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04 11:55:29 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5篇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费用报销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费用报销审批

  第二条 总公司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车辆使用费。通讯费、房屋租赁费。咨询顾问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职工培训费等支出。

  第三条 总公司各部门(不含综合业务部,下同)应于年初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本部门年度费用预算并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查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下达费用预算定额。年度费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务本部将视情况对费用预算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 开支各项管理费用时,属各部门预算内的正常支出,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直接审批报销。属预算外的支出和不宜执行费用预算管理的部门开支,必须提前向财务本部申请,由财务本部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或报批。

  第五条 各部门报销有签字权的为部门正职。部门正职离京时,可以授权部门副职签字,并书面通知财务本部。如一个部门仅设正职单岗或副职单岗而离京的,报销暂缓;确需急办的,报请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

  第六条 总公司部门正职本人业务报销须经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总公司副总经理和助理总经理本人业务报销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三章差旅费开支

  第七条 总公司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和邮电通讯等其他费用。

  第八条 总公司差旅费报销根据公司任职和出差地区不同,采取实报实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第九条 总公司职工出差,须先行确定地点、任务,天数、人数及费用预算,以保证差旅费在年度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出差天数在一星期以内的,由部门正职批准,超过此期限的,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 出差地区划分为一般地区与特殊地区(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广州、 汕头、上海、海南等),出差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发、返回当日均算)。

  第十一条 总公司职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车、船,飞机标准(见附表1)乘坐,特殊情况、不宜执行上述标准时,应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未乘卧铺者,可按所购票价的6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5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给补贴。)

  第十三条 总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据实报销。每次出差的机场。火车站、码头往返费用,凭相应张数票据在100元以内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 总公司总经理福!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标准(见附表2)以内部分,按住宿发票实报实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本人自负:部门副职及其以下人员,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此外,助理总经理及其以下人员出差每人每天给予出差补助100/130元(一般地区畸殊地区),出差补助包括在外地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职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80%给予报销。经批准开车出差,当日往返者,按每天出差补助的一半给予补助。

  第十五条 总公司职工与总公司领导共同出差,财务本部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报销标准;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同总公司职工共同出差办事,聘请人员的报销标准比照陪同人员的报销标准。

  第十六条 职工外地出差发生的宴请费,原则上应按本规定第二十六、二十六条 的规定于出差前申请,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单位后补办手续。出差发生宴请的扣除陪宴人员宴请当日一半的出差补助。

  第十七条 职工出差发生的邮电通讯费、文印费,信用卡异地提现手续费等杂费支出按发票据实报销。

  第十八条 总公司职工为所属企业出差办事,差旅费应在所属企业报销,报销标准按所属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总公司职工在本市内公出办事,不报销任何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填写“出差借款预算单”;若申请出差宴请费的,还应同时附上”招待费审批单”,经出差人员所属部门正职审核签字后,送财务本部审批。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返京后,应在七日内到财务本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招待费支出

  第二十二条 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费用;宴请客人(包括工作餐)的'用餐、食品、酒水等费用;赠送客人、客户的纪念品衅l品等费用。

  第二十三条 总公司用于接待来访客人的茶叶、水果。饮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买、保管、发放及费用控制,不得突破财务本部下达的费用预算限额。

  第二十四条 以总公司名义制作的纪念品,礼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订做和管理,各部门需领用时,按办公室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总公司年末举行对外联谊活动所需费用,或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费用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集中管理。联合控制。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一般性招待用餐和礼品等费用一次支出在3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正职在财务本部下达的费用预算内严格掌握,不得超支。

  第二十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办理。

  1。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年度招待费用总额不得突破财务本部下达的预算;

  2.限制陪餐人数,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宾人数;

  3.严格执行总公司制定的宴请标准(见附表3);

  4.必须事先填写招待费审批单,并经批准;

  5.凡违反上述原则,未事先申请或突破申请标准的宴请,财务本部有权拒绝报销并向公司总经理反映。

  第二十八条 总公司各部门全年各项管理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本部定期审核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亦可在不高于本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另行制订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总公司颁布之日起生效,原《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1

  级 别

  乘坐标准

  飞 机

  火 车

  轮 船

  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头等仓

  软席

  头等仓

  部门正职

  商业仓

  软席

  二等仓

  其他人员

  普通仓

  硬席

  三等仓

  附表2

  级别

  单人住宿标准(人.天)

  (一般地区/特殊地区)

  同性两人住宿标准(人.天)

  (一般地区/特殊地区)

  助理总经理

  500/800内实报

  ――

  部门正职

  300/500内实报

  ――

  部门副职

  240/400内实报

  150/210内实报

  处级经理

  200/320内实报

  120/180内实报

  一般人员

  160/240内实报

  100/160内实报

  附表3

  级别

  标 准

  行政副部级以上、特大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

  总经理特批

  行政司局级、大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或由助理总经理、部门正职出面的宴请)

  200元/人

  行政县团级、中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来宾(或由部门副职、处级经理出面的宴请)

  150元/人

  一般宴请

  80元/人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维护本公司内员工之健康与安全,使安全及卫生各种事项合理化、明确化,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

  公司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绿植及食堂、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

  办公室的地面要保持每天打扫,上午或晚上要保持窗户敞开透风,吐故纳新,消除室内潮气和异味。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办公桌椅要经常擦拭,保持办公桌椅的干净、卫生,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给绿植定期浇水、施肥养护。厨房不得留有卫生死角。宿舍床铺下、窗台、拐角处必须时常清扫,保持干净、清洁、无积尘。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

  一、每期月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会计凭证,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册。

  二、每期年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各类会计账册,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簿。

  三、每期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应规范整理,定期装订。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严格按照会计档案规范进行保管。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权限限于财务人员、税务检查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在财务室内进行查阅。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4

  前 言

  经研究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为适应公司的发展方向,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理财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物业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增源截流,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资金使用上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维护和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记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实行财务监督机制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根据有关的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使投资者获得效益。同时亦及时合理上缴各项税费,向投资者作出明晰的信息反馈。

  五、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每年的1月20日前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的所有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对超预算的支出,找出原因,须报董事成员批准。

  六、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

  公司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严格实行总经理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责任制。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所属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总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签批人,所有款项支付时必须经董事成员签字才能生效。因故不能签批时,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人代签。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设立财务部。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财务部的主要职能,执行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财务部设会计、出纳、收款员、财产物资管理员等相关岗位,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

  3、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集团委派。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其考核工作、工资晋升、奖励与处罚、工作调动等由集团财务部管理。

  4、财务人员应参与并拟定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考核和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5、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维护财经纪律。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7、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 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与月份均按公历时间确定。

  3、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行业特性的要求,对外统一会计报表,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4、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会计核算依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确定,对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一致,具有可比性。

  7、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应属于本期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均可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8、各种会计记录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积压,会计处理必须清晰、简明、易懂,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应用规范文字加以表述,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1、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保证公司经济活动按计划进行。

  2、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做好财务预算、分析、检查工作,根据财务预算依法筹建、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财务预算的编制

  (1)、财务预算是以货币等形式展示未来某一特定期间内企业全部经营流动的各项目标及其资源配置的定量说明。即在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目标和内容以计划的形式具体地、系统地反映企业未来的收入、成本、现金流入与流出,便于有效地组织与协调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完成企业的既定目标。

  (2)、财务预算内容:

  (2.1)、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编制利润预算的基础。根据企业经营目标遵循以收入定费用的原则。

  (2.2)、费用预算。管理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经营费用,应编制经营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费用预算表、折旧预算表和税金预算表。

  (2.3)、现金预算。列示预算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以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并合理地调配现金资源,应编制现金预算表,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收入预算表。

  (2.4)、利润预算。利润预算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预算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成果的利润计划性。

  (2.5)、资产负债预算,为反映企业预算期内期末财务状况的全貌,编制资产负债预算表

  (2.6)、财务状况预算。根据各种形式的收入和费用的预测,综合预算企业未来经营实现状况并检验预算期内经营预算结果,适时向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控制经营活动的信息分析资料。

  4、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采用滚动预算法,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预算期。

  5、 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1)公司财务部编制单位的财务预算,形成财务预算初稿。

  (2)将财务预算初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6、编撰财务预算时间:单位年度预算应于每年元月20日前完毕。

  第五章 资金管理

  1、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大类。公司筹措资金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但后者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金的20%

  2、建立资本金保全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

  3、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预留印鉴必须加盖公司财务章、公司法人代表私章,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准在银行开设帐户。

  4、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内的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其数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应通过总经理审批,预算外的费用支出均需通过总经理审批。

  6、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管理,每月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理占用及闲置资金,经报董事成员批准后统一调度。

  7、公司实现的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一律存入公司的基本帐户,根据经营状况资金的需要量定期从基本帐户支付。

  8、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保持适度的债务规模和合理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六章 货币资金和往来结算管理

  1、 货币资金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公司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签章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截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每天下班前将限额内现金存入保险柜,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严格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董事成员、财务总监批准,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本上签章,并向领用人说明期限。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截,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5)、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6)、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帐, 当日的收支款项必须当日入账,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现金账面金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账单上余额相符。如有差错,要及时查找处理。

  (7)、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监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本的登记工作,以及审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得编制记账(收、付)凭证。

  (9)、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和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给他人。

  (10)、保管有关印章(印章必须分管)、空白支票、汇票。

  (11)、出纳人员按分工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2)、空白支票及汇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本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兑现手续。

  (13)、负责与开户银行的业务联系,收送支票、汇票、托收、信汇、电汇、对账单等,并负责向各责任单位转发、转收。

  2、往来款项结算的管理

  公司的往来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

  (1)、公司严格控制应收物业管理费的数额和收回时间,对长期不能收回的`,指定专人,查明原因,积极催收;

  (2)、公司按照下列要求对应收管理费进行管理;

  (2.1)、认真作好应收管理费的日常更新工作;

  (2.2)、加强对应收管理费的催收,并将应收管理费的催收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3)、垫付员工的各种款项,应按规定及时在职工的工资发放时扣回。

  (4)、公司建立票据的登记保管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回收管理及开具。

  第七章 申购物品及存货管理

  1、对日常批量采购物品实行先申购后报账的续级报批程序,需要购置物品物料时由部门经办人办理申请报批购置手续,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送呈财务主管复核,报经物业管理经理同意,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批,方可提交采购部购置。

  2、采购部根据物管的申购单购买物品,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账单报销将申购单、入库单、发票等单据根据以上报批程序办理。

  3、公司的存货管理由物管中心专人负责,对存货的采购、入库、出库及日常管理制定相关制度。

  4、存货的购入必须执行预算计划,先写申购单,必须注明申请部门,申请原因,物品名称,单价,金额,选择公司及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签名。程序为先报会计审核,再报物业经理审批,然后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

  3、存货入帐计价

  (1)、购入的存货按照进货原价加上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加工整理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4、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

  5、由物管中心财务部兼并仓库记账,加强对实物的管理。仓管记账必须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发票帐单,认真清点,核对数量(重量),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6、存货发出必须填写出库单,填明用途、数量、名称、规格,经审核批准,经办人、主管、仓管记账签字手续齐全方能发货,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发出,必须按定额发放。

  7、 公司建立严格的存货清查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盘点。

  8、 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经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分别处理。

  9、要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并设立"专用低值易耗品"备查薄,低值易耗品可采用分次摊销法。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制定相关的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主要办公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3、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1)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到部门、个人。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5、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6、固定资产购置

  (1)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入库及领用保管制度,由物管中心、使用保管部门、购置部门会同验收。

  (2)对于建设安装的在建工程,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财务人员应按工程的实际支出作为入帐价值,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7、固定资产的盘点。

  (1)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年终清查由仓管员、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实地盘点。不定期清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2)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批后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估计净值计入营业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集团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8、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的内部转移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详细内容参见《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的管理

  1、无形资产阶级计价原则: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计价;

  (2)、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价计价。

  (5)、商誉的计价应当经评估机构确认,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2、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专有技术按15年平均摊销;

  (2)、土地使用权按30年-50年平均摊销;

  (3)、其它按10年平均摊销。

  3、公司接收、购入、转让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其它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 租赁费按6年平均摊销;

  (2)、装修费按5年平均摊销;

  (3)、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将一切经营性开支按其性质正确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限。公司按期核算所耗费的实际费用,不得以计划、定额、估计费用代替实际费用。

  2、费用的计价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变。

  3、经营费用实行预算定额进行管理。

  公司的相关经营费用在预算内公司掌握使用,超过预算的相关费用须经集团公司董事成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5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根据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处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把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睬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大概情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完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3、理解并明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催促项目部回款;

  14、根据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催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根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催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介入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给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详细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6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租金,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 所有款项的支付,原则上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2000元以下款项支付可由总经理终审,1000元以下款项支付可由副总经理终审。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由总经理助理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财务部经理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⑷ 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 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⑹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长批准;

  ⑺ 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董事长批准支付。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 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行政部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行政部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并填写“采购单”; ⑵ 行政部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 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⑺ 每月7日下班前行政部门提交工资表给财务部复核,10日准时发放工资; ⑻ 新入职员工当月提交建行银行卡号给财务部备案,超期提交者当月工资下月才能发放。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部门经理审批,

  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支单”;“借支单”留财务部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 支票领用必须在支票头上签名确认,“借支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所有借款,必须每月底清理一次,并不允许跨年度。

  ⑹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⑻ 费用报销时间一般定为每星期二、四、六全天报销,紧急购买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项不受此时间限制;

  ⑼ 一般费用报销小于5000元现金结算,大于5000元支票结算。如果大于50000元须要用现金支付,要提前两天通知财务,财务与银行预约后才能报销;

  ⑽ 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原则上凭正式发票报销。财务部根据发票进行核销办理,没有发票,则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先申请总经理批准。);

  ⑾ 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⑿ 报销费用、付款或转账时必须填写“费用开支报销单”、“付款申请单”、“转账通知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办公费、通信费、招待费等)分类、分次、分页粘贴(粘贴规格用A4纸的一半,并不能超出纸的范围,不能整叠粘贴,一张张分散整齐贴好);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

  第二章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董事长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⑶ 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策划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7

  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三、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四、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五、监督做好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六、监督检查炊事员的个人卫生。

  七、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经常检查、保养所有的食堂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一、随着公司的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食堂后勤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和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盛隆就餐的职工。 办公室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盛隆规定就餐职工提供一日两餐。

  员工食堂每日供应午餐时间为12:00——12:30,晚餐时间为6:00-6:30。晚餐时间随季节变化另行通知,请所有员工按时就餐。不能提前到食堂以便影响食堂人员的操作,请各生产员工配合公司的管理制度。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以吃饱为原则,提倡节约就餐,不许故意造成浪费。就餐后一律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处,不允许把饭渣倒入水池内堵塞水池。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点或者自行保管,不得在食堂随意乱放。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喧哗,食物不准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办公室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办公室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九、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外来人员、访客等就餐,应当天及时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由办公室安排食堂工作人员。

  一、管理内容

  (一)食堂卫生管理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原料、食品做到“四个不”。 (1)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 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 加工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 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食物存放做到“四隔离”。 (1) 生食、熟食隔离。 (2) 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 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 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用 蒸气或开水)。 4. 搞好室内外卫生,并经常保持清洁,室内做到无苍蝇,每桌就餐后要及时清理干净,以便第二批人员就餐,实行定人、定物、定点、定质量分工包干负责的办法。

  5. 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等。

  (二) 对炊事人员及服务员每年春季进行一次体检,炊事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炊事员发现有传染病应及时调离。

  (三)充分发挥现有炊具作用,对现有炊具、设备实行专人专管,每天检查,做好维护保养,保证餐具、设备性能完好,做到安全生产。根据公司发展状况,逐步实现炊具操作机械化。

  (四)烹调管理

  1.细做、精做各种主副食,保证质量。

  2.主动征求职工意见,根据情况和季节适当调整口味。

  (五)财务管理

  1.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采购的粮食、蔬菜进行进仓入库手续。 2.严格实行成本核算,把好钱、粮、实物的进、烹、销、存四关,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3.勤俭办食堂,精打细算,节约水电、用电、用煤和各种管理费用、杜绝浪费。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18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 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 财政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备案资料后,应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作为财政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其实施考核、绩效评价、奖励补贴、风险救助等各项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重点面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服务。小额贷款的资金运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二)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一)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本制度以及其他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实施绩效评价,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

  (四)制定并实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政策,组织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应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机构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四)决定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决定筹资、处置重大资产、经营者报酬、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事项;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按照规定行使下列财务管理职权:

  (一)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控制制度及贷款管理制度,经投资者议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财务预测,编制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草案,实施财务控制、分析和考核;组织实施利润分配等财务管理方案;组织财务事项审批;

  (四)组织缴纳各类税费;

  (五)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六)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八)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九)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财务工作职责制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公司支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公司财务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0

  XX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卫生间台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4、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具体划分如下: 办公大厅 会议室

  总经理办公室 部门经理办公室及杂物间

  女卫生间 女性员工周五轮流打扫 男卫生间 男性员工周五轮流打扫

  5、责任区卫生清理工作在每周

  一、三下午下班后进行日常维护,每周五下班后全面清理。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xx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会计核算体制

  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6j3kxd9P#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5、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六条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

  第七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额、考核方法、奖惩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6、内部

  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八条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九条根据财政部财会(20xx)3号文的规定,公司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条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第十三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固定汇率进行折算,报告期末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差额列入当期损益或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五条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转移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1、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确认条件:

  (1)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3、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终止确认: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4、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按公允价值计量。

  ②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f4K3M;p0i;qc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按公允价值计量。

  ②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①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②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③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4)应收款项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①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③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5、金融资产的减值

  (1)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2)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3)减值损失的计量

  ①一般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当出项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对相关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债务单位撤销;

  (b)债务单位破产;

  (c)债务单位资不抵债;

  (d)债务单位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e)债务单位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停产。

  (f)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对逾期的应收账款项相应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那些估计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一般按以下比例计提特殊的减值准备:

  账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规定办理。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发生减值的迹象: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b.确认减值损失的处理: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投资损失。

  (4)减值损失的转回

  ①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③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④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十六条存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3、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据领用情况不同分别采用一次性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外,其余存货按不同类别采用个别计价法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法。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当预计损失,计提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并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第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第十八条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且能够单独的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如果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采用公允价值更能反映资产状况时,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预计净残值率均为5%。

  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建筑物204.75

  机器设备109.5

  运输设备519

  其他设备519

  3、年末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单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办理。

  第二十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当月以暂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完成后根据实际成本对原入账价值进行调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价,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适用《企业会计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准则第号-资产减值》。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

  1、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2、无形资产的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①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无形资产。

  ②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3、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4、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5、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除开办费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余均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三条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

  第二十四条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方法处理:

  1、本公司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的成本,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用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流动性借款,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费用都可予以资本化。资本化范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等。

  第二十五条收入确认的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提供劳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四)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第二十六条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二十七条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1、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本公司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编制方法按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执行。

  (1)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2)超额亏损的处理:子公司少数股东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时,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东权益。否则该超额亏损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子公司在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当期增加或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八条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九条政府补贴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三十条会计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三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第三十三条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写启用表,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四条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说明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第五章财务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第三十五条财务报告内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会计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股东权益变动表;

  5、有关附表。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6、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10、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11、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三十八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九条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第四十条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财政部门、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于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在公司财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有义务对其内容进行保密。

  第四十一条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天内报到母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到母公司。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和编制人签名或盖章。

  第六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第四十四条记账要求

  1、记账、填制原始凭证要使用蓝黑色或碳素墨水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复写除外)和铅笔。所写文字必须符合国家的文字规范,不得任意造字和简化汉字。

  2、红色墨水在下列情况方可使用:

  (1)冲销原始记录数字;

  (2)划线改错;

  (3)结账划线。

  3、各种会计记录中的数字必须端正、工整、清晰、标准。

  4、各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不许涂改、挖补、乱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迹,所有改错与更正要按规定划红线注销原始记录,再在己注销记录的上方重新正确记录或按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5、各种会计记录中的签章必须齐全。

  第四十五条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企业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会计凭证。

  2、会计凭证分类

  (1)原始凭证:它是经济业务发生后的原始记录和书面证明,要求各部门、各环节凡是发生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相应的原始记录凭证,明确经济责任,提供会计记账依据。它分为以下两种:

  A、自制原始凭证: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规范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入库形成入库单、商品调拨单等。

  B、外来原始凭证:是企业从发生业务的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运货单等。

  (2)原始凭证汇总表:将业务内容相同且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按要求汇总填制的凭证。

  (3)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经济业务内容和应用的会计科目填制的凭证。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4)记账凭证汇总表:将数量较多的记账凭证按各个相同的会计科目汇总填制的用以登记总账的凭证。

  第四十六条原始凭证的要求

  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3、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属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4、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据,借款时不准白条顶库)。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须写明应发数、所扣还金额、实际发放数等。

  第四十七条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

  1、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2、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

  (1)现金收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

  (2)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

  (3)购货业务的供货单位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

  (4)预收、预付款项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内容;

  (5)预提、应摊销业务的提、摊期限及依据;

  (6)待决、待处理事项的责任单位(人)和原因;

  (7)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

  (8)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对象、品名和数量。

  3、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负担的,应开出分割单进行结算。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的编号按月依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一组会计分录使用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应在顺序后面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例如1号凭证有三张记账凭证编号应为11/3、12/3、13/3。

  第四十八条登记账薄

  1、登记账薄,必须依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记账。

  2、记账时,应将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逐项记入账内。

  3、账薄中书写的数字和文字一般只占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适当空距,不要顶格。

  4、各种账薄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果发生跳行、隔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斜红线注销或注明“此处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5、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及时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用“O”号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商品(物资、用品)明细账须逐笔结出结存数金额。

  6、每张账页记满需转记次页时,须在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计出余额及需要计的发生额,并将计出余额等记入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其摘要栏注明“承前页”。

  7、记账时发生错误,应用单红线删掉错误的文字或数字,要求使删去的原有字迹可辩认,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单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部分数字。文字差错可只划去错误部分进行更正。

  8、月度终了,记完账后都要办理结账,结出余额后,在下一栏摘要栏注明“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月合计”,并结出当月各栏发生额合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单红线。季度终了,在当季每三个月月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并结出本季三个月度发生额累计数。年度终了,在第四季度季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并结出全年发生额累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双红线。

  9、对账。会计部门内部总账与二级、三级明细账之间应账账相符,涉及财产、物资的,须账实相符。现金账必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会计账与业务调拨、仓储管理、柜台实物负责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物资、业务周转金等业务账、保管账、三级明细账、备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进、销、存金额及数量都应定期(每月)进行对账。在对账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

  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项以及各种悬账悬案,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结清账目。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明确经济责任,并与会计核对账目,结清手续。

  第四十九条原始记录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环节的单证,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填写完整、传递迅速、汇集全面、反馈及时,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财务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归档及时、妥善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的移交由财务部经理监交。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第五十条财务稽核

  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须经稽核审验,会计人员负责审核与自己经营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设专人负责记账凭证审核,或交叉审核记账凭证。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一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会计电算化所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上的会计数据。

  第五十二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财务部专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类别、按顺序立卷登记入册,移送公司档案室保存。当年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的移交,应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按移交清册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各执一份。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四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调阅入库档案,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2、公司内各部门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办理相关调阅手续。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详细登记调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查阅理由、会计档案的名称、归还时间等。

  4、调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确实需要将调阅的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必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填写借据,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携出,并在约定的限期内归还。

  5、若需要复印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经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复印。

  6、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图画、拆封和抽换。

  第五十五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转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五十六条财务部档案的内部移交。财务部各岗位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和需要制作的符合管理规范的各项会计档案,按规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资料,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财务部经理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资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部经理或者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会计电算化

  第五十七条会计电算化工作。公司为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采用通过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按规定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操作员应按核算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八条发票管理及使用的规定

  1、发票系指在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2、公司使用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作为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凭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局申请领购所需发票,并设立发票领用登记簿。

  3、公司各部门所需发票由部门专管发票人员到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处申请领取。每次领发票时,必须将开具完的发票存根联按其系号完整如数地交回公司财务部票管员处,经票管员检查、核销后方可领取所需发票。

  4、发票仅限公司相关部门在营业、劳务收入等方面使用,不准代他人开具,更不得将发票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5、开具发票须用复写纸套写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对开错而作废的发票联不得撕毁,必须整套的保存在发票的存根上,不得撕毁,并加盖“作废”章。

  6、凡违反发票使用规定者,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五十九条费用报销程序:

  1、经办人持有效的原始单据,按财务部要求分类贴好附于费用报销单后,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账。

  2、财务审核无误后,会计编制会计凭证、出纳办理收付款手续。

  3、差旅费报销管理,见专项规定。

  第六十条办公用品的管理

  1、购买:按批准的购买计划,经办人从财务部领款购买后,交部门验收、签字,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发票及验收单交财务部门记账,结清账务。

  2、领用、发放:财产管理部门按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后,发给办公用品,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

  3、财务部根据收到的购买计划及有关单据、发票、领用单等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六十一条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2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订立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3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4

  一、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目标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指财务管理的目的行为,即在一定时期内财务管理目标。它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总体目标的要求所决定的。一般来讲,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要求在改善财务状况的条件下,不断扩大财务成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

  经济效益是指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有效成果大于服务经营的消耗,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占用和消耗尽可能少的资产,为社会和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获得更多的利润。

  2、实现财富最大化目标

  财富最大化是指公司通过合理经营,使本企业的总价值达到最大化。在股份制公司中,公司财富最大化也就是使股东财富最大化,这是当前西方财务管理理论中普遍提出的财务目标,并认为这是股东创办企业的目的,是衡量企业财务行为和财务决策是否合理的标准。物业管理公司也有一个不断发展、逐渐壮大的过程,因此,实现财富最大化当然也应成为其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

  3、完成国家有关规定

  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公司)都有一定的要求、一定的规定,比如总产值、人均产值服务经营效益等,实现这些要求后,不仅能保证国家税收,同时也能完成企业的效益。

  二、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的几个新观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财务理财也必须树立新观点,适应社会的发展。这些观念主要包括:

  1、市场观念

  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和发展,应该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作为物业公司的领导者、财会人员应该及时全面地学习和掌握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市场竞争和现代企业制度等市场经济的重要理论,才能更好地树立起市场观念。

  2、经济效益观念

  经济效益是指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有效成果与劳动消耗相比较,力争以较少的活劳动和物质的消耗,生产出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或向社会提供更热情周到的服务。提高经济效益是经济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要提高经济效益,首先要树立经济效益观念,明确建立以提高经济效益指标作为检查考核的目标。其次加强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并把加强管理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3、资本的保值观念

  物业管理公司所有者权益必须得到保障,使投入的资本不受任何侵犯,如不得随意冲减资本,不得随意转移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资本。在经营过程中,其成本补偿和利润分配必须在保证资本完整性的前提下进行,保证资本权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

  4、资金时间价值观念

  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运动中,由于时间因素所增加的价值。由于不同的时间、资金的价值并不相等,一般要以利率为计算依据,将货币收支换算到相同时间基础上进行比较,衡量其实际价值。如果离开了时间价值因素,就无法正确地计算不同时期的财务收支,也不能进行正确的财务决策。因此应牢固地树立资金时间的价值观念。

  5、投资的风险观念

  公司的财务活动,很多都是在有风险的条件下进行的。少冒风险,多获利,是人们处理风险的基本原则。在风险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投资者由于冒险而进行投资时,必须争取获得超过时间价值以外的额外收益,这种额外收益称之为投资风险价值,或投资的风险补偿。为了做好财务工作,财务人员必须研究投资和经营中的风险,计算风险度的大小,从而设法控制风险,这也是财务管理的基本观念和基本原理,离开了风险,就无法正确评价公司的收益,也就无法进行融资和投资的决策。

  三、物业管理公司财务计划的内容

  财务计划是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经营管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分析的主要依据,其目的是确立企业经营管理目标,使物业经营管理活动按计划协调进行,提高经济效益。物业管理公司财务计划的内容主要有:

  1、各项收入的预算与筹集

  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资金来源是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门面房的租金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收入等。应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算出按月、按季、按年各项收入的总额,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收资金及时收取。

  2、各项成本、费用的测算与分析

  各项成本、费用的测算是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也是进行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的依据,应分门别类地测算出各项物业管理服务的成本与费用,在企业内部实行经济责任制。

  3、专项基金的提存与使用

  专项基金通常是指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基金。关于专项基金的使用国家已做了相应的规定,各地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使用细则。专项基金的性质已决定了必须专款专用,同时应预先做好使用计划。专项基金的提存与使用是财务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4、公司净经营收益的预测和留用利润的安排使用

  公司的经营目的是获取利润。对公司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现金流分析,其税前现金流在交纳所得税后得到的税后现金流,即为公司的净经营收入,也就是企业利润,财务计划应预测企业的利润情况,并分析影响盈亏的关键因素,以便及时调整,确保经营收益的最大化。

  四、机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部与其他行业的财务部门大致相同,但其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具有本行业的特点。根据每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所管辖小区的范围大小、高层楼宇的多少,以及开展服务内容的多少等具体情况来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由于财务管理不同于一般管理,基本岗位不随内容的多少来决定,因此根据财务管理的特点,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部门可以设立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

  五、财务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财务部经理

  (1)向总经理负责,具体主持公司财务部的管理工作,做好总经理的助手。

  (2)组织财务部门的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要求所有财会人员遵纪守法,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金融管理条例管理好财务。

  (3)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写出分析报告,送总经理审阅。

  (4)检查、督促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和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5)合理有效地经营好公司的金融资产,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

  (6)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呈送总经理、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改决定。

  (8)熟悉各种工商、财会及税务管理制度,运用法律、政策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9)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特点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细则。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管会计

  (1)对部门经理负责,具体做好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财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送部门经理审核;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和需要,组织各营业部门及下属机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准;

  (7)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3、出纳

  (1)对部门经理负责,服从领导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财会制度和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细则,按制度管理好公司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

  (3)及时办理各种转账、现金支票,并交会计做账。

  (4)及时追收各种应收的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5)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统计员

  (1)对部门经理负责,遵守公司制定的财务人员管理细则,做好本职工作;

  (2)及时统计、存贮各种费用交收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3)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存的资料;对于变动的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与存贮,做到随时变动,随时修改,随时存贮,以免出现差错;

  (4)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5收费员

  物业管理公司所管辖的业主(使用人)很多时,应专门配备收费员,这样既可方便住户,又能及时回笼资金。收费员的职责是:

  (1)对部门经理负责,遵守公司制定的财务人员管理规则,做好本职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3)每天下班前应把当天收缴的各项管理费用的现金入库,并统计好交费情况。

  (4)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工作中应热情、周到,与广大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以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5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五)收到货款,约定时间给销售内勤和财务相关人员,及时记录往来明细账。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银行转账分对公和对私两种方式,要求无论对私或者对公,必须要有最后一手领导签字,可过后补签字。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原则上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五、检查与监督

  (一)每天下班之前,主管人员负责监督清点现金余额工作,包括带走现金数量,并做好记录。

  (二)主管人员定期安排监督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主管人员定期检查对公或者对私汇款凭据,并且做好记录,检查时存款回单与短信提醒结合起来,做到零漏洞,保证现金真实入账。

  六、奖罚规定

  (一)盘点工作按期执行,如未执行或执行不好,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50元。如月度执行较好,给予1-5级奖励。

  (二)如发现现金丢失或者漏记,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5000元。如季度执行较好,给予3-5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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