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6 06:54:47 制度 我要投稿

禁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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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管理制度

禁烟管理制度1

  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内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也不得向他人敬烟。

  6、在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不购买、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销售香烟。

  9、全院控烟监督员(保洁员、保安员),要求挂牌上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0、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11、利用多种形式,在院内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12、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3、把控烟工作纳入到相关的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并能为患者推荐适宜的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14、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做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文明职工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文明评比。

  1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发现在非吸烟区吸烟,发现第一次吸烟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绩效工资,扣发当事人科室200元绩效工资。科室和个人不得参与文明科室和个人的评比。发现第二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三倍。发现第三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5倍,同时扣发当事人年终奖10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在非吸烟区发现烟头或/和摆放烟具等与香烟有关的物品,扣发发现地科室的绩效工资100元,再次发现处以三倍和五倍的处罚。发现地在两个或多个科室之间,则所有相关科室都处以相同的处罚。医院每年举办一次控烟文明个人和科室的评比活动,对文明个人和科室进行表彰和奖励。扣发的费用用以作为奖励的费用。

  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职责

  1、执行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关于全面禁烟的规定。

  2、为促进我院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的开展,医院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总结、指导和监督。

  3、负责制订控烟年度计划。

  4、根据控烟年度计划,落实各项计划工作。强化控烟意识,正确引导全院职工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

  5、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控烟制度,定期对全院各科室控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6、指导控烟工作小组和控烟监督员工作,协调各科室控烟工作。

  7、考核各科室控烟工作,并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做出奖惩决定。

禁烟管理制度2

  1、院质控小组人员进行每月抽查、每季检查,重点检查科室禁烟制度落实情况。

  2、院质控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禁烟制度,负责所属区域内的禁烟工作,发现病人或家属吸烟,及时劝阻,保证禁烟区内无人吸烟、无烟头。

  3、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科室当年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禁烟规定的.现象,则该科室不得参加本年度科室评优工作。

  4、医院全体职工应带头禁烟,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名单交办公室,月末给予扣发50—100元/次的处罚。

  5、各科室所属区域内禁烟区要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头,对于当月出现三次以上违规者及科室,扣除当月奖金。

禁烟管理制度3

  为贯彻实施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净化学校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规章制度。

  1,校园内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等所有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来人来访不敬烟。

  2,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站等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3,全校教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4,在学校大门,办公室,会议室等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5,对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对于违规的教职工,进行劝阻,通报批评,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2)对于违规的学生,交政教处处理并通报批评。

  (3)对于违规来访者,应劝阻其不吸烟。

  (4)学校实施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有吸烟者或者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处罚规定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4

  1.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内任何地方均不设烟具,禁止吸烟。

  3.各部门对外接待不敬烟,不接受赠烟。

  4.充分利用校班会课,校报、广播、校园网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学校控烟知识知晓率达100%。

  5.学校主动和学生家庭配合,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开展学生“小手牵大手”活动,督促家长戒烟、禁烟。

  6.学生家长来校吸烟,人人有责任劝阻吸烟。

  7.校行政值班人员为日常禁烟监督员,在值班时发现有教职工违规或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时进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者要劝离校园,并作好记录。

禁烟管理制度5

  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根据教育局及学区的禁烟令,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校禁烟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二、学校室内外完全禁烟。教职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禁烟标识。校内任何地方俱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客敬烟。

  四、建立禁烟督查制度。学校值日领导为当日禁烟责任人,发现有教职工违规,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五、学校门卫人员配合学校对准备进入校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不听劝告者劝其离开,禁止其入内。

  六、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七、学校各部门要齐抓禁烟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健康教育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八、学校相关科室禁烟职责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学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具体禁烟工作,后勤处负责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和门卫室的禁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禁烟知识讲座。

禁烟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倡导健康生活,提高身体健康指数,教育和引导师生确立健康生活的'观念,根据《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禁烟范围: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所属公共区域,包括教室、公共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活动室、宿舍等室内外公共场所。

  第三条适用人员: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其它人员。

  第四条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除了不主动向领导和客人(含学生家长)敬烟外,要告知学校的禁烟规定并劝阻吸烟。

  第四条校长办公室为学校日常监督管理部门,各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人。

  第五条医务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吸烟有害健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或图片展览活动。

  第六条在学校北大门、东大门、南大门及各主要建筑物入口处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并根据需要设立2――3个吸烟室,禁烟区不提供烟缸等烟具。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处以人民币50元/次罚款,由财务室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按捐款处理。

  第八条此规定从4月10起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7

  为创建无烟单位,为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提高师生的文明水平,根据《__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禁烟制度:

  1、学校教职工、家长应自觉遵守学校的禁烟规定,严禁在学校内吸烟。

  2、全体教师有义务经常对学生进行禁烟的教育,宣传吸烟的危害。也要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3、对来校参观、听课、开会、检查、参加活动和联系工作的`同志及家长,一律不得在教室、会场、操场及学生活动场所吸烟。如发现其在学校内吸烟,有权对其进行规劝。

  4、学校要在会议室及校园明显的位置悬挂禁烟标志。

  5、学校应热情接待来客,但不得向客人及领导敬烟,也不得在接待场所摆放香烟。

  6、学生要严格遵守日常规范,严禁吸烟,并将遵守学校控烟制度作为评选“三好学生”的考核指标,无论在何处发现学生吸烟,任何教师都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7、监督员定期进行检查,将禁烟工作作为教职工评优指标之一,对戒烟成功者,学校酌情予以表扬和奖励。

  8、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家长遵照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8

  为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员工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创建企业文明生产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范围:

  1、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2、各车间除吸烟区外的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3、办公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4、食堂、厕所及走廊禁止吸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车间、办公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吸烟点,。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部门)的处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负责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

  2、保安人员负责对上述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

  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三)各部门

  1、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

  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会议室,各办公楼、厕所、楼梯、过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留厂查看、解除

  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单位)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单位),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办公楼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发现烟头、烟盒,对保安公司或总经办,每次每个罚款10元。

  5、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被罚者将罚款

  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6、对部门(单位)给予罚款处理的,由管理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

  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禁烟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范围,包括各生产办公场所的公共区域和工作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四条办公室(法律事务部)牵头负责公司控烟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后勤服务公司具体实施。

  第五条公司设置吸烟区域,非吸烟区域禁止吸烟。

  第六条吸烟区域设定条件:

  (一)符合消防防火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二)设置明显的标识;

  (三)与非吸烟区域隔离;

  (四)远离人员密集和行人必经的通道;

  (五)有专门存放烟头的容器;

  (六)有专人管理,负责清扫。

  后勤服务公司具体确定吸烟区域,并负责设置统一醒目的可吸烟标识。

  第七条吸烟区域的遵守事项:

  (一)吸烟时应使用烟灰缸,吸烟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二)点火的火柴及吸剩的烟头应确保熄灭后放入烟灰缸,烟灰缸中应随时保持有水。清理烟灰缸时应确认烟灰缸内的废弃物已彻底熄灭;

  (三)有通风换气装置的,应运用通风换气装置进行换气;

  (四)吸烟完毕后,应清理吸烟场所。

  第八条公司吸烟区域以外的区域均为禁烟区域。后勤服务公司在各生产办公场所的室内公共区域和工作场所张贴禁烟标识,室内不放置烟缸等烟具。

  第九条办公室(法律事务部)牵头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对相关人员的处罚,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在吸烟室、吸烟点内乱扔烟头、烟灰的,罚款50

  (二)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罚款100元;

  (三)在非吸烟区域吸烟的,罚款200元;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江苏省电力公司经营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外来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办法,后勤服务公司、被访部门负责宣传相关控烟规定。

  第十一条各部室、单位应当落实专人做好控烟工作。员工出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扣员工所在部门、单位的月度绩效奖1—3分。

  外来人员出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访部门、单位未有效劝阻的,对被访部门、单位参照上款考核。

  第十二条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应少量吸烟或者不吸烟,公司鼓励不吸烟。各部门、单位应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10

  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

  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

  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处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100元),控烟办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知识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加人员签字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11

  为了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为了从小培养学生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为了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学区域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教学区域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3、校园内禁止游烟,禁止乱丢烟蒂。

  4、充分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网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5、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

  6、校内不设烟草广告,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

  值周教师工作职责

  一、工作原则

  1.及时准确性原则

  值周教师必须及时准确地将处于动态的学生状况及时反馈到班主任和德育处,及时地在公示栏上公示,以便学校及班主任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2.公正客观性原则

  值周检查必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考核。

  3.勤查勤记原则

  值周教师对学生的出席、纪律、卫生清扫要勤于检查,勤于记载,勤于处理,坚决克服值周的偶然性和随意性。

  4.齐抓共管原则

  值周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德育处的一切工作,团结合作,齐抓共管,共创良好育人环境。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时间

  1.忠于职守,配合值周领导做好值周工作;值周时,佩戴值周标志,主动到值周领导处提前接受工作任务。

  2.每天7点,准时到岗(正校门),检查学生着装仪表情况,并做好迟到纪录。课间操期间,及时将各班迟到情况反馈到班主任处。

  协助值周领导维持集会、课间操秩序、纪律和安全。

  3.检查课间教学区学生违规违纪情况(学生抽烟追逐打闹、逃操、逃朝会及在教学区内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等),处理偶发事件,发现安全隐患或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值周领导报告。

  4.中午管理留校的走读生,检查安全隐患,制止不文明行为。

  5.维持就餐纪律,检查餐厅卫生。

  6.及时把扣分通知单送到相关班级,及时记录、统计值周记分表。义不容辞地完成学校及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禁烟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公共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放映厅、游艺厅(室);

  (二)会议厅(室)、礼堂;

  (三)图书馆、档案馆、科技管、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等室内活动场所;

  (四)托儿所、幼儿园;

  (五)中小学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其他各类学校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

  (六)商店、书店、邮电业、金融业的营业(交易)厅;

  (七)医疗机构的挂号区、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八)电梯间和公共交通工具内,汽车站、海港客运站的候车(船)厅、售票厅;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吸烟室(区)。

  第三条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单位内部确定出本规定以外的禁止吸烟的`场所。鼓励创建无吸烟先进单位。

  第五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制度和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检查人员。

  第六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检查人员对在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可处以十元罚款。检查人员对吸烟者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八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罚款收入应当按照国家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上交财政。

  第十条当事人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对拒绝、阻碍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检查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管理,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各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13

  1.目的:为确保生产及贮存区安全,严禁在生产及贮存区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明火,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所辖生产及贮存区。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控制。

  3.2公司所有人员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4.禁烟、禁火:

  4.1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4.2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且完全批准后;其它情况严禁动用明火。

  5.检查:

  5.1门卫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应向所有入库人员告知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规定,并令其将烟、火留于门卫。

  5.2管理部巡护人员应不间断地对库生产及贮存区内人员禁烟、禁火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5.3管理部人员应对生产及贮存区的动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按规定进行作业。

  5.4公司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6.处罚:

  公司对违犯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禁烟管理制度14

  为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健康,创建“无烟学校”,为广大学生创建一个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按照无烟学校标准,我校特制定控烟规章制度如下:

  1.学校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将“遵守学校控烟规章”作为教职工评优的一项指标。

  2.校园内实行全面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3.各处室及卫生责任区做到无烟头,办公室、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负责本部门、年级的禁烟工作。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5.大力宣传吸烟的害处以及禁烟的好处,使之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人人都能自觉遵守本校的禁烟制度。

  6.教职工在校园内吸烟的一经查实,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做相应的经济扣除。

  7.对外来人员,让其知晓学校禁烟规定,如有违反将追究责任。

  8.学生的各级别评优将严格遵守控烟规章制度,否则一票否决;

  9.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学习戒烟知识,掌握戒烟技巧,克服吸烟行为。

  10.互相监督,积极配合,发现吸烟、劝烟、递烟现象及时劝阻。

禁烟管理制度15

  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全校师生健康的行为习惯,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特制定幼儿园控烟制度:

  1.成立由幼儿园班子集体组成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所辖的'控烟工作。并下设各班主任、办公室主任和专用教室负责人等为各班、各室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各办公室、教室、专用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摆放香烟,无烟蒂,教职工在校内不吸游烟。

  3.外来人员如有吸烟行为的门卫应及时提醒、劝止,让其知晓幼儿园的禁烟规定。来校的宾客由负责接待的有关老师负责,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在校园内必须谢绝他人敬烟。

  4.禁止在校园内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

  5.严禁吸烟。幼儿园、各班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健康教育课、班队会、家长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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