、按合法的原则凭证办理。
4、按规定资金渠道办理。(不得预算、预算外混用)
5、按资金的支出口径办理。(不得"以领代报"或"以拔持支")
二、学校资金的收入要妥善安排使用,要遵循分清主次,合理安排,坚持首先保证教学,量力而行、力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渠道,促进学校各项有计划的全面实施。
三、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都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预决算制度,接受财政监督;必须坚持"量入为上,先收后支,自求平衡,留有余地,以补欠"的原则。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必须按照不同来源和用途分别设立账户,分别进行换算,严格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收入凭证制度,加强收入管理。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学校一切经济开支,要坚持按照规定手续审批,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和出纳分工明确,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线不管账。对经费的交纳、核对、报销都应严格审查、复核。要分清来往款项,严格防止制度不严,手续不清,用款混乱现象。
五、行政费用不得他人借用。
六、校长要经常加强对财经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抓汇报,定期作检查,实行专职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定期组织教师代表和领导进行审检,使学校财经工作规范化。
七、做好经济民主管理,搞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
八、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费开支不得突破预算,现金要按规定送银行,帐目日清月结,报表要按时送报。
九、设立银行支票专用户,资金使用要经学校领导,财务专管人员和财务人员统一监证使用。
财务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运作,加强群众监督,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管理规定》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处需定期向全部业主公布的财务帐包括:管理服务费和本体维修基金(以下称本体基金)、电梯、智能系统运行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管理服务费的收入包括部分商业用房租金、向业主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有偿维修费等其他合法收入;管理服务费的支出包括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费用、管理处人员津贴、福利及办公费用、公用设施、设备必要的保险费、税费、社区文化活动费用。
三、本体基金的收入参照深圳市指导标准按0.25元/平方米向全体业主收缴;其支出用于房屋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本体基金3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零星小修,其余70%用于房屋本体共用部位中修以上维护工程;用于中修以上维护工程时须经业主管委会或该栋50%以上业主书面同意。
四、管理处对本体基金以房屋本体每栋为单位进行专帐管理,并设立专用帐号存储本物业的本体基金。
五、管理服务费、本体基金的'收支项目,由财务人员依照帐本的实际情况每三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和咨询。
六、财务管理公开采用定期在花园宣传栏内张榜公布,过期到管理处查询的形式。
七、如有重大事项或认为有必要须提前或推后公布财务帐目,须向全体业主书面说明。
八、如有关部门或业主对所公布的帐目有质疑,请到管理处查询。如需对帐目进行说明或必要的更正,须另行在宣传栏内公布。
财务管理制度7
为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师生权益,根据《海曙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教办〔20xx〕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食堂要以“公益性”、“非营利性”为原则,以保证日常运转经费收支平衡为目标,按成本补偿方式进行成本单独核算,合理确定供餐价格。
二、校长负责食堂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三、学校食堂须明确食堂财务人员、食堂保管员、食堂负责人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总务主任具体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把好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关,对学校食堂食品财务支出负直接领导责任。
2、食堂会计负责食堂财务审核工作,分期分月做好食堂账目。
3、食堂出纳负责学校食堂的资金管理,做好学生收费(联系银行做好扣款)食堂资金账,负责管理日常管理和各项支出。
4、食堂负责人负责每天通知送货单位为学校食堂配送各种食堂的食品原材料。并对食堂财产进行管理。
5、食堂保管员严把食堂食品卫生第一道关,严格控制三无产品进入学校。负责建立完整的食品入、出库台帐,并在食品入、出库台帐上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6、监督员负责监督食堂入库情况,检查帐物是否相符。
四、收入管理
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学校向师生收取伙食费应开具“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服务性收入收款票据”。
1、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等拨款,直接计入财政补助收入。
2、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分次预收、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根据学生实际就餐天数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3、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根据教育局规定允许学校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拨付给食堂。
4、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5、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食堂经费建立银行账户,收入全部缴存银行,所有收入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借私存和挪用。
五、支出管理
规范食堂成本支出核算。食堂各项支出要获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办理相应报销手续,并据此入账。食堂支出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1、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气费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食堂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食堂用水、用电根据安装的.食堂水表、电表用量,独立核算食堂的用水、用电。
2、人员成本是根据学生及教师餐费收入的25%比例支出。
3.无特殊情况200元以上支出应通过网银及银行转账支付。所有费用由校长,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由出纳付款。
六、建立和完善食堂财务控制机制。实行食堂财务单独核算,学校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单独设置食堂会计账簿,实行成本核算。
1、在正常情况下,食堂财务状况应做到收支基本平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结余进行核算,如收支差距较大,要及时调整,确保历年累计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2、严格成本和质量控制。食堂主要原材料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的食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
3、规范使用食堂经营结余。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弥补上年亏损和增添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4、食堂应对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对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规定单独进行帐务调整。
七、监督管理
1、建立师生满意度测评制度。
2、建立公示制度,菜单、经费结算等信息应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的监督。
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雨湖区教育局《关于学校财务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我校实行由雨湖区教育局“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学校只设报帐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雨湖区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报帐。
第二章 财务收支管理
一、预算管理
1、学校财务收支实行预算制度。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
2、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3、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职工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4、学校预算建议方案,由雨湖区教育局汇总报区财政局审核批复后执行。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局,做到票款同步。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各项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学校维修和添置1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1000--5000元的支出,由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超过5000元的开支、基建投资、设备添置,由行政会集体讨论后报教育局审批。
四、收费管理
1、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2、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3、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出明细项目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出纳员(报帐员)职责
1、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所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同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来往应当尽量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2、学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3、学校支付现金,需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
4、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对一切帐务凭证要及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
6、事业经费支出需主管财务领导批准签字及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 资产管理
学校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学校应加强对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一、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1、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资产的作用。
2、资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3、资产保管员要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报损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资产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二、资产的帐、册
1、资产保管员应对分管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2、学校所有资产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1、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须经校长批准。房屋、建筑物及单价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教育局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2、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校长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转入修购基金。
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四章 财务监督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
1、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2、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
3、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4、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鉴,有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和学校报帐员分别保管。
5、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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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 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 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 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 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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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行为,树立廉洁治校意识,预防职务违纪、违法及其犯罪,保证学校经费合理使用,推动学校和谐快速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资金收入学校所有资金收入由财会人员统一收取入帐。
二、计划用款各部门按照资金轻重缓急程度上报用款计划,本月25日前上报下一月的用款计划,财务科统一汇总报校长室审核上报,没有用款计划项目不得安排用款。
三、发票审批发票先由经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科复核,然后报分管部门领导审核,经校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物资采购购买物资先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经校领导批准(报销附后),物资采购在20xx—10000元由学校组织集体采购;10000元以上由学校组织工会、教师代表并邀请教育局纪检人员参与购买,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上报政府采购中心批准或集中采购。
五、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由学校邀请县纪委、教育局纪检领导和职工代表参与投标或议标,工程造价3万元以下,在县纪委、教育局纪委指导下,由学校组织人员验收评审,3万元以上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定价。工程经费管理,3万元以上项目需报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计,金额较大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审计,未经审计(或在审)的项目,预付工程款严格控制在预算的70%以内,待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结算。
六、合同管理学校在签订经济类合同时,根据类别邀请县教育局监察室、审计室等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与并在合同上鉴证签字;各类投标准备阶段,标书制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严控非诚信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开标及相关程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付款按合同规定履行。
七、借用公款教职工因公出差或外出物资采购借用公款(教职工500元以下、管理人员1000元以下不预借公款),回来应立即办理报帐手续,在一月内未及时报销结账,财务科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因私借款金额不超过个人月工资50%。
八、资料征订教辅资料征订先由年级学科组审核提议,经年级分管领导及校领导批准,报销时附相关合同,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销。
九、加班补助加班先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按周结清;加班补助按相关工作量确定。
十、职工探亲与配偶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职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亲的待遇,已婚职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亲的待遇,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的规定,职工探亲路费凭票按实报销(不含打的费),但不得报销火车卧铺票和飞机票。(参照苏财行[1981]89号文件)
十一、校产管理学校财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各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处理,凡报废资产须书面申请,经后勤处上报校长室批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后勤处处理。各级部办公室、教室、各处室内资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每学期结束进行检查,损坏、丢失按当时现行价格赔偿。
十二、财务公开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审查学校各类财务账目,做到民主理财,账目公开,严禁违规开支,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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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监理公司的财务行为理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遵循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各监理公司和所有临时监理机构。
第三条 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单位的领导人对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四条 企业领导人领导本单位的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执行本《办法》,并按照本《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维护和监督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积极性来强化财务管理。
第五条 必须树立“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思想,充分认识财务管理渗透和贯穿于企业一切经济活动之中,更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检查手段,财务管理是一切管理的共同基础。
第六条 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所有财产属于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授予的经营资金、财产有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和依法处置的权利。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体制
第七条 公司为企业法人,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公司所属单位为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企业法人规范下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实行“两级核算”的制度。即公司(独立核算单位)、监理代表处(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两级核算,公司、监理代表处两级管理的体制。
第九条 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所属监理代表处实行报账制。各监理代表处均应设账实行会计监督,严禁搞无账会计。监理代表处每月必须向公司报账一次,报账可采取抽单报账或汇表报账,程序和方式由各处自定。
第十条 公司会计核算的任务
第一、全面反映资本金的运用情况;
第二、反映期间费用的发生情况;
第三、反映对外投资其他经营情况;
第四、通过审查、汇总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全面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利润分配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会计对监理代表处进行单独核算。
第一、核算监理代表处职工、聘用人员的工资(在册职工加班工资、夜餐费);
第二、核算监理代表处固定资产和车辆使用费;第三、核算监理代表处的办公费、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住宿费、食堂开办费、伙食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低物品购置费、会议费、交际应酬费及其他。
公司核算出各代表处的费用成本,为以后的承包制推广积累经验。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凡企业所属的各种收入一律进入公司的合同账户。凡未按本条规定执行的,要追究负责人责任,除按公司内部合同上交一切费用外,并处以1、5‰的违规罚款,罚款由负责人承担三分之二,会计负责人承担三分之一,罚款由公司经财务部直接扣收,不准公费报销。
第十三条 企业除法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有权以对外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文件外,其他任何部门、分公司和个人都无权签订类似文件。监理公司的贷款、集资或利用其他方式筹集资金,都必须经公司经财务部门认可,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以文字为凭,否则一律无效。
第十四条 公司对所属监理代表处将逐步实行分账管理,定额承包,定量用款,盈利提奖,亏损自负。公司的`负责人及财会人员有权查询各代表处各期费用的配比核算情况,代表处应该财务公开,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 单位任何收入,包括监理服务费结算收入、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和无形资产形成收入和其他各项收入,钱款均应先存入单位银行,会计部门统一办理收支,纳入会计核算,不准设立“账外账”。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人和会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领导人和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负有法律责任。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监理公司属国有企业,所有资产均属国有资本。企业必采取不同形式来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把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纳入定期责任目标。固定资产年限折旧法提取折旧,折旧资金全部留存,作为更新、保值专用资金;公司总体负责增值任务,增值资金人由部合同体现。
第十八条 企业固定资产要建立台账制度。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账,账实相符,定期清点。
第十九条 凡经公司批准报废、毁损、遗失、出售的固定资产,公司负责人通知经营财务部销账。
第二十条 企业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属企业资产范围,必须有价使用,纳入会计核算之中。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权属企业法人,其它人无权转让。任何赠予、无价转借和盗用均属侵公行为,企业法人予以追究,必要时诉诸法律保护企业权益。
第五章 纳税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收是国家法令规定的制度,属上层建筑,它是国家强化的意志和政策,纳税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企业经财部、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企业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原则上每壹年对公司经财部和监理代表财务收支进行一次正常审计。
第七章 会计人员职责与权限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其他各项财经制度,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办事。会计人员必须注重自身职业道德修养,要有敬业精神,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在工作中无故刁难和泄私愤,要树立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的工作作风。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统一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办法》,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企业各项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分清资金渠道,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管钱和管账要分开,银行印鉴保管要分开,制证和付款要分开。
第二十七条 经财部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计划、合同、预算、协议和其他有效文件;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并有权要求更正。
第八章 会计报表
第二十八条 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结性文件,单位具有法律保证性。会计报表格式及填报内容参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印制。
第二十九条 会计报表分月报、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各项规定如与国家或上级规定内容有抵触的,按国家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或上级对财务制度有变更或修订的,由公司统一修订。
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xx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投资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根据财务工作量需要设置综合部,适当配备专兼职的财会人员,经全体股东同意,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也可以实行财务外包或者委托代管。
(二)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规范扎实,原始记录完整、真实、及时、合法、手续齐备,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和财务活动必须通过会计核算。
(三)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规定的'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费并接受各主管机关的检查监督。
(四)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接受监事的监督,股东的检查,内、外部的审计。
第三条财务管理任务
(一)依法、合理地筹措资金,保证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和正常经营的需要。吸收投资人的资本金和债权人借入资金,必须认真考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性,考虑资金的风险和资金成本等因素,从中选择最有利的筹资方案。
(二)合理地投放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资金的控制、调度、核算和分析工作。
(三)做好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核算工作。
(四)正确处理公司与投资者、被投资者的所有权关系;公司与债权人、债务人、往来客户之间的债务关系、合同责任关系;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分配关系。
(五)进行公司的建立、合并、分立、合资、联营以及清算过程中的财务活动。
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教育部《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帐,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学校和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伙食费按成本确定收取标准。按每人每天15元收取。伙食标准要根据食堂的盈亏情况和市场物价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伙食费标准需提高时,应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第五条收取伙食费由班主任负责收取后交膳食科,并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收费后按班级汇总造册,以便核查。
第七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帐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伙食费支出分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荤菜类、素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物价风险准备金等。“其他支出”含为食堂服务人员劳保用品支出、餐具及小型设施的维修、添置等。
第九条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第十条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分管领导签报,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伙食支出均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第四章物资采购及管理
第十二条大宗物品采购要实行招标,肉、米、面、油等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厂商,从而保证质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购进的物资要有验收手续。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办理入库手续,领取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四条物资保管员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每天结出余额。学校要定期对库存物资组织盘点,如实反映盈余情况。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每月至少向就餐师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公布和反馈,对调查满意度较低的必须责令整改。
第十六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料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市场批发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4.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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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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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第五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八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九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
(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第十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00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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