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交接班制度

时间:2024-07-17 13:36:19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交接班制度(通用9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交接班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交接班制度(通用9篇)

  医院交接班制度 1

  一、交接班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对医疗科室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具体要求。

  二、医师交接班

  1、各科室在行政工作时间之外以及假日期间,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应当根据科室的设置情况,安排医师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在规定的接班时间之前10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种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值班医生将值班期间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值班医师不得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经由科主任同意,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三、护理交接班制度

  1、每日晨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交接班前一切准备工作。

  2、当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用过物品妥善处理。遇到特殊情况,必须作详细交班,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3、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4、在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毕交接清楚。

  附:六个不交不接:

  (1)、本班任务没有完成不交接;

  (2)、办公室、治疗室及病区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用过物品处置不当不交接;

  (4)、物品及急救药品器材不齐不交接;

  (5)、危重患者护理不周不交接;

  (6)、工作人员衣着不整齐不交接。

  四、其他药剂、检验、放射、超声、心电图等科室根据情况安排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完成在班时间内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交接班制度 2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治疗工作持续地进行。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时,负责全病区的临床医嘱处置,对危重病人的观察、治疗,应记入病程记录;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住院总医师、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短暂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人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人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晨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由值班人员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的.病员的病情变化,一般不超过15分钟。危重病员应床头交接班。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病人,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人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人和新病人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人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6)、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7)、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医院交接班制度 3

  一、住院护理部门、注射室、抢救室,药房等科室实行交接班制,并建立交接班记录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抢救、医疗、治疗、护理、调剂工作的.及时准确地进行。

  二、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xx分钟到达科室,阅读当天的交班报告、医嘱本或必要的口头交待,在接班者未到来或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开。

  三、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任务,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口头详细交待,并与接班者共同处理好后才能离去。交班者必须为下一班做好工作准备,白班要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工作,夜班也必须为白班作必要的药品准备。

  四、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物品、药品等交待不清楚时,应当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应当进行书面、床旁、桌旁交接,实物进行数量清点在交接本上要写清楚,病员床旁要看清。口头交待要讲解明白,交接班完毕时,双方应当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

  医院交接班制度 4

  (1)、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接班人员换完工服到岗位后,进行逐点逐项交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交接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2)、交标准班应交:

  ①、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

  ②、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

  ③、当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④、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产的重点事宜。

  ⑤、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隐患。

  ⑥、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⑦、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

  (3)、交接班过程坚持:重要部位一点一点的交接,重要数据一个一个交接,重要工作一件一件交接。

  (4)、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不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保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事故或故障时不交接。

  (5)、交接班时要严肃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

  (6)、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7)、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

  医院交接班制度 5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和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科室较小,医师和床位较少的,病房和急诊可安排统一值班。

  二、各级值班医师每日准时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各级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当时完成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各级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视病房情况允许离开时,不得超过医院范围,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同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随叫随到。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休。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药房、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等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交接班制度 6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交接双方应负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人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移交人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时,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委托他人移交,但应自行负责。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会计档案资料;

  2、工作计划、预算资料及预算执行情况资料;

  3、公章、现金、票证及银行预留印鉴;

  4、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及定额资料;

  5、经办未了事项及其他应交接的.工作。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认真核对有关帐簿金额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实际余额,保证帐帐相符,并要按照应移交的事项编制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员与接办人员当面逐项点交清楚。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鉴章,报送单位领导审查批准,一份由移交人留存,一份报主管机关备案,一份由接管人作为会计档案妥善保存。

  五、记帐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将所经营的帐簿逐户结出余额并加盖印章,同时在帐簿扇页“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

  六、出纳员办理交接时,除按记帐员办理交接程序外,还应清点核对库存,帐款相符后,移交人方能离职。

  七、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时,除编制移交清册外,还应编制截止交接日期的资金平衡表一式三份,作为移交清册的附件存查。

  八、在办理交接时,对于会计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库存现金、票据等,移交人不得封包移交,接办人不得封包接收和保管,对于在办的未了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处理完了,如来不及处理,则必须将经办过程的始末缘由向接办人详细交待清楚,由接办人负责继续办理,接办人不得借故推诿。

  九、财产物资保管人员离职时,参照会计人员移交办法,办理交接,会计主管人员认为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参加监交。

  医院交接班制度 7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明确责任,使正确的会计工作不受人员调动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清册逐项交接

  1、已由本人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的会计凭证、未登记的账目,应由本人完成,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2、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必须交接清楚,对未了事项须在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余额要与总账有关明细账余额核对,核对清楚后,才能交接。

  4、有价证券(如债券、国库券等)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现金要根据现金日记账余额点校,不得短缺。

  5、为明确责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6、为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二、专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负责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本企业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由主管部门会同监交。

  三、临时工作交接

  对于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工作,也应当办理交接手续。以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分清工作责任,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须本企业领导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办理移交手续,委托人对所移交的会计工作和相关资料承担责任。

  四、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

  医院交接班制度 8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二、会计人员在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元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支票簿、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余额金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清查处理。

  2、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补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移交清楚。

  六、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八、接替的会计人员需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医院交接班制度 9

  1.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帐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有关会计方面的制度、计划、预算等。

  2.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根据《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3.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对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金额进行点交。

  4.移交人员移交时,还应将自己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漏问题,应学出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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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交接班制度(通用9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交接班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交接班制度(通用9篇)

  医院交接班制度 1

  一、交接班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是对医疗科室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具体要求。

  二、医师交接班

  1、各科室在行政工作时间之外以及假日期间,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应当根据科室的设置情况,安排医师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在规定的接班时间之前10分钟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薄,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种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每日晨,值班医生将值班期间病员的情况向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值班医师不得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经由科主任同意,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三、护理交接班制度

  1、每日晨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入院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交接班前一切准备工作。

  2、当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内的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用过物品妥善处理。遇到特殊情况,必须作详细交班,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3、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再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4、在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毕交接清楚。

  附:六个不交不接:

  (1)、本班任务没有完成不交接;

  (2)、办公室、治疗室及病区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用过物品处置不当不交接;

  (4)、物品及急救药品器材不齐不交接;

  (5)、危重患者护理不周不交接;

  (6)、工作人员衣着不整齐不交接。

  四、其他药剂、检验、放射、超声、心电图等科室根据情况安排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完成在班时间内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交接班制度 2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断、治疗工作持续地进行。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不在时,负责全病区的临床医嘱处置,对危重病人的观察、治疗,应记入病程记录;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住院总医师、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短暂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人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人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晨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由值班人员报告病人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手术前后、特殊检查的.病员的病情变化,一般不超过15分钟。危重病员应床头交接班。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人和新病人,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人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人和新病人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人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6)、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7)、值班人员要做好病区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医院交接班制度 3

  一、住院护理部门、注射室、抢救室,药房等科室实行交接班制,并建立交接班记录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抢救、医疗、治疗、护理、调剂工作的.及时准确地进行。

  二、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xx分钟到达科室,阅读当天的交班报告、医嘱本或必要的口头交待,在接班者未到来或未交接清楚之前,交班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开。

  三、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任务,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口头详细交待,并与接班者共同处理好后才能离去。交班者必须为下一班做好工作准备,白班要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工作,夜班也必须为白班作必要的药品准备。

  四、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物品、药品等交待不清楚时,应当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应当进行书面、床旁、桌旁交接,实物进行数量清点在交接本上要写清楚,病员床旁要看清。口头交待要讲解明白,交接班完毕时,双方应当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

  医院交接班制度 4

  (1)、交接班人员要提前做好交接准备,接班人员换完工服到岗位后,进行逐点逐项交接,做到件件事情有交待,将交接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中。

  (2)、交标准班应交:

  ①、领导的指令或上级来检查的情况。

  ②、设备运行情况及主要参数。

  ③、当班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④、需要提醒下班注意安全生产的重点事宜。

  ⑤、本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大小事故及不安全隐患。

  ⑥、安全保护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

  ⑦、工具、消防器材及室内卫生情况。

  (3)、交接班过程坚持:重要部位一点一点的交接,重要数据一个一个交接,重要工作一件一件交接。

  (4)、交接班应坚持做到:资料数据记录不全、不准不交接,特殊工种岗位不交给无证上岗者及劳保用品穿戴不全者。正在处理事故或故障时不交接。

  (5)、交接班时要严肃认真,对交接班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在交接班前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方负责,接班者验收合格后交班方才可离去。

  (6)、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7)、交接班后,双方未签字或问题未处理完不能离岗。

  医院交接班制度 5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和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人数可根据科室大小和床位多少而定,科室较小,医师和床位较少的,病房和急诊可安排统一值班。

  二、各级值班医师每日准时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急、危重病员和新入院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边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各级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人值班日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病程记录,危重病人当时完成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各级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视病房情况允许离开时,不得超过医院范围,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同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随叫随到。

  七、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等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给以适当补休。

  八、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九、药房、检验、放射、b超、心电图等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交接班制度 6

  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应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交接双方应负的责任,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人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移交人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时,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委托他人移交,但应自行负责。

  三、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会计档案资料;

  2、工作计划、预算资料及预算执行情况资料;

  3、公章、现金、票证及银行预留印鉴;

  4、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及定额资料;

  5、经办未了事项及其他应交接的.工作。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认真核对有关帐簿金额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实际余额,保证帐帐相符,并要按照应移交的事项编制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员与接办人员当面逐项点交清楚。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鉴章,报送单位领导审查批准,一份由移交人留存,一份报主管机关备案,一份由接管人作为会计档案妥善保存。

  五、记帐人员办理交接时,应将所经营的帐簿逐户结出余额并加盖印章,同时在帐簿扇页“经管人员一览表”中注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

  六、出纳员办理交接时,除按记帐员办理交接程序外,还应清点核对库存,帐款相符后,移交人方能离职。

  七、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时,除编制移交清册外,还应编制截止交接日期的资金平衡表一式三份,作为移交清册的附件存查。

  八、在办理交接时,对于会计凭证和有关资料以及库存现金、票据等,移交人不得封包移交,接办人不得封包接收和保管,对于在办的未了事项应尽可能由移交人处理完了,如来不及处理,则必须将经办过程的始末缘由向接办人详细交待清楚,由接办人负责继续办理,接办人不得借故推诿。

  九、财产物资保管人员离职时,参照会计人员移交办法,办理交接,会计主管人员认为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参加监交。

  医院交接班制度 7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是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明确责任,使正确的会计工作不受人员调动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清册逐项交接

  1、已由本人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的会计凭证、未登记的账目,应由本人完成,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2、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必须交接清楚,对未了事项须在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余额要与总账有关明细账余额核对,核对清楚后,才能交接。

  4、有价证券(如债券、国库券等)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现金要根据现金日记账余额点校,不得短缺。

  5、为明确责任,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6、为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必须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立新账。

  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二、专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负责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本企业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由主管部门会同监交。

  三、临时工作交接

  对于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工作,也应当办理交接手续。以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分清工作责任,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须本企业领导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办理移交手续,委托人对所移交的会计工作和相关资料承担责任。

  四、移交后的责任

  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

  医院交接班制度 8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二、会计人员在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的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后,如发现元经管的会计业务有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等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现金、支票簿、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监交,必要时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余额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余额金额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清查处理。

  2、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补缺,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须移交清楚。

  六、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八、接替的会计人员需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不能到职工作的,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必须指定人员接替或代理。

  医院交接班制度 9

  1.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写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帐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有关会计方面的制度、计划、预算等。

  2.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根据《会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行政领导监交。

  3.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对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簿金额进行点交。

  4.移交人员移交时,还应将自己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漏问题,应学出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