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管理制度2
年度保养项目及要求:
1、更换超纯水保安过滤器滤芯。(每三个月/次或压差>0、08MPa时)
2、更换超纯水膜过滤器滤芯。(每年/次或压差>0、08MPa时)
3、淡水桶消毒清洗。(春节进行)
4、纯水桶消毒清洗。(春节进行)
5、DI水管道消毒清洗。(春节进行)
6、更换紫外线灯管。(每两年或使用2万小时/次)
7、原水泵全面保养。(每半年/次),格兰富水泵(每年/次)
8、有校验要求的压力表检查、校验。(每半年/次)
9、RO膜化学清洗。(每三个月/次或到需清洗的条件)
10、超纯水系统电系统检查、除尘、接线端子紧固。(春节进行)
月保养项目:(运行组执行)
1、检测进水余氯含量。(余氯含量小于0、1ppm)
2、各段RO膜产水电导检测。
周保养项目及要求:(运行组执行)
1、砂过滤器清洗(每天/次)
2、活性碳吸附器清洗(每周/次)
3、保安过滤器、膜过滤器排污。(每次排污2分钟)
4、超纯水液位控制检查及调整。(要求控制灵活自如)
5、水泵换台使用,并检测运行电流。
6、系统报警检查。(试验是否工作正常)超纯水管道清洁、设备清洁。
巡检项目及要求:(运行组执行)
1、检查各水泵运行状况。(无异响、振动、发热、泄漏)
2、检查砂过滤器、活性碳运行状况。(石英砂色泽正常、压力正常、无泄漏)
3、检查RO机组。(各段压力、电导、温度、流量等仪表显示正常)
4、检查精、粗混床出水阻值表。(粗混大于10M,精混去除偏差后大于16、5M)
5、检查紫外线杀菌器。(无泄漏、指示正常)
6、检查报警系统。(正常投入)
7、机台卫生。(各水泵、RO机组、保安过滤器、精密过滤器、砂滤、活性碳罐顶部、控制箱等机台清洁无油污和积尘)
8、检查保安过滤器。(进出水压差正常,小于0、08MPa)
9、检查精密膜过滤器。(压差正常,小于0、08MPa)
10、检查系统管道。(无泄漏、无变形等异常)
11、检查电器控制系统。(无发热、噪音、振动、变色等异常现象)
设备管理制度3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
第一条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要求等。
第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车间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及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档案,各车间应建立所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档案。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设备管理体系相关记录》的要求逐一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五条各单位应逐台建立健全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原值、制造厂家、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
(二)设备检验总结报告;
(三)附属设备明细表;
(四)重大缺陷记录;
(五)安装试车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八)设备运转时间累计;
(九)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记录;
(十)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
(十一)润滑说明表;
(十二)设备腐蚀情况及防腐措施记录;
(十三)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记录;
(十四)其它需要建立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
第六条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一)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检修单位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所在单位,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二)基建、技措、安措、零购及更新等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信息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三)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
(四)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调出,主要设备报废后,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封存;
(五)技术档案应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建立清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设备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小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维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关键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定点
科学地分析设备可能发生故障的点,合理确定设备的维护点,明确点检部位、项目和内容。
(二)定标准
按照设备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和检修经验,确定点检、检修的技术标准,包括间隙、温度、压力、振动、绝缘等等。
(三)定人
按区域、按设备、按人员素质,明确专业点检员。即每一个设备都有一个专职负责人――专业点检员。
(四)定周期
制定设备的点检周期,按分工进行日常巡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
(五)定方法
根据不同设备和不同的点检要求,明确点检的具体方法,如用“五感”(视、听、触、味、嗅),或用仪器、工具进行。
(六)定量
采用技术诊断和劣化倾向管理方法,进行设备劣化的量化管理。
(七)定业务流程
明确点检作业的程序,包括点检结果的处理程序。
(八)定点检要求
做到定点记录、定标处理、定期分析、定项设计、定人改进、系统总结。
第四条点检专业的划分
公司按机械、电气、仪控、锅炉、等专业划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机动分厂
(一)负责设备点检的归口管理,编制、保存设备点检原始记录。
(二)主要工作职责
1、确定公司范围内需要进行点检的设备。
2、审核颁布重点设备的点检标准《点检表》。
3、批准设备点检计划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4、组织对日常点检和专业点检进行检查和指导。
5、对分厂、车间点检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对专业点检人员、点检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设备点检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培训。
第六条各分厂设备分管技术人员及分厂、车间设备负责人
(一)负责对《点检表》的制定、抽查、收集和汇总,负责设备的定期点检、及日常点检业务指导。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和修改设备《点检表》。
2、制定和修改设备点检点检计划。
3、对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设备相关单位和人员
4、对专业点检和日常点检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专业点检和日常点检的行为及时书面通知各单位或人员。
第七条设备操作人员
(一)负责设备日常点工作,填写《点检表》,进行简单设备故障的排除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正确使用设备。
2、按日常《点检表》,用五官或简单仪器对设备的规定部位进行短时间的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征兆,如噪声、发热、松动、泄漏、异味、腐蚀等。
3、按润滑作业卡,进行各种手动润滑作业,如手动干油泵、油枪、油杯、油壶润滑及油池润滑补油换油等。
4、简单的设备调整及维修作业,即生产工人力所能及的'螺栓紧固,皮带、制动器、弹簧调整等。
5、设备及环境的卫生。
6、对当班进行日常点检发现的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专业点人员复核和确认(节假日和夜班通知调度室等)
7、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
第八条设备维修人员
(一)负责设备日常巡检工作,填写关键设备《点检表》,进行设备异状的排除和修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按和专业点检计划认真进行点检。
2、对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点检进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标准的日常点检作业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
3、每天查看日常《点检表》和有关记录,有问题时应查明情况并及时通知操作人员、并必要的处理,不需或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报告车间列入检修计划安排处理。
4、对进行日常巡检作业发现及处理问题要做好记录。
第三章设备点检工作流程及内容
第九条点检的实施
(一)日常点检由设备使用车间组织实施。
(二)专业点检由各生产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及维修单位组织实施。
(三)精密点检由公司机动分厂组织实施。
第十条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内容)
点检的十大要素(点检内容)是:压力、温度、流量、泄漏、给脂状况、异音、振动、龟裂(折损)、磨损、松弛。
第十一条点检的的工作程序
(一)设备点检的实体是:操作方、检修方和点检方。其中,点检方出于三方的核心地位,使设备点检的主体。
(二)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记录表。没有能力或没有条件处理的,要写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有关人员安排处理。但不管何人、何时处理的,都要填写处理记录表。
(三)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查记录和处理记录要进行系统分析,找出薄弱“维修点”即故障率高或损失过大环节,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安排改善性维修。
(四)对任何一项改善性维修项目,点检方应在半年内对其经济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
第四章检查及考核
第十二条公司及各分厂、车间应对设备点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人员对日常点检的检查为每天至少一次,分厂、车间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点检的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机动分厂对点检工作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设备点检工作的考核
(一)对以下情况之一者,每次处罚20―50元。
1、设备操作人员未按《点检表》要求进行点检作业者。
2、设备维修人员未坚持每天查进行巡回检查,没在《点检表》签名者。
3、对日常点检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者。
(二)对设备点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员工,特别是通过点检避免设备事故发生的事例,公司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为了使设施设备运行和管理工作更加有效,符合GSP规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对设施设备。
4、责任:门店养护员。
5、内容:
5.1、门店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要求,按需要由公司统一添置和更换。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并附购进发票和产品合格证留存备查;
5.2、门店养护员应每季度对仪器设备使用和运行进行检查养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在养护过程中应及时将设备运行情况及维护情况及时记录于“仪器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记录”表中;
5.3、门店养护员应建立门店仪器设施设备管理台帐,将现有的和新添置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记录上,记录内容要完整;
5.4、温湿度表校验工作按以下规定进行:
5.4.1、公司质管部门每年定期对各门店的`温湿度表进行校对,并做好校对记录。合格的由公司出具校对凭证并将温湿度表交还门店使用.
5.4.2、日常工作中门店应经常对温湿表自行查验发现不合格及时送检。
6、相关表格: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记录、计量器具检验情况登记表。
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厂长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科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全环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机电队,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车间主管设备技术员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设备科。
3.2.2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厂长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厂长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生产科、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环保科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检修项目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3.4检修类别和时间
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2.1更换成套部件。
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3.6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不落地、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3.11验收:
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厂长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环保、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厂长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环保检查员。
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结合纺织工业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纺织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全部生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通过技术和经济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适应纺织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推进检修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协作和维修配件的商品化,开展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本地区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章;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四)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优竞赛活动;
(五)组织总结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维修新技术,为企业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组织对进口设备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备品配件的国产化;
(七)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搞好闲置设备的调剂;
(九)负责统计上报设备管理、维修工作报表。
第七条厂长(或经理,下同)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在制订企业的方针、目标时,应对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作出决策。在厂长任期责任目标中,必须列入设备完好率、设备新度系数等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制度。
基建、扩建、成套配套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企业应组织设备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企业购置设备时,设备管理机构或设备管理人员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
第九条企业选购的设备应备有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设备到厂后,应认真验收,及时安装、调试使用。对进口设备在索赔期内及时提出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企业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投产后三个月内,使用部门和安装应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企业自制设备,应当组织设备管理、制造、维修、使用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做好设备的制造工作。设备制成后,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设备制造部门应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对用户进行访问,及时处理答复用户意见和建议,供应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做好售后服务。
企业应将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设备制造部门。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正确使用设备,必须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维修。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安排设备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计划,严格执行。严禁拼设备、超负荷。
第十四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才能独立操作。对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后凭证操作。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试验,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企业应制定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保养工作周期、技术条件,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润滑管理,制定润滑管理办法,做好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
第十六条设备修理可根据生产的不同特点和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采用周期计划修理和状态修理两种不同的修理方式。各行业采用两种修理方式的设备名称及修理周期,按本制度各行业的《附件》规定执行。对《附件》中未作规定的设备,企业也应自订修理方式。
第十七条企业对采用周期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编制大、小修理周期表,制定年度修理计划和月度作业计划。对采用状态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年分季制定修理计划,并严格按照执行,以保证修理计划的准期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调整时,按各行业《附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质量检查、接交验收办法。维护、修理人员应按维修技术条件做好各项维护、修理工作。
企业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维护、修理工作进行一定数量的质量检查。维护、修理工作完成后,必须根据“保养技术条件”和各行业《附件》规定的“大、小修理接交技术条件”办理接交验收,评定修理质量或等级。
第十九条对进口设备的维护、修理方法和技术条件,可参照国产设备由企业自订。
第二十条企业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改善维修工作,以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降低维修成本。
第二十一条企业必须遵守财经制度,按国家有进规定,“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接受审计监督。企业应制订太修理基金管理办法。大修理基金应由设备管理机构有计划模制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从折旧基金中安排使用。
第四章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改造更新工作,编制中、长期规划和相适应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重要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二十四条企业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按国家规定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其他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七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制订管理办法。
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五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的说明书、图纸、图册和设备排列图、管理线路图、设备改造、更新等技术资料。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能反映设备数量、价值,技术特征、维修发行动态变化资料的设备卡片和设备台帐,并定期核对,做到记录正确,帐、卡、物三者相符。
第三十条企业应加强设备的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和考核。企业的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设备完好率应每月进行检查,检查数量每季累计一般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50%,多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25%。
大、小修理分两面个等级,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一等,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等。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工艺要求者为一级,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级。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合格,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不合格。
设备故障率以企业的生产能力设备发生的故障计算,故障停台台班数指当班不能修复的故障台数。
设备维修费用包括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的人工、管理、配件、器材、材料费用。
第三十一条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表式按季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设备事故分一般、重大和特大三类。
一般设备事故:由企业自定。
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者,印染、化纤设备损失达2万元及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按季如实统计上报主管部门。
特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企业应制订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于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配件、器材的购置、制造、验收、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专用工具、容器、衡器、仪器、仪表等应做好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精密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企业的机修、动力和空调部门要加强计划、调度和质量检查等管理工作,适应生产、维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维修的定额管理,制定先进、合理的设备维修工时、资金、消耗定额。
第六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七条纺织系统所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应设置设备管理工程专业,有计划地培养设备管理专门人才。
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会同教育部门举办技术学校或技术培训班培养维修技术工人。
第三十八条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的),有一定实践经验,经过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九条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制订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教育培训规划。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教育。对现有维修工人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培养维修工人要逐步向掌握“机、电、仪一体化”维修技能和“一专多能”的方向发展。
第四十条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定期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成绩均应记入技术培训档案,作为奖励、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奖励和惩罚
第四十一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活动,对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显著成绩之一的职工和集体,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奖励、物质奖励和晋级奖励。
(一)认真做好维修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促进生产发展及在行业设备检查评比中取得优胜的;
(二)发现设备隐患,及时防止和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
(三)推行设备现代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改进设备、仪器、装置有重大技术突破的;
(五)在维修技术方面有改革创新并有推广价值,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六)在修旧利废、节约代用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果的;
(七)参加维修技术操作比赛,获得操作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十三条企业主管部门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运行状况恶化而影响生产或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凡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进行生产,由此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二)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四)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五)未使用或停用设备因保管不良造成报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是全国性的基本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纺织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制度8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应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任何。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设备管理制度9
一、物资材料管理规范
1、施工所需各类材料,自进入施工现场保管、使用后,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现场前,均属于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畴。
2、必须由材料库管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的配置应满足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的要求。
3、现场要有切实可行的料具管理规划、各种管理制度及办法。在施工平面图中应标明各种料具存放的位置。
4、项目部材料员必须按施工用料计划严格进行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必须齐全。
5、必须设有两级明细账,现场的库存材料应账物相符,定期进行材料盘点。
6、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外欠材料账款的统计、运输单据统计与核实。
7、施工用料发放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和履行入库手续。
(2)在施工用料中,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必须建立台账。
(3)凡超过限额用料,必须查清原因,及时签补限额材料计划单。
(4)及时登记工地材料使用单,及时进行材料核算。
二、进场材料质量验收制度
1、对进场材料的规格、外观、性能、数量要认真验收把关。
2、建立健全物资进场验收制度,把好物资验收关,确保进场物资达到标准要求,满足工程需要。
3、对进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建立合格证登记台账。
4、对验收后的物资进行产品状态标识,应写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
5、对合格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其性能,作好防护措施,保证物资在保管过程中不发生质量问题。
6、对贵重物品、危险品,按规定把好验收关,及时入库,妥善保存。
7、对不符合质量或规格、数量要求的料具,有权拒绝验收并报有关负责人。
三、工具管理制度
1、通用工具的配发由项目部按专业工种一次性配发给综合队,原则上按使用期限包干使用。
2、通用工具管理由物资部门建立综合队领用工具台账,由综合队负责管理和使用,配发数量及使用期限按料具管理规定执行。
3、通用工具的维修,在使用期限内的维修由综合队负责控制,如发现恶意损毁,则维修费用从综合队工资中扣除。
4、配发给综合队或个人的工具、劳保用品,如丢失、损坏等原则上一律不再无偿补发,维修购置或租赁的费用一律自理。
5、随机(车)使用配发的电缆线,焊把线、氧气(乙炔气)软管等均列入综合队管理,坚持谁用谁管,做到工完料清,及时入库。
6、工作调动或变换工种时,要交回原配发的全部工具。
7、因特殊工程需要特种工具时,由综合队长、提报计划,经现场经理确认,主管领导审批,由物资部采购提供,并建立工具帐本,工程完工后及时收回。
四、限额领退制度
1、严格执行队伍限额领料制度,做到领料有手续,发料有依据。
2、健全各队伍领料台账,完善管理制度。
3、领料额度应根据进度计划及实际需要,由工程部、各队伍负责人共同研究提出,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4、现场材料员应根据材料领用计划在额度范围内发料,按规定办理材料出库和领退料记录等,每月做一次统计结算。
5、对特殊用品,执行交旧领新的原则,遗失或损坏应酌情赔偿。
6、节约材料,应及时办理退料入库手续。
7、材料领出后,由各队伍(综合队)负责使用和保管,材料员必须按保管和使用要求对各队伍(综合队)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8、在领、发(或退)料过程中,双方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注明用料单位工程和队伍名称、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领用日期、批准人等,双方需签字认证。
9、搞好限额领料考评,节约有奖,超用受罚。
五、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限额领退料手续。
2、存放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和房屋、交通要道、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砖石砌筑。
3、库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湿度表。门窗应向外开,不要使用通明玻璃,垫板的铁钉不能外露。照明要用防爆照明设备和专用启封工具,并应有消防设备。库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4、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存在可靠的专设处所,设指定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制度。
5、对有毒或有危险性的.废料处理,应在当地公安、卫生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6、贵重物品、易易爆物品的发放有项目部专人审批,并做好记录。
六、库存物资盘点检查制度
1、每月月底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都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好明细报表,报上级有关业务部门。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材料员应定期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亏盈,要及时查明原因。
4、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1)查质量:库存物资的质量是否变化。
(2)查数量:账、物是否一致,单价是否准确。
(3)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遮盖物是否严实,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是否良好。
(4)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养情况是否良好。
七、收发料制度
1、收货时应根据运单及有关资料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注意外观检查,若有短缺损坏情况,应当场要求运输部门检查。凡属他方的责任,应做出详细记录记录内容与事情情况相符合后方可收货。
2、核对证件:入库物资在进行验收前,首先要将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磅码单、发货明细等进行核对,看是否与合同相符。
3、数量验收:数量检验要在物资入库时一次进行,应当采取与供货单位一致的计量方法进行验收,以实际检验的数量为实收数。
4、质量检验:一般只做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检查的物资,可由保管员或验收员自行检查,验后做好记录。凡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应由试验室或检测单位,并作出详细签定记录。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有关业务部门。
6、物资经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建立台账,以便准确地反映库存物资动态。
7、核对出库凭证:保管员接到出库凭证后,应核对名称、规格、单价等是否准确,印鉴、单据是否齐全,有无涂改现象,检查无误后方可发料。
8、备料复核:保管员按出库凭证所列的货物逐项进行备料,备完后要进行复核,以防差错。
八、周转材料使用与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周转材料在使用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周转物资,做到不损坏、不丢失、维修及时,保质保量投入周转周期使用。
2、模板使用后,必须及时保养。
3、对零星配件必须即使回收。
4、建立周转材料的租赁台账,认真核对,及时结付。
九、仓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进发料制度,做到进料按规定验收,按发料单发料,做好明细帐。
2、科学管理,按规格品种分别码放物资。
3、做到账、物相符合。
4、做到发料准确迅速。
5、对特殊物品的保管要做到按其性能分类、分架、分库保管,不得将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与其他物资混放。
6、作好季节性预防措施。
7、做好物资质量状况的标识。
8、保持库房干净、卫生。
9、作好库房的安全防火工作。
十、材料节约制度
1、加强对物资的计量管理工作,对进场物资严格验收。
2、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合理不止物资的存放位置。
3、严格操作规程,做到用料合理,下料准确。
4、现场设立分拣站,专人负责,将有用物资及时分拣,回收利用。
5、作好材料限额领料工作,严格控制非工程用料。
6、严格执行领发料登记制度,搞好计划用料。
7、实行材料节约奖励制度。
十一、处罚制度
凡违反以上现场材料管理制度的,按照规定酌情进行自罚和处罚,负责部门主观应负连带责任。
1、违反现场材料管理制度而造成现场材料管理混乱的。
2、未执行限额领料制度的。
3、由于管理不严而造成材料丢失和损坏的。
4、由公司检查出问题和失误,责任人不进行自罚,由公司做处罚。
5、违反材料出入库手续,私自少开、多开或任意涂改的,要全额赔偿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6、对进场材料不认真验收,造成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其个人赔偿。
7、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外借、转租料具造成料具损坏和经济损失的。
8、违反制度,擅自处理废旧物资、料具的。
9、违反公司制度,以物谋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10、违反公司规定私拿回扣的,一经发现要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10
1.0目的
收集及保存设备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为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以提高设备管理质量。
2.0适用范围
所属各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工程主管。
3.2相关专业主管人员收集设备运行资料与设备随机技术资料,由部门统一存档。
4.0内容
4.1所有设备均应收录在《设备台帐-设备基本情况表》中,详细记录设备的产地,型号,编号,主要参数,电机及控制柜的资料,出厂日期,安装地点,使用日期等,如有可能,还应记录设备资料(说明书,安装施工图等)的档案编号。
4.2重要的a类设备(发电机,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消防及生活水泵,空调主机、冷却塔,电梯,锅炉等)及b类设备(风柜、风机、区域配电柜、污水泵等),应建立设备台帐,在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后,均应填写设备维修记录表,并在设备台帐上作好相关记录。
4.3报废设备的资料应及时从台帐及设备资料表中删除,或替换为更新设备的资料。
4.4设备检查、维修、保养应制定相应表格,将检查内容及标准明确在表格中,每次作业完后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并统一存档,作为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及设备评估的依据。
4.5相关主管人员应经常查阅设备维修记录,对故障频繁的设备或同类设备出现的相同故障,应作出故障分析,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降低维修成本。
4.6a、b类设备每台应贴基本资料卡一张,对设备进行标示。资料卡上应记录设备名称、编号、受电/水路径或控制部位等;当设备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资料卡的内容应及时更新。
4.7为了保证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供电,低压配电室每一个开关设置一个状态卡,状态卡一面写送电字样,另一面写上停电字样,并固定在明显的'位置,每次操作开关后,必须使状态卡的显示与开关的实际状态保持一致,值班人员每班须检查开关的实际状态与状态卡指示的状态是否一至,如有不一至的情况发生,应查清原因。
设备管理制度11
计算机校园网是我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确保校园网设备安全、高效、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网设备,是指由连接校园网的光电转换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学校网站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终端所构成,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等。
2、严格执行学校设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新购置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向卖方提出处理意见。
4、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报告和记录。
5、网络中心各设备因正常磨损、报废应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未经上级审批,不可报废处理。
6、校园网各类设备均必须根据学校设备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如有更动必须办理手续,经学校网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更改网的物理状况。
8、网管中心是管理全校所有网络设备的重要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网管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9、校园网严格值班制度,作好运行维护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12
有关特种设备的事故基本都发生在使用过程中,因此,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种设备的管理重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一、特种设备的选购
特种设备的选购,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出厂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必须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安装,改造、维修等工作。
(1)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2)有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3)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维护部。设备维护部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的使用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工段)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4、设备维护部应组织维修人员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对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工段)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设备管理制度13
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第一条目的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一条、目的
确保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精准,防止因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误差,而产生不良品,并延长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寿命。
第二条、范围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第三条、职责
品质部门: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编号、记录、校正及管理。相关部门:自己部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
第四条、定义
内校:运用可追溯国家标准之标准件,校验公司内之检验设备、计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无法校验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有国家认可之校验单位校验。
第五条、实施要点
(一)所有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均需建卡或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及校正。
(二)生产和检验用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须由专人负责校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定后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贴上合格证并规定使用期限。
(三)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品质部门负责排定课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未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
(四)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五)有关维护保养方面
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
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
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
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
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
(六)有关校正方面
1.由品质部门负责实施,并作记录,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须校正者,则由使用人随时实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实施。
3.临时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或品质部门在巡回检验时发现检验仪器、量规不精准,应立即校正。
(2)、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损坏,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时。
(4)检验仪器、量规经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
(5)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6)检验仪器、量规经专门技术人员监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得由品质部门依本公司请购规定请购。
第六条、实施与修订
本制度经质量管理部门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设备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确保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范围内的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安全管理制度。
3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安全员负责建立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安全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0天)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借用人应在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出库前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时间间隔不超过6-12个月)。
4.1.5风电场专业人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维修工作,不能维修的交安全员统一联系外部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
4.1.6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检测、检验工作,专业库房管理员负责起重机器、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1.7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租借部门负责租借和管理,保证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租借部门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部门监督指导。
4.1.8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物质部门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租借或发放。
4.1.9起重机械、小型机械由物质部门供应,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部门参加验收。
4.1.10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4.2定义;
a.小型机械是指施工班组独立使用的除施工设备以外的施工机械。安装小型机械,坡口机、套丝机、往复机、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b.小型机具是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
c.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钩、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e.起重机(crane)属于起重机械的一种,是一种作循环、间歇运动的机械。一个工作循环包括:取物装置从取物地把物品提起,然后水平移动到指定地点降下物品,接着进行反向运动,使取物装置返回原位,以便进行下一次循环。
f.起重机械由起升机构(使物品上下运动)、运行机构(使起重机械移动)、变幅机构和回转机构(使物品作水平移动),再加上金属机构,动力装置,操纵控制及必要的辅助装置组合而成
4.3采购要求;
a.物质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优先考虑。
b.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4.4机具使用要求;
a.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b.机具的转到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c.机具的压力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检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完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d.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名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名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e.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f.机械操作人,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临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分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推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为事故负责;有关专业接到报告后妥善处理,否者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g.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子贴挂简明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及负责人。
h.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s1102的规定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应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浸油一次。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4.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可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允许用应力应减低50%。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锁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4.5滑车:
a滑车应按名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名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b.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地磨损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着,不得使用。
c.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d.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得钩环锁紧。
4.6起重机器机具管理制度:
a.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b.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c.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1次.应检查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运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和固定物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d.起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e.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f.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起重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7检查、维护、试验:
a.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b.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坚定。修复后的起重机械、机具应经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c.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d.待修与完好的起重机械、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4.8下列情况必须报废:a.以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b.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
设备管理制度15
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如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戴护帽,如果不戴就可能将头发绞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绞进去,将手绞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紧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绝不能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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