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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提高集团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同时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团《内部市计监察制度》等杆关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控制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由集团及其各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总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京东方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各BU、各业务单元及其各业务组织(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四条、基本原则
集团各单位应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制、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实施内部控制。
第五条、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进行。
第六条、集团市计监察组织具体负责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具市计委员会以及相关领导汇报。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包括设计、运行和评价。市计监察组织负责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编制,组织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并进行市核。
第七条、集团各单位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并汇总形成内部控制制度手册,报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集团各单位根据业务性质强化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实现自动控制,减少人为操纵。
第九条、集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要求,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评价,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发表评价意见。
第十条、集团各单位应将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内部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一般情况下,集团各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集团统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下属各单位如需另行委托与集团上市公司年报市计不一致的会计师事务所时须报集团财务部门、市计监察组织审议并经集团市批通过。如涉及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须按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权力与责任
第十二条、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机制。
第十三条、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总体安排,保证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在出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时,及时决策内部控制缺陷解决方案。具体包括:
1、批准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工作计划:
2、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方案;
3、批准集团内部控制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4、审阅和批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批准内部控制重要、重大缺陷认定报告(含缺陷整改方案):
6、批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文档及重大、重要报告;
7、批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计及职责方案:
8、督导集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9、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集团市计监察组织对董事会负责,是其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常设机构,负贡集团内部控制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并组织实施集团各单位的内部控制自我检查与整个集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市议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集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与完善:
3、组织内部控制手册的编写工作:
4、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汇报;
5、组织编制并审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方案:
6、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对过程中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7、组织审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核其他需要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解决的相关内部控制重要事项及文档。
第十六条、各级管理层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辖业务涉及的内部控制建设(设计、运行和自我检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负责,负责主持内部控制管理的日常工作,集团各单位为内部控制管理执行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
2、负责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并根据本业务及管理变化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对照风险点,制定或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时更新内部控制流程文档,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3、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整体部署,负责组织落实本年度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4、负责向集团审计监察组织提供本业务内部控制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运行情况和对内部控制自我检查情况,如遇内部控制重大变化应及时沟通:
5、按照集团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工作,完成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底稿;并按照集团《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提出所辖业务内部控制缺陷的初步认定(含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报经集团内控管理部门及决策机构批准后进行内部控制的整改:
6、负责配合集团信息管理部门、内控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信息系统:
7、负责培育员工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素质。
第十七条、集团CHRO组织须向各单位宣贯组织架构调整情况,并积极推动落实。
第十八条、审计监察组织协同集团IT流程部门梳理各业务流程,并对集团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流程设计方法辅导。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应与集团SOPIC创新变革同步,每年须完成PIDCA(运行、自我评价、修订完善手册)循环以逐步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第三章、内部控制程序与方法
第二十条、集团须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并明确汇报机制;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按照SOPIC创新变革实施方案,确定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整体目标。
第二十一条、集团审计监察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1、明确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项目目标;
2、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实施方案,经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对外披露:
3、编制《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4、协同IT流程部门督促各单位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及运行;
5、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审核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底稿,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对外披露;
6、跟踪各单位缺陷整改。
第二十二条、集团各单位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1、对年度事业计划(KPI)逐级分解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公司层面和流程层面的重要风险领域或关键风险点,落实控制措施,完成风险控制文档:
2、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手册》并运行:
3、实施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并编制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底稿,出具内部控制自我检查报告并报送内控管理部门审核;
4、对制度流程进行细化、优化、简化,完成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第四章、内部控制记录文档
第二十三条、集团各单位在实施内部控制时应按规定记录相关内部控制文档,文档的编制方法应符合《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所附要求,主要包括:
1、集团及各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项业务生成的各种原始资料;
3、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记录及会议资料:
4、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及评价过程中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内部控制管理部门应按照集团档案管理和审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章、人员与培训
第二十五条、内部控制所有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任职能力,应获得相应的专业资质,应按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六条、对于违反内部控制相关规范的行为导致内部控制发生重要或重大缺陷时,包括设计和运行活动中的相关人员或单位,按规定给予惩罚。
第二十七条、在内部控制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二十八条、未经授权批准或许可,任何个人或权属单位不得对外公布涉及内部控制过程的保密文件,凡擅自泄露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审计监察组织内控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并依据本办法修订风险评估细则、内部控制评价细则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报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3
一、加强和完善工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财务内部控制是指为维护资金、资产安全,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而采取的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措施、方法和手段”;是业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障资产安全,保证信息真实可靠,确保达到企业预期的战略目标而实施的责、权、利明确且相互制衡的动态管理过程。现代意义上,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通常包括“内部控制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财务处理制度、稽核制度、预算控制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我国《会计法》明确要求,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都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推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
对于工会组织而言,尽管已建立一些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且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财务监控能力有所提高、效果日趋明显,但在实际的各级工会财务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制约着工会工作的发展。因此,有必要结合新的《工会会计制度》,加强和完善工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管理,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工会资金和财产安全运行,提高资金和财产使用效益,从而提高工会的财务监控能力和管理效率。
二、当前基层单位工会会计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1.工会会计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尽管我国基层单位工会成立的时间很长、历史悠久,但由于种种原因,其现代化发展时间并不长,从而导致许多基层单位工会的管理者并没有认识到建立和健全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计内控意识淡薄,有的甚至将财务预算等同于财务内部控制。这样导致部分基层单位工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不清、工作混乱,挤占、挪用工会经费的现象不时发生,严重影响工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影响工会工作效率。
2.工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健全完善
由于基层单位工会的管理者对于财务内部控制意识淡薄,致使大多数基层单位工会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缺乏应有的认识,重视不够。基层单位工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或者根本没有建立,或者不完善,或者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现象随处可见。尽管《会计法》和新《工会会计制度》都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但目前我国还有相当多的基层单位工会没有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会计内控制度,但普遍存在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或制度残缺不全;有些单位只把会计内控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真正执行。
3.工会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能力不强
工会财务预算是指工会组织根据自身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方案。预算编制通常是根据一定的预算控制数,参考前几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充分考虑收人的增减,结合本单位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收人预算。当前我国基层单位工会财务预算编制往往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是对财务预算编制不重视,预算编制比较粗糙。
二是预算执行控制能力偏弱。导致财务年度预算变成空中楼阁、流于形式,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缺乏预见性,预算执行能力不强。
4.工会会计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由于基层单位工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完善以及执行监控能力弱,致使部分基层单位工会的会计内控制度没能发挥应有的监督、控制和制约作用,不能很好地约束基层单位工会的财务决策,监控财务人员的业务行为以及相关的财务事项。而且,许多基层单位工会的管理者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经营和管理的理念,在实际的工作中并没有将会计内部监控提升到管理战略上来。有些基层单位工会的会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责任感,使会计业务的事前审核、事中复查以及事后监督没能很好地执行,延时监督的现象时有发生,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部分基层单位工会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内部审查机构,或者内部审查机构并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审查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4
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储蓄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措施。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措施。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储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储蓄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措施。对出租、出借银行卡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措施。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明确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措施。对办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应分开保管的制度应当明确。
三、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购置、验收管理措施。
2、为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毁损,各单位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管理措施。
3、为防止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损失及舞弊行为,各单位应当明确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措施。
4、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5、对重要固定资产的保险制度应当明确。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请购、验收程序及管理措施。
2、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专人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及有关奖惩办法。
3、明确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1、明确职工借支的审批程序及归还时间,对不按期归还借款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制定往来款项的定期清理和核对的管理措施。对清理和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办法应当明确。
3、明确呆账、坏账的审批处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1、财务会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情况、人员增减变化等。
2、财务会计分析的有关指标,至少应当包括:各项收入、支出绝对数及对比指标、预算内拨款占总收入的比率、非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非税收入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等,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增加相应的财务分析指标。
3、明确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报送时间和部门。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分析,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七、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会计档案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制度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编制办法。
2、明确会计档案的保管、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的销毁管理措施。
八、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包括明确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置制度及内部牵制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
(二)、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确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权限;明确操作密码的管理措施等。
(三)、明确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账的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的打印时间。当天凭证必须当天打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应满页打印;总账应于月末3日内打印;明细账及其他辅助账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月报应于次月3日内打印;季报应于次月5日内打印;年报应于次月15日内打印。
(四)、明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数据的管理制度。对各种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修改升级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应当明确。
(五)、明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5
为规范客户拜访作业,以提升工作业绩及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拜访目的
(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
(2)了解竞争对手。
(3)客户保养:
A、强化感情联系,建立核心客户;
B、推动业务量;
C、结清货款。
(4)开发新客户。
(5)新产品推广。
(6)提高本公司产品的覆盖率。
二、拜访对象
(1)业务往来之客户。
(2)目标客户。
(3)潜在客户。
(4)同行业。
三、拜访作业
1、拜访计划:销售人员每月底提出拜访计划书,呈部门经理审核。
2、客户拜访的准备
(1)每月底应提出下月客户拜访计划书。
(2)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3)确定拜访对象。
(4)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5)拜访时相关费用的申请。
3、拜访注意事项
(1)服装仪容、言行举止要体现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尽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谊,成为核心客户。
(3)拜访过程可以是需要赠送物品及进行一些应酬活动(提前申请)。
(4)拜访是发生的公出,出差行为依相关规定管理。
4、拜访后续作业
(1)拜访应于俩天内提出客户拜访报告,呈主管审核。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3)拜访后续作业之结果列入员工考核项目,具体依相关规定。
四、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制定目的`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2、适用范围: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查核规定之计划程序
(1)销售计划: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计划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5、查核要项之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结果填制《客户拜访调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6、查核要项之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五、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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