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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1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肿瘤、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镇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成立由中心主任、预防保健部和医疗服务部人员组成的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全中心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童世杰
副组长:张国安胡磊
组员:陆勇毅乐明伟史旭东虞锋华郑康军周科位张金伦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报告内容:
1、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
2、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3、冠心病急性发作病例(非致死性);
4、脑卒中发作指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5、肿瘤确诊为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报告
①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②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已经确诊,但在我区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五种慢性病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
结合我区三年为一周期的参保农民健康体检,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及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作、肿瘤(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四种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病卡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印章,在24小时内向疾病防制科报告。
疾病防制科收集报告卡,检查填写质量,于7个工作日内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发病报告卡输入后10天内报送区疾控中心。将不在本辖区的病例从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中筛选出来,每周用Email发送到患者现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对收到的Email内的有关慢性病信息及时整合到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每月末5日前将当月的电子表分辖区打印装订成册。
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报告卡及时报送区疾控中心。
3、疾病防制科于每月、季、年末5天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并将当月电子表发送至中心xx备份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非致死性)、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二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登记一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2、恶性肿瘤
2.1填报对象
①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
②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填报。报告病种主要是原发的,如找不到原发病灶则按继发的报,以后找到原发的病灶再补报或更正;对于原发病灶已切除,继发的不用报;对于同时有原发病灶和继发病灶,只需报原发部位。
八、奖惩办法
1、对认真学习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正确诊治和报告慢性病,全年成绩优良者除给精神表彰外,年底作为考核评比先进条件。如违反慢性病管理制度可一票否定之。
2、对慢性病报告不认真执行,查出迟报一例罚10元,漏报一例罚30元,屡教不改者酌情扣除年底奖金。
此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由慢性病管理小组解释。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2
1、仔细贯彻执行《国际疾病分类法》,检查指导按'分类法'对病案进行处理,使符合规范。
2、保证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病历档案工作的规定和条件,在我院贯彻执行,维护病案完整和质量,制定病案管理制度,负责病案管理人员的考核和供应晋升看法。
3、根据四川省卫生厅编印的《病历书写规范》,制定我院病历检查质量标准,评审方法,组织检查病历书写质量,提出改进措施,保证病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4、对各科室病历质量按月逐份进行检查、评分、定级、对死亡病历、急重病历、手术病历和新开展技术病历要列为检查重点,检查结果刚好反馈有关科室。
5、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探讨有关病历书写,医疗表格和统计表格,审批这些表格的'打印和复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6、委员会要在临床医师和病案管理人员之间发挥桥梁作用,推动亲密协作,提高病历书写与病历管理的质量。
7、委员会要向院长提出年初安排和年终总结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化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3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后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4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工作人员准时上岗,按规定着装,仪表整洁,严格无菌操作。
二、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咨询者,收集信息资料,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定期与社区卫生中心互通信息。
三、对行动不便需要出诊的病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安排上门服务,对社区危重病人应联系转、住院手续。
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政治及业务学习。
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六、每天下班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社区服务中心领导汇报。
社区卫生服务站出诊制度
一、按群众需求,由站长安排出诊医生,做到随时上门出诊。
二、出诊前查阅病人的健康档案,带上必要的药品、器械。
三、出诊进行静脉输液或肌注时,必须向病人和家属宣传注射须知,对外院带入药品,须持有医院开出的医嘱、治疗单。青霉素等易过敏药物除外,以免发生意外。
四、对病情严重的患者及时联系转诊和住院。
五、出诊后随时与病人保持联系,了解病情变化,补充病人健康档案。
六、出诊所使用的药品应在当日与药房结清,并将收入缴入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规范操作,严防服务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二、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在班在岗,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三、服务站内所使用的药品及材料必须统一从社区服务中心统一调拨,不得从其它非法途径调进。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处方。
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或顶撞病人。抢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严肃认真,不说、不做与抢救治疗无关的话与事,更不允许谈笑风生。
六、医务人员接待病人、解释病情要耐心、细致。与病人对话要讲究语言艺术,要将病情及预后交待清楚,不得大包大揽,对疑难、危重病例要及时转诊。
七、认真实行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要……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隔离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诊室等要按每立方米1.5W配备紫外线灯管,每天进行1-2次空间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记录。
3、各种穿刺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必须使用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销毁处理并做好记录。
4、备齐消毒灭菌设备及器械。
5、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6、皮肤消毒使用碘伏或采取2%碘酊75%酒精二步法,浸泡器械必须使用戊二醛等高效消毒剂,每一周更……
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二、定期召开办公会,研究布置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完成上级交办任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加强联系,定期汇报工作。
三、组织职工参加政治、业务和社会活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政治和业务,并有记录。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健全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做到资料完整准确,上报及时,物资定期清点,帐目要妥善保管。
六、建立门诊、出诊、转诊及医疗差错报告制度。
七、遇有严重中毒、法定传染病、收治涉及法律问题的病人,发生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等按法律及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5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6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在中心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心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中心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中心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中心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中心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中心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中心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中心内吸烟的人,全中心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
十、各科室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一、本制度由中心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汇川区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7
1、 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 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8
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是完成后勤保障工作的物质基础,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维修间、值班室、仓库、宿舍等。
2、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洒水车、三轮车、手推车等。
3、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4、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电动机、给水配管设备。
5、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6、办公设备:复印机、传真机、打字机、电话机、碎纸机、电视机、饮水机、电热水器等
7、家具设备:读写家具、储放家具、坐息家具
8、其他设备: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影视播放设备、通信设备等。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一)根据内部控制原则,固定资产的采购与管理分开进行。
1、采购:由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负责。
2、管理:由办公室总负责,并按使用性质分配各中心协助管理。
⑴、办公室负责对办公设备、家具设备等办公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⑵、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对学生宿舍配置家具、电器设备、空气调节设备等保障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⑶、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负责对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等计算机网络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⑷、教室管理中心、多媒体技术部负责对多媒体设备、通信设备等电子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⑸、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对影视播放设备等功放类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内容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2、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3、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4、每年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增加
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流程
1、购置固定资产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写清申请购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所有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2、“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经各中心主任及处长批准后,报至工程与节能中心采购部安排采购。
3、固定资产到货后,先由各具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一式两份,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一份交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备存。
(二)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后勤管理处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移出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份),并签字确认。
2、移入部门在“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上签字,落实新的使用人并签字后,交到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3、具体管理部门凭“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保持原有固定资产的编号,填写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
4、具体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交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由移入部门最后负责分检“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5、“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第一联由原使用部门留存,第二联由办公室留存,第三联由移入部门留存,第四联由接收人留存。
六、固定资产的使用
1、后勤管理处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2、后勤管理处内部机构调整时,由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新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人一起进行该机构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3、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的协管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原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办公室有关人员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4、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调动、离职或退休时,须交清本人名下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与办公室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维护
1、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特种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2、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审核,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审批。
3、借出单位收回出租、出借的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处。
4、对后勤管理处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5、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对玩忽职守、发生被盗、遗失、人为损坏等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失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报办公室和处长审批。
2、经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上报学校资产管理处进行处理。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要对处理后的固定资产台账进行更新。
3、办公室依据学校资产管理处最后的处理结果和“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对后勤管理处固定资产进行调整。
4、被窃固定资产的报失,要由使用部门写出被窃报告,经校保卫处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及时进行报窃登记,并整理好原始资料存档。
5、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或报窃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因违反操作规程、管理失职或故意破坏等原因时,要认真查明事实真相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6、赔偿责任的认定,由使用部门提出报损、报废或报失报告,写明责任人违规实情,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后,交办公室作出赔偿金额、行政处分初步意见,再由后勤管理处办公会议确定处理意见,并及时通告责任人。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后勤管理处每年年末清查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共同执行。
2、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映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账面数核对,做到账面、实物核对一致。
3、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中心主任和处长批准后,办公室进行相应的调整。
4、固定资产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内容进行更新。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9
1、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临床医疗、医技、护理、院感质量管理组织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落实到医院每月的工作计划中。
2、重点抓好病历书写,按省卫生厅新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在全院进行规范化教育。对重大病情变化及重要医嘱更改情况均应及时记入病程录,以保证病历的及时性、科学性、完整性。
3、规范落实疑难病例、死亡病例、重大疑难手术和新开展手术的讨论,统一格式详细记录,并做到资料由科室及医务科各存档一份。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重危病人床头交班,每班书面记录,交、接班者须签名后才能离岗、上岗。
5、规范会诊制度,将二唤(上级医师)会诊制度落到实处。强调多科会诊,及时会诊,诊治措施得力,记录详细。院外会诊做好登记审批工作。
6、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差错的发生。
7、组织药剂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规范药事工作。
8、切实加强一次性用品管理,规范进货、验收、保管、发放、销毁等环节,确保安全使用。
9、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加大硬件投入及人员培训力度。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临床科室护士长或医技科室主任。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1条送供应室经高压、高温毁形消毒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
1、总务科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总务科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由专人管理,并送指定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5、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高压、高温毁形后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6、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8、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四、加强自身防护
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的人员要加强防护,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穿工作衣裤和手套。
五、检查监督
总务科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进行全程监管,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予以协作。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出诊输液的管理,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优势,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及我中心制定的《外来输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诊服务对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药物手续齐全、无禁忌症的患者。由各团队护士承担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服务。
2、输液出诊,须凭我中心(站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出具的医嘱,对来源不明或无病例记录的药品不予执行。
3、对须做皮试药物、中成药针剂、生物制剂、临床应用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使用本品易发生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慎用者,原则上不宜出诊。
4、出诊输液治疗需患者或家属在《家庭输液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执行。
5、外来输液出诊必须在首诊医院经过首次使用,无异常反应后方可接受。凡外来药品输液出诊需全科诊室医生对首诊医院医嘱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门诊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本中心药剂人员对外来药品进行审查,输液室护士根据本中心医生的医嘱执行。
6、在出诊治疗过程中,护士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对危险性相对较大、毒副作用较强的注射用药,必须履行各种告知义务,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争取患者配合。可向患者及家属建议并提供担架、轮椅等工具,鼓励患者来中心(站点)接受治疗,以便于医护人员观察用药后反应。
7、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收费标准执行。
8、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12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成立慢病管理科
由全科主任兼任主任,全面负责所在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设慢病管理专干一名,具体负责本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规定,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和我院有关慢病管理要求,做好本中心慢病管理工作。
二、管理率:
1、高血压:35%(国家卫计委38%);
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79%×24.9%×35%。
2、糖尿病:35%(国家卫计委25%);
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79%×9.21%×35%。
3、严重精神障碍:按上级要求予以管理。
4、管理率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为准。
三、筛查和建档
(一)在为本辖区居民提供诊疗、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义诊咨询、上门建档、随访等服务时,应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筛查、登记、报告工作。
(二)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本辖区居民,在《义诊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工作,并认真进行体格检查。
(三)登陆《郑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业务平台》(新益华系统)进行查询,为尚未管理的慢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慢病档案,纳入慢病管理;已建立慢病档案的,对其个人及家庭档案予以更新,并作为一次随访。
(五)围保科、儿保科、中医科发现的辖区内慢病居民,应让居民到全科团队办理慢病管理手续。
四、慢病随访
(一)高血压和糖尿病随访
1、对病情控制满意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至少每3个月随访1次,每年至少应做到1-4次面对面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住院或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1、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必须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必须与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
3、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任何场合持管制性危险武器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
4、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①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②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③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④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⑤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规定、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郑州大桥医院要求,按时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完成规定体检。
5、对本辖区内的心肌梗死型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患者,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要求进行登记和上报。
(三)认真、规范填写《慢病随访表》和《随访小结》
1、每次随访均应填写《慢病随访表》和书写《随访小结》。
2、《慢病随访表》填写规范、完整(没有空项、缺项)。
3、《随访小结》内容:简要记录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患者的基本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指导或处理意见。
五、对《慢病随访表》填写质量进行分级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逐项详细询问、完成规定的体检,规范填写《慢病随访表》,每随访1次书写1次《随访小结》,按照填写质量,把《慢病随访表》分为甲、乙、丙三级:
1、甲级: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规范,完整、没有缺项,符合医学逻辑,每个中心只能选择用一种颜色笔书写(蓝黑色或黑色),字迹清晰可辨,随访者签全名。甲级率≧90%。
2、乙级: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比较规范,但不完整、有缺项<5处/份;符合医学逻辑,用一种颜色笔书写(蓝黑色或黑色),字迹清晰可辨,随访者签全名。
3、丙级:未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不规范,不完整、有缺项≧5处/份;随访内容出现医学逻辑错误;使用两种及以上颜色的笔书写;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不签全名或无签名者。杜绝出现丙级。
六、按照全科团队《工作标准》要求,组织“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一)每个中心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二)做好活动记录(包括活动主题、参与人员签字、图片等)。
七、落实全科团队责任制分级管理制度
(一)按照郑州大桥医院《全科团队责任制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应把中心所有全科团队医护人员分为三级慢性病管理人员。
(二)除三级责任医师外,全科团队所有人员都要参与慢病筛查、建档、随访、随访表填写和录入等日常慢病管理工作。
(三)一级和二级医护人员均应承担自己所管辖社区/院落公卫工作任务,二级医师应及时解决一级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较复杂疑难问题。
(四)三级医师应及时解决一二级人员解决不了的复杂疑难问题。
(五)一级、二级人员在慢病管理中遇到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邀请上级医师指导或会诊;上级医师接到邀请后,应在3日内予以解决。
(六)凡邀请上级指导或会诊的,均应填写《慢性病分级管理记录表》。该表由一级人员保管,附于随访表后。
八、落实慢性病患者分级管理制度
(一)慢性病分级标准
1、一级慢性病:
(1)高血压或糖尿病:血压、血糖稳定,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无药物不良反应;
(2)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满意,无自伤或伤人倾向,无药物不良反应。
2、二级慢性病:
(1)高血压:血压波动在1级高血压(140—159/90—99mmHg)和2级高血压(160—179/100—109mmHg)水平,经过积极的生活干预和调整药物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或血压控制在正常水平,但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2)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经过积极的饮食、运动和调整药物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或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但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3)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不理想,发现有轻微的自伤或伤人倾向,或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3、三级慢性病:
(1)高血压:血压达3级高血压(≥180/110mmHg)水平;或血压水平在2级以下,但出现并发症,或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2)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经过积极的饮食、运动和调整药物指导仍然不能达到理想水平;或出现并发症;或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3)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不理想,出现明显的自伤或伤人倾向。
(二)实行慢性病分级管理
1、一级慢性病患者由一级或二级人员随访。
2、二级以上慢性病患者,应邀请二级以上医师会诊,给出下一步的诊疗方案,必要时住院或转院治疗,并填写《慢性病分级管理记录表》。
八、《慢病随访表》和《随访小结》纸质档案完成4次随访后存放于患者本人的居民档案中,填满一张,归档一张。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13
1.在街(乡)政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健康教化工作网络,制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化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化宣扬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学问,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社区健康服务询问热线,供应健康心理和医疗询问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学问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切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化手册、书籍,宣扬普及防病学问。
6.完整保存健康教化安排、宣扬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14
为了保证学院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饮用水消毒制度。
一 、饮用水消毒由学校抽供水从业人员负责
二 、消毒法
1、采用漂白粉在水中缓释方法,将漂白精片放入塑料瓶中(中部有8个小孔)投放进蓄水池中
2、蓄水池的消毒,每10天消毒一次。
3、二次供水消毒可根据水池的'容量及当时池中水的体积,适当调整消毒灵及漂白粉的数量,切实做到消毒有效,同时做到定期消毒、持续消毒,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消毒人员注意记录好消毒时间,每次消毒灵使用量。
四、消毒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如不履行职责,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消毒人员相关责任。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15
值班管理
(一)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同志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行政医疗业务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的紧急指示和通知,承办非办公时间急需办理的事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2、总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期间应巡视检查全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病区陪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突发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集中力量快速解决,必要时可调动医院的机动车辆。
5、带领保安等有关人员一起做好全院安全检查工作。
6、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总值班记录。
7、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总值班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部或院长请示报告。
(二)各科室值班制度
1、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科室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并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2、各科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临床科室必须作重点病人及床头交班。
3、各科值班人员应按本科室工作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临床科室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参加科晨会,做好交班和查房等工作后方可下班。
4、各科值班人员在非办公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无法处理的事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请示处理意见,并根据院总值班安排,积极做好工作。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5、各科室值班由各科主任(负责人)安排,每月交一份值班表给医务部备查。
医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各科值班。
(三)值班原则上为24小时制,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医院进餐、办私事。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必须落实好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各科值班人员换班必须经本科主任(负责人)同意,院总值班换班必须经院办公室同意。
(四)未经科主任(负责人)或医务部同意而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失职,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五)接班者未准时接班,值班者不得下班离岗,违者均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六)值班者可以提前半小时进餐(按作息时间),在非办公时间准时接班,以保证工作需要和医疗安全,若延长吃饭时间,按脱岗处理。其他人员一律须下班考勤后方可用餐,违者按早退处理。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后勤部主任(主管)的宿舍安排,不得私自搬房、调房、更换门锁。
2、后勤部主任(主管)必须按规定、按规格和院长要求做好新来人员的接待安排,保证床铺用具等干净、整齐、不霉变。职工辞职调离时必须按物品保管单由后勤部主任(主管)负责收回。辞职调离的职工必须凭后勤部主任(主管)签字的保管单才能结算工资。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节约水、电、煤等;宿舍电话要求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工作联系,午休及23:00后告诉亲友不要来电。未经后勤部主任(主管)批准,严禁在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
4、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提倡午睡,晚23:00前熄灯。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
6、因事不能回来就寝者,要事先通知后勤部主任(主管)。私自不归宿者,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7、不准擅自领人(非本公司、本医院职工)到宿舍逗留;除直系亲属外(要事先征得后勤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留宿。私自留宿者,予以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自负法律责任。
8、提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看电视等要有集体观念,相互关照。
9、认真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离开宿舍必须锁门,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请自行保管好,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
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发票(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员工在医院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医院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主管)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6、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院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8、每天的就餐时间:中午:11:30-13:00.下午:17:00-18:30.各位员工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
9、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人员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0、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食堂。
11、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2、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安排节日特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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