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仓库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仓库管理制度 1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所有保管员考勤。每一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务必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旷工1——3天,处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殊状况下能够电话请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务必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务必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务必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处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八、下列行为,每次罚款5元:
上班聊天、干私活、频繁接打电话、听音乐、玩手机、打闹戏玩、无故串岗
仓库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仓库管理制度 3
验证:在接到采购人员或者售货单位交来的货物后,应先根据来货随单、证书、报告以及合同对照货物就品名、包装、产地、规格、型号、等级、计量、数量以及有效期等一一进行检验;没有固定规格、型号和包装的,以重量记价的要称量检验;需要用感官进行检验的,还要根据不同商品各自的感官特征进行检验;需要借助其它设备进行检验的,要使用相关设备作检验;需要送专门检验机构检验的,送专门检验机构检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中须详细核对物料申购单:凡未办订购手续的不予受理。首先,核对实收受原料是否与申购单、送货单相符,包括物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检测单、发货明细表;运输单位提供的运单,入库或在运输途中发生残损记录等。但对照发票核对食品容易疏忽,还须仔细核对其质量和数量,对有怀疑的.食品应请使用部门的专业人员来判断。
二、根据送货单(或发票)检查进货:凡送货单(或发票)与实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相符的不验收。数量不符,但与实物名称、型号、规格、质量相符的可按实际验收。发票没有,只有送货单随货物一起送到的原材料,可开具收据验收,注明实收数量。
三、验收并受理货品
1、验收数量:根据供货单位规定的计量方法进行数量检验,或过磅或检测,以准确地测出全部数量。数量检验除规格整齐划一、包装完整者可抽验10%——20%者外,其他应采取全验的方法,以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的准确。
2、检查质量:一般只作物资的外形的外观质量的感官鉴别。购进物品已损坏的不收;食品原材料和调料气味不正、腐败变质的不收,型号、规格不相符的不收。
3、检查包装物:基本要求是一般性货物少验,贵重易碎品多验;包装完整的少验,包装破损的多验;本地产品少验,外地新产品多验;易受潮变质的多验;混装物品全验,以保证入库物品无损坏、无变质。
4、凡自行采购而又未送交验收员查检的货物,拒绝补签和开验收单。但由于急用而上级批准的另作处理。
5、送库储存:验收后的物品需送入仓库存放。如需急有的要由仓管及时开具入仓单和出仓单,以便于盘点。
6、填写有关报表。
仓库管理制度 4
一、入库及验收
1、仓库保管员根据供应商的送货单,核对品名、数量、质量,对有些物资在质量方面自己不能确认的,收货时应通知采购员来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名,对需要过磅检验的物资一定要抽查,验收合格后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签名,并开具物资验收单。
2、对超订货计划数的物资,仓库应拒收(除客供、备次外)。
3、对有质量问题的辅料应拒收并立即通知辅料科。
4、保管员对入库的物资要分类别,放在指定的区域并作好标识。
5、对货到发票未到的物资,记帐员关帐前应做好发票催讨工作。对发票不能来的物资月底必须做好估价工作。
6、已从仓库发出的物资,领用部门因其它原因又退回仓库的,保管员要办理退仓手续,凭退货方的退货清单清点核对,核对无误后开具物资退货单。
7、对入库的物资每月编制质量抽查表。
二、出库
1、保管员在接到领用部门的计划领料单后开始组货,组货时须参照技术科的原辅料登记表仔细核对领用物资的数量、合约及具体明细,核对无误后予以发货并开具物资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有领料人签字。
2、对于一个合约分次领取的,保管员必须控制好数量以免多发。
3、对于外发的.物资,保管员必须凭外发物资明细清单才能发货。
4、缝纫机配件领用仍参照20xx年3月份关于《加强缝纫机零件管理有关规定》。
三、物料防护、储存
1、保管员应将各种辅料放置在预定的存放区域内,物资摆放应符合5S管理及验厂要求。
2、每月对储存的物资进行一次循环盘点,注意季节变化对物资的影响,如有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处理。
3、仓库环境应保持整洁、通风,做好防火、防盗及防潮工作。
4、库房闲人莫入,如特殊原因,保管员要全程陪同。
四、其它
对于合约结束后有多余的辅料,须分析原因并上报给主管领导。
仓库管理制度 5
第一章仓库建筑
第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第二条仓库、货场、生活区、维修工房必须分开布置。
第三条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储存易燃物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用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库区的加工间和仓库管理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仓库隔开。
第六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第七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并请有资质的管理部门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储存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第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和消防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第三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四条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第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第六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第七条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八条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九条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第十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仓库、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安环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由安环部派信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管理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应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员,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进入工作现场。
第十二条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第十三条在仓库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杂物。
第十四条库区和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仓库院内,仓库,严禁吸烟。油库、炸药库院内,严禁开手机和带静电物品进入库区。
第十六条认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充分发挥技防监视器的作用。并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装运管理
第一条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第二条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仓库。
第三条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第四条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第五条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仓库内停放和修理。
第六条仓库、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一条仓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第三条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物资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房顶架电线。
第四条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第五条仓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安环科和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第六条每个仓库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七条在库区及仓库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第八条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第九条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五章火源管理
第一条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第二条门卫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可燃材料隔开。(公司应没有火炉)
第三条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
第四条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六章消防设施
第一条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第二条仓库、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条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条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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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库应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有关部门领导必须经常对仓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管理教育;
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懂得其性能、危险程度、保管和救护方法;
三、遇有火灾应及时报警和尽力扑救,遇有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敢于斗争,抓获作案人或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协助追查;
四、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定期检查,帐物相符;
五、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律分类隔离存放,严禁混存;
六、剧毒物品要明确专人保管,涂明标记,双人双锁;
七、领用化学危险品、剧毒物品等须经厂办和安监部门批准;
八、加强重要材料仓库防护设施,做到门窗牢固,有防护栏杆,并装置报警器;
九、仓库周围严禁搭工棚,堆放杂物,四周杂草应清除干净,库内主要通道要保持畅通;
十、库区严禁烟火,库房与明火、烟囱、高压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仓库内不许生火,仓库电气设备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安装,并定期检查,做到人员离开关门、关窗,并切断电源;
十一、非仓库工作人员和领送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因工作需要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时,必须遵守仓库防火安全规定,主动交出发火器具等(仓库工作人员应认真查询),进入危险品库房,一律不得穿带有铁钉、铁掌的鞋子,开启危险品包装物时,应使用铜质或不发生火花的专用工具,以防发生火险;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转让、外借、处理危险物品,外单位调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市公安局和厂办、安监部的'批准。领用、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和车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停留;
十三、采购剧毒化学危险品须经厂办、安监部等部门审核,厂部转签介绍信严格按计划进货。化学危险品采购人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化学危险品采购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
十四、仓库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十五、仓库应安排人员值班看守,节假日应加强力量,由领导带班,确保安全,节假日申领危险品须经厂值班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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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物品的入仓、保管、出仓、盘点等事务流程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一级仓库(即综合仓库)和二级仓库(即工程维修部仓库)。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物品验收入仓
第四条物品入仓,仓管员要根据已获批准的物品采购审批表、购物发票,核对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专业用品应会同专业人员共同验收。
第五条验收合格后,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仓单和物品台帐,并在入仓单规定的位置签名。
第六条未经验收合格的物品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第三章物品的储存保管
第七条物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仓位,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凡进出量大的落地堆放,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
第八条物品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的特点,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九条仓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物品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品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仓管员要根据物品的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加强保管措施,做到物品不霉变、不腐蚀、不遭虫蛀、不遭鼠咬,务使公司物品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保管的任何物品,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二条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违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四章物品出仓
第十三条物品出仓须遵循"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领料时应按规定填写出仓单,出仓单上要有部门经理、领料人和仓管员的签名,对计划外的物品,领用时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领用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五条物品出仓时,仓管员须与领料人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所有出仓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如发生丢失,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
第五章物品盘点及其他
第十六条仓库必须按规定每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账相符,帐实相符。如不相符,每处罚款50元。
第十七条仓管员记帐须字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不积压。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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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证所有库存原材料数量正确和完好,自然损耗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二、库存物资分区、分类摆放、整齐有条理,便于收发、检查和盘点。
三、对所有库存物资建立库存记录,及时做好入库数、领出数的记录。
四、做好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蛀、防鼠咬的安全措施。
五、建立完备的物资验收、领用发放、保管、盘点计划和清洁卫生,不可采购无计划,保管无档案,领用无手续。
六、掌握各类物资日常用量信息,与各部门用时沟通,发现物资积压,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尽快处理。合理控制库存量,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
七、做好原材料入库、领用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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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品与商品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销售渠道的品牌。种类。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物品供应不延误销售日程,较准确做物流过程中的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仓库的分类:
公司的仓库总的来说有:酒类仓。包装材料仓。文本资料仓等。
3.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进库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收货单或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收货单或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进库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④检查收入物品的生产日期与外包装,是否验收根据具体状况而定。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留底备案,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物流人员,一份交会计。
4.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5.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经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实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对即将过期物品就应及时检查清理。
6.物品出库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一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出库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出库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出库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出库一式三份,领取人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7.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8.建立档案制度:
仓库档案应有出库单。入库单和实物明细账簿。并且按月分类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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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库房。
2、做到每天上下班时,必须要检查电源是否关好,门锁是否锁好。
3、要熟悉自己所管的物品,做到心中有数,决不影响货品的发放,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收货时按质按量验收,认真详细填写入库单。
5、发货时要开出库单,坚持部分物品以旧换新。日记帐,日清日结,帐面与实物相符。
6、在不影响客人使用下,本着节约的原则,杜绝浪费。
7、商品必须按类别堆放,经常保持库内干燥整洁。
8、每月进行一次大盘点,定期与财务核对。
9、库房根据库存数量的'多少,填写进货计划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货。
10、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公司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由本单位物资部门负责人负责。
2、物资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
3、对仓库保管员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新职工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物资仓库应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物资仓库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应采取相应的隔热、散热措施。
6、仓库内不准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禁放物品,且与储存物品水平距离不小于50厘米。
7、库房内禁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以及禁用明火。
8、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分区存放,严格执行其特殊管理规定。
9、物资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10、此制度的执行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实行奖惩,对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仓库管理制度 12
一、医用耗材指医院临床、医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一般卫生材料、化验试剂、胶片、低值易耗品、设备耗材等。
二、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凡属医院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医用耗材,均由总务科统一采购安阳市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种,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本着节约为主的'原则按需申请领取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领取要以旧领新(旧品收到待报废库,每半年按程序统一处理),新增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科室申请,科主任签字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总务科方可采购、发放、执行。
四、医用耗材由各科护士长每月30日前填写计划申请单,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库管,交采购汇总,总务科复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库管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逐项填写相关的入库验收登记等。
五、药品会计按程序办理出入库手续,依照各科计划申报表开具出库单。科室每月上旬定期负责领取,领取人须两人签字后凭出库单由保管发放。
六、临床所需特殊医用植入和介入的耗材要提前申请,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科主任签字,由药械科审核,交主管院长批准后,从中标品种中采购、使用。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履行对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使用、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和不规范的品种有权禁止购入使用。
八、医用购销过程的财务结算,原则上一律银行转帐。
九、如有违反本文规定,按《消毒管理办法》、《武汉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员工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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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仓库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出入库的物品和工具进行验放、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和手续不清的有权拒绝入库或领取。
2、根据物品的体积、特性、型号、规格等进行分类合理存放管理,对每一品种要做相应的货卡标识。
3、保持仓库清洁卫生、通风良好,并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水、防虫、防盗等防护措施,确保品质和库房安全。
4、立仓库管理资料,做到手续、记录物资账本齐全。
5、每极度,接受和配合管理处主任与房管员对仓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6、材料坚持先入先出、后入后出的`原则,合理利用降物的使用价值。
7、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各岗位领料及时,工具借还有序。
8、仓管员要经常向使用部门咨询调查采购员所购买物品是否实用、好用,及时反映,确保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物尽其用,保证采购质量。
9、完成管理处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仓库管理制度 14
一、物资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严禁吸烟,每个员工都必须了解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安全条例,熟悉消防措施,参入消防用具的`使用训练及演习,对消防设施用具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过期的应及时更换。
二、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等电器设备,灯头与物品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常对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打光发生火灾。
三、仓库保管员下班时要随时拉掉电闸,关好门窗,封好门锁,值班人员按时到位。
四、物资搬、装、卸、吊、摆、码要采取安全措施,使用合格的保护工具,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人员安全。保证物资不受损失,对标志向上的物资不准倒放,装卸时必须轻搬轻放,防止碰撞、震动和倒置,摆码时注意平稳,下垫牢固整齐。
五、卸运油类时,要按规程操作,防止油桶与水泥面路碰撞起火。
六、仓库门卫要做到昼夜24小时值班,严禁外来车辆通行和闲人免入,时常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隐范及时汇报进行处理。
七、仓库内应配备足过的消防器材。
仓库管理制度 15
1、目的:为了保障仓库货品保管安全、提高仓库工作效率和物流对接规范,制定仓库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的物资储运安全。
2、范围:针对物流部仓库和理货区。
3、内容: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3.1、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各项规章仓库管理制度。
3.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罢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时间内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1.2、非物控室和仓管室员工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管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1.3、非物流部员工不得进入理货区,因工作需要的其它人员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理货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理货区;物流部配送人员在进入理货区后,及时完成各配送线路的包装箱交接清点和单据签收工作,任何进入理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3.1.4、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手机或配件的包装物品(如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和理货区,因工作需要携带,在出仓库时必须接受仓管员或理货员的检查。
3.1.5、任何人员不得在仓库和理货区内吸烟。
3.1.6、仓管员、理货员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东西带入到仓库或理货区,更不得在仓库或理货区内吃东西。
3.1.7、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3.2、严格执行仓库的货物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3.2.1、仓管员严格按照“iso9000“和“6s“的标准要求,规范仓库货物管理。
3.2.2、仓管员、理货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包括礼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3.2.3、理货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3.2.4、贮存在仓库的货物,按照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作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一个《仓库货物摆放平面图》,张贴仓库入口处。
3.2.5、同类型的货物,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物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原则出库。
3.2.6、严格遵照货物对仓库的贮存环境要求(如:温、湿度等)进行贮存保管,定时对货物进行清洁和整理。
3.2.7、保证仓库环境卫生、过道畅通,并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防范的工作,并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工具,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各种电器电源等安全情况。
3.2.8、仓管员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
3.2.9、仓管员、理货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人在借条上批准后才能让其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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